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群众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1165
颗粒名称: 卷二十五 群众团体
分类号: D412.8
页数: 15
页码: 435-449
摘要: 在朱溪召开劳苦工人代表大会,成立县雇农工会,全县有7个区63个乡建立雇农工会,县赤色总工会在渣津召开全县工人干部大会,全县有手工业工会会员和雇农工会会员13500余人。
关键词: 群众工作 社会团体

内容

一、国共合作的县总工会 民国15年(1926)9月中旬,在县城成立修水县总工会,共产党员徐光华任委员长。同时,成立工人纠察队,樊德发任队长,主要负责维护治安,保护工人利益,总工会包括竹业、泥工、缝纫、石灰窑、搬运等行业的工人和店员。全县共有会员1600余人。次年,“六七”惨案发生,组织解体。
   二、苏区赤色工会 民国19年(1930)3月,在朱溪镇湘屋成立修水县赤色总工会筹备处,樊明德为主任委员,7月14日,在朱溪召开劳苦工人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修水县赤色总工会,选举卢月恒为委员长。10月21日,召开县雇农工人代表大会,成立县雇农工会,樊明德任委员长。
   民国20年1月,全县有7个区63个乡建立雇农工会,共有会员6000余人。10月,县赤色总工会在渣津召开全县工人干部大会,执行湘鄂赣省第一次工代会决定,积极稳步发展组织,到21年3月,全县有手工业工会会员和雇农工会会员13500余人。并成立县赤色总工会工人纠察队,分3个班,有步枪36支,邱绍南任队长,胡子安任政委。
  4月,湘鄂赣省总工会召开执委扩大会,县赤色总工会受这次大会的影响,执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排除手工业工人出会,削弱了工会组织,9月,在第四次反“围剿”中,马坳、大桥、光华、卢坊4区的工会组织悉遭敌人破坏。县赤色总工会被迫迁往画坪。23年6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县赤色总工会的公开活动停止。
   三、国民党县总工会 民国26年(1937),成立国民党县总工会,王福禧任主席。30年2月20日,召开县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会,选举产生修水县总工会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选出常务理事5人,理事4人,候补理事2人,常务监事3人,监事4人。梁汝成为理事会主席。
   [=此处为表格(县苏区历次工人代表会简况)=] 民国32年9月27日,召开县工会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选出常务理事5人,理事6人,候补理事2人,张缉熙任理事长;监事7人,熊师友为常务监事。总工会下辖茶业、木业、米业、烟业、丝业、制伞、皮革、篾业、烛业、豆干、染织、泥工、油漆、印刷、五金、锯板、香爆、缝纫、苏裱、理发、码头、京果、扎工等23个行业工会。
   民国34年5月1日,召开县工会会员代表会,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选出常务理事5人,理事8人,王鑫泉任理事长;监事5人,龚正文为常务监事。
   四、解放后的工会
  1949年8月,成立中共修水县工人运动委员会,县委书记梁定商兼任书记,10月,成立修水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11月,在店员中建立第一个工会小组。之后,相继建立建筑、水排、教育、茶业、制伞业、搬运、造船业等工会小组。
  1950年1月,全县共建立10个基层工会,49个工会小组,并在渣津、山口、三都街分别成立街工会筹备委员会。6月,正式成立县总工会。
  1951年10月,义宁镇、渣津、山口、三都街分别成立镇街工会。全县有基层工会58个,会员881人。
  1953年,全县有基层工会68个,会员2726人。
  1966年,全县基层工会组织发展到126个,会员5800余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总工会机构被撤销,组织瘫痪达7年之久。
  1973年5月,在工交财贸系统恢复工会组织,8月,召开县第十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时,全县已恢复和重建基层工会68个,有会员3705人。
  1976年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到1978年冬,本县工会处于拨乱反正阶段,组织发展较慢,到年底止,全县只有79个工会组织,会员4645人。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工会根据全国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和新工会章程规定,开展全面恢复和整建工会组织工作,仅1979年即建立基层工会131个,至此,全县共有基层工会210个,并成立13个局级工会工作委员会,全县共有会员9473人,1985年,全县有13个局级工会工作委员会,229个基层工会,共有会员15974人。
   解放初期,工会工作主要是支持工人监督企业管理,防止资本家违法活动和随便解雇工人,1950年,号召工人支援抗美援朝,全县工人共捐献人民币2.89亿元(旧人民币)。
   在开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年代,组织工人开展以增产节约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中作出了重要贡献,1957年涌现先进单位38个,先进生产者745人,先进工作者336人。
