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旱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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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27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旱灾
分类号: S422
页数: 2
页码: 102-103
摘要: 这段文字主要描述了修水县在明、清时期以及民国时期和建国后遭受的旱灾情况。在明、清时期,修水县多次遭受旱灾,造成严重的粮食减产和民众的饥荒。其中,嘉靖十二年的旱灾尤为严重,导致大量人口死亡。清朝时期,顺治、康熙和道光年间也多次遭受旱灾的影响。民国时期,修水县在1925年和1934年也遭受了严重的旱灾,造成大面积农田不收获。建国后的1950至1984年期间,修水县经历了十年的旱灾,其中1978年的旱灾尤为严重,导致大面积农田无收。整个文段着重描述了修水县在不同历史时期遭受的旱灾情况,强调了旱灾对当地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严重影响。
关键词: 永修县 水灾 自然灾害

内容

明、清时期
  明正统五年(1440年)六月,亢旱。景泰七年(1456年),夏秋久早。成化六年(1465年),旱灾。正德七年(1512年),旱灾,民大饥疫,米价飞腾。嘉靖十二年(1533年)六至八月,亢早,民大饥;二十三年大旱,人半死。万历十七年(1589年),春夏大早,饥疫;十八年,早疫,死者枕籍载道。
  清 顺治三年(1646年)五月,大早,秋后乃雨。康熙=年(1663年)、三年、均遭旱灾,十一年大旱。道光十二年(1832年)遭旱;十五年,夏旱。咸丰二年(1852年),遭旱;六年,遭旱。同治二年(18 63年),遭旱。
  民国时期
  民国十四年(1925年),旱情严重。二十三年夏,亢早不雨,田禾拈萎,中、晚稻及其他粮食、经济作物均被早。灾情之重为数十年所未见。受早损失如下表。
  建国后
  建国后,从1950-1984年,严重或比较严重旱灾十年。其中1978年灾情特别严重。伏秋连旱及冬早,早期共达192天,为我县百年未遇大旱灾。无收面积3万余亩。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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