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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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43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民协会
分类号: D422.856
页数: 3
页码: 340-34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永修县大革命时期和建国后的农会组织。文章从大革命时期开始,介绍了农会的成立、活动和成就,以及在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也介绍了建国后农会组织的发展和变化,包括贫下中农协会的成立和活动等。
关键词: 群众团体 农民协会 永修县

内容

大革命时期农会组织
  1925年春,共青团永修特别支部,在大路边曾村开办平民夜校,向农民宣传马克思主义,发动农民组织成立全县第一个农民协会一一曾村农民协会。会员60余人,接着又派淦克鹤、李德耀、邹敬国和司朝吉等人到廖坊、城山、罗神殿和虬津等地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协组织。同年4月成立永修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会员1,200余人。
  县农协制订了农民协会章程,规定了农民协会的性质和任务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性质与任务规定:“农民协会本着三民主义解放劳动阶级之宗旨,集合受压迫之贫苦农民而组织之,其目的是改变农村组织,保卫农民自己的权利,增进农民生活。”并规定:“凡年满十八岁以上的雇农、,佃农、自耕农、半自耕农以及农村小手工业者,不分男女,自愿申请入会者,经乡农民协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下列人员不准入会:一、有土地80亩以上者;二、重利盘剥者;三、劣绅和流氓;四、迷信惑众之教徒。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有参加本会所领导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举办的一切福利和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等权利;会员有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为了确保在政治上不再受土豪劣绅和官僚的欺压愚弄,规定:“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发生纠纷,必须报请农会处理,不得请劣绅调解或首先报政府处理。”
  1926年11月,北伐军光复永修后,农会公开活动,农村一切权力归农会,农会成为农村最有权力的机关。
  1927年春,县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于艾城召开,出席代表300余人,大会作出四项决议:
  一、建立农民自卫军.大会确定农民自卫军的宗旨为巩固、保卫农民协会,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外来侵略。农民自卫军的组织原则是:依照各农民协会而组织之。乡农民自卫军除受上级农民自卫军领导外,并受同级农民协会领导。
  二、取缔高利贷,一实行减租减息,废除典当和父债子还制度。
  三、成立县政积弊和积谷清查委员会。
  四、惩办土豪劣绅,规定各级农会有权参加县政府对本地土豪劣绅的审判。对不法土豪劣绅,农会应组织发动群众斗争。
  会后,各地农民运动风起云涌,大革命风暴席卷全县(参见《政党·中国共产党》)。
  1927年上半年全县有区农会10个,乡农会64个,会员2万余人。
  大革命失败后,农会被国民党右派取缔,许多农会负责人和积极分子,惨遭杀害。
  建国后农民协会
  1949年9月,县委在枹桐、南湖领导农民开展反霸斗争,并开始筹建乡农民协会。10月至11月,全县开展征粮和减租减息运动,各地相继建立乡农民协会,废除保甲制度,农村一切权力归农会。11月初,成立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年底全县有乡村农民协会110个,会员18,000人左右。各地农会并挑选青壮年会员组织农民自卫队(土改时改名为民兵),受农会领导,负责监管地主恶霸,维持社会治安。全县农民自卫队队员2,229人。
  1950年,土地改革运动开展后,各地农会组织发动农民参加土地改革,斗地主,分田地。1951年全县有乡农民协会74个。即:涂埠区15个,艾城区10个,马口区10个,滩溪区14个,白槎区8个,江益区9个,柘林区8个。乡以下以自然村为单位设小组。乡农会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协同乡长掌管乡人民政权。1952年1月20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第一次全县农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代表263人,其中男244人,女19人。会议中心内容是:带领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发展农业生产,作好军人转业参加建设生产工作。
  1955年,全县共有乡农民协会88个,其中:淳湖区16个,艾城区13个,马口区12个,滩溪区16个,白槎区9个,江益区9个,柘林区8个,吴城区5个。
  1956年,全县农业高级合作化后,撤区并乡,乡社两级均建立中共支部,不再设农会组织。
  1964年,县、社、大队均建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下同),1965年3月,县贫下中农代表和农业先进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到会贫下中农代表295人,农业先进代表206人,成立了永修县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3人。不久,各社(场)和大队相继建立贫协组织,至11月止,建立贫协组织的社(场)达15个(九合、江益、罗亭、城山、艾城、马口、虬津、杨泗、吴城、滩溪、花桥、白槎、长兴、三角等公社和军山分场)。
  同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次全县贫下中农代表和农业先进代表会议,到会代表共624人。
  其中包括贫下中农代表272入,农业先进代表306人,正式成立了永修县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委员30人。
  两次贫代会,均向全县农民发出了开展高额丰产运动的《倡议书》。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社贫协组织瘫痪。19 68年大队成立贫下中农革命委员会。至此,县、社、队的贫协组织活动停止。
  附: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设有永修县农会,理事8人,会员6,053人,下设乡农会14个,理监事78人。该会为国民党政府官办,不为农民办事,知者寥寥。1949年5月,永修解放后解体。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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