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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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1154
颗粒名称: 卷十四 商业
分类号: F715.1
页数: 19
页码: 258-276
摘要: 商店属私营或集股经营,大多数为夫妻店,部分雇用店员。当时左右全县市场的较大商店有裕隆厚、汇通源、益和祥、洪广顺、仁寿斋、庆和、福昌、兆昌、源益、益昌、永和生、福发、胡益盛、和兴福、永生祥、万春源、仁聚、怡聚、源顺、聚丰、和兴、中立、福大德、同和仁、开寿堂等30余家,资本达1万银元以上者10余家。其采购商品,直到产地。
关键词: 商业发展 商业建设

内容

一、私商 晚清至民国12年(1923),本县私营商业较兴盛。商店属私营或集股经营,大多数为夫妻店,部分雇用店员。当时左右全县市场的较大商店有裕隆厚、汇通源、益和祥、洪广顺、仁寿斋、庆和、福昌、兆昌、源益、益昌、永和生、福发、胡益盛、和兴福、永生祥、万春源、仁聚、怡聚、源顺、聚丰、和兴、中立、福大德、同和仁、开寿堂等30余家,资本达1万银元以上者10余家。其采购商品,直到产地。茶叶市场尤旺,23年全县有茶庄97家,其中外帮茶庄22家,上海、广东、安徽各3家,南昌、九江各6家,赣州1家。
   民国15~17年,战乱频仍,商业萧条。17年仅较,殷实的20家店铺,损失折银元达3.67万元。抗日战争期间(1937-1945),县城被日军数次骚扰,二次遭日机轰炸,商店纷纷搬迁,商民蒙受损失,仅县商会下属10个同业公会,抗战期间共计损失达14.29亿元,其中直接损失3.07亿元。
   抗战胜利后,本县商业较为稳定,商户增加。民国36年(1947)后,全县有商店1362户,已登记者820户。县城有12个行业。约有座商400家(不含饮食服务,下同),其中:油盐南货业有裕隆厚,庆和、源远泉58家,京果业有同和祥等11家,酒业有志同祥等16家,布匹百货业有大升祥等60家,金银店有宝庆等6家,丝线业有广昌祥等9家,药业有黄源等19家,粮食业63家(其中兼营的53家),茶庄1O余家,屠业30家,杂业43家,还有文人阁等文具纸张业。
   解放前夕,全县虽有私商2542户,但多半是小本经营,而且有的呈半闭歇状态。
   解放初期,私商对工商业政策尚不理解,不少商户不敢大胆做生意,把资金抽走。1954年起,私商对“踏步走”的精神领会不深,大批私商歇业,仅县城即有233户歇业,其中转入农业197户(739人)。1955年,全县私商1063户,比1953年减少50.7%,县城商户272户,比1953年减少39.6%,资金5.48万元(其中纯商业4.67万元),比1903年减少62%。1958~1962年,县城合作化私商被精简下放农村务农或自谋他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城还有64户合作化私商下放农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策放开,内外搞活,个体商户蓬勃兴起。1981年全县有个体商户227户,249人,资金4.57万元。1985年,增加到2722户,3052人,资金155.92万元。其中县城个体商户由1981年的58户增加到153户,增长1.63倍;人数由198l年的60人增加到191人,增长
  2.18倍;资金由1981年的3940元,增加到81446元,增长19.7倍。
   二、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解放初,在建立国营扶助供销商业的同时,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扶助处于困难的私营商业;在市场上划行归市,打击不法商人的违法活动。1951~1952年,在“五反”运动中,仅县城揭发出工商户犯有“五毒”(即五反内容)行为及犯罪的711起,偷漏税收100多万元。
  1954年6月,曾在县城百货、布匹、杂业的大升祥、大新、源远泉、义成、自力5户进行国家资本主义批购经销试点。之后,县城百货业作归口处理,对全县棉布商进行全行业改造,在其他食品杂业中,重点发展批购零销。第二批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有祥余等20户。1954年共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商户56户,从业81人。
  1954年8月,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成立县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各区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所,国营公司和供销社分别成立市场组织股或组,专管对私商改造工作。为了正确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国营和供销部门采取“收缩零售门市部和部分商品品种降低批发起点、调整私营零售网点、以大带小、私私并店”等措施,私商困难户减少,县城272户私商基本上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私营纯商业在零售总额中占11.8%。1955年以合作小组及合作商店的形式,开展对全县私营商业的安排和改造,县城除屠商实行归口处理外,其他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或合作形式的商店有棉布、国药、西药、食盐、烟酒、南货、百货等共计142户,占县城总商户的51.8%,从业人员188人,占总从业人员的56.2%,零售额57.8万元,占总零售额的78.15%。
