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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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1153
颗粒名称: 卷十三 城乡建设
分类号: F303.3
页数: 16
页码: 242-257
摘要: 1971年成立修水县城镇建设规划委员会,开始对城镇建设进行规划与管理。1979年,随着县城建设的发展,规划范围扩展到修河南岸。
关键词: 城乡建设 建设规划

内容

1971年成立修水县城镇建设规划委员会,开始对城镇建设进行规划与管理。1975年测绘了老城区五百分之一比例的现状平面图,随后编制了以城镇道路网为主要内容的旧城改建规划方案,绘制了规划图,对旧城改建按规划进行管理。1979年,随着县城建设的发展,规划范围扩展到修河南岸。乃重新测绘地形图。编制新的规划方案。新方案绘制了二千分之一的规划图,编写了两万字的说明,经县委常委审查同意,按新方案管理县城建设。1983年按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布置,编制了县城总体规划。请省测绘局测量队正式测绘了二千分之一的基本地形图,计5平方公里,并根据基本地形图缩制了一套五千分之一的地形图。随后搜集调查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等一系列现状资料,进行规划设计,于1985年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县城(义宁镇)第一次有了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建设。
   第一节街道建设 一、城垣街巷 城垣修水县城(义宁镇)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唐代名常洲亥市,德宗贞元十六年(800),建分宁县设县署于此,历宋至民国,均为县(州)治所。贞元年间在县署周围修建城垣,城址东至旌阳渡,西至鳌溪桥,南至青云门渡,北至凤凰山麓,东西相距4里,周长11里。城为土筑,屡见崩塌,至明万历三年(1575)乃改建石城。城高丈余,周长12里,垛头2037个,上铺青砖,宽8尺。清康熙三年(1664),改修城头大垛306个。乾隆、嘉庆、道光年间曾因洪水冲击,城垣几经修整,规模渐趋完善。同治四年(1860),是规模最大也是最后一次较全面的修整,周长达2212丈,垛口1036个,炮台4座,大小城楼11座。环城设正门4座,即东迎恩门,南广魁门,西通远门,北风谳门;设水门9座,即靠南傍河的遗清门、崇仁门、青云门、仁义门、黄甲门,北倚山麓的秀水门(得胜门),东龙泉门,西联壁门,东北望仙门。城外挖濠,靠南城墙内侧濠长1200米,深宽各1米左右;西门外凤凰山脚至河畔,濠长1100米,深4米,宽5米。
   民国28年(i939),日军飞机轰炸县城,为便于城内居民疏散,将城墙拆毁,费工2.3万余。
   街巷唐贞元十六年置县始建街巷,虽经历朝多次改建,但正街只有一条,东西走向,长2308米,宽3米左右。街道用石板铺砌,狭长曲折。此街以衙前街为中心,往西经老道前、万家坊、鹦鹉桥、黄土岭、西门口、西摆街至西摆尽头唐坪庵(西摆浮桥头)等街段古称高市,也叫上市。往东经鼓楼下、衙前街背、东门街、卫前街、青云门等街段,古称泰市,也叫下市。街道两旁店铺、住宅、祠宇相间,平均约隔百米,有长短、宽狭不一的里巷,多用石板铺路面,均南北走向。依正街由东往西排有:寺前巷、殷家巷、古家巷、余家巷、黄荆巷、五鬼巷、南门头巷、铁炉巷、清泉巷、卢家巷、冷家巷、余自荣巷、公敏巷、周家巷、三古巷、华光巷、当铺巷、肖爷巷。
   二、街道广场 解放后,从50年代起对旧街不断改建,并扩建新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县城街道建设发展迅速。到1985年已初步形成各种环形道路,有路面平整的十字路口6个,可通汽车的街道14条,总面积177638平方米,全长13578米,其中铺水泥、柏油的占总长的51.6%。14条街道中,东西向的有: 西摆街l在县城西部,东起王亚桥,西至西摆渡口,长1150米,宽6米,西摆林站以东水泥路面,以西卵石路面,为店面式单边或双边街道,驻有修水茶厂、镇蚊香厂等。
   凤凰山路在县城北部,西起罗家窝,东接站前路,长1050米。部分为原城墙墙基,1955年沿城基始建街道。初名环城北路,1968年改称东风路,1985年扩建,更名凤凰山路。水泥路面,分西、中、东3段,西段检察院至县政府招待所,路宽12米;中段招待所至修水一中,路宽18米,东段一中至食品厂,路宽20米。沿途有党政、政法、文教卫生、财税金融等机构。