  1979至1984年,职工肖淑汉、张薇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全县有58人获得全国和省一级有关部门先进个人称号,有83个单位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59人评为市先进生产(工作)者。
  1985年,县总工会建成工人俱乐部,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内设棋类室、桌球室、乒乓球室、舞厅、图书室、阅览室、教室、退休职工活动室等。为促进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创造了条件。
   [=此处为表格(解放后县历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况)=] 第二节农民组织 一、国民党县农会 民国15年(1926)9月下旬,成立国共合作的县农会,陈晓明(后叛变)任委员长。全县各乡镇均建立了农会,共有会员2万多人,次年6月,县城“六·七惨案”发生后,国共合作的县农会解体。
   民国25年,国民党县党部控制农民运动。指派专人成立县农会。当时有会员796人,28年撤销。
   民国31年5月,恢复县农会,邹济民任主席。34年至37年期间,由吴士俊任县农会理事长。当时有乡镇农会24个,会员10238人。
   二、苏区农民协会 民国15年(1926)冬,中共修水县党组织派幸与坚、樊废级到仁乡,余经邦、余灿成、杨在中、杨佑等到西乡,王希圣到奉乡,龚展云到安乡分别组织农会,到次年春,成立区农会]0个,乡农会41个,有会员9138人,到16年,农会组织迅速发展,全县有农会会员2万余人,但县城发生“六·七惨案”后,多数农会解体。
   民国17年8月,彭德怀率领红5军转战修水,农会组织又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县有会员五六万人。II月,红5军离开修水,国民政府军进犯苏区,农会遭到破坏。
  18年8月,红5军重返湘鄂赣苏区,修水农会组织开始恢复和发展。到次年6月,农会组织遍及全县。区、乡农会行使政府职能。
  6月26日,召开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修水县苏维埃政府。从此,各区、乡苏维埃政府相继建立,农会活动中止。
   在苏区农会迅速发展的同时,农民运动也形成高潮。民国16年5月21日,仁乡西隐(现沙湾乡西隐村)农会召开数千人群众大会,公审指使暴徒杀害农会干部陈瑞仁的大地主、大劣绅、长沙县候补知县陈醉六,并处以极刑。8月16日,下衫农会组织几千农民举行武装暴动,没收大地主朱经美全部财产,分配给贫苦农民,并烧毁其帐簿和各种契约。
   三、解放后的农民协会 解放初期,党和政府在农村开展工作主要依靠贫雇农。1950年1月,在21个保中建立农民协会,入会农民2968人。3月,在112个保中建立农民协会83个,有会员18889人。4月,全县废除旧的乡、保、甲制度,建立乡农民协会149个,有会员37666人。5月9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实际是农民代表会议)o参加会议的代表299人,其中农民代表259人,占代表总数的86.6%。
   会议内容主要研究发展农业生产,肃清匪特,减租减息,改造乡村政权,准备土改。会后,在全县12个区建立182个乡农民协会。乡政府建立之前,农民协会行使乡政府职权。12月19日,在县城召开农民代表会议,与会代表300人,选举产生修水县农民协会,选举梁定商兼任主席。
  1952年6月,全县有208个乡农民协会,共有会员149363人。1953年,乡政权全面建立后,农会活动基本停止。
   四、贫下中农协会
  60年代,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农村社队普遍建立贫下中农协会。
  1965年3月10日在县城召开县首次贫下中农代表会,会期5天,出席会议的代表683人,会议选举15名委员组成县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朱宝荣任主任。次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贫下中农协会解体。
   第三节工商组织 一、商会 本县商会始建于清宣统元年(1909)(其时称州),章国华任州商会第一任会长。
   民国15年(1926)至18年,先后任县商会会长的有朱乐庭、徐海寰等。
   民国19年,彭德怀等率领红5军攻克县城,县商会停止活动。21年,恢复县商会,陈德甫任会长。25年,县商会下辖4个同业公会,有会员680人。
   民国30年4月3日,召开第二次商会会员代表会,选举县商会执委15名,候补执委3名,监委7名,候补监委3名,由执委选举常委5名,赵世铭任主席。
   民国35年,县商会执行委员会改为理事会,主席改称理事长。12月20日,召开县第四次商会会员代表会,选举理事15名,候补理事5名,监事6名,候补监事3名,经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5名,江明斯任理事长。
   民国37年冬至38年5月,朱乐庭任理事长。6月,改选刘狄为理事长,县商会下辖布匹、杂品、粮食、印刷、百货、京果、旅栈、南货、屠商、烟、酒、药、船业等13个同业公会,有会员892人。
   二、工商业联合会
  1950年10月23日,县城召开工商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县城工商业联合会委员会。
