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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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3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营
分类号: F724.7
页数: 4
页码: 247-250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永修县粮食购销的发展历程,包括建国前和建国后的各个时期,详细记录了本县粮食购销的政策、措施、购销量等,以及各个时期的粮行、粮管所(站)货栈等粮食机构的变化和演变。
关键词: 粮食购销 发展历程 永修县

内容

购销
  本县盛产粮食。建国前,南昌、新建等市、县所需粮食,部分由我县供应。清光绪至民国期间,涂家埠、白槎、艾城等集镇多粮行、米店,粮商云集,购销量以万石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我县闹灾荒,从外地运来大米,定量供应,每人每次限购20升。民国三十一年,遭水灾,粮食实行公卖,每人每次定额2斗5升。民国三十六年,粮食销售量为5,456万斤,同时省田粮处向我县市场采购军粮3,210万斤。民国三十七年,又向我县市场采购粮食9,280万斤供军需。
  建国后,1949年,我县粮食仍自由交易。1950年,开始进行粮食市场管理。同年,从集市购入粮食1,130万斤,平抑了粮价,打击了投机活动。
  1951年,中国粮食公司永修县公司开展余粮收购。全年购进大米700多万斤。同年,土产粮食联营处及交易所亦开展粮食购销。长期以来牙纪凭一斗、一秤、一张嘴谋利于粮食市场的现象被取消。
  1952年,粮食公司主要掌握批发,设山下渡门市部及白槎购销组负责零售,并委托合作社代理粮食购销,手续费5%,后改为2.5%。全年共委托代购稻谷1,600万斤。市场囤积操纵,购买青苗的现象被制止,供应缓和,牌市价平衡,批零差稳定在5%。年底,私营米厂、粮店全部转业或歇业。
  1953年,撤销门市部及交易所。经营方式改为掌握批发,照顾零售。11月底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粮食自由市场遂废。
  1955年,农村粮食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3月,实行油脂油料统购统销。同年,建立粮食市场16个。其中13个成交和调剂粮食10万斤,解决了受灾农民缺粮困难。
  1956年,全县恢复和建立粮食市场26个,农民余粮在实行完成计划收购后,一、可以用,二、可以存,三、可以互通有无,四、可以进入市场,五、可以继续卖给国家。市场活跃,农民满意。
  1957年,开放国家粮食市场19个,上市粮食达69万斤。
  1964年,全面开展粮食议价业务。
  1966年7月,关闭粮食市场。生产队或社员上市粮食,由国家按牌价收购。
  1973年起,粮食集贸市场实行定期开放。每年2至7月为开放时间。开放品种和范围计有:稻谷、荞麦、高梁、大豆、绿豆、玉米、粟谷、红薯、薯干、薯丝、薯粉以及粮食复制品,允许社员自留地生产和自食有余少量粮食在集市交易。国营农场、垦殖场则一律纳入计划交售,不准进入集贸市场;人民公社、生产队、生产大队安排有余的粮食亦一律销售给粮食部门。
  1979年,全县粮、油收购、超购(即超征购部分)、议购均超计划完成,粮食市场更为活跃。
  1980年,全面开展粮油议购议销。1981年,粮食市场保持了收支平衡且略有节余。
  1982年,农民以自产粮食自行组织外销。粮食消费由量的增加向质的提高方向发展。全年用于加工糕点的粮食达45万斤,酿酒为135万斤,饮食业为62万斤。
  同年,推行粮、油贸易管理责任制。粮油企业实行浮动、计件工资。粮、油定点供应改为破点流动供应。开展多种经营,以中价补平价,送货上市上门。经营豆腐、糕点和熟食品加工厂坊,品种达96种。
  1984年,购销粮食均超历史水平,全县贸易粮总收购量达12,000万斤,转化粮食150万斤。同年销售外省粮食达1,279万斤,油料340万斤。
  粮食统购统销
  1953年,我县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2月24R开始按户供应,用粮行业则自报公议,工商管理部门审查、核定指标,凭证供应。
  1955年,全县有2,602户实行定量供应,定量供应人口为19,674人,定量供应粮食52万斤。
   各类人口每人每月定量平均标准为:
   特重体力劳动者48斤,一般体力劳动者39斤,轻体力劳动者29斤,机关团体职员及商店店员27斤,大中学生31斤,一般居民及10周岁以上儿童24斤,6周岁不满10周岁儿童18斤,3周岁不满6周岁儿童16斤,未满3周岁儿童6斤。全县总平均指标为26,788斤。
  1962年,机关精简,严格控制城镇商品粮人口的非正常性增长。全年实销粮食1,247.8万斤。
  1963年,农村用粮水平提高,除去征购及农村自留粮外(包括种籽、饲料),实有口粮5,032万斤,以当时农村人口130,871人计算,人均有稻谷366斤,加上经济作物奖售粮及自留地粮,每人每年口粮可达427斤,最高达824斤(杂粮不在内)。
  1978年,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全县有1,524个生产队实现只征购不返销。
  1982年,城镇人口50,601人,月供应粮食为148万斤,平均每人每月29斤。
  1984年,城镇人口增为53,108人,月供应定量粮食155.5万斤,平均每人定量29.28斤。农村用粮总计为21,000万斤,按全县农业人口252,886人计算,平均每人有稻谷831斤,较1963年增加3.2倍,较1981年544斤增加53%。
  油脂统购统销
  1955年,实行油脂统购统销。全年共统购各种油料320万斤,加工油料307万斤。统销供应方法为:除油脂公司自销外,并采取建代销点及与农业社挂钩的办法,进行油脂供应。计有自营门市部9个,私营代销点18个,与农业社挂钩4个,达到了乡乡有供应。
  我县是缺油地区,以调入维持供应,油脂收购量徘徊于30万斤左右。粉碎“四人帮”以后,油料生产得到了发展。1979年国家收购油脂计163万斤,全年销售27万斤,较1978年少销8,900斤。社员自留油平均每人7斤。城镇人口定量全年每人8.5斤。
  1982年收购油脂292万斤,销售103万斤,不但改变了长期靠调入油脂供应的现象,而且调出油脂111万斤,农村自留油量也得到了增加。
  1984年,油料收购为763万斤。城乡供应油脂为120万斤。其中定量供应为90万斤,行业用油供应12万斤,农村供应12万斤。收购及供应均较1982年略减,但议购议销活跃。全年议价销售油脂达24万斤,超历史水平。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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