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453
颗粒名称: 机构
分类号: D631
页数: 1
页码: 368-371
摘要: 本文讲述清末省设保甲局,后来设立警察局,民国时期改为公安局。在日军侵占期间,汪伪政权设立了警察局。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县政权接管了伪警察局,并进行了扩编,成立了警察局。解放前夕,县警察局人员编制有所调整,并设立了涂埠、白槎两个分局。1953年增设了水上派出所,1954年吴城划归县辖,增设吴城派出所。1968年军管期间,县革命委员会下设保卫部行使公、检、法职权。1972年恢复公安局和派出所,并增设了云山、柘林派出所。
关键词: 永修县 公安局 警察局

内容

清末,省设保甲局。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举办警政,撤销保甲局,本县设警察局。光绪兰十三年,设东、西二分局。后于涂埠、马口、虬津、柘林各设分局。民国十五年(1926年)改警察局为公安局。民国二十三年,公安局设警佐,区署设警官,主要乡镇派驻警长、警士。后,公安局又增设巡官1人。
  民国二十九年,公安局改为警察队。警官、警士共28人。日军侵占期间,汪伪政权之警察局,设局长1人,巡官1人,警察54人。辖涂埠、白槎两分局,设巡官领其事,分局各有警士20人。
  抗战胜利,汪伪警察机构解体,国民党县政权接管伪警局全部人员、枪支、弹药,扩大警察编制,改警察队为警察局。
  解放前夕,县警察局设局长1人,行政科长1人,督察长2人,训练员1人,科员2人巡官4人,文书、会计各1人,事务员4人。下设涂埠、白槎2个分局。分局各设警官、警士8人,全局有官佐34人,警士236人,配备捷克式轻机枪1挺,七九式步枪40支。
  1949年5月,永修解放。7月,成立县公安局。下设涂埠、白槎2个派出所。
  1953年,增设水上派出所。
  1954年,吴城由新建划属我县,增设吴城派出所。
  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公安局实行军管。
  1968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下设保卫部,行使公、检、法职权。
  1972年,恢复公安局和涂埠、白槎、吴城派出所,同年,增设云山、柘林派出所。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阅读

相关机构

吴城派出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永修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