  1955年7月至10月,在县城棉布业中公开划分阶级,确定贸易类型。划分商业资本家5户,小商7户;接着在三都、山口、渣津等集镇公开划分贸易类型。全县共有私商761户,须改造的从业人员974人,流动资金8.96万元,固定资金15.14万元。划分阶级及贸易类型结果是:资本家24户,占私商总户数的3.15%,从业人员33人,占须改造从业人员的3.39%;小商小贩712户,占93.56%,从业人员903人,占92.17%;富农兼商1户,占0.13%,从业人员2人,占0.2%;来路不明的24家商户,被列为缓划对象,占3.15%,从业人员36人,占3.7%。
  1956年1月,县人民政府组织225人的封私改造工作队,深入全县各地开展工作。2月形成高潮,4月1日正式宣布公私合营,月底基本结束。全县的改造情况是:共应改造867户,已改造861户,占应改造户的99.31%,已改造的从业人数1027人,占从业总人数的99.8%,其中过渡为国有化的65户,公私合营326户,合作商店194户,联营商店44户,单线串联户232户。在清产核资中,根据“宽”和“了”的方针,掌握“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查结果,全县共有定息户735户,股金15.34万元,其中资本家24户,股金2.58万元。
   第二节集体商业 民国时期,本县有官商合营商业,地方豪绅、官吏入股可不付股金,盈利按股份分红。这种官商勾结的特殊商业组织形式,如鹦鹉桥大丰布店等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夕。
   解放后,本县集体商业是在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以小商小贩为主体组织起来的。1954年4月,在三都、山口等地进行小商小贩互助合作试点,县城也产生了第一个集体性质的联记南货店,该店成员原恒和店老板把埋藏几年的4斤多银子,换成人民币投资联营店。
  1955年至1957年,合作商店发展较快。
  1958年秋,全县农村实现公社化,在“一大二公”和“穷过渡”思想影响下,对集体商店大撤大并,平调集体商店的财产和人员,县城合作商店门市部由1957年44个撤并为16个,人员由212人减为71人。
  1961年7月,县财贸、商业、工商部门在县副食品公司进行恢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试点工作。从公私合营的原山货行栈划出9个门市部40人,成立5个合作商店(小组)门市部。
  1962年商业体制调整后,在全县国营、合营等部门调出700名小商小贩,组成58个合作商店,8个合作小组。
  1965年,商业合作商店20个门市部36人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强行解散。
  1974年,全县农村有代购代销店343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体商业有所发展。1979年县城商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计3个大核算单位,从业35人,到1985年,县城纯商业合作商店8个门市部,从业56人,其中,黄岭百货合作商店被群众誉为“信得过”商店。1985年全年营业额89万元,上缴国家税金4.1万元。为解决社会青年就业途径和商业网点不足问题,1978年起,县城开始创办具有行业“综合性”和人员“安置性”的新型集体待业青年商店(社)。到J985年底,县城有待业青年商店(社)39个,安排待业青年395人,年营业额80多万元,上缴税金2万余元。其中办得较好的有商业局属东风路综合合作商店及百货、饮食服务、食品、副食品、石油、五交化公司和食品厂青年合作店(社)等,参加青年计93人。农村各集镇也都办起待业青年点。
   第三节附营商业 修水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从搞点“小公家务”出发。于1949年11月在黄土岭办起机关合作社,是本县最早的一家附营商店。该店经营稻谷、食盐、南杂、布匹、百货等98个品种。1951年7月,根据行政部门不准经商的指示,将商店折价向国营修水县商店投资。1970年3月设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有职工20人,床位200多张,年营业收入9万多元。1985年底,有职工48人(含退休、临时工),床位340张,年收入35.8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附营商业发展很快。县工业局、二轻工业局的供销公司,由单纯生产型改变为生产经营服务型。1985年,县工业局供销公司有职工36人,营业额115万元。二轻局工业供销公司有门市部、批发部、物资仓库6处,固定职工31人,销售额94.86万元。还有其他附营商业如下表: [=此处为表格(1985年附营商业情况)=] 第四节供销商业 修水县苏维埃政府重视合作商业发展。其组织形式为县设总社,区设分社,乡设支社。民国18年(]929)建立上奉坳上消费合作社、杨津消费合作社。19年8月,在渣津乡创办修水县供销合作社,有职工二三十人。又先后在朱溪、古市、渣津、马坳、大椿、台庄、靖林设立支社。经营品种有布匹、油盐、南杂货、中药等。资金来源一是没收土豪浮财,二是发动群众集股。还成立盐业消费合作社和发动群众建立硝厂,炼取硝盐,解决群众吃盐困难,以粉碎敌人对食盐的封锁。