   鹦鹉街在城中部,为县城最古老街道,唐代建县城时即初步形成街道,1958年起逐步修建拓宽。1968年名解放路,1985年改今名,为县城主要商业街道之一。西起王亚桥,东接站前路,长1150米,分西、中、东3段,西段仍保留旧街貌,石板路面,沿街个体经营者较集中。中段为商业闹市区,驻有众多商店,路面分别铺水泥和沥青,宽12米。东段旧称卫前街,原有老街铺面,已逐步改建成12米宽的水泥路面街道。
   沿江路在修河北岸,西起王亚桥,东抵修水大桥,原为古城墙基。解放后,修整为简易道路,兼作防洪堤,名环城南路,1968年更名向阳路,1985年改今名。长1300米,宽9米,沙石路面,沿途与修江路、衙前路和6条小巷连接,驻有公司、工厂和集贸市场等。
   广场路在城中心,西接修江路,东连衙前路,为水泥路面,长350米,宽16米。解放前有县衙等建筑。1955年起逐渐拆除改建,形成街道。原名老修江,1968年改名红色路,1985年改今名。驻有工人文化宫、烈士纪念馆和人武部等。
   北门路位于城北,西南起凤凰山路,东北至站前路,长500米,宽8米,水泥路面。为北门住宅区主要通道,驻有农业、水利、茶桑水果局等单位。
   东门路东起东门渡口,西止柴油机厂与站前路相接,原为老街,1968年名为红卫路,1985年扩建改今名。长425米,宽8米,水泥路面。
   南北向的有: 黄岭路在县城偏西处,南接鹦鹉街,北接凤凰山路,为义宁镇政府驻地。原名三吉巷,1955年拓宽,1968年名红光路,1985年改今名。长228米,宽6米,沙石路面。
   修江路在县城中部,北接凤凰山路,南连沿江路,横贯鹦鹉街。解放前为冷家巷,因巷内建有冷沐庵试馆得名。1955年扩成街道,1968年改名红旗路,1985年改今名。长450米,宽12米,水泥路面。驻有城建环保、司法、物资局、印刷厂等单位。
   -衙前路在县城中部,清代为州署前街。后演变为衙前街。1968年改称文革路,1985年复今名。北接凤凰山路,南连沿江路集贸市场,中与鹦鹉街交叉形成十字路口,1983年按规划扩建,为县城南北向主要干道,商业闹市区。长450米,宽20米,水泥路面。
   站前路在城东北、南起修水大桥,北至修水酒厂,解放前为山坡荒地。1971年以后逐步建成街道,长900米,宽20米,水泥路面,为进出县城主要街道,驻有乡镇企业局、交通局、汽车站、柴油机厂等。
   修河南岸的有: 南崖路东起南山崖。西止县拖拉机站,长3500米,宽1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为县城南区主要街道和主要过境道路,始建于1971年,1983年和1985年拓宽,驻有文化、交通、仓库、工厂及气象、学校、茶科所等单位。
   罗桥路从修水大桥南端至修水师范止,长700米,宽12米,沙石路面,沿途有工商业等单位和居民住宅。
   安坪路西起牲猪仓库,东至丝绸厂止,长1400米,宽12米,沙石路面,沿途有仓库、工厂和504地质队等单位和居民住宅。
   除14条街道外,于1985年在县城中心、衙前路西侧、凤凰山路南面重新建成广场。重建前,此地虽曾用作广场,但面积小,形窄长,泥土地面。晴天灰大,雨天泥泞。1982年开始拆房改建。扩大面积2000余平方米,1983年开工兴建,占地面积6068.86平方米。广场中间铺草坪4块,中心建有爱莲池,池中砌假山、塑有莲花等。除草坪、设施外,场内均全铺水泥地面,为居民跳舞练身和其他体育活动的良好场所。广场周围,南驻工人文化宫、文化馆、图书馆和科技市场,北驻电影院,西设文化廊.东有店铺。
   第二节房屋建设 原有房屋解放前,县城房屋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正街两边的店房,开店住家两用,前面做生意,后面住人。县城仅有一条正街,从东门至西门有房屋567家,面积8.5万平方米。二是祠堂、寺庙、试馆、书院和慈善堂院等。面积约5.23万平方米。其中祠堂130栋,面积3.9万平方米,寺庙29栋,面积4500平方米,试馆12栋,面积4800平方米。书院4栋,面积2000平方米,慈善堂院10栋,面积2000平方米。两类房屋按建筑结构分,板屋、土木约9万平方米,砖木4万多平方米。新建房屋1949~1985年,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共58.54万平方米,相当于解放时房屋面积的4.27倍,平均每年建造1.63万平方米。建筑质量均为砖木或钢筋水泥结构,共建楼房329栋,总面积33.385万平方米,占全部建筑的57%。其中6层楼房4栋,5层楼房14栋。
  36年来,建筑队伍不断壮大,到1985年县城有第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共247名。1978~1985年,两公司共完成建筑安装产值1209万元,房屋竣工面积11.52万平方米。所建房屋有工商、交通、邮电、文教卫生和办公住宅等各个方面的,其中以工商教育部门建筑较多。
   第三节公共设施 桥涵县城和近郊共有桥涵28座。其中解放前的因建房修路拆毁8座,尚存11座,解放后新建较大桥涵9座。