  1953年6月,召开工商联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代表214人,选举产生了县工商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1955年3月,在县城召开工商联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代表220人,选举产生县工商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其时,县工商联辖义宁、三都、山口、渣津、马坳、古市、何市、白岭等8个工商分会和黄沙、杭口、溪口、程坊、大桥等5个工商组。
  1958年6月,在县城召开工商联会员代表会议,改选工商联领导班子。
  1960年6月和1963年5月,县工商联先后召开第三和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县工商联第三届与第四届执行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联机构瘫痪。“文化大革命”后,工商联工作由县政协承担。1985年12月,成立修水县工商联筹备小组。
   解放初期,工商界主要贯彻落实党的“保护工商业”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工商政策,鼓励工商业者恢复和发展生产,在市场上,实行划行归市,打击买空卖空、掺杂使假、投机倒把等不法商人的违法活动,控制市场物价。
  1952年,在工商界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中,县城揭发犯有“五毒”行为的工商户违法事件711起,偷税漏税100余万元(旧人民币),其中有6户受到法律制裁。
  1953年5月,开始实行对资本主义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县工商联召开执委扩大会议,吸收部分工商界上层人士参加,会议主要是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守法教育,要求全体工商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接受改造。会后在县城百货,布匹等行业中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县各工商行业中全面铺开。到1956年2月,全县对私营改造基本结束。
   三、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3年1】月13日,修水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内设办公室,配备4名工作人员。并在白岭、大桥、渣津、马坳、溪口、山口、宁州、黄港、三都、义宁镇等集镇设立10个分会和75个会员小组。共有会员4029人。
  1985年,会员发展到4755人,全县涌现出“五好”分会8个,“五好”会员小组23个,“五好”干部28人,“五好”会员205人,其中有2人受省政府表彰,2人受市政府表彰,18人受县政府表彰。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白岭、马坳、三都分会及山口分会桃坪小组等5个单位,被评为出席九江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先进单位,在江西省1985年个体劳动者首届代表大会上,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受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表彰,获“个体劳动者之家”奖旗。
   个体经济的发展,补充了国营和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修理等行业网点的不足,为待业青年扩大了就业门路,减轻了国家负担。同时为国家开辟了税源。两年多来,全县个体工商户向国家交纳税金200余万元,缴交管理费19.5万元。
   第二章青少年和妇女组织 第一节青年组织 一、共产主义青年团 民国13年(1924)7月,本县在外地读书的卢成宝、樊益清等进步青年,利用暑假回乡机会,带进《向导》和《中国青年》等进步刊物,宣传马克思主义,唤起爱国青年觉醒,发展10多名青年加入团组织.成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修水支部,卢成宝任书记,属九江团地委领导。次年,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至民国18年,全县已建立团支部36个,团员发展到540名。
   民国19年3月,成立少共(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修水县特区委员会,余斐任书记。7月,少共特区委在上衫召开了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县代表大会,参加会议代表136人,正式成立少共修水县委员会,余斐任书记。大会主要研究动员青年参加红军,并通过告全县民众书,其时,已建立少共区委9个,支部93个,团员发展到1600余名。10月,少共修水县委改为少共修水中心县委,余斐继任书记,领导修水、铜鼓、宜丰、武宁、通城等县的少共工作。
   民国20年1月,少共修水中心县委改为少共修水县委,卓新根任书记08月,根据少共湘鄂赣省委指示,恢复少共修水中心县委,樊象日任书记。继续领导修水、铜鼓、宜丰、通城等县的少共工作。12月,少共修水中心县委在渣津黄坊召开了全县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樊象日继任书记。至此,全县共有少共区委10个,团员1950名。
