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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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1142
颗粒名称: 卷二 人口
分类号: C924.23
页数: 22
页码: 51-70
摘要: 卷二主要对修水县的人口数量、人口分布、人口构成、人口生育等相关人口的介绍。
关键词: 人口规划 人口制度 修水县

内容

一、清以前人口数量新石器时代晚期,本县就有人类生活。清同治版《义宁州志》载,宋分宁县有14814户,20727口,其中上户5145户,5798口;客户9669户,14929口。
   元代户口无考。
   明代人口增长缓慢,从洪武二十四年至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391-1594)的203年间,只增加57737人,平均年增284人。万历十二年至二十二年的10年时间,只增加4人。这期间人口极不稳定,时增时减。
  明末清初,为逃避赋税,隐瞒丁口现象时有发生。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编成丁18454,女口13524。清康熙二年(1663)编成丁额数新增86丁,八年编审成丁新增22丁,十一年详豁人丁1512丁,二十一年起至五十年止7届编审共增人丁49丁,实编成丁17099丁。以康熙五十年为定额,清廷采取“续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停止编审人丁后,所载人口渐趋实数。乾隆四十七年(1782)至咸丰元年(1851),人口变化不大,69年间年均增加731人。咸丰元年至同治八年(18511869)18年时间减少11698人,年均减少649人,其主要原因是咸丰初战乱所致,清末户口无考。宣统二年划州南崇、武乡各半个乡户口另设铜鼓厅。
  (明、清部分年份户口统计)
  二、民国时期人口数量民国时期人口变化很大,几次剧增剧减,其原因一是国民政府军多次“围剿”苏区,日本侵略军四犯修水,杀人放火,狂轰滥炸,战争不休,导致人口锐减。《江西统计月刊》载,修水自民国17年至23年因战争死人2.4万;二是广大劳动人民生活困苦,饥寒交迫,出生率低,死亡率高,据《修水统计月报》载,民国37年(1948)11月份全县出生169人,死亡202人,本月减少33人;三是政局不稳,辖区不定,民国22年至26年本县北部及东部部分边区,曾一度分别划归找桥、天岳关、九宫山特别区管辖;四是人口统计不确,《江西统计月刊》云:“军阀割据,省政混乱,几无户政之可言,国民政府成立后,复以战患频仍,人口调查无法举办,乃采用估计方法,以求得人口概数”。至31年县政府设立户政室,各乡配备户籍干事后,人口统计比较接近实际。
   [=此处为表格(民国时期几个年份户口情况)=][=此处为表格=]三、解放后人口数量解放后,本县人口增长迅速。从1949年至1985年的36年间,共增291294人,年均增加8091人,其中1966年至1976年10年间,增加123144人,年均增加12314人,年自然增长率高达24‰。[=此处为表格(解放后修水县历年户口统计)=]第二节人口分布
  一、城乡分布本县农村人口占95%以上,城镇人口(义宁镇)不到5%,但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快于农村。[=此处为表格(几个年份入口城乡分布及增长情况)=]二、地区分布民国29年(1930)全县每平方公里54人,民国36年(1947)每平方公里58人。1953年每平方公里83人,1964年每平方公里96人,1976年每平方公里130人,1985年每平方公里144人。人口稠密的白岭区,每平方公里280人,比全县平均密度高95%,人口较稀的山口区每平方公里71人,比全县平均密度低50%。本县人口密度西北部大于东南部,丘陵地区高于山区。
  (民国32年人口分布)(1985年人口密度分布情况)
  第三节人口变动
  一、自然变动旧社会人民生活困苦,医疗条件差,寿命短,死亡率高,人口自然增长缓慢。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县80352人(含铜鼓人口在内),民国37年(1948)288472人,557年时间,全县只增加208120人,每年平均增加373人。