   民国时期,本县合作社种类繁多,有县、区联合社,乡、镇合作社,信用、消费、供给、运销合作社,生产专营和兼营合作社。民国23年(1934),建立合作社45个。24年3月,修水县政府成立修水县农村合作促进委员会,设合作指导室。26年,合作社发展到107个,社员11057人,股金161115元。28年,全县有各种专营兼营合作社171个,社员65754人,股金达1921343元。至36年,因时局动乱,物价飞涨,职员贪污,乡民对合作商业已失去信心,各乡镇合作社均停办。
  1949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合作事业管理科(简称合作科)。1950年,分别在义宁镇、白岭区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和区供销社。1951年8月16日,修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与县合作科合并,职工26名。1952年,基层供销社相继成立,有社员94057人,股金98761元。1954年,区供销社扩建到14个,分社50个。1956年将业务经理部改为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土特畜产废品、医药4个经理部。1956年成立农产品采购局,1958年,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区供销社改称国营商店,分社改为分店,取消民主管理机构,停止股金分红。根据1961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商业工作四十条,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恢复供销社体制。1962年1月,本县国营和合作社第一次分家,供销社恢复原组织机构和人事、财政建制。1968年10月精简机构时,成立生产生活资料购销处(含物资局),商业供销第二次合并。1969年农村商业实行贫下中农管理,简称“贫管”,分店或代购代销店成立“贫管”小组。
  1979年11月1日,国营和合作社第二次分开,恢复修水县供销社。1980年1月成立修水县杂品茶叶果品公司。同年6月50个基层供销社并为10个核算单位。9月、10月相继成立修水县贸易货栈、修水县供销社基层联合采购站。1984年4月商业局、供销社第三次合并,至1985年4月又分开。成立修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以经济区域为中心,建立22个基层供销社,均独立核算。5月召开第六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监事会。社员共入168800股,股金168800元。1985年全县供销社拥有职工1634人,自有资金净值315.17万元,固定资产617.89万元,其中有仓库及营业面积78276平方。该年实现利润63.44万元。
   [=此处为表格(供销合作社几个年度购销金额)=] 第五节国营商业 解放前本县无国营商业。1949年11月成立的中国土产公司武宁支公司修水办事处(即贸易公司、国营商店前身),是本县第一家国营商业企业。
  1950年,商业进行第一次调整。国营商业以批发为主。零售为辅。国营零售店只经营粮食、食油、棉布、食盐、石油、柴炭等几项人民生活必须品;调整批零差价和地区差价,组织私商下乡推销、贩运。1953年,百货、贸易等专业公司设三级批发站,按经济区域和新的购销关系建立零销网点。同年,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又按经营对象分工。国营商业以收购和推销国营工业与地方工业品为主。对工业品实行包销。1954年,国营商业、合作社进行第二次分工。国营商业要负责城镇市场,掌握公私经营比重,统一管理价格,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等。并执行按对象划分批零规定。1955年,国营商业,供销社进行第三次分工,经营农副产品的国营公司在重点产区直接设立采购机构。11月撤销下伸农村的批发部,确定国营商业主管日用品和部分生产资料(五金交电、化工、石油)的采购、供应及废品回收。
  1979年,国营企业试行定额管理和奖惩办法,增设商业网点,企业利润增加。全年上缴利润130.87万元。
  1980年,改革购销形式,实行统购包销和选购自销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商业工作者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参与竞争,市场更趋活跃。
  1982年,进行商业体制改革,试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经营承包到柜台或小组,企业与小组及个人利益挂钩,超产奖励。
  1985年,国营商业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扩大网点,增设售货摊,开展小批发业务,举办展销会、选货会和补货会,改善服务态度,在竞争中取胜。国内纯购进由1951年的47.67万元,增加到1985年的'1176.57万元,增加23.7倍;1985年国内纯销售1463.12万元,比1951年增加16.99倍;35年来实现利税2111万元,在支援工农业生产、完成对私商改造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1985年底,国营商业拥有8大公司(不含饮食服务公司)。
   [=此处为表格(国营商业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章商业网点 第一节商店 民国初年,全县有私人商店1670多家。其中县城680多家;山口、渣津各300多家;三都、马坳各120多家。民国30~31年,县城商业分筵席、酒业、药业、油盐、京果、国货布匹、百货、旅栈、米业、烟业、文具、屠业、茶叶12个行业,274户,643人。36年全县有商号13362户,已登记商号820家,县城有商店374家,其中饮食类116家,服饰类64家,住用类90家,卫生类37家,日用杂货类56家,文化类11家。
