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永修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3000027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虫灾 |
分类号: | S433 |
页数: | 1 |
页码: | 104 |
摘要: | 这段文字主要描述了中国历史上明、清时期以及民国时期和建国后修水县所遭受的蝗灾和螟灾情况。在明、清时期,修水县多次受到蝗灾的侵袭,特别是在嘉靖十一年,蝗群蔽日,给当地农作物带来了严重损失。而清朝时期,道光十五年和十六年出现蝗灾,钮士元等当地官员采取措施捕治,成功控制了蝗灾。咸丰七年也受到了蝗灾的侵袭,当地官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在民国时期,修水县也多次受到螟灾的影响,造成了早稻和晚稻的损失。建国后,由于广泛使用农药和农业技术的发展,虫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蝗灾和螟灾的频率和规模有所减轻,仅有1974年出现较严重的虫灾。 |
关键词: | 永修县 虫灾 自然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