   民国21年春,少共修水中心县委在渣津莲花召开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黄佛生任书记。大会提出把动员青年参加红军,作为少共的政治任务,并动员1000多名团员和青年组成“少共国际团”,朱国栋任团长。10月,将少共修水中心县委改为少共修水县委,樊友成任书记。
   民国22年7月,少共修水县委在古市东山召开第四次团代会。总结第四次反“围剿”的经验教训,开展反右倾,反逃跑,反叛变斗争,大会选举樊象日为书记。
   民国23年6月,苏区遭到国民政府军队破坏,少共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1949年6月,修水解放67月,成立中共修水县委青年运动委员会,由县委宣传部长许子谊兼任青蚕书记,王天德任副书记。年底,在义宁区吴都乡开始建团试点工作,吸收12名优秀青年入团,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修水县第一个农村支部。
  1950年12月26日,在县城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修水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修水县第五届委员会。同时,撤销中共修水县委青年运动委员会。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本县团组织相应改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共青团组织活动一度瘫痪。
  1973年,恢复共青团组织。3月,召开第十五次全县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五届团县委。1978年12月,1982年l0月和1985年9月,先后召开全县第十六、十七、十八届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六、十七、十八届团县委。
   团组织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根据青年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1951年2月,团县委号召全县团员和青年,积极参加土改和镇压反革命运动,投入抗美援朝斗争。据69个乡统计,有16695名青年参加土改运动,占青年总数的76.7%。在镇反运动中,全县团员抓获反革命分子81名,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有4000多名青年报名,要求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6年,团县委号召全县团员和青年,在兴修水利、积肥造肥和抗击自然灾害运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当年,全县团员和青年共兴修堰1130处,圳910处,堤216处,积肥1069.24万担。1963年,团县委响应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在全县团员和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1955年到1966年,在各项工作中,全县涌现出青年红旗集体31个,模范团支部35个,先进单位322个,其中受团省委表彰的14个,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374名,其中受团中央表彰的1名,受团省委表彰的14名,模范团员195名,模范青年346名,先进个人1630名。
  1976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团县委号召农村团员和青年,在运动中起带头作用,据统计全县团员和青年开辟茶园1230亩,造林6990亩,架桥21处,修水库和塘堰190处,挖渠道138条,种水稻试验田1.3万亩,棉花试验田220亩。
  80年代,广大团员青年开展植树造林竞赛活动,人人争当绿化突击手。1982年至1985年,青年参加造林达15万多人次,共植树69万多株。
  1982年4月,三都茶场制茶工人,团支部副书记冷爱平参加团中央和全国青联组织的中国赴日茶叶研修团,在日本京都地区考察研修两个月。
  1983年,团县委获团中央“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宣传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979年至1985年,全县涌现出新长征突击队39个,突击手211名,其中有余新民、梁振祥获团中央授予的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先进单位171个,其中受团省委表彰的6个,团市委表彰的12个,先进个人1026名。
   [=此处为表格(部分年份团组织和团员统计)=] [=此处为表格(解放后历届团员代表大会情况)=] [=此处为表格)=] 二、三民主义青年团 民国29年(1940)10月,成立三民主义青年团(以下简称三青团)直属湘鄂赣边区区团部修水分团部筹备处,朱强任主任,朱辉任书记。设组织训练、社会宣传、总务3个股。筹备处成立后,首先在县政府各机关、义宁镇和国民政府30集团军中发展团员,以后逐步在上杭、福江、山口、三民、黄沙等乡发展团员。民国30年,各乡镇人员和教职人员在县城集训时,吸收了大批团员,后在上杭、福江、三民、山口、黄沙、义宁镇等处建立6个区队,34个分队。