   [=此处为表格(县城新旧桥涵概况)=] 此外,因修路建房废除的古桥有:状元桥,原在今修水大桥北端林业大楼处,系一孔石拱桥,1978年废。鹦鹉桥,位于古州治西80步,旧桥有石雕鹦鹉。市南桥,.位于古州治南30步。夏公桥,位于古州治南50步。升仙桥,位于古州治南40步。望莲桥,位古州治东南50步。伏龙桥,位于古州治东1里。高家桥,位于古州治东南50步。
   渡口修河绕县城西南东3面奔流,河床宽达400余米,最狭水面70余米。自古在偏东偏北、正南面设有浮桥3处、船渡6处,现有船渡浮桥共5处。
   [=此处为表格(县城渡口概况)=] 给水解放前,县城居民饮用水由修河和井水供给。据清同治版县志记载,县城有10井,即:祝家井、周家井、铁炉井、孝友井、徐家井、义井、午水井、双井、龙王井、刘公井。此后,既有旧井废塞,也有新井挖建,到解放初期,共有井21口。
  1964年,县财政拨款在北门电厂内附建自来水工程,打了一口深18米、直径4米的水井,为取水之源,在北门山上建一座容积200吨的高地蓄水池,在主要街道上铺管2489米,供部分单位用水。1965年在街道设4个售水站,向市民供水。1970年新电厂下马,将电厂锅炉给水设备改成自来水的供水设备,加装1条长550米、直径150毫米的管道,从修河取水,供水量始得保证。随着工业建设的发展,特别是724矿废水流入修河,河水污染严重,不宜饮用。乃于1982年在修河上游安坪港新建自来水厂,该厂能日产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7000吨。新铺设300毫米直径管道5879米。到1985年,修河城区两岸和县城近郊3万余居民都有自来水供应。单位装有水表300个,家庭装有水表2150个,日用水达3070吨。
   排水旧时县城共有大小阴阳沟29条,长6000余米,但各沟之间多不衔接。臭水污沟到处都有,排水效力甚差。东门街和广场附近,乃县城低凹处,每遇暴雨河水犹未上岸,四周房屋即遭淹没倒塌。解放后,对旧有排水道全面维修改造,在街道建设中,每建一条路,即铺一条排水道,并于1977年新建一条长1200米、宽2米、高1.5米的凤凰山防洪渠道。到1985年,城区有主要下水道3条,排水支道16条,包括防洪渠道,新建的下水道全长达6663米。
   [=此处为表格(县城排水道概况)=] 供电1949年初冬,通过私营朝阳米厂租借1台15千瓦的发电机和40匹马力的煤气机,每晚发电四五个小时,约装400个灯泡,仅供机关和部分商店照明,是为县城用电之始。1951年发展到灯泡700个,15瓦路灯30盏。1956年建立使用煤气机的发电厂,1959年建立火电厂,城区使用灯泡发展到3000个,并逐步安装电表。到1966年,主要街道都架设了高压配电路线,全长2000米,装机容量400千伏安,路灯增加到40盏。70年代末,湘竹、车联堰、山口等水电站并网供电,于县城东南建变电所。到1985年止,装机容量达p75旰伏安,县城有高压配电线路5200米,低压配电线路7000米。1985年县城生活用电将包灯、联户用表全部改装为一户一表.2879户,用电47.7万度,人年均用电21.6度。工业用电230户,年用电713万度。主要街道都安装了路灯,线路总长6000米,高压水银灯110盏。
   电讯解放前,县城有电报局1所。解放初期,安装简陋磁石交换机5门,仅供县政府同重点区通话用。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到1985年底,市话已拥有磁石交换机7部,总容量650门,用户交换机容量100门,装机用户达478户,用户交换机电中继线4对,杆程长度为46.83公里,架空电缆线6条,电缆皮长15.55公里。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绝大多数都装有市话,基本上形成了以邮电局为中心的市话网络。从1985年开始,县城已开始兴建1座900平方米4层楼、能安装全部电子自动电话2000门的电讯机房1栋。
   第四节环境卫生与绿化 环境卫生解放前县城卫生工作由卫生院代管,设环境卫生员1名,雇用兼职清道夫2名。解放后,从50年代起,设环境卫生管理所,先后属义宁镇政府和县建设局领导,清洁工由5名发展到38名,清洁用具由扁担发展到手板车、机动车。现有机动小四轮翻斗2部,解放牌洒水车l辆、大板车9部。城区兴建公共厕所54处,设置铁制垃圾箱52个,每天处理垃圾21吨。
   绿化60年代到70年代,城郊林场等培植风景树苗、果树苗和花苗等,面积达5万平方米,开始进入植树、种花热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造林指挥部成立,配备专业队伍,把植树种花作为改善环境、美化市容的基本建设任务来抓。几年来。县城道路和山谷公园植树38585株,街道两旁按规格植树1800余棵。新植法国梧桐和白玉兰树220余株。80年代以来,种花逐渐为人们所爱好,除有条件的居民家庭设盆花外、工厂、机关、学校和文化卫生等部门植树种花也很普遍。县印刷厂广大职工积极献花献苗,并利用节假日上山采集花卉树苗1200余棵。品种40多个,建起了花园两座,设盆景花200盆。到1984年止,县城种花有4500多盆,建花坛花池30个。1985年5月,举办首次花卉展览。送展各种珍贵花卉盆景260多件。
