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乡村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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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36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乡村建设
分类号: F426.9
页数: 4
页码: 223-226
摘要: 本文讲述在自然村庄多数依土地大小和族姓聚合形成。房屋大部分坐北朝南,平原地区的村庄基地比较整齐,丘陵或山坡地段则分层建造。近年来,农村建房面积逐渐增加,其中砖木结构占比较大。在建筑特点方面,有口店面间、四合院、串堂、三间三拖等不同类型的住宅结构,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和人们对住房形式的不同追求。此外,就饮用水和照明方面,自然村的生活设施也在不断改善。
关键词: 永修县 乡村 建设

内容

自然村建设
  全县有2,129个自然村。大部依土地大小和族姓聚合形成。村庄房屋多数坐北朝南。平原地区,基地平坦,比较整齐。丘陵或山坡地段则分层建造。有如梯田形式。多数村前有池塘或小溪。屋前开一块平地,四周栽种果木。少数村庄有夯土围墙,用以防止牲畜出坂。
  经过房屋普查,全县自然村有房屋38,515栋,建筑面积3,818,342平方米。
  建筑结构,砖瓦房占89%,土草房占5%,其它结构占6%。
  1984年,全县农村建房面积101,840平方米。砖木结构占52%,混合结构占48%。其中生产性建筑(农村公共建筑)占7.1%(集镇建设参见《集镇》章)。
  建筑特点
  建国前,农村除少数人的住宅为砖瓦房外,一般农民住宅结构简单。大都是用土砖坯砌墙。用土瓦盖的称瓦屋;用茅、稻草盖的叫茅屋。有的贫民还有夹板筑土墙,上盖茅草。八十年代以来,茅屋已不再建。住宅类型格式,大致有如下几种:
  店面间 正面狭、纵深长、隔成几个房间。前为店面,后做住房或用房。多数是木板壁楼房。上有吊楼,楼沿有木栅。这种房屋占地面积不多,但瓦沟长,排水能力较差。
  四合院 1排3间房屋,左右各加1间对向厢房,呈“冂”形,前面装板壁或砌墙,正中开门,中有天井排水。这种房屋水气重,湿度高。多数为建国前建造。
  串堂2进或3进 由2排1字3间,中间两侧加厢房,有1个天井的叫2进;3排1字3间,加4个偏房,有2个天井的叫3进。前正中开大门,后面和两侧均开偏门。此类一般是豪门大宅。全县此建筑极少。这种古老式样的建筑型,由于深邃,大堂和正房显得灰暗,现已废。
  三间三拖 在1排3间的后墙,紧接着披下顺水檐(不另起脊)叫3问拖步,全县最为普遍。特点为千爽、光亮,大小自如。过去用木料撑架。后为节省木料,均改用青、红砖平砌4个山头,承受椽桁。正屋中间为堂屋,两厢作卧室,拖屋作厨房和杂用间。近年来,人们为着节省地基争取空间,以1排3间作基点,建起2层或3层楼房。有的将3间格局放大放宽,层层4面开窗,上下均可按需要隔大小房间。随着生活提高,人们对居住条件更为讲究。少数人还把4只屋角起翘檐仿宫殿式,显得更加堂皇。
  风火墙 即将山墙砌得高出屋脊,多建于滨湖沿河地区,能起到防风、护瓦、防火作用。
  饮用水
  建国前沿河各村居民饮用河水,其它绝大多数是饮用塘水。六十年代后期,有的掘井用水泵压水。七十年代,部分地区采用机器把钢管钻入地层,机械压水。部分地区,陆续建起了自来水道。1984年,全县集镇饮用自来水的占47%,自然村饮用自来水的占2.3%,用自来水的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5.8%。
  照明
  1984年,全县各集镇均用上了电灯照明。八十年代以来,随着高压输电网的扩大,全县自然村中,有68%的农户,用上了电灯照明。
  附:湾头村典型调查
  湾头村属滩溪乡,位于南九公路西侧凤凰山汽车站附近。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该村91人,有房屋22栋,大小521EJ,面积为468平方米,人平面积为5.1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的2进房屋1栋,木结构的2进房屋3栋,四合院1栋。5栋房屋,住有35人,人平占有面积为12.5平方米;土砖盖土瓦房屋10栋,茅屋2栋,住56人,人平居住面积为7平方米。
  1984年,实有人口189人,有房屋36栋,计117间,面积为1,944平方米,人平住房面积为10.3平方米。36栋房屋中有30栋为砖木结构。
  人们对住房的造型和结构要求,因时而异。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发展。五十年代是“能住即可”;六十年代希望“住得宽敞”;七十年代注重“造型艺术”;八十年代讲究“雕塑和绘画”。
  1975年后,实行猪圈、牛栏、厕所,统一建在住房后较远的隐蔽处;厨房全为烟囱灶,环境卫生大为改善。有40%房屋做了三合土或水泥地面,30%人家浇灌混凝土晒场。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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