   民国31年4月,三青团直属湘鄂赣边区区团部修水分团部筹备处,改为三青团直属湘鄂赣边区区团部修武分团部筹备处。辖修水、武宁两县三青团组织。刘兴汉任主任。6月,改名三青团江西支团修武分团筹备处,32年5月,撤销修武分团筹备处成立修水分团筹备处,刘兴汉继任主任。7月,修水分团部设立青年服务社,发动各区、分队入股,每股金额25元。9月2]日,开办团员训练班,有367名团员参加了为期7天的训练。10月31日,撤销修水分团筹备处,成立三青团江西支团修水分团干事会,刘兴汉任干事长。至此,全县建有区队18个,直属分队18个,分队36个,团员1121人。民国33年4月孙广吾任干事长。4月4日,三青团中央团部视导室副主任涂公遂(县人)来县视察团务工作。到5月止,全县共建区队23个,直属分队18个,团员1526人,次年下年,邓策勋任干事长,35年11月,石乐天任干事长。
   民国36年下年,国民党实行党团合并,在全县进行团员登记。全县共有团员1882人,参加登记的团员995名,全部转为国民党党员,三青团的活动从此终止。
   [=此处为表格(民国32年三青团修水分团组织和团员分布情况)=] 第二节少年儿童组织 一、儿童团 民国19年(1930)7月下旬,苏区建立中国劳动童子团修水县团部,陈水旺任团长。次年,劳动童子团改名儿童团,到12月,儿童团员发展到13000余人。
   儿童团的主要任务是站岗放哨,管制土豪劣绅,帮红军送信,观察国民政府军队动向,同时还开展破除封建迷信,号召妇女剪发放脚和慰劳红军的活动。
   二、童子军 民国时期,各国民学校均设童子军组织及训练课程。
   民国30年(1941)4月,县成立少年总团,设正副总团长,各区设立少年区团,设正副区团长。37年7月,成立中国童子军江西省支会修水县分会理事会,县教育科长韩山球兼任理事长,并设有总干事、干事、录事等。
   三、少年先锋队民国19年(1930)2月,苏区成立中国少年先锋队(以下简称少先队)修水县支队,宋文杰任支队长,下设10个大队,大队下设小队。次年12月全县有少先队员10551人,苏区丧失后,少先队组织亦不存在。
   解放后,1950年开始建立少先队组织,发展队员234人。次年团县委成立少年儿童工作部。1953年,全县有少先队员2510人,辅导员96人,1955年,全县有少先队员11217人,辅导员322人,到1959年,全县少先队员发展到19361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组织取代。到1974年;全县有“红小兵”大队600多个,中队1200多个,小队5400多个,队员8万余人。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红小兵”组织解体,少先队组织恢复活动。
  1978年,全县有少先队员44804人,辅导员1784人,至1985年止,有少先队员65518人,辅导员1962人, 少先队员在共青团组织领导下,各个时期配合形势开展正常的活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开展“小五年计划”活动。之后开展为人民公社做一件好事”的活动,每人为国家创造一元钱财富,购买一部少年号拖拉机,向国庆十周年献礼。1978年,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做雷锋式少年”的活动。1985年,开展“学雷锋,争三好”和“学习张海迪,做时代的小主人”等活动。
   第三节妇女组织 一、革命早期妇女组织 民国15年(1926)7月,在国共合作的县党部设妇女部,徐作中任部长,9月国民革命军光复修水后,成立修水县妇女解放协会,胡心清任主任,后温文儒任主任。次年,“六七”案发生,上述组织随之解体。
   二、苏区妇女会 民国19年,全县有10个乡苏维埃政府成立妇女会。8月,苏区在渣津召开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成立修水县第一届妇女联合会,曹碧荔任主任。大会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军参战,粉碎国民政府军队对苏区的“围剿”。在全县25000多名赤卫队员中,有女队员2000余名,红军部队中有一个妇女连,周衍菊任连长,曾击溃100多人枪的牧牛坑民团。
   民国21年,在画坪召开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00余人,选举产生县第二届妇女联合会,匡亚明任主任,大会号召广大妇女支援红军作战,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童养媳和包办买卖婚姻,号召妇女剪发放脚,破除封建迷信,组织妇女参加生产,打土豪分田地,妇女自求解放,此后,苏区妇女组织慰劳队、洗衣队、担架队、护理队等,为红军洗衣服、做军鞋、送茶水、护理伤病员。渣津等乡一次就献给红军布鞋2万多双,草鞋6万多双。
   三、国民党县妇女会 民国29年(1940)1月28日在县城成立县妇女会筹备委员会。推定陈明玉、王贤英、陈希洁、车兴华、卢六逸等5位为委员。3月8日,修水县各界妇女在紫花墩举行“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大会,到会妇女及机关代表400余人。同年下年,正式成立县妇女会,孙雨南任主任,并向全县发表《告妇女同胞书》,号召妇女积极行动起来,参加抗战工作,并组织乡镇妇女会。
   民国31年2月1日,成立县妇女指导处,孙雨南任主任。9月17日,孙辞职,陶瑾任主任。12月24日,奉省政府令,撤销县妇女指导处。
   民国33年,成立县妇女运动委员会,许爱君任主任委员,次年许爱君辞职。II月12日,召开县妇女运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李淑言为主任委员。
   四、解放后的妇女联合会