  1949年底,全县有国营商业1户,行政机关办店l户,私营商业2542户。1951~1952年前,县城商户数在380至470户左右,从业人员(包括私方)为700至800人。1953年,有国营商业网点8个,95人。合作社70个,311人。私营商业2094户。
  1954年,国营商业网点12个,115人。有义宁、三都、黄沙、何市、山口、程坊、杭口、马坳、渣津、大桥、白岭、溪口、黄坳、古市14个区供销社,50个分社,8个供应组。门屯部43个,共计零售点100个,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570人。全县私商减为1450户。
  1957年,全县有商业网点200个,城镇96个,其中,国营商业网点35个,550人,集体商业网点44个,个体网点17个。农村供销社包括分销店104个,职工511人。商业网点开始下伸到农村,改变了历史上商业集中大集镇的经营方式。
  1958年精简机构,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第一次合并。县城并为10个大核算单位,48个经营机构。农村10个区供销社扩为15个国营商店,56个供销分社扩为67个国营分店(不含大队购销部),全县有职工956人,其中农村673人。
  1962年,全县共有商业网点486个,从业人员923人。县城国营商业网点17个,207人。农村区供销社16个,分社61个,分店以下门市部79个,恢复合作商店13个,合作小组18个,公私合营商店5个,大队购销部261个,基层贸易货栈16个,供销网点遍及农村。
  1968年精简机构,商业人员下放,私营网点撤销殆尽。
  1976年,县城有8大公司(即:百货、副食品、五金交电化工、食品、饮食服务、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医药)47门市部。农村有17个食品站,2个直属供销社,47个供销社,82个分店,321个代销店,职工县城889人,农村1849人(不含代销店人员)。
  1980年,商业网点增多。国营商业网点75个(不含国药)、,职工660人。全县供销系统零售网点686个,其中基层供销社所属门市部284个,合作商店59个,代购代销店343个。
  1985年,全县有零售商业网点3782个。其中国营和供销合作社商业1017个。全县每146人有一商业网点,村村有商店。
   第二节集市 解放前,本县集市贸易除山口、三都有定期墟日外,一般通过敬神,、庙会形式进行。也有的集钱唱戏和以神附戏,聚集各方人士,“戏唱到那里,生意做到那里”,集市贸易较为兴隆。各集市贸易点均有经纪入。有大米、家禽、畜、柴炭、茶叶、竹木经纪之分。经纪备有尺、斗、秤等度量衡器,走村串屋,把持集市,以中间人身份参与成交,收取3~8%佣金。有的叫“带买”,抽取“行佣”3%左右。部分小量成交商品,如米、豆、茶油等则收取5~10%左右实物。
   解放后,集市贸易有过几次兴衰。1953年1月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活跃初级市场八项规定》后,市场开放,物资丰富,猪肉0.37元1斤,鸡蛋1角钱4~5个(低于市场牌价),集市贸易出现繁荣景象。1956年后,对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片面理解,排除多种经营方式,国营商业(包括供销社)独家经营。1958年农村公社化时期,农民没有了自留地,家庭副业停止,县城蔬菜自由市场被取消,自由市场基本关闭。加上3年自然灾害和政策失误,生产减少,各类商品奇缺,黑市猖獗,稻谷每百斤高达120元,猪肉每市斤5元,鸡蛋每个0.5元。
  1961年,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2月份起,全县开放自由市场,集市贸易场地开放日数、交售品种都大量增加。1962年,除县城等7处较大集市外,还有小型集市90多个,集市场内,没有固定和临时性饮食点115个,茶水站85个,理发担90个,“四补”(伞、鞋、锅、碗)担子154个,收购站165个,百货、杂货摊145个,柴炭、鲜菜、牲畜、手工业产品收购额激增,占总投放额的83%。
  1966年后,在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影响下,农民卖菜、柴、鸡蛋被斥为资本主义,受到限制和批判,并限定不准上市。1968年8月,县城召开万人大会,宣布取缔自由市场,集市贸易大门完全关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开放、搞活方针,解除禁令,允许全民、集体、个体一齐上参加集市。全县大小50个集镇均开放集市贸易,打破地域界限,互通有无,提倡竞争。根据“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保证合法经营,制止非法活动。本县较大的集市有义宁镇、古市、渣津、山口、三都、黄沙港等地。
   义宁镇是县城所在地。解放前有五里街七里摆之称。从东门到西摆皆为合面铺,排列着680多家商店。每段街道商店经营范围均有所侧重:卫前街以经营粮食为主,衙前街小商品摊位居多,万坊街主要是铁业作坊和丝线店,老道前和鹦鹉桥以百货布匹为主,黄土岭京果店占多数,西摆聚集茶行和木行。本地人多经营小生意,大商店老板多为奉新、高安、南昌、湖北人经营。解放后,市容大为改观。除店铺外,还于南门头、汽车站、东风路、鹦鹉桥、黄土岭开辟顶棚市场和露天市场9431平方米,设有牲猪、耕牛交易所各1处。
