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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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5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施
分类号: R197.3
页数: 3
页码: 333-4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修县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区乡卫生所、工矿企业医疗机构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包括人员编制、设备设施、病床数量等方面的数据,展现了医疗体系在永修县的发展壮大。
关键词: 永修县 卫生 机构设施

内容

县卫生院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县城艾城始设公办卫生院一所按丙等编制设院长、医务主任、医师、助产士、护士、环卫员各1人。设备简陋。
  民国二十八年,日军占领永修,县卫生院随政府迁驻燕山,人员仅2、3人。因交通阻隔,药物奇缺,仅负责政府和直属单位一般门诊治疗。民国三十五年日本投降后,县卫生院由燕山迁回艾城,设一门诊部。
  县人民医院
  建国后,予1950年在山下渡借民房一栋,面积约100平方米,建立县医院。设门诊部,内含诊察室、药房、换药室各1间。有院长1人,医师2人,助产士、司药员各1人。1951年,县卫生科举办防疫训练班2期,学员153人。
  1952年,县医院改称县卫生院,固定人员2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人,负责全县医疗、防疫及短期卫生人员训练。设病床8张。
  1953年,规模扩大,有固定人员26人,内设医疗预防股、总务股和住院部,病床增至10张。次年,保送中医3名至省中医学校学习;对县城个人诊所和联合诊所的中西医进行甄审和发证。
  1956年,县医院组织高、中级医务人员系统地学习巴甫洛夫学说和祖国医药原理。动员80余名西医学习中医,保送6名中医去省进修,68名中医参加省中医函授学校学习。
  1958年,创办初级卫生学校1所。次年改为中级卫生学校。分医士、护士、中医3个班,学制3年。学员毕业后绝大多数分配到全县各初级医疗单位工作。
  1959年,县卫生院改称县人民医院,增设牙科、中医伤科、理疗室和中药调剂室。有固定人员4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5人。病床增至50张。同年,举办在职西医、农村医生(拿大队工分的)培训班1期。学员48人,学制半年。
  1962年,县人民医院人员增至6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3人。病床70张。
  1974年,有固定人员10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8人。病床151张。
  1980年,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扩建。院址面积达32,340平方米。建办公大楼及非临床科室楼房各1栋。设有门诊部、住院部。门诊部分内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口腔科、镶牙科-化验室、肠道传染病科、中医科、理疗室、注射换药室、中西药房、针灸科、中医伤科外科、皮肤科等。另有放射科、心电图和A、B超声波室、生化室。住院部有内儿科病房(附中医),外科和妇产科病房、传染病房。设病床200张,固定人员126人。同年,办在职西医、赤脚医生训练班1期,学员48人,学制1年;在职中医、赤脚医生函授班1期,学员45人,学制3年。
  1984年,县人民医院固定人员增至21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2人。病床200张。
  区乡卫生所
  1952年,全县成立7个区卫生所。其中甲级卫生所1个,丙级卫生昕6个。
  1958年,有乡村医院9所,公社卫生院6所。农村攀办合作医疗,有社办,大队办,社队联办等几种形式,,资金来源以大队、生产队公益金为主,辅以个人适当自筹。合作医疗主要是培养乡村医生。以大队为单位,在居民集中地区设医疗室,进行门诊。农忙时,医生送医送药上门。
  1962年,有乡村医院4所,卫生技术人员69人,病床121张;公社卫生院6所,卫生技术人员39人,病床37张。
  1974年,公社医院14所,固定人员121人(国家编制31人,集体编制9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4人、病床184张。
  1979年,公社医院18所,固定人员28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6人,设病床303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乡村卫生组织随之改变,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医疗组织,全县乡镇有全民卫生院8所,人员10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5人,行政管理人员31人,病床132张。有集体卫生院10所,固定人员14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3人。病床114张。
  1983年,全县村民委员会设医疗点265个。其中村民委员会和群众集资办的40个,个体户办224个。共有乡村医生469人,获有乡村医生证明者344人;农村接生员154人。
  1984年,村民委员会设医疗点275个。其中国营农场集体设点7个,村民委员会和群众集资办26个,乡村医生联合办的60个,乡卫生院设点5个,个体户办211个。共有医生476人,接生员163人,散居农村,就地从事防病治病。全县卫生所(站)以及县级医疗机构,拥有房屋(包括门诊部、住院部和宿舍等),比建国初增加近300倍;病床1,100余张,各种医疗设备(见附表)较为先进。
  工矿企业医疗机构
  1979年,工矿企业医疗机构13所。固定人员1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人。设病床共25张。集体医疗机构9所,人员21人。
  1980年,工矿企业医疗机构14所,固定人员4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人,设病床25张;集体医疗机构9所,人员20人。
  1984年,实行医疗责任承包制,部分卫生技术人员,改个体开业或单独设点。机构未变,人员调整为2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人。病床27张。集体工矿企业医疗机构6所,固定人员8人。
  省、市驻县单位医疗机构
  1979年,省、市单位医疗机构13所,固定人员49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13人,有病席563张。
  1980年,有医疗机构12所,固定人员55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7人。病床610张。
  1984年,有医疗机构l3所,固定人员45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55人。病床570张。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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