   第二章乡村建设 第一节乡镇建设 清末,县境有37个集镇,因兵燹、天灾的破坏,到1949年尚有白岭、全丰、桃树、塘城、路口、古市、朱溪、司前、渣津、马坳、石坳、东港、杭口、西港、溪口、港口、竹坪、赤江、上奉、何市、黄沙港、汤桥、黄沙、征村、山口、漫江、三都、南岭等28个集镇。解放后随着各乡政府驻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增加了黄龙、月塘、画坪、上衫、余±段、沙湾、中塅、水源、靖林、上杭、东津、程坊、崇河、新湾、上庄、布甲、大椿、杨津、庙岭、桃里、塘排、清水岩、桃坪、雅洋、复原等25个集镇。新建房屋总面积101.15万平方米,共有街道73条,全长2.8万余米,其中水泥路面23条。较大的集镇有7个。
   三都距县城31公里,地形平旷,人烟稠密,交通方便,是县东部农村土特产集散和生产生活资料供销中心。唐代为泰乡三都,明清为三都市,民国元年设泰平镇,民国27年为三民镇。集镇由正街、新街、周塘街、上街头、一殿门5部分组成。正街为商业中心。周塘街集中10余户上海九江迁来的茶行茶馆,新街主要为旧官吏,豪绅居住,上街头多为棺材行,一殿门为猪牛宰杀场。有歌谣云:“周塘街好茶坊,正街上闹洋洋,新街上赌博场。上街头棺材行、一殿门杀牛坊”,有“小吴城”之称。街道呈上字形,长500余米,清末有大小商店300余家。民国22年曾筑土城2.25公里,设有城门炮楼,民国28年为防日军飞机轰炸,便利居民疏散而拆除。同年,两次遭受日军焚烧和日军飞机滥炸,仅存万寿宫。到1949年,有商店和居民住户110家,常住人口600余人。
   解放后,区、乡政府驻此,发展较快。1958年建立太阳升人民公社,有“江南第一社”之称。全镇占地0.75平方公里,非农业人口1478人,房屋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其中二层以上楼房占地6.5万平方米,三都中学建有5层教学大楼。1976年增建成新街,长650米,街道宽8米。1985年集镇设有国营商场、供销社、粮管所、银行营业所、税务所、工商所、邮电所、医院等机关单位。文化单位有中、小学校、电影院、文化站、广播站、新华书店等。
   三都水陆交通方便,工商业兴旺。柯龙、修三公路穿镇而过,每天有客车来回13趟,停泊和来往于镇南修河的船近百只。商业年购销额395万余元。农机厂、纺织厂、印刷厂、建筑队、加工米厂等15个乡办企业年产值115万余元。
   渣津东距县城49公里,是县中部农村商品集散的中心集镇。通往湖南、湖北的要冲。古艾侯国建都于其东郊。所在地古称查田津。隋开皇年间形成街道,北宋建查田镇。清光绪年间驻有义宁州州同署。盐卡和杉市巡检司,民国17年设有县公安局渣津分局,民国19年撤销。民国22年于街周围建长l公里围墙。城外掘有深7市尺、宽1丈的护城濠。民国27年建乡级行政镇。民国30年日军飞机轰炸集镇,破坏甚大,至解放前夕有居民1480人,房屋建筑面积5.53万平方米。
   解放后,区、乡行政机关驻此,发展较快,至1985年,全镇占地面积0.72平方公里,街道长1120米,水泥路面、房屋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5.88万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38栋。居民4900余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73人。核工业部华东267地质大队、县第二人民医院驻镇内。有容纳观众780人的电影院一座。
   渣津交通方便,工商企业兴旺:柯龙、修通公路由此经过,日有往返客车10余趟。有农机厂、砖瓦厂、印刷厂、副食品加工厂等乡办企业14个,年产值约66万元。农机厂生产的打谷机、刨薯机畅销湖南、湖北。商业购销额375万余元。
   :山口距县城35公里,与铜鼓县接壤,靠武宁水,交通便利,农副产品丰富。清雍正年间开始行成集市。到清末逐渐成为县西南地区和铜鼓县部分地区土特产品集散和各种商品供销的中心集镇。民国元年为武德镇,27年建山口镇,街长二华里,大小商店320余家。清末民国初有四川、湖南、湖北、浙江、广东等省和南昌、九江、宜春、樟树等地的商人来此经商。清代在镇周建土围墙,分修水、铜鼓、东桃、上桃四门。镇内建有万寿宫、仁寿宫、天豆宫等7个宫殿、五个大祠堂和长13.3米,宽3.3米的麻石拱桥。清咸丰年间建奎节院,为文化活动中心。民国19年遭受兵燹洗劫,仅一当铺因有风火墙幸免。民国25年又遭洪水冲毁房屋100余栋。民国28年遭日军飞机轰炸,街道残败不堪。逐渐恢复到1949年,有商店和居民11O户,560人,房建面积1.4万余平方米。
