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日军侵华总司令冈村宁次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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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文史资料选辑 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185
颗粒名称: 审判日军侵华总司令冈村宁次内幕
分类号: K265
页数: 7
页码: 199-205
摘要: 本文介绍了冈村宁次,侵华日军最高指挥官,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但在国民党政府的庇护下,他未受法律制裁,后返回日本。
关键词: 冈村宁次 侵华日军 法律制裁

内容

侵略中国的头号战犯,最后一任日本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于一九四九年元月廿六日,被国民党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宣判无罪,并于同年元月卅一日,由美国派驻日本的军事代表团团长麦克阿瑟将军派来的军舰押去日本,同时被要去的还有关押在江湾战犯监狱的全部日本战犯共二百八十余人。我是当时参加审判冈村宁次的中国军事法庭的审判官之一。就我记忆所及,将国民党政府审判和释放冈村宁次等日本战犯的内幕,公诸于世。
  冈村宁次(1884-1966),日本东京人,以侵华起家。1923年任日本驻上海武官。1925年至1927年,任北洋军阀孙传芳的军事顾问。1928年任日军步兵联队长,是制造济南惨案的主凶。1932年任日本上海派遣军付参谋长,参加日军侵占上海的战争,后任关东军付参渫长。1932年代表日本政府同国民党政府签订《塘沾协定》。1937年至1940年,历任日军十一军、华北方面军、第六方面军司令官和最后一任驻中国军总司令官,在中国实行了极其残酷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以军功晋升为陆军大将。当时希特勒、莫索里尼相继覆灭,日本败局已定,日本大本营为了撤退其在南洋的庞大部队,企图在中国打通一条南北通路,于是由冈村率领约八个师团的兵力,进攻柳州、南宁一线,又残杀我大批无辜人民。从此可见,冈村是一个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凶残刽子手,是中国人民最凶恶的敌人。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天皇裕仁正式宣布向盟国无条件投降,冈村宁次于九月九日在南京代表日本政府向中国授降。其后,为了遣返在华的一百廿多万日本战俘,国民党政府设立了遣俘办公室,派冈村负责,配备了办事人员,俨然是一个机关了。在这期问,他又为国民党政府的“戡乱建国”政策出谋献策,阻扰我八路军、新四军受降,因而深得蒋介石的赏识。一九四八年四月,战俘已经全部遣送完毕,国防部才将冈村送交法庭审理。
  中国人民经过了八年艰苦的浴血奋战,付出了两千多万人的生命,六日亿美元财产的代价,才获得这场胜利。痛定思痛,我们对冈村宁次这样的罪魁祸首,总不能慈悲怜悯吧!法庭受理这一案以后,由主任检察官王家楣承办。刑事案件的立案,要有犯罪的证据,不能由被告人的身份来判罪。检察官受理以后,就分向国防部、外交部以及东北、华北、广西、湖南等省和各绥靖区司令部,搜集冈村的犯罪证据,但是所得到的回答全是“不知道”!互相推诿,结果一无所获。最后没办法,法庭只好把日军进攻柳州、南宁一线时,八个已经定罪的师旅团长所犯的罪状,统统算在冈村宁次头上,以纵容部属杀戮无辜平民的罪状提出公诉。法庭依据检察官起诉书的起诉理由进行审理,于一九四八年八月廿日上午八时在上海开庭公审。
  审期公布以后,首先大伤脑筋的是被告的人身安全问题。因为被告的民愤太大,一经公开露面,就可能出问题,案子又不能秘密审理。可是公审场所却很难选择。在南京审理象这样重大案件,如“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师团长等是借用黄埔路口励志社礼堂进行,因为那个地方关防严紧,便于警戒。可是在上海就难找到较为理想的审判场所,最后选定了虹口吴淞路的上海商会礼堂。前有广场,可供群众旁听,前后及边门都较易警戒,法庭同上海军、警、宪联系后,当天出动了一连宪兵,四百多名武装及便衣警察,声势浩大,戒备森严。
  冈村宁次长期在中国当太上皇,养尊处优,目空无人,狂妄自大,现在将他作为战犯来审判,心里当然不服气,所以公审通知下达以后,冈村随即递来一份申请,提出如下几点要求:①审判时要求给坐位,并要预备茶水(国民党政府的法庭,原、被告及旁证人都没有坐位。);②不要用闪光灯对他摄影(结果还是有不少中外记者和电影制片厂对他拍照摄影,也无法禁止。);⑧除日、英语的翻译人员外要增设西班牙语的翻译(结果备而未用)。这些要求,法庭一一照准,这是前所未有的。