   古市在县城西66公里处,唐宋时期叫姑嫂岭,明代改称古城岭,清代始称古市。地处要冲,为湖北省入县城必经之地。古市豆豉为修水名产。中药铺(栈)尤多,有名的有开寿堂、福寿堂、杨致和、永安堂。抗日战争前后,有大小店铺130多家。其间,不少湖北人到古市做棉花生意,有花行4家,旅店兼做棉花经纪10家;屠商16家,日销猪肉2000斤左右;米市活跃,最高日销量达70多担,一般20担左右,还有木行3家。近年开发古市金矿,商业更加兴旺。
   渣津民国37年(1948),有店铺300多家,多从樟树、吴城进货,又将稻谷、小麦、大豆、花生、桐油贩运出境,生意兴隆。解放后,商业大为发展。设顶棚市场108平方米,露天市场750平方米,耕牛交易所卜个。1985年商品购销额275万元。
   山口解放前有商店320多家,购销两旺,市场繁荣。有传统的赶集习惯,农历每月初一、十五为墟期。1973年建成新街,改为公历每月2日和16日赶集。1978年以后,农贸市场更为活跃,建有顶棚和露天市场5700平方米,生猪交易所1个。平时逢集有2000余人参加,中秋节、春节和逢集的国庆、元旦或这些节前的集日,赶集者多至5000到1万人不等,有县城和各区、乡、铜鼓、武宁、奉新等地,甚至湖南平江、湖北通城等县人前来赶集。上市农副产品有400余种,工业品有1000余种,日购销额达四五万元,年成交额380余万元。
   三都水陆交通方便,集市贸易繁荣。清末和民国时期,吸引许多外地人来此经商。其时集镇上有大小店铺300多家。每年冬腊,往山下渡、南昌等地的米船沿河停泊者日以200计,还有茶行10余家。客商云集,甚为热闹。民国28年和30年,日军两次焚烧三都,残存店铺仅数十户。到解放前夕,有店铺120多家。解放后,商业市场逐年繁荣,1981年,建有顶棚市场1147平方米,并有生猪、耕牛交易所各l处。武宁县船滩等地群众均来进行交易。1985年集镇年购进额56.7万元,年销售额为389万元。
   黄沙港位于县城东南35公里沙窝里。是本县主要林区和产粮区。宋时即有道路通靖安、奉新和省城。清乾隆年间,逐步形成街道。光绪二十年(1893),有大小布匹百货、南杂、药店和旅馆饭店30多家。民国28年(1939),遭日机轰炸和“三光”洗劫,全街变成一片废墟。1949年全镇仅l7家店铺,70多人。1958年拆老街建新街,至1985年止,建立街道3条,成为县东南重要木材和粮食集散地。1985年开始兴建毛竹山通靖安并连接南昌的公路通过该镇,可缩短县城至南昌路程71公里,路通后,该镇将成为本县粮食、木材转运重镇。
   此外,何市、黄沙桥、溪口、马坳、朱溪、白岭等集镇,商业也日益繁荣。
   第三章商品经营 第一节农副土特产品收购 解放前,本县农副产品收购以茶叶、木材为大宗,油茶、薯粉、蚕豆、中草药等次之。每当收购季节,各大商号收购的产品,用船运往吴城、南昌等地,再转销省外。
   解放后,农副产品收购按商品种类分别由粮食、供销、商业、药材、外贸等单位归口经营。全县收购的农副产品达500余种。粮油类由粮食部门收购,生猪、家禽、鲜蛋是食品公司专营产品,蔬菜、鲜鱼由副食品公司经营,供销社和外贸公司、药材公司经营的传统产品有棉、麻、烟叶、茶、蚕茧、蜂蜜、桐子、桐油、棕片、蓖麻子、乌桕子等;野生植物油有芳樟油、黄樟油、山苍子油等;野生淀粉有橡子、马安蔸、葛根、野百合、棕树子等;野生纤维有芒杆、山棉皮、龙须草、野芋麻、葛麻等;林副产品有木炭、桂竹、竹梢、杂木棍、松脂、土纸、五倍子、华香球、红根桂皮等,干鲜果有柑桔、甜橙、梨、桃、杏、李、沙果、枇杷、杨梅、柿子、红枣、板栗、猕猴桃、西瓜、无花果、木瓜等;干菜有黄花、香菇、木耳、百合、花椒、生姜、冬笋、萝卜丝、榨菜等;畜兽产品有猪肠衣、猪鬃、猪牛蹄、鸡鸭羽毛、兔皮、猪皮、牛皮、狗皮、黄鼠狼皮、虎皮、蛇皮、狐狸皮等;药材类有茵陈、党参、生地、白术、茯苓、麦冬、银花、山药、菊花、柴胡、三七、蛇等。矿产品有云母片、绿柱石、大理石等。还有各种繁多的铁、木、篾、棕农具、家具、炊事用具以及草藤编织品、日用陶瓷器皿等。
  1961年起.农副产品收购实行奖售政策。奖售的农副产品计有粮食、棉花、生猪、蛋品、木材、工业用油脂、油料、野生动物、皮张等。奖售物资有粮食、化肥、棉毯、胶鞋、食糖、布票等。1967年,对主要农产品收购继续采取奖售办法,进行实物性价格补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副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本县农副产品收购量明显增长。1980年后,不少农民交售农副产品自动放弃奖售物资和指标。1982年农业生产责任制推行后,生猪、水产、粮食等农副产品发展迅速。生猪收购继续执行奖售政策,奖售物资有稻谷和尿素指标,该年生猪收购超额完成,并出口25468头。1985年商业购销实行全奖全赔的专责承包制,收购工作极其活跃。国家取消生猪派购任务,实行合同订购,增加粮食和尿素奖售指标。该年供销系统收购农副产品总值达208万元,比1952年的41万元增长4.05倍。
   第二节商品供应 一、生产资料 解放前,本县生产资料全为私营。
   解放后,生产资料全部纳入国家计划管理,实行计划分配。主要经营单位有石油公司、物资局、 [=此处为表格(几个年度主要农副土特产品收购量)=]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一)石油。清末、民国初年,美孚煤油公司在修水县城设有经营机构。市场上煤油牌名有红鱼、德士古、锚牌、僧帽、美孚等。其后,驻修水美孚煤油公司经营机构撤销,设办事处于永修吴城,经营形式改用押金发油,对各商户实行寄售。解放后,石油曾先后由供销社、百货公司、五金机械公司、农资公司几个部门主管经营。1957年供应柴油、汽油203.6吨。1960年实行凭证定量,年供应量384.2吨。1964年石油库正式使用,供应量增加。1978年建立石油公司,石油再次凭票定量供应,年销量2933吨。1979年兴建加油站l座,1980年起陆续购进油罐车8辆。1985年止,有50立方米油罐33只,总库容量1650立方米。全年销汽油2541吨,柴油2046吨,煤油943吨。