   解放后,区、乡政府驻此,国营、集体企业相继建立,房屋增建面积2040平方米,1973年遭受特大洪水破坏。同年8月,在距老街1000米的辛家岭开始建新街,行政事业、工商企业单位相继迁此,逐渐建成东西长500米,南北长200米,宽9米的十字街。全镇占地面积0.55平方公里,房屋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有区属单位15个,乡属单位16个,居民320户,非农业人口880人。市场年均销售额380余万元。乡办工业年产值12.4万余元。水电设施发展快,仅山口电站装机4800千瓦。1983年新街建成自来水塔,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部分居民饮用自来水。离水井近者饮用泉井水。
   马坳东距县城37公里,明正德年间开始形成街道。清末民国初,街南修河可通5吨帆船。为县城水路西航要津。日有货船二三十只停泊装卸货物。街道长约三华里,有高安、奉新、清江等县商人来此经商。其时集镇有5家南货店、3家布店、3家药店、3家茶庄的资本均有银币万元以上。民国16年后,连年兵灾,民国28年遭日本飞机轰炸,商户、居民逐渐逃离。到1949年尚有商店和居民210户,890人,房屋建筑面积2.29万平方米。
   解放后,区、乡行政机关驻此,相继建立26个企事业单位,有容纳观众747人的电影院一座。马坳街分南北两部分,北街是老街,长1500米,有街道6条,巷道9条,43%为水泥路面。南街是80年代前期建成的新街。长800米,1978年建成马坳大桥连通南北,结束了人车摆渡的历史。全街占地面积0.64平方公里,房屋建筑面积9.97万平方米,其中公房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1985年有居民214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7户,930人。交通便利,柯龙公路穿过南街,东通南昌、九江,西往武汉、长沙。工商业兴旺,区、乡办企业年产值70余万元。
   黄沙港距县城35公里,是县东南部农村粮、茶、竹、木出口集散中心。清乾隆年间形成街道,宋代以来,有大道经毛竹山通奉新至南昌。走马驱车驰道者络绎不绝。光绪二十年,千马塅长堤修成后,逐渐发展成为街长200余米、商店30多户的集镇。民国17年后,兵灾频仍,28年被日本飞机滥炸,街道几成废墟,恢复到]949年,仅有店铺17户。居民70余人,房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解放后,区、乡行政机关驻此,各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1958年拆老街建新街,1982年铺水泥街道。1983年沙窝里大桥建成后,桥南建设造纸厂、松油厂、锯板厂、榨油厂等作为工业区。到1985年已建成街道三条,全长2700米。全街占地面积1平方公里。房屋建筑面积6.24万平方米。人口1500余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35人,1979年建成石咀电站供全街工业和照明用电。1983年建成林海公园,占地500市亩。1984年建成水塔,全街所有单位和居民饮用自来水。集镇交通日趋便利,修铜公路从此经过,即将竣工的修昌公路通车后,黄沙港将有更大发展。
   朱溪距县城65公里,是县西南边境的中心集镇,通往湖南的门户。清嘉庆时形成街道。道光年间有商店20余家,集镇中建有万寿宫、禹王官、仁义书院。民国28年被日军焚烧和日本飞机轰炸之后,仅剩二幢房子。抗战胜利后逐渐恢复,到1949年有商店和居民40余户,240人,房屋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
   解放后,区、乡行政机关驻此,各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全街占地面积0.24平方公里,房屋建筑面积3.08万平方米,人口183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50人。1964年起改建老街、扩建新街。形成人字形三条街道。全长1250米。工商企业发展较快,80年代前期农机厂、食品厂‘、米粉厂、砖瓦厂等11个乡办企业年均产值约40万元,商业年购销额约95万元。交通方便,柯龙公路穿街而过,每天来往客车五六趟。居民饮用井水,用电照明。
   白岭距县城80公里,宋代开始形成街道。解放前夕有东西走向的街道一条。长约1350余米,有大小店铺70余家。是县西北湘、鄂、赣三省交界边境主要集镇。通往湖北的门户。民国27年遭日军飞机轰炸,翌年8月,日军经过烧毁房屋8幢,至1949年有店铺51户,250人。
