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自然灾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270
颗粒名称: 第八章 自然灾害
分类号: X43
页数: 8
页码: 99-106
摘要: 这段文字主要描述了修水县在历史上遭受的各种自然灾害,包括水灾、旱灾、虫灾、风灾以及其他灾害。从宋、元、明、清时期一直到建国后,修水县经历了多次灾害的袭击,其中包括大水冲毁民屋城郭、大旱导致大饥饿、大雹伤害庄稼、大风袭击导致倒塌民房等。这些灾害给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粮食减产。整个文段着重描述了历史上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对修水县的影响,反映了当地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挑战。
关键词: 永修县 自然灾害 水灾

内容

第一节 水灾
  宋、元、明、清时期
  宋 嘉定十七年(1224年),大水冲毁民屋城郭,淹没庄稼。
  元 至治二年(1322年),大水,山崩。
  明 洪武元年(13 68年),修河水暴溢。永乐十年,夏涝,漂没民房;十三年,夏水冲坏民房,淹没庄稼。洪熙元年(1425年),夏水浸伤庄稼。宣德八年(1433年)水灾。正统五年(14 40年),初夏霖雨;十二年水灾,民饥。弘治六年(1493年)、七年、九年皆大水。嘉靖元年(1522年),五至八月大水,“舟航入市,漂没民舍不计其数”;十二年,二至五月淫水。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六月大浸,漂没县门屏墙十余日,居民架木以渡,庐舍、场谷,一皆漂散。三十七年,大水入城,淹没县堂40余日。
  清 顺治四年(1647年),大浸,米石银7两,道瑾相望。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夏,大水。雍正三年(1725年)秋,水灾。道光三年(1823年)、七年、十一年、十四年、十七年、十八年、十九年、二十年、二一年、二二年、二四年、二八年、二九年、三十年,均遭水灾。咸丰元年(18 51年)三年、六年、八年、皆遭水灾。其中八年五月,城内水深丈余,圩堤溃决殆尽。同治元年(1862年)、二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均遭水灾。光绪元年——五年(1875-1879年),连年遭水灾。其中光绪三年特大洪水冲毁县城东、北两楼;八年,大水冲决圩堤;二十七年,洪水浸入县城。
  民国时期
  民国六年(1917年)大水灾。八年,水灾。二十年,发生六十年内罕见的大水灾,全县六个区均遭灾害,尤以一、二、三、五区遭灾面积最广,灾区面积约100余市方里,淹及240余村,8,000余户,冲倒房屋9,000余间,毁坏庄稼,淹没洲地田园469,094亩,溃决圩堤约40余座。其中一区有何公、朗湖,郭东等10余座,二区有三角、青湖、原槎等20余座,三区有鸦雀、下洋等10余座,六区白京圩亦溃决。损失财产约600余万元。全县歉收约在七成五分以上。二十一年,水灾。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五月,一、二、五、六区均遭水灾。
  二十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雨倾盆,洪水泛滥成灾。一、=、三、五各区全部受淹。四区被淹四分之一,六区被淹二分之一。全县被灾农田261,189亩,人口20,054户,78,972人。粮食作物损失概数为.早稻歉收十分之九;一季晚稻歉收十分之八;杂粮歉收十分之八。家畜死伤4,832头。房屋倒塌2,371栋,冲去37栋。溃决圩堤38座。财产损失3,229,975元。
  三十八年(1949年),本县发生历史上罕见洪灾。修、潦两河沿岸白浪滔滔,一片汪洋。洪水漫决全县所有圩堤。是年不但水位高,且时间长,造成了严重饥荒。
  建国后
  从1954年起,严重或比较严重水灾共13年。其中以1954、19 55、1983年灾情最为严重。1954年漫毁圩堤14座,倒塌决口264个;冲毁农田2万余亩。1955年漫溃圩堤14座,倒塌决口257个。两年中,南浔线二度中断交通共125天。1983年,全县受灾大队178个,生产队1880个;冲毁农田4150亩。艾城公社境内冲毁南浔铁路146米,中断通车半个月。
  1969、1970年,也属严重水灾年。
  1969年6月28日-30日,修、潦河上游出现暴雨,洪水猛涨,山下渡水位达22.01米。我县部份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水灾。受灾大队90个,生产队569个;受灾人口17,603户,86,853人;受灾面积16.22万亩;倒塌圩堤12座。圩内被淹面积6.19万亩,圩外被淹面积5.32万亩,内涝面积6 .19万亩。受灾作物13万亩。其中早稻7.3万亩,中稻2.4万亩,一晚1.68万亩,棉花1.3万亩,其他作物7,979亩。受灾严重的为马口、立新、艾城、永丰等社场。全县损失粮食达5,350万斤,棉花110万斤。
  1970年7月13日起,连降暴雨数日,山下渡水位高达22.10米,有8座圩堤(包括4座圩垱)溃决成灾,内涝外淹较为严重。倒圩受灾面积3万亩,圩外受淹面积3 .162万亩,圩内受涝面积6.75万亩,合计13 .57万亩。其中被淹早稻5.8万亩,中稻2.27万亩,一晚3.54万亩,棉花0.92万亩,双晚稻苗3,085亩,其它作物7,324亩。被淹颗粒无收的作物面积9.565万亩。其中早稻3.39万亩,中稻1.48万亩,一晚3.2万亩,棉花7,096亩,双晚秧苗2,106亩,其它作物5,748亩。约损失粮食三、四千万斤。