  解放后,社会日趋安定,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高,医疗保健事业不断发展,人口增长很快。1949年末359152人,1985年底650446人,36年时间增加291294人,超过旧中国500多年的人口增长数字。尤其1949年至1979年,30年间呈现“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状态,出生率在20~34%0之间,平均年出生率为30.5‰;死亡率均在l0%o左右,最高不超过20%0,平均年死亡率为12.85‰;平均年净增率高达17.64‰。从1980年起,政府抓紧计划生育工作,转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时期,至1985年止,5年时间平均年出生率为15.01‰,比前期下降15.49‰,平均年净增率为6%0,比前期下降11.08‰;平均年死亡率为8.36‰,比前期下降4.49‰。
  二、迁移变动宋绍兴元年(1131)五月,赵延寿踞分宁,僭称楚王,宋高宗命安抚使吕颐浩征讨,分宁遭洗。随之朝廷调各地军民充实该地。二年,张祖珍父子由河北清河迁本县上奉观前。三年彭世能应诏由浙江金华携亲眷六七十人迁分宁仁乡土龙山(见《宋史》、《义宁州志》和《彭氏宗谱·元大德重修谱序》)。此后大批外地居民迁入分宁定居。
  清康熙十三年至十五年(1674~1676),宁州连遭兵燹水旱灾害,死丧及离乡背井者甚众,县内地广人稀,抛荒田地2800多顷。十七年(1678)知州班衣锦奉檄招民开垦荒田山地,闽广南赣等处人民应招,接踵而至,至康熙末年外地迁入者达万余丁。
  民国36年(1947)全县有258912人,其中本籍254734人,占98.38%,本省各县籍3452人,占1.33%,外省籍723人,占0.27%,外国籍3人,占0.001%。
  解放后,本县人口迁移变动不大,多为工作调动,服兵役、升学、退伍转业、招工、结婚投亲等正常迁入迁出。1958年至1966年,省、地在本县招收公费学徒1880人迁往外地。1970年10月黄坳乡1万多人口划归武宁县管辖,1972年9月划回。1964至1970年,贯彻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共有知识青年6312人,分别从上海、南昌、九江等城市下放到本县农村落户。1976年后,下放知识青年陆续迁回城市,至1985年仅剩少数在本县落户就业。
  1965年至1969年,由修水县政府组织,从县西人口稠密的白岭区,迁移约2000户8000人到县东人口较稀的黄沙桥、黄沙港、汤桥乡和杨家坪、毛竹山林场居住。此外,浙江省义乌县因兴修水库,有75户308人于1975年至1977年先后迁入本县黄沙港、汤桥、塘排、庙岭乡和黄坳林场居住。
  (解放后人口变动情况)
  第二章人口构成
  第一节性别、年龄构成
  一、性别构成民国28年(1939)全县218150人,男性120444人,占55.2%,女性97706人,占44.8%。民国31年全县331761人,男性]75034人,占52.8%,女性156727人,占47.2%。
  1985年全县650446人,男性为342338人,占52.6%,女性为308108人,占47.4%在1981年死亡的6223人中,男性为3273人,占死亡人数的52.6%;女性2950人,直死亡人数的47.4%。
  二、年龄构成民国36年(1947年)全县2589】2人,未满5岁的19636人,占总人口(下同)7.58%;5岁至未满6岁的12947人,占5.0%;6岁至未满12岁的27163人,占10.51%;12岁至未满15岁的10900人,占4.2%;15岁至未满18岁的9405人,占3.63%;18岁至未满50岁的109352人,占42.24%;50岁以上的69509人,占26.84%。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624430人(1982年7月1日零时人口数),0至14岁的240196人,占38.47%;15岁至64岁的349511人,占56.0%;65岁以上的34723人,占5.53%。总人口平均年龄为26.13岁,年龄中位数为19.1岁,少年儿童所占比例大,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小,按国际人口年龄构成类型标准划分,本县人口属年轻型。