   解放后,区、乡行政机关驻此,有较大发展。1982年起在老街东面沿公路以南北走向建成长约1000米、宽10米的新街,连接老街呈丁字形。新街建有农业银行营业所,邮电所、工商所、税务所、食品站、汽车站、煤站、林站、商场、饭店、医院等单位。主要商业区在老街。街南建有工艺厂、粮油加工厂、酒厂等单位,划规为工业区;集镇占地面积0.5平方公里,房屋建筑面积3.88万平方米,人口105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32人。有大小商店4个,门市部20个,个体商户34家。国营集体商业年零售额约180余万元,5个乡办企业年均产值约40万元。交通便利,修通公路穿街而过。是通往湖北的要道,每日客车来往10余次。集镇水电设施亦较好。白岭街一向以用水为艰.1985年建成日产1200吨自来水塔,居民皆饮用自来水。
   第二节农村建设 农村建设主要是指农民的住房建设。解放前夕全县农民住房总面积约476万平方米,另有地主庄屋和400余座祠堂、寺庙等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其部分房子租与农民居住。
   农房的建筑形式和特点,随地理环境、风俗习惯和生活条件的不同各有差异。县东边区多筑土房,西边区多建砖坯房,山区多盖杉皮茅草,平塅以瓦为主,兼盖杉皮禾秆,大户则建砖木结构平房,一般为上下两重。中间有较大堂屋。大的一正两横,三至六重,正屋侧建保家楼。有的屋内以木板封墙壁,外不见木,内不见砖。为防盗贼少留窗户,或用石雕窗,开小孔,不求采光通风,惟图坚固。如程坊乡新村胡氏住宅、黄沙港刘彦哲故宅。大体如是。
   解放后,农民建房始于1950年,80年代形成高潮。1981—1985年全县农民新建住房面积约200.43万平方米,占1949年农房面积的42.2%。
   建房的结构与质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改善。50和60年代多为土筑房,70年代逐步采用砖木结构,80年代有不少采用砖混或石混结构。如清水岩乡大坪村第二村民小组有15户农民建青砖混凝土结构的房子,其中3幢二层楼房建筑面积886平方米。宁州走马村、洪坑村多数农户都建了砖混或石混结构的平房或楼房。由于物质文明的日益进步。新建农房大都具有采光面大,背风朝阳,独门独户、依山就势,纵横排列等五大特点。
   解放前山区多饮用泉水,平土段地带多饮用河水、塘水、极不卫生。解放后,人民政府对此很关心,饮水设施逐年改进。到1985年,全县集镇和乡村共有水塔141座,大口井3394口,砸管井88口,深机井33口,泉水井3124口,手压机水井3750口,参基井3552口,全县人口84%饮用地下水。全县已建成大小电站119座。装机容量14214千瓦,年发电量2766.77万度。52个乡有51个乡用电。
   第三章基建力量 清朝中叶,县城建筑工匠组成鲁班会,类似建筑行业公会的组织,到解放时该会主要成员(泥木工)有20多人。1949年14名泥木工自发组织工人小组,取代鲁班会。1950年泥木小组改为泥木工会,职工发展到160名。以后该组织先后易名为建筑工会、建筑工程队、房屋修建社等。1958年县建筑工程公司建立,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308名,当年建房竣工面积4470平方米。到1980年,有职工325名,竣工面积12511平方米。1981年建筑工程公司分为第一、第二两个公司,各设泥工、木工、钢筋、机电、油漆等生产组织,公司逐步走向完善、发展阶段。到1985年,一建职工133名,竣工面积由1981年的4697增到6502平方米:二建职工114名,竣工面积由1981年的7362增到9496平方米。
   第一节设计
  50年代,县城建筑结构多属单一的砖木结构,所建为平房或两层楼房。建筑设计系传统的老方法,仅由木工师傅在木板上画一草图(叫“硬图”或“大样图”)即可。基础放样、下料尺寸、材料用量、节点处理均由现场的掌墨师傅掌握控制,融设计施工为一体。
  60年代,工程技术人员调进建筑公司,始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并着手培养设计人员。在1961年完成2层砖木结构的办公楼房设计后,随后又完成局部4层砖混结构楼房的设计。1964年抽调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泥木工进行设计业务学习,人员有所充实,业务水平有所提高,但仍未设专门设计机构,不对外承担设计任务。
  1978年成立建筑工程设计室,省批准为丙级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能承担6层以下民用建筑工程和20米跨度以下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1983年有工程师2名、助理工程师4名,已成为具有独立设计能力的建筑设计单位。