   (二)物资。清末、民国时期,本县较大南杂商号皆经营元铁(俗称毛铁)之类商品,但品种单调。1960年4月,县计划委员会牵头始建物资仓库。1963年,成立物资综合公司,工作走上正轨,销售种类增多,分为金属、化工、建筑材料、机电设备4大类。从1964至1985年,物资供应工作发展较快,用于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民用等各项主要物资消费量是:生铁4198吨,钢材15036吨,烧碱2511吨,纯碱178吨,水泥79323吨,汽车277辆,电动机1939台,工业轴承121682套,电焊条120吨,布电线4986公里,油毡23321卷,尤其玻璃用量激增,1979年销售654箱。1985年为2641箱,增长3.03倍。1970年至1985年,销售总额4085万元,实现利润75.36万元。
   (三)农业生产资料。1951年,本县成立生产资料经理部,几经变动,1973年改名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到1986年,全县生产资料网点301个,其中门市部、供应点196个,仓库104个,库容1.1万吨。
   化肥从1951年起的30多年中,化肥供应经历了推广普及、计划分配和敞开供应3个过程。1951年供应化肥150担。1955年随着国家化肥工业的发展和进口化肥的增加,供应量逐年增多。1958年全县供应化肥869.3吨,比1953年增长21倍。同时品种向多样化发展,氮、磷、钾三大元素已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全面应用。60年代化肥供应矛盾十分突出,全县实行计划供应。70年代对部分经济作物实行化肥奖售,1982年后化肥敞开供应。
   农药解放前,农民对农作物病虫防治,采用烟筋、辣蓼、首马藤等浸汁喷洒,但药源有限,药效低。1953年开始使用化学农药“六六六”粉和“DDT”。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为弥补农药供应不足,还生产供应一部分土农药。1984年起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如呋喃丹、杀虫双等。1985年止,全县供应农药6696吨。
   农膜本县1968年首先供应宁红、西南大队农用薄膜150公斤。1984年,全县农膜供应量增到215吨,近20年来,共供应农膜1500吨。
   注:生产用煤由工业局组织供应。
   二、生活资料 解放前,生活资料皆为自由交易。销售的棉布、百货、食盐、南杂、文具、医药等商品,主要从永修吴城和武汉等地肩挑水运进货,故有“装不尽吴城,买不尽汉口”的说法。抗日战争爆发,永修、湖口沦陷,水运受阻,物资大都从南昌、樟树、汉口、吉安、金华、长寿街肩挑运入,商品奇缺。民国36(1947),对糖、烟、酒实行专卖,商品供应仍无法缓和。
   解放后,本县主要从专业公司对口调入商品。30多年来,对生活资料首先实行平价敞开供应。后因部分商品货源不足,特别是60年代初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供求差距较大,不得不采取高价敞开供应和平价凭证供应相结合的供应办法。具体措施有计划供应、控制供应、特需供应和高价供应4种。
   [=此处为表格(几个年度主要生产资料销量)=]
  1954年,对棉布实行凭票供应。次年对棉织品、煤油按户凭证限量供应。1959年,开始实行凭侨汇券供应侨眷商品。1960年后,对生活必需品采取按购货券购买的办法进行供应。1961年在县城和主要集镇实行高价供应的商品有:糖果、糕点、砂糖、高级香烟、饭菜、针织品、酒类、手表等。
  1962年,主要对城乡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必需品如猪肉、饼干、香烟、柴炭、肥皂、火柴、食糖实行定期、定量、按户按人供应。在农村,对几种不足商品实行物资分配的办法,即党委决定分配指标,民主评定,供应到户。商品分配比例农村是重点,优先调拨,对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1963年,市场经济开始好转,商品量增加,本县相应改进了商品供应办法,实行定量,敞开及凭证供应,逐步增加敞开品种,减少凭证供应商品,供求紧张关系缓和,货币回笼加快。1964年,市场全面好转,绝大部分商品敞开供应。对领导干部的特需供应停止,1965年5月起,恢复正常供应。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破“四旧”的影响,凡名称、图案、商标、造型带有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神仙佛圣、龙飞凤舞形象及字样内容的商品,均被停售,有的作报废处理.“走后门”购买紧俏商品之风盛行,供求矛盾空前突出,商品控制供应范围扩大。如猪肉、食糖、自行车、缝纫机、针织品等等。1977年,工业品、地方工业品分配比例为县城20%,农村80%(不含五交化工业品种)。高档商品县城比例为40%,农村60%。在农村分配比例中,30%按各地农副产品收购总金额供应,70%按商品分配综合比例供应。粮食统购统销前,由商业部门自由买卖,1978年恢复粮油议购议销。
  1980年,全县除粮食、油脂、棉花凭证供应外,其余商品基本敞开供应。1983年,国营商业部门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商品供应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开展公司与基层联营。各地举办商品展销会32次,送货下乡计292车次。全年纯销售完成1730.48万元,超计划7.15%。同年,棉布取消定量供应。1984年,商业、供销部门经营的商品,除名牌自行车(凤凰、永久牌等),缝纫机、彩色电视机外,其余商品全部敞开供应。