  1949年10月,中共修水县委成立妇女运动委员会,马勇任书记。1950年4月,召开全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修水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同时,撤销县委妇女运动委员会,区、乡成立妇女代表会,村成立妇女代表小组。全县有区乡妇代会126个,村妇代小组2504个,共有会员35602人。1952年12月,已建立区乡妇代会130个,村妇代小组4924个,共有会员59421人,1956年12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县妇女联合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妇联组织瘫痪,活动停止。
  1973年,恢复县妇联组织。5月l1日,召开县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第七届县妇联执委会。1975年,恢复基层妇联组织,区、社成立妇女联合会,大队成立妇代会,生产队成立妇代小组。1985年,县妇联设组织宣传部、生产福利部、儿童工作部、法律顾问室,县妇联下属组织有区妇联8个、乡(镇、场)妇联59个、有村妇代会659个。
   全县广大妇女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在各条战线上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1年下年,广大妇女积极投入抗美援朝运动,有II个区的妇女参加反美游行示威。妇女召开控诉大会116次,小会1810次,同时捐献金银首饰和人民币,全县妇女做军鞋6269双,还献出鸡蛋等营养品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
  1950年1月《婚姻法》公布后,县妇联积极开展宣传,揭露批判封建婚姻的种种罪行,提倡婚姻自主、简化婚礼、建立团结友爱的和睦家庭。1953年3月,县委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月,训练183名妇女干部参加运动,据渣津、程坊、墨田、岗上等13个乡的统计,在运动中解决婚姻纠纷2602起,废除童养媳316个,望郎媳41个,包办婚姻3起。
  1958年3月,县妇联组织开展“千菊万牡”活动,号召全县广大妇女做樊孝菊、张待牡式模范,共产党员樊孝菊是全国“三八”红旗手,张待牡是全国妇女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和勤俭持家模范。县委宣传部将1958年5月定为“千菊万牡”活动宣传月。全县妇女积极参加这一活动,并组织3450个菊牡突击队,有23745名妇女参加,全县评选出先进菊牡突击队983个,菊牡式人物23019人,评选出省女劳模4人,县劳模57人。7月,县妇联副主任严翔莲出席全国妇女工作会议,在会上作了“干菊万牡”活动经验介绍,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接见。
  1980年5月,县妇联召开托幼工作会议,制定全县托幼工作发展规划。1982年,山口区退休女医生朱福群自费办起家庭幼儿园,数年坚持不收分文,不计报酬,受到省、市、县三级妇联的表彰,省电视台曾为其辛岭家庭幼儿园拍摄《优秀之花》纪录片。
  1979至1985年,月塘乡月塘村妇代会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太阳升乡彭群如、陈景牡、征村乡袁魁牡、县人民医院万淑娟、马坳乡傅仁珍、黄沙港乡姜丽辉等6人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修水一中女教师陈四军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5个,“三八”红旗手21人;市“三八”红旗集体15个,“三八”红旗手106人;评为县先进集体88个,先进个人463人,1985年,全县评为“五好”家庭共11297户,占总户数的10%。
   解放后,妇女获得了政治权力,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大批妇女参加了各级政权建设。1953年,全县有女乡长14人,乡政府女委员37人,女代表725人,女行政组长69人。1955年,县人民委员会有女委员4人,女县代表64人,初级农业社女社长24人,副社长279人,社委女委员2294人,女生产队长113人。次年,发展女党员92人,共计有女党员132人,女团员1446人,1956年,有高级农业社女主任1人,副主任320人,管理委员803人,女乡长3人,副乡长87人。
  1969年4月和1973年8月,农村妇女干部樊孝菊先后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与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为这两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1985年,全县妇女干部中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常委委员1人;中共修水县委委员4人,县政协常委5人,正副局级领导干部14人,区工委委员、乡镇党委正副书记、正副乡长22人,全县有专职妇女干部79人,其中党员48人,团员15人。妇女干部中有大专毕业生3人,中专毕业生16人,高中毕业生23人。
   [=此处为表格(解放后历次妇女代表大会情况)=] 第三早文化科技组织 第一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53年11月,召开修水县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会,成立修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联合开展业务活动,未设专职人员。