   [=此处为表格(优秀设计工程项目)=] 第二节施工 机具应用从解放前到60年代初期。几乎全部建筑施工依靠手工操作。60年代中期,县建筑工程公司成立技术革新小组。试制成功全县第一台吊装设备塔式吊装机,超动量为1吨,轮式,提升高度8米,回转半径36度。接着又试制平刨机、裁料机、栅榫机等木工机械,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减轻了劳动强度。80年代,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龙门吊首先进入施工行列。接着机械使用逐步推广,先后添制洗灰机、磨光机、砂浆拌合机、电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机、机床、木工带锯机等多种施工机具和汽车、小四轮等运输机具。到1985年底,第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分别拥有机械设备59台件和55台件,总功率分别为347马力和336马力。
   技术力量为适应建筑工程结构日益复杂和新建筑材料广泛应用的需要,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县建筑工程公司技术队伍由单一的泥木工,增加了钢筋工,机件加工工、机修工、水电安装工、玻璃油漆工等。80年代初,还采取了以老带新和选送培训的方法,先后由江西省建筑学校和九江市建筑培训中心培训了一批技术力量。到1985年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有持证施工员、质检员、结算员5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有持证施工员、质检员、结算员4人。这些人员都具有识图能力,熟悉施工规范,初步掌握了施工技术,一批土生土长,具有一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已初步形成。
   第三节管理 机构建立1976年前,建筑业没有专门机构管理,建筑队伍由手工业管理部门代管。1978年基本建设委员会成立。配有专职建筑管理人员,开展合同签证、施工任务分配、工程验收和预结算的审核等工作,建筑管理始纳入轨道。1984年机构改革,将基本建设委员会改名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建筑管理股,与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施工队的资格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招投标、审查工程预结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质量管理1958年县建筑工程公司建立前,工程质量管理一般采用传统的评定方法。即砖砌体要求平正光直、粉刷光滑整洁、楼面平整、并缝紧密。随着工程结构的日益复杂和新建筑材料的应用,建筑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方法已逐步规范化、标准化,在建设施工单位共同负责的同时,实行了第三方监督,即由建筑工程质量站监督。1978年建委会成立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项目有土方工程、钢筋工程、整体式结构模板、基础工程、整体式结构工程、砌石工程、砌砖工程、装饰抹灰工程、抹灰工程、木结构工程、木门窗工程、玻璃安装工程、油漆工程、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分项工程完工后,还进行班组自检、互检、公司(队)统检。
  1981~1985年,县城258项房屋建筑工程,由于严格进行管理监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工程合格率普遍提高。
   [=此处为表格(建筑合格率和优良品率)=] [=此处为表格(九江市建设局评定的优质工程)=] 第四章房地产管理 一、管理机构1953年12月,县政府设房地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房地产清理、调配、出租、私房地产权纠纷、代征契税等事项,时为报帐制国营单位,属县财政局领导。1956年2月,改名为房地产管理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57年6月,改为房地产公司,1969年6月撤销,在县财政金融处设房地产管理组。1970年恢复建立房地产管理所。
