永修县人民委员会布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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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601
颗粒名称: 永修县人民委员会布告
其他题名: (59)会秘字第63号
分类号: D920.9
页数: 2
页码: 588-589
摘要: 本文讲述在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生产和满足城乡人民对副食品需求方面,大力发展家畜家禽生产的重要性。文段中规定了私人喂养家禽家畜的权限和收益归属,鼓励私人植树和利用零星闲散土地,恢复自留地制度等措施。
关键词: 永修县 人民委员会 布告

内容

大量发展猪、鸡、鸭、鹅等家畜家禽生产,对于增加社员收入、增加农家肥料,增加农业生产和满足城乡人民对副食品的需要,都是十分重要的。当前发展生猪生产,必须贯彻执行公养和私养并重的方针,要给社员一定数量的自留地。为了迅速切实地贯彻执行这一方针,也为了把零星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同时为了保护屋前屋后的零星树木,鼓励私人植树,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允许社员私人喂养家禽家畜,包括猪。羊、鸡、鸭,鹅、兔等在内,这些家禽家
  畜养大了,卖得价款和平时的粪肥收入,私有私养的完全归社员个人所得,公有私养的一定要给社员以合理的报酬。但是,私养家畜家禽的社员要保证不耽误对集体生产应担负的出工数。为了经营自留地和喂养家畜家禽起见,除家有老幼辅助劳力者外,要给全劳动力每月放假三天左右。家庭自办伙食者,还要给妇女劳动力每天二、三小时的时间。
  第二、恢复自留地制度。不管社员喂猪不喂猪,在食堂吃饭或在家吃饭,只要他愿意要,都应该给他。自留地数量仍按原来高级社章程规定,以不超过每人占有土地的百分之五,也不少于百分之五为原则。在田少人多的地方,如果按百分之五留自留地还不够用时,可以允许社员自己开垦少量荒地,但每人自留地一般以每人平均不超过二分地左右为宜。田多人少的地区,如果按每人平均土地留百分之五的自留地过多,社员又经营不了,也可以稍低予百分之五。自留地质量的规定尽可能将各社员原领的自留地发还;如土地已经过平整不能发还原地的,也应该给予相当于原来的土地,不应随便将远地坏地抵充。社员在自留地里可以种蔬菜、饲料,也可以种瓜果或小杂粮,不要过分限制。自留地所生产的产品,也由社员自由支配。应该肯定这种自留地长期归社员自由使用,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但是不准社员出卖、出租或私自转让。
  第三、鼓励社员利用零星空闲的时间,把屋旁、村旁、水旁、路旁的零星闲散土地充分利用起来。这些土地上长的庄稼,谁种谁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愿吃、愿存、愿卖,完全由社员个人自由支配。
  第四、屋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包括竹木果树)仍然归还社员私有,由社员负责经营培护,其收益也完全归社员自由处理。并且奖励社员利用屋前屋后和其他废弃土地种竹木、种水果,谁种谁有。
   以上各点,望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全体社员,切实遵照执行。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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