  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日,上海晴空万里。清晨,吴淞路上海总商会前面广场人头攒动,四围军警林立,荷枪实弹,如临大敌。法庭里面旁听席已经坐无虚席,到庭的中外新闻记者,数以百计,国民党司法界元老,前任的司法院院长王宠惠博士也坐在旁听席上。七时许,被告冈村宁次和出庭作证的同案犯(八个师旅团长)用大型警备车从江湾监狱押解到法庭,车到广场后,被告一下车,立即由全付武装的宪兵簇拥着进入法庭。当时气氛的紧张,为历来审理案件所罕见。
  法庭是五人合议制,由一个审判长,四个审判官组成。审判是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少将庭长石美瑜。石是福建省福州市人,上海法政大学毕业,历任各级法院的法官,日本投降以后,担任江苏省高等法院刑事庭长,负责审理了大批汉奸头子,如陈公博、周佛海、褚民谊、陈璧君、缪斌、罗君强等都由他审理处决的,成为当时轰动京沪的新闻人物.法庭成立后,由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向司法行政部调借任为庭长。审判官陆起,林健鹏、张体坤和我(都是上校专职军法官)莅庭执行检察职务的是上校检察官施泳。(原起诉的检察官这时已调任他职。)、记录书记官丁兆松,翻译王仁明、林××。被告辨护人有三个,律师王龙生(是专为日本战犯作辨护人的。)律师江一平(上海名人虞洽卿的女婿,当时上海的名律师)律师杨鹏(刚刚卸任的台湾省高等法院院长。)。开庭时被告态度傲岸从容,好象有恃无恐似的。当问他。“你对检察官指控你在进攻西南地区时纵容部属残杀无辜平民构成了犯罪,你有什么话说?”他回答:“我是一个效忠天皇的职业军人,军人以服从为天职,对中国作战,我是奉大本营的命令。我没有权拒不执行,至于在战斗中杀了一些平民,在进行这样大规模的战斗,也是在所难免,不足为怪。况且几十万士兵各有他们的直属长官,总不能由总司令来直接负责吧!”总之,在答辨中,他理直气壮,振振有词,把一切责任推得千干净净。我也清楚,根据检察官的起诉理由,没有其它旁证,对被告是很有利的,等于是把被告的重要罪行都舍弃了,这对法庭的定刑是很困难的。这样审判到中午就宣告辨论终结,定在当天下午三点宣判。
  按照惯例,重大的案件,宣告辨论终结,当天就要宣判。退庭以后,我们几个人总是在一起吃饭,彼此交换意见,评议中决定主文(国民党政府的刑事诉讼法,判处有罪的判决书,分为主文、事实、理由三栏,判决无罪的,只有主文、理由两栏,主文由评议会决定后由承办审判官草拟判决全文,由全体通过后作为判决原本再由书记官缮印正本。)冈村案也照此办理。退庭后我们五个人到北四川路海宁路口的凯福饭店吃饭。吃饭时,侍役请石庭长接长途电话。石去后不久就回来对我们说:“刚才秦次长来电话(参谋次长秦德纯),冈村一案,暂停审理,听候命令,法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职守。”于是法庭将宣判的决定取消。我晓得这案子既有国防部插手干预,就侵难达到我们所设想的判决目的了。
  第二天,冈村递来一份申请状,因病请求保外就医,法庭不敢决定,将状转送国防部,不久就批示下来,准如所请。冈村就由两位国防部少将高参具状保其出外。冈村自由了。
  案子一搁几个月无人过问,到一九四八年底国内形势起了巨大变化,淮海战役接近尾声,国民党当局知道大势已去,欲战无力,欲和又不甘心,进退维谷。蒋介石宣告下野,退居幕后指挥。李宗仁代理总统,维持残局。京沪人心惶惶,国民党政府人员,都各自作退路打算。一九四九年元月二十六日凌晨,石美瑜把我从睡梦中叫醒说:“我刚从南京来,奉国防部命今,今天公审冈村宁次。”对这突如其来的决定,我惊讶地说:“一切都没准备,怎么来得及呢?”“没关系,不对外公开审理,就在自己法庭进行,只要叫书记室打电话通知各报社就行了。”于是,从法庭成立以来,所受理的一椿最大案子,就这样无声无息草草地进行了。
  审理中,既没有新的讯问和陈述,也没有新的申诉,只是炒一通现饭。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过套,完成法律上一项必要的程序。但到庭的中外记者仍不少。到十一点钟,石美瑜向我们征询意见后,就宣布:‘本案结论终结,定于本日下午三时宣判。”
  按惯例,退庭后就该吃饭了。这时,大家都已饥肠辘辘。可是石美瑜庭长把我们让入庭长办公室以后,随手就将房门关上,脸色异于寻常严肃地说:“今天要辛苦各位,让肚子暂受一下委屈,我们要把案子评议完再Ⅱ乞饭。现在我想先听听大家对本案的处理意见,请大家发言吧!”于是我们纷纷发言,一致认为被告是日本侵略中国战争在中国领土上所犯罪行最重,所负责任最大,人民愤恨最深的一个战争罪犯,为了声张人类正义,维护民族尊严,平抑民众公愤,应该处以极刑。”大家意见统一以后,石庭长打开公文包取出两个文件,展示大家。我接过一看,原来是两份怏邮代电,一份是代总统李宗仁,一份是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的两份内容相同的命令,措词都是“岗村宁次遣俘有功,仰该法庭将其宣告无罪。”看完以后,石又拿出一份文件,原来是抄写工整的冈村宁次的判决书原本。