   食盐清代和民国时期,政府均实行食盐统管限购政策,清代公办食盐谓之官盐。据清同治《义宁州志》记载:全县每年用盐共计“一万九百引六分二厘,合扣小盐四十五万六千零四十五包,每旬应销盐三百二引七分九厘五毫,遇闰以十三个月匀摊”。民国时期,本县亦曾设食盐公卖处,计口授盐。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食盐供应十分紧张。食盐购销为投机商贩所钻营。农民一担谷只能换二三斤盐。为粉碎敌人封锁,苏区群众自己动手,建硝盐厂熬煎硝盐。抗日战争时期,食盐供应仍很紧张。民国32年(1943),全县仅配盐1802担,比战前减少一半。后盐业合作社实行计口授盐(分额盐、特盐),每人每月所购三四两或五两不等,且供应时有时无。抗战胜利后,沿海盐厂相继恢复,食盐供应紧张局面开始缓和。
  1953年8月前,本县尚未建立盐业专业机构,盐由县贸易公司按需调拨供应。同年5月,盐批发价由每百市斤旧币151000元降为146000元。8月,中国盐业公司九江批发部在修水建立推销组,1954年,改为批发部,每年销量4.3万担至4.4万担。1962年,批发部并入县贸易公司。1972~1979年4月,盐业实行单独核算,属县副食品公司领导。1977年5月,全县食盐批发单位由22个增加到47个。6月1日起,全县统一食盐零售价0.17元,亏损由省公司补贴。1979年5月1日成立盐业公司,由县商业局领导。1984年10月1日起,盐业公司收归省管,作为驻县单位。从1984年8月1日起,调拨各供销社的食盐批发价为每百市斤13.2元。
   烟草民国32年(1943),县城有黄烟铺10多户,全年收购烟叶约10万斤。
  1953年6月至1956年10月,成立专卖事业修水批发组、批发部和公司,经营烟酒。1958年并入贸易公司。1985年9月,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西省公司修水县公司,同时成立烟草事业专卖局。卷烟的购销分别由lq54年的1696小箱和1633小箱,增加到1985年的54747小箱和54903小箱。卷烟购进量增加32.3倍,销量增加32.62倍。1985年,烟草事业专卖局查处非法贩运计划外卷烟31690条,查处霉变、冒牌、手工卷烟2286条,处理13名非法烟贩。同年,县核发烟草零售许可证1816份。省核发本县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22份。
   煤碳解放前本县无煤炭供应。1962年,开始从外地购入部分工业生产用煤,1980年,供煤4900吨。政府为了封山育林种草,禁止乱砍滥伐,防止水土流失,解决燃料问题,1980年开始筹建县煤炭公司,主要供应水土流失严重的白岭、大桥、渣津区绝大部分乡村村民及县城居民生活用煤。煤从萍乡市购进,1981年购煤3000吨。1982年9月,修水县煤炭公司由县水土保持局移交商业部门管理经营,纳入省煤炭公司归口管理。规定对修水县年计划供煤15000吨,每年由省拨给本县生活用煤补贴款187500元。1984年,全县供煤量15403吨。1985年,全县供煤量16473吨。供煤点13个,用煤户33537户,用煤人口167627人。
   蔬菜清代本县有萝卜、白菜、山椒、葫芦瓜等蔬菜38种。民国时期供市蔬菜无记载。1985年本县有日常蔬菜75种,粗菜有白菜、萝卜、冬瓜、南瓜、茄子、空心菜、苋菜、芥菜、腌酸菜等,细菜有四季豆、豆角、辣椒、西红柿、花菜、马铃薯、葱、蒜等。
  1956年,国营副食品公司开始蔬菜购销,历时2月停办,1966年对义宁镇蔬菜大队实行“计划生产,计划送货”的经营方式,后亏损停业。至1973年,水产蔬菜组接营蔬菜,调进菜种31个,当年上市蔬菜76万多斤,购进鲜鱼2万斤;1974年购进鲜鱼1.6万斤,1975年收购蔬菜386万斤,每天人均供菜0.43市斤;1976年收购蔬菜405万斤,每天人均供菜0.49市斤:1977年收购蔬菜340万斤,每天人均供菜0.34斤。县城供应网点4个,职工46人。
  1979年,实行生产责任制,实行产销见面。当年上市蔬菜322万斤。1983年,在庙岭、黄坳新辟
  2个蔬菜生产基地,当年收购供菜17万斤。1984年收供27万斤。1985年收供40万斤。
   [=此处为表格(几个年度主要生活资料销售量)=]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解放后商业零售额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第四章饮食服务 第一节饮食业 民国初年,县城有饮食业70多家,36年(1947)为116家。较著名者有长春园、五福楼、合兴馆、三层楼、添星福、聚星楼。同时,还有一批技艺精湛的红、白案师傅。邹凤山专于红案,有一手绝技,当堂倌时,左手能端7碗面条,右手搭巾,疾步如飞。徐炽满精于刀工,所切的肉丝、丁、片、块,薄如纸,细如线,大小匀称。梁茂吉擅剖鳝鱼,一条鳝鱼钉在板上,用刀从上往下一划,旋即逆刺而上,眨眼工夫就解决了,下刀准确无误。周凤奎、周业建父子制做的清汤皮,举起来能照见人影,铺在纸上能看清字迹。三鲜面和羊肉面是本县有名的传统产品,深受群众欢迎。三鲜面用手工压制,小锅独作,配以猪肝、肚片、精肉片、肉丸、香菇、菠菜、鲜汁肉汤等原料以及味精、辣椒等佐料,食之鲜美爽口。羊肉面,有大羊、中羊、小羊之分,大羊有羊肉8块,中羊6块,小羊4块,面料及佐料与三鲜面同。抗日战争时期,大部分饮食店歇业。抗战胜利后,饮食业复苏。