  三、百岁老人据《义宁州志》记载,乾隆三十八年(1773)至同治十一年(1872)百年间,义宁州有百岁以上寿星73人,其中男22人,女51人。最多年份为同治九年有15人;最高年龄是乾隆三十八年庠生丁元俊107岁。
  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县90岁以上的老人有115人,其中男37人,女78人。据现有资料,1978年至.1985年百岁以上的寿星有3名。
  (民国36年度人口年龄构成)(特殊年龄组构成)
  第二节职业构成
  一、在业与不在业人口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县劳动年龄人口(男15~59岁、女15~54岁)为317233人,占总人口的50.8%。在业人口为306309人,占劳动年龄人口的96.55%,其中男性179751人,占在业人口的58.68%,女性126558人,占在业人口的41.32%。
  不在业人口为77924人,其中在校学生为8948人,家务劳动43758人,待升学817人,待国家统一分配45人,市镇待业743人,退休退职3225人,其他20388人。
  二、在业人口的行业构成县内居民自古以农业为主,林业次之,清以后制茶业兴盛,且有少量造纸、陶瓷、商业作坊等小手工业兴起。据《各省三十六年度户籍统计报表》载,民国36年(1947)本县12岁以上人口199164人,其中男]02820人,女96344人。从事农业的73208人(劳动力),占同年龄组人数(下同)36.7%,从事矿业的60人,占0。03%;从事工业27530人,占13.82%;从事商业的10389人,占5.2%;从事交通运输业343人,占0.2%;公务人员2790人,占1.4%;从事自由职业的1823人,占0.98%;服务人员62658人(含家务劳动),占31.46%;从事其他职业的1284人,占0.64%;无业者19079人,占9.57%。
  解放后,工业、商业发展较快,非农业人口逐年增加。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县在业人口306309人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252989人,占在业人口(下同)的82.59%;矿业及木材采运业3249人,占1.06%;电力、煤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的784人,占0。25%;制造业23424人,占7.64%;地质勘探和普查业750人,占0.24%;建筑业3346人,占1.09%;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1860人,占0.61%;商业、饮食业和物资供销及仓储业6054人,占1-98%;住宅管理和公用事业管理及居民服务业1583人,占0.52%;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2333人,占0.76%;教育、文化艺术事业5885人,占1.92%;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60人,占0.02%;金融、保险业479人,占0.17%;国家机关、政党和群众团体人员3457人,占1.13%;其他行业的人员56人,占0.02%。
  第三节文化构成解放前人口文化素质低。民国36年(1947)全县有文化的人数为7068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7.15%,占6岁及6岁以上年龄人口的31.23%。其中男性59382人,占同年龄组人口的26.2%,女性11305人,占同年龄组人口的4.9%;受高等教育的117人,占全县总人口(下同)的0.04%;受中等教育的3031人(高中757人,初中2274人),占11.64%;受初等教育的67539人(其中私塾46090人),占25.94%。文盲155640人,占60.11%;其中男性57602人,占30.58%,女性98038人,占69.42%。