主文一栏,简简单单的六个字:“冈村宁次无罪。”我很惊奇,案子刚剐审完,还没有评议,怎么就有了判决书和主文呢!再看那眉头上已经画了“行”盖了私章:“徐永昌印”。(徐是当时的国防部长,是他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三日在米苏里号军舰上代表中国接受日本投降的。)原来是私自预先将文稿拟好,经过国防部长批准了的,现在强加在我们头上。象这样用行政和军事的命令来干预司法审判,这在法治国家还是罕见。大家目瞪口呆,面面相觑,不晓得该如何是好。这时,石庭长又说:“此案上峰已经决定,我们身不由主,现在请大家在判决原本上签名吧!”我们四个人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肯提笔。石美瑜又说:“大家都不肯签,我也没办法,不过在隔壁房间里,现在已有由国防部派来的军法局的五位军法官在等着,他们可以马上接办本案,宣布“更新审理!”我们五个人就到楼下地下室内。(“法庭本在南京黄埔路国防部内办公,一九四七年八月,因就近战犯监狱,清理积案方便,迁到上海江湾路一号四楼办公,这座大楼原先是日本驻中国的海军陆战队司令部。驻有四个单位即上海港口司令部、上海警备司令部,京沪杭警备司令部和法庭。楼下地下室是警备司令部的看守所。)后果怎样,就不需要我说了。”这时,房问里空气象死一般沉寂,庭长铁青的面孔,大家尴尬的表情,实非笔墨所能形容。僵持了一会,年纪较大,资历也较深的陆起发言了:“一定要我签字,那没办法,不过允许我在评议薄上,写下保留意见。”这种表态实际上即是被协迫无奈,自找下台的办法。因为,对一个合议案件的看法,不可能每个人的意见都一致,尤其对量刑的轻重,更不可能相同,经过讨论最后以少数服从多数而统一了,但不同意见还是要保留下来,作为法律的探讨,研究依处。石庭长说:“保留意见,当然可以。”陆起带头后,大家有所遵循,就一一签了字,于是紧张的空气开始缓和,庭长铁青面孔解冻了。只是在这份不光彩的文件上,被迫留下了我们五人的大名。
  下午三点正,准时开宣判庭,旁听席上,中外记者比上午更多。审判长依例讯问被告人姓名、年龄、籍惯后,全体审判人员起立,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当读到“冈村宁次无罪”这六个字时,鸦雀无声的法庭,顿时听众大哗,议论开了。当时法庭的气氛犹如毛泽东同志于一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所写的《中共发言人关于命令国民党反动政府重新逮捕前日本侵华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和逮捕国民党内战罪犯的谈话》一文所写的那样;”……二十六日由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举行复审后,于十六时由石美瑜庭长宣判无罪。当时庭上空气紧张。冈村肃立聆判后,微露笑容。”(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284页)只是坐在法庭上面的几个审判人员,内心负疚,如坐针毡,感到对不起法律,对不起人民。
  冈村案结束后没过几天的一个早晨,一位美军上校来到法庭声称奉驻日本盟军统帅麦克阿瑟将军命令,经中国政府批准押解在上海战犯监狱的全部二百六十名日本战犯,包括冈村宁次在内,到东京鸭巢监狱执行,就这样,又如毛主席文章中所指出的:“中国人民在八年抗日战争中牲牺无数生命财产,幸而战胜,获此战犯,断不能容许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擅自宣判无罪。”“我们认为你们现在的种种作为,是在企图以虚伪的和平谈判掩护你们的重整战备,其中包括勾引日本反动派来华和你们一道屠杀中国人民一项阴谋在内;你们释放冈村宁次,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毛泽东:《中共发言人关于命令国民党政府逮捕冈村宁次和内战罪犯的谈话《毛泽东选集》一卷本1285页)
  据悉,解放战争期间,冈村曾充当蒋介石的秘密军事顾问,为蒋策划向解放区进攻。1949年1月,岗村被国民党政府宣判“无罪”,释放回国。1950年义被国民政府聘为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高级教官。

附注

注:本文作者叶在增解放前任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上校审判官。现任市政协常委,省文史馆员。

知识出处

九江县文史资料选辑 第三辑

《九江县文史资料选辑 第三辑》

本辑收录了关于九江县的历史沿革、文化资料和人物事迹等内容,有助于深入了解九江县的历史和文化。通过本书,读者可以了解到九江的地理位置和历史事件,以及当地的风景名胜、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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