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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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5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职工生活
分类号: F222.34
页数: 4
页码: 546-549
摘要: 本文详细描述了永修县在建国前后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的变化。建国前,职工工资低微,而福利费很少。建国后,职工工资逐步增加,福利费也有所提高。食物方面,建国后职工主要以大米为主食。衣着和生活文化用品方面,职工的衣着品种和质量得到了改善。住房方面,建国后国家进行了职工住房的投资建设,住房面积也得到了增加。
关键词: 永修县 职工 生活水平

内容

工资 福利费
  建国前,公教人员薪俸低微,又受物价波动影响,多数人入不敷出(详见《劳动人事》)章。商店店员,抗日战争前,除供膳食外,年薪10-12元。抗日战争后,因货币贬值,改用实物,年薪稻谷30担左右。学徒工只供饭,无薪金。
  建国后.1956至1984年,职工工资经过七次较大幅度的调整,工资收入逐步增加。1979年后,增长尤为迅速。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1952年为303.8元,1979年为528元,1984年为857.6元,1979年比1952年增长73%,1984年比1979年增长62.4%。集体职工年人均工资1979年为496元,1984年为606元,1984年比1979年增长22%。
  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劳保福利费1962年为11.75万元,人均29.5元,1979年为69.78万元,人均67.27元,1984年为181.37万元,人均188.9元,1984年比1972年增长2.8倍.比1962年增长6.3倍。
  近年来,城镇就业人数逐年增加,职工家庭的赡养人员相对减少,大部分职工家庭收支略有节余,银行储蓄额逐年增加。1952年,城镇人民年末储蓄额为12.5万元,1984年为1,098.42万元,较1952年增长87.8倍。
  食物
  建国后,职工和城镇居民以大米为主食,副以面食。
  1984年,全县职工和城镇居民人均每月粮食定量标准为29.28斤。1979年后,职工工资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食物结构,随着生活的提高而有所改变。肉类和副食品消费量增加较快,主食大米需要量相对地减少。因此不少职工家庭,六十年代初感到粮食定量不足,如今却有节余。
  衣着 生活文化用品
  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期,职工衣着以各色细纱棉布、卡叽布、灯芯绒和毛线为主,少数职工有毛呢服装。七十年代,胶鞋、皮鞋使用较为普遍。1979年以后,衣着有很大更新,大多数职工有毛呢服、羽绒衣和羽绒被,青年男女冬穿滑雪衫、羽绒衣、皮夹克,夏穿尼龙、乔其纱,花色和式样日新月异。
  生活文化用品,五十至六十年代较为简单。七十年代,一般家庭都置有自行车、收音机和大衣柜、写字台、四方桌、高低床等家具。1979年后,职工家庭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钟表和黑白电视机等生活文化用品将近普及;洗衣机、录音机也为大多数家庭所拥有;少数家庭已置备了电冰箱和彩色电视机。
  1984年末,在县工商银行、五洲电扇厂和县第二中学职工家庭进行了调查,主要耐用物品拥有量统计如下。
  住宅
  建国后,职工住宅基本上为国家投资兴建,少数为单位集资兴建或个人自建。据不完全统计,1956至1978年,全县由国家投资兴建的职工住宅面积为43,143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1979至1984年为41,299平方米,二十八年共建84,442平方米,按1984年全县实有职工9,600人计算,建国以来,国家为每个职工兴建住宅8.79平方米。1979至1984年,全县六年兴建的住宅面积接近于前22年兴建住宅面积之总和。1979年以前兴建的住宅,一般为平房,少数为两层楼房,多为一室一厅。1979年后建的住宅,多为两层楼房,少数为三层或四层,两室一厅或三室一厅,多数另有厨房和卫生间。县委、县政府对干部、职工住宅面积,按干部级别、家庭人口、计划生育等具体情况,按政策作了安排:县级干部住房一般为70平方米,正副局长级干部住房一般为60平方米,局以下干部住房标准一般为60平方米以下。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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