   解放初,县城有饮食店24户,从业人员65人,资金9793万元。1953年,发展到60户,资金减少为2277万元。1955年,全县有饮食店217户,从业人员263人,资金26700元。1956年3月,修水县公私合营义宁镇服务社在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成立,有国营归口管理的饮食门市部8个,从业人员68人。12月,修江餐厅开业,恢复传统菜点。1958年,全县饮食业机构大调整,网点撤并,供应食堂化,变精工精作现做现卖为成批生产,推行一勺多菜的烹饪供应法。经营品种大减,风味特色消失,早点、夜宵、应季小吃和群众喜爱的三鲜面、羊肉面都断了档,饮食店变成了快餐、素面摊。
  1962年,县城设冷饮部。1963年,开设免粮票餐厅和夜市小吃部,大的餐馆恢复小锅小菜,供应高价菜肴,实行服务到桌。清汤、麻糍担子亦在街头巷尾出现。1964年,服务社改为饮食服务部,有职工199人,其中国营101人,合作商店93人,合作小组5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很多传统食品名称、项目被更改取缔,仅有快餐供应,取消服务到桌,实行顾客自我服务,即自找座位,自取饭菜。1967年下半年,饮食服务部改为饮食服务公司。1970年以后,饮食业有所改进,在车站、交通要道设立早、晚服务部。县东风餐厅开业,在东津、五新(柘林)、湘竹、车联堰电站及724矿先后建立了临时供应网点。
   改革开改以后,饮食业发展很快,个体饮食店林立。包整莛席、南北口味、野味、家乡风味和糕点、葱花饼、面包、蛋糕、各种卤味一应俱全。1985年,全县有饮食店324户,从业人员58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饮食店3户,54人,供销社饮食业33户,54人,其他集体所有制饮食店41户,172人,个体有证饮食店247户,300人。
   第二节服务业 旅社民国29年(1940),县城有旅社20多家,较大的有修水大旅社、修江旅社、大陆旅社、交通旅社、犀津大旅社,农村交通要道和集镇均开设饭铺。1950年,本县有旅栈35户,资本581万元(旧币)。‘70年代,县城只有县政府、招待所、修水饭店和跃进旅社3家。80年代,旅馆增多。1985年全县旅社(含招待所)增至286家,从业人员559人。其中国营8家,职工121人,床位1050个;供销社和其他集体所有制旅栈50个,职工167人,床位1177个;个体有证旅社228家,271人。
   理发业清光绪二十年(1894),县城有理发店10余户.,民国31年有30余户。农村除集镇有理发店外,多为走乡串户的理发匠。1952年,县城成立第一家大型的宁红理发社。1979年,开始用电烫发。1985年,县城有大小理发店53家。其中,有集体理发厅3处,职工36人。
   照相业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幸琴宾在县城冷家巷首开千秋鉴照相馆。民国37年(1948),照相馆发展到4家。1958年成立公私合营服务社照相部,职工15人。1985年,县城有全民照相馆3家,15人;全县有集体、个体照相馆4户。
   民国9年(1920)至32年,县城有镶牙店、洗染店和龙华男女盆塘。1955年,县城有委托店(含洗染)2户,1956年,服务社曾开设健康俗池,因亏损大,于1979年停业。1985年,城乡有电筒、手表、自行车、雨具、鞋类、家用电器等个体修理门市部和修理摊点40多家。
   第五章对外贸易 解放前,本县无对外贸易机构。茶叶等大宗土产品,或外商设庄在本县坐地收购或由本地商贩运送上海、汉口及广州出口。民国27年(1938),本县开始有商贩收购肠衣出售给瑞典商人。1950年起,对外贸易商品由县土产公司、修水茶厂经营。1977年8月,成立修水县对外贸易公司,经营外贸商品。1979年,成立对外贸易局.1984年撤局,改为外贸公司。公司成立8年期间,先后扶持了香菇、长毛兔、百合、薄荷油、带柄斧等6个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出口商品收购额为3072万元。
   本县出口产品共分6类,22个品种: 茶叶类的宁红茶系本县出口大宗产品;土特产类有蚕丝、百合干、薄荷油、山苍子油、蜂蜜、香菇等;畜禽产品类有猪肠衣、猪鬃、各类皮张、兔毛、羽毛、相思鸟等J药材类有白花茵陈、白术及其他药材;食品类有板鸭、盐渍竹笋;工矿产品类有钨砂、绿柱石、带柄斧、石楠木梳、贡砚(赭砚)。
   本县出口商品在国际上有一定竞争能力。宁红茶远销英、美、苏、日、锡兰、突尼斯、苏丹、加拿大、智利、伊拉克、香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土特产品外销港、澳、新加坡等地。畜禽产品销港、澳和日本。相思鸟为有些国家婚庆必购礼品。皮张、肠衣出口数量亦较多。工矿产品中,钨砂为本县拳头产品,远销美国和日本。石楠木梳、贡砚造型美观,深受国内外人士喜爱。
   [=此处为表格(国营纯商业几个年度经营情况)=]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海天出版社

修水县具有优良的修志传统。宋初即草创分宁《邑图》、《修川志》,南宋分宁知县徐筠主修《修水志》10卷,其后曾10余次编修州县志,至今尚存6种,清同治版《义宁州志》为最后一修旧志。《修水县志》四历寒暑,三易其稿。蔚成大观。可贵者,县志资料丰富,体例规范。而发凡起例,每依县情,故“茶叶”、“环境保护”之设专卷,颇具地方及时代特色,独见编者心裁;推及各卷,条分缕析,笔墨精当,贯穿古今,首尾完备,足证经营之苦心。展卷一读,全县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风貌、人物干百年事,史实纷呈,实故乡资治之鉴,教化之书,存史之册,将使莅兹土及产兹土者,无不爱修水而顿生振兴修水之志,从而认识县情,探求规律,正确决策,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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