  1972年,柘林水库大坝建成后,修河流域减轻了洪灾,而潦河洪水对圩堤的严重威胁依然存在。1974和1975年,城山、马口圩全部溃决。立新联圩虽然基础较巩固,但当洪峰高潮时,多次脱坡或穿漏,险遭溃决。
  1983年7月上旬,连降暴雨,10日10时至14时,山下渡水位高达22.91米,为建国以来最高水位。柘林水库下泻流量每秒3400立方米;潦河下泻流量每秒3900立方米。全县决堤28座,受灾农田25.15万亩,受灾人口20.5万人。农、工、商各业总损失达4597.8万元。
  第二节 旱灾
  明、清时期
  明正统五年(1440年)六月,亢旱。景泰七年(1456年),夏秋久早。成化六年(1465年),旱灾。正德七年(1512年),旱灾,民大饥疫,米价飞腾。嘉靖十二年(1533年)六至八月,亢早,民大饥;二十三年大旱,人半死。万历十七年(1589年),春夏大早,饥疫;十八年,早疫,死者枕籍载道。
  清 顺治三年(1646年)五月,大早,秋后乃雨。康熙=年(1663年)、三年、均遭旱灾,十一年大旱。道光十二年(1832年)遭旱;十五年,夏旱。咸丰二年(1852年),遭旱;六年,遭旱。同治二年(18 63年),遭旱。
  民国时期
  民国十四年(1925年),旱情严重。二十三年夏,亢早不雨,田禾拈萎,中、晚稻及其他粮食、经济作物均被早。灾情之重为数十年所未见。受早损失如下表。
  建国后
  建国后,从1950-1984年,严重或比较严重旱灾十年。其中1978年灾情特别严重。伏秋连旱及冬早,早期共达192天,为我县百年未遇大旱灾。无收面积3万余亩。
  第三节 虫灾
  明、清时期
  明 嘉靖十一年(1532年)4月,大蝗蔽日。
  清 道光十五年(1835年),蝗灾;十六年蝗灾更甚,邑侯钮士元谕民捕治。六月,有黑翼白腹之鸟,翔集成群,啄而食之,蝗虫渐灭。钮士元著有《捕蝗纪略》。咸丰七年(1857年),飞蝗蔽日,集处食稻苗、树叶殆尽。邑侯王必达谕民捕治,又谕民掘土取蝗子,逾数月尽灭。
  民国时期
  民国十七年(1928年),螟灾,早稻损失三成,晚稻损失二成。十八年,螟灾,早稻损失三成,晚稻损失一成。
  建国后
  建国后,虫情以螟灾为主,因广泛使用农药,虫害在一定程度上被控制,较建国前大有减轻。30多年来,仅1974年灾情较严重,受灾面积五万余亩。
  第四节 风灾
  我县风灾,旧志无载。建国后,有6次较大的风灾。
  1957年6月4日8时,白槎、江益区遭大风袭击,受害严重,灾情详下表。
  1962年,风灾减产2907万斤,倒塌房屋609间。虽同时伴有水、旱、虫灾,但主要是风灾。
  1963年5月8日下午6时许,虬津地区遭受大风袭击,风力近12级。风头通过虬津公社东部,猛烈袭击麻洲、樟树、麻潭、三星4个大队,11个小队,使51户226人受灾。房屋、农具、家具,遭受严重破坏。有的树木连根拔起,有的生产队打谷桶刮到百米以外,半小时内,给四个大队及邻近地区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灾情详下表。
  1979年4月12日下午5时后,本县出现10级雷雨大风,最大风力达11级,最大风速达30米/秒以上,造成很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吹倒民房l,084间,茅房2,193间,猪牛栏3,442问,厕所65间,育秧温室10间,受伤群众30人,伤耕牛13头。受灾面积25,600亩,早稻秧田损失863亩(谷种237,780斤),刮走育秧薄膜12 .74万斤,吹倒电杆165根。红花、油菜作物损失均很严重。
  1981年和1984年,风灾均属严重,其成灾面积分别为7,500亩、10,300亩。
  第五节 其它灾害
  宋、元、明、清时期
  宋宋雍熙二年(985年)冬12月,大雪,厚三尺,江水冰合,可行车马。
  明嘉靖元年(1522年)9月,地震;二十四年春,大疫。万历十七年(1589年),永丰乡大雹伤稼;三十五年,海鸟丈余,集于宁远乡之朗湖,见鸡犬之类,辄囵吞之,乡民以弧矢射之勿中,以金鼓怖之,勿动,月余乃去;三十八年初四夜,地震,房舍动摇。
  清顺治三年九月,地震。康熙元年(1662年),河冰。道光十五年(1835年),县境多虎,甚至田野村庄白昼噬人,逾年始遁迹。咸丰十一年(1861年),“岁暮,骤雪盈丈,雪后地冻,有裂者,高树枝茎堕落,樟连抱者皆枯,河水合而坚,可通车马”。
  民国时期
  民国二十一年(19 32年),大雹袭击今立新乡岐山罗家、骆家,杜家、邓家等村庄。雹粒大如鸡蛋,庄稼损失严重,屋瓦被打碎无数。
  建国后
  1953年下半年,常有虎豹进入村庄伤害人畜,白槎地区尤较严重,白昼噬人。1954年3月.县委会、县政府、武装部发出“组织力量围打虎豹”联合通知,同时组织一捕虎中队分赴三,四、五、六、七区,吸收部分民兵、猎手进行围捕,虎患始平。
  1964年2月中旬,大雪冰冻,电线结冰,3天不化,越冬作物受到严重损害,电讯和交通运输遭到破坏。
  1983年,梅棠地区下冰雹两次。一为4月上旬某晚上半夜,冰雹夹雨,粒大如念珠,整个梅棠公社遭灾,秧苗损失颇大。一为8月10日,下午6时左右,冰雹从呖岭山过境,杨岭大队三线垅雹灾最大,雹粒大如汤圆,小似念珠,屋瓦多被打碎。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阅读

相关地名

永修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