  ’1958年12月16日至18日,在太阳升公社召开全县第二次文艺工作者代表会,到会代表65人。会上进行换届选举,并配一名专职秘书。会后,编辑内部刊物《修江文艺》两期,编辑并由九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革命斗争故事集《深山烈火》。
  1964年12月8日,在县城召开全县第三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83人,会上总结第二次文代会以来的工作,布置今后任务。选举产生县文联第三届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文联活动停止。
  1983年3月12日至14日,在县城召开全县第四次文艺工作者代表会,到会代表128人,会议选举县文联委员37名,正副主席5名,选举产生各协会领导班子。文联机关定编3人,大会后,文联创办不定期文学小报《山谷诗苑》(后改为《明月湾》)和音乐小报《修江歌声》,并与文化广播局联合编印了《建国三十五周年文艺作品选》。
   文联的团体会员有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工作者协会,共有会员242人,其中文协会员115人,剧协会员27人,音舞协会员35人,美书摄协会员65人。
  1985年,县文联会员中有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1人,中国戏剧家协会江西分会会员14人,中国作家协会江西分会会员1人,中国音乐家协会江西分会会员3人,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西分会会员1人,中国舞蹈家协会江西分会会员1人,有九江市文联各协会会员68人。
   第二节科技协会 民国30年(1941)io月2日,县设立教育会,有会员1065人,李凌鹤任理事长。31年,建立数学、医药卫生、物理。地质学会,因连年战争,未发挥作用,名存实亡。33年11月,县设立中医师公会,设理事长1人,常务理事2人,理事4人,监事3人,南宫杰任理事长,有会员121人。
  1956年9月20日,成立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11月,召开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第一次代表会,到会代表100人,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l1名,县委副书记王诰礼兼任主席。之后农业、茶叶、医药卫生、自然科学4个学会相继成立,共有会员111人,次年会员发展到157人,1958年11月改名修水县科学技术协会。
  1963年1月,县科协有委员21人,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县科协组织一度瘫痪。
  1980年12月8日.恢复县科学技术协会。次年9月,召开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会,到会代表124人。大会选举产生修水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35名,副县长康晋益兼任主席。至1985年县科技协会下属学会16个,会员1161人。此外,还建立了农村科学普及协会l6个,会员461人。
   第四章其他组织 第一节县抗美援朝分会
  1951年1月下旬,县成立抗美援朝分会,共15人组成,县委书记梁定商兼主任,县长吴平兼副主任。在抗美援朝运动中,组织报告员78人,开报告会100多次,大小控诉会1926次,全县有70%的人口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并组织群众举行反美爱国示威游行,游行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41%,有167374人签名拥护和平、反对美帝使用细菌武器。同时,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捐献飞机大炮,作好拥军优属工作的号召,发动群众捐款捐物。全县人民共捐款捐物折款28亿多元(旧人民币),可购买飞机1架。4000名适龄青年报名参军参战,其中695名经检查合格批准参军。向志愿军送慰劳鞋6269双,发慰问信568封,慰问袋97个。
   第二节县中苏友好协会
  1951年,县成立中苏友好协会,各区建立了工作委员会,各乡、镇和县级机关群众团体学校等建立支会。工人、农民、干部、教师、中学生纷纷参加,入会者发给会员证和证章,并向协会交纳一定会费。
   协会主要宣传中苏两国人民的友好和合作等。以后根据总会规定,只吸收团体会员,不再接收个人会员。1956年以后,该组织逐渐停止活动。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海天出版社

修水县具有优良的修志传统。宋初即草创分宁《邑图》、《修川志》,南宋分宁知县徐筠主修《修水志》10卷,其后曾10余次编修州县志,至今尚存6种,清同治版《义宁州志》为最后一修旧志。《修水县志》四历寒暑,三易其稿。蔚成大观。可贵者,县志资料丰富,体例规范。而发凡起例,每依县情,故“茶叶”、“环境保护”之设专卷,颇具地方及时代特色,独见编者心裁;推及各卷,条分缕析,笔墨精当,贯穿古今,首尾完备,足证经营之苦心。展卷一读,全县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风貌、人物干百年事,史实纷呈,实故乡资治之鉴,教化之书,存史之册,将使莅兹土及产兹土者,无不爱修水而顿生振兴修水之志,从而认识县情,探求规律,正确决策,功莫大焉。

阅读

相关地名

修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