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积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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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262
颗粒名称: 气温积温
分类号: P462.4+1;P423
页数: 2
页码: 86-87
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修水县在民国时期和建国后的气温数据统计以及气候特点描述。首先,民国十九年至二十六年的气温数据记录了每个月的平均气温(以华氏度和摄氏度表示),年平均气温,最高和最低气温等。后文描述了建国后的气温情况,指出全县大多数地区的年平均气温约为17℃左右,并详细列举了不同季节和月份的平均气温和极端气温数据。此外,文章还提到了修水县气温分布差异及地形地貌对气温的影响,指出东部平原与西部山区的气温差异较大,随海拔高度增加而降低。
关键词: 永修县 气温数据 气候特点

内容

民国十九年(1930年)——二十六年,月平均气温(华氏)顺月次为42.4度、48.7度、56.5度,66.7度,74.6度,79.6度,87.4度,87.9度,79.2度、70.1度,60.4度,48.1度;年平均66.8度,最高101度,最低21.3度。
  建国后,全县大多数地区年平均气温为17℃左右。西部山区随海拔高度增加,低0.8℃-4.1℃。据本县气象站资料记载,全年最低气温在1月份,平均气温为4.3℃;最高气温在7月份,平均气温为28.9℃。4月和10月春秋两季,月平均气温分别为16.7℃和18.2℃,绝对最低气温为-11.9℃(出现在1972年2月9日)。绝对最高气温为39.8℃(出现在1981年8月28日和29日)。
  1956年至1984年,月平均气温顺月次为4.3℃、5.8℃、10.7℃、16.7℃、21.4℃、25.4℃、28.9℃、28.5℃、24℃、18.2℃、12.5℃、6.6℃;年平均气温顺年次为16.2℃、16.3℃、16.8℃、17.2℃、17.1℃、17.8℃、17.2℃、17.6℃、17.3℃、16.7℃、17.1℃、16.7℃、17.1℃、16.4℃、16.5℃、16.5℃、16.4℃、17.1℃、16.8℃、17.℃、16.7℃.16.8℃、17.6℃、17.1℃、17℃、16.9℃、17℃、17.3℃、16.4℃。29年年平均气温为16.2℃。
  本县气温分布,因地形、地貌影响,差别很大。东半部河湖平原,地势平缓,从南至北,无地形影响,气温大体一致;西部山区丘陵地带,随海拔高度升高,气温相应降低。
  我县活动积温(以下简称积温)状况大致是:摄氏零度以上的积温东部平原达5,900度,西部山区只有5,100度。海拔600米以上的地区仅4,380度。其中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的初日到20℃的终日积温值,东部平原达4,300度,西部山区仅3,700度。一般海拔高度每上升100米,积温递减170度左右。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20℃终日的二季晚稻安全齐穗期,平原为9月23日,山区提前到9月10日。因此,海拔300米以上的农田不适宜栽种二晚。10℃初日到20℃终日积温最多年达4,700度。最低年(1980年)只有4,124度,是年两万亩迟熟二晚,不能安全齐穗,大部份无收。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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