   二、公房管理 解放初,县城公房主要由祠堂、会馆、试馆、没收资本家的房产和其他旧公房构成。约占县城公私房产总面积70%。其时,县城人口不多,住户家具亦少。要求低,有的八口之家仅住一间房,住宅较松。1962年和1968年先后从城镇下放居民9994人到农村。县城空闲房间空前增多,县政府于1972年拨款在城北建造的土筑房,一时还难以出租。1979年后,下放人员陆续回城,行政企事业机构逐渐恢复和充实,新单位不断增加,人口激增,住房如旧,公房分配处于紧张状态。到80年代人口日益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住户家具增多,一对青年结婚需二室一厅,住房分配日趋紧张。县房管所拆旧建新的房子仍分给拆迁户、无房户,居住拥挤户的住房无法解决。为缓和矛盾,县政府于1981年下达第49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由所在单位解决,居民要房由义宁镇统筹解决。
   公房租金30余年来一直保持50年代的标准:住房月租金每平方米1等房0.105元,2等房0.09元,3等房0.075元,4等房0。065元,5等房0.05元;铺面、仓库、办公室等非住宅房1等0.36元,2等0.3元,3等0.26元,4等0.2元,5等0.14元。80年代房租改革后,对非住宅的房租调价为月租金每平方米1等房1.08元,2等1.04元,3等0.99元,4等0.93元,5等0。88元,6等0.69元。
   公房的维修随物价的增长有所改变,50和60年代,住房的倒、漏、湿、暗、闷和自然损坏改修等问题,全由县房管部门解决。后因物价上涨,房租未增,支大于收,仅能检漏,其他问题由住户自行解决。住户改装房子,不提高房租,但房权属于国有。有倒塌危险的住房,房管所则通知住户搬迁,住户迁居的新住所由住户所在单位解决或自行解决。
   拆迁安置补偿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有所改变。1958年拆老街建新街,被拆的私房或以公房替换,或补偿适当的拆迁费,大抵是以行政命令方式解决拆迁问题的。70年代拆迁私房一般每平方米补偿77元。拆公房按公房所在地和质量的不同情况定补。80年代拆迁公房,由拆房单位按住户数量每户补1到2万元给房管所,房管所以该款建筑新住宅安排拆迁户。
   三、土地管理 土地征用管理工作先由县民政局办理,1984年5月,县农牧渔业局建立土地利用管理站,定编7人。专责管理。
   土地征用始于1958年,当年全县征用土地1·9亩。以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逐年增多。截至1988年,全县历年征(占)用土地总面积为3610.73亩。其中耕地539.65亩,非耕地3071.08亩。用于国家建设970.06亩,用于乡、镇集体建设113.97亩,私人建房用地2526.7亩。
   [=此处为表格(部分年份土地征用)=] 土地使用中,出现过不经批准.擅自占用的混乱现象,为有效保护耕地、台理利用土地、采取过如下主要措施:
  1、严格批准手续。凡国家机关、工、商、企、事业单位,集体或私人需要使用土地,均须先报请土地管理部门派人实地勘测,征得土地所在地的区、乡、村、组同意,达成协议。再向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征(占)用土地申请书。报请县政府批准,缴纳土地征(占)用各项税费后,方可使用。
  2、查处违法用地。凡违法占用土地者,一经查出,即处以罚款,或责令当事人拆房还耕。3、造地建房。炸山取石开辟基地,并利用开出来的石头造房,如南山崖附近新建的楼房大都采取这一方式。80年代,为保护耕地,农村私人建房多半利用荒山坡开拓基地。
  4、印发土地管理法规等有关材料,提高群众法制观念。举办区、乡土地管理员训练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此处为表格(1949~1985年县城各灯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海天出版社

修水县具有优良的修志传统。宋初即草创分宁《邑图》、《修川志》,南宋分宁知县徐筠主修《修水志》10卷,其后曾10余次编修州县志,至今尚存6种,清同治版《义宁州志》为最后一修旧志。《修水县志》四历寒暑,三易其稿。蔚成大观。可贵者,县志资料丰富,体例规范。而发凡起例,每依县情,故“茶叶”、“环境保护”之设专卷,颇具地方及时代特色,独见编者心裁;推及各卷,条分缕析,笔墨精当,贯穿古今,首尾完备,足证经营之苦心。展卷一读,全县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风貌、人物干百年事,史实纷呈,实故乡资治之鉴,教化之书,存史之册,将使莅兹土及产兹土者,无不爱修水而顿生振兴修水之志,从而认识县情,探求规律,正确决策,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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