  解放后,全县人民文化水平不断提高,文盲逐渐减少。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县有文化的人数为37610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0.20%,占6岁及6岁以上年龄人口70.24%。其中大学文化699人,占全县人口(下同)0.11%;高中文化22854人,占3.66%,初中文化67294人,占10.75%;小学文化285260人,占45.68%。
  1982年在校小学生98494人,占7~12岁儿童人数的97.48%;在校初中生14604人,占13~15岁少年儿童人数的31.58%;在校高中学生2375人,占16~18岁年龄人口数的0.56%。
   在业人口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初中文化程度的16.7%,小学文化程度的53.31%;文盲、半文盲占23.99%。
   [=此处为表格(1982年按性别、年龄分组文化程度状况)=]第四节民族
  1964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为433822人,其中汉族433765人,占总人口的99.98%,少数民族57人,占总人口0.02%,其中回族30人,蒙古族3人,苗族6人,壮族14人,民族不详的4人。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为624430人,其中汉族624310人,占99.98%;少数民族人口120人,占0.02260少数民族中,回族37人,苗族32人,壮族35人,畲族6人,黎族、维吾尔族各2人,蒙古族、藏族、彝族、朝鲜族、侗族、傣族各1人。
  少数民族分布在21个公社(乡)镇居住。其中义宁镇45人,上奉23人,黄沙港8人,黄沙桥7人,山口6人,赤江5人,东津4人,渣津、上杭各3人,溪口、庙岭、何市、漫江各2人,全丰、古市、杭口、西港、马坳、大椿、塘排、桃坪各1人。其中大多数人是解放后因工作调动或与县人联姻迁入本县居住的。
   第五节姓氏较早卜居本县的有徐、余、莫、刘、胡、郑等姓。徐造于唐僖宗年间(874-888)从浙江金华迁分宁(今修水)高沙村,为修水徐氏鼻祖。余良五代十国时期从婺源迁分宁,为余姓鼻祖。黄庭坚六世祖黄瞻南唐末由浙江金华迁分宁定居。宋代双井村黄姓登进士48人甲于全县,莫姓登进士19人,余姓登进士17人,徐姓登进士16人,王姓登进士14人,大学士冷应徵四代进士,俱称望族。清同治《义宁州志》载宋时有黄、徐、莫、冷、余、章、宋、祝八世家。明、清望族为艾、曾、石、周、查、陈、帅姓。
  据《江西通志稿》载:本县清代以前有陈、刘、黄、王、周、徐、胡、卢、熊、查、荣、余、冷、李、吴、朱、张、樊、郑、万、程、帅、袁、莫、章、罗、车、丁、何29个著姓。61个较次姓,17个稀姓,50个附稀姓,共有157姓。 、解放后,从外地调入本县和军队转业到本县工作的干部为数不少,加上自由流入本县谋生的外籍人口,姓氏较为复杂。据现有资料,居住在本县境内的汉族姓氏有274个,其中常见的116个,不常见的158个。还有少数姓氏全国不很常见,但在本县人数较多,常见姓氏有李、王、张、刘、陈、杨、黄、徐、周、吴、胡、朱、卢、余、冷、孙、林、郑、戴、何、郭、罗、梁、谢、韩、董、萧、程、曹、袁、许、傅、丁、钟、廖、邹、熊、邱、万、龚、樊、匡、饶、涂、鲁、祝、巢、包、桂、查、宁、平、帅、艾、晏、桑、荣、车、阮、高、赵、邓、马、唐、沈、曾、彭、吕、魏、叶、夏、汪、潘、杜、范、姚、方、石、任、姜、谭、苏、蔡、田、宋、冯、江、孟、雷、贺、赖、汤、史、龙、段、瞿、莫、向、童、游、乐、洪、舒、甘、温、凌、慎、谈、詹、严、巫、梅、古、孔、易、黎。计116个。
  不常见姓氏有卜、于、刁、卞、毛、文、戈、尤、牛、卫、尹、左、白,历、兰、韦、同、伍、申、伏、母、全、邝、乔、耒、关、米、华、池、吉、汝、印、沙、扶、寿、劳、忻、司、辛、成、师、佘、伊、宗、闵、邢、迟、时、应、金、危、幸、那、连、毕、武、花、齐、杭、庞、侍、岳、明、封、卓、季、单、装、陆、南、宣、诗、骆、项、邬、尧、邵、茅、居、房、岭、尚、纪、官、原、郝、秦、柯、闻、世、柏、柴、修、耿、洛、胥、侯、钱、敖、倪、柳、容、席、施、贯、淦、奚、贾、费、益、崔、章、康、焦、聂、戚、屈、衷、宫、翁、常、商、谌、陶、盛、阙、殷、卿、虞、惠、楼、顾、揭、简、强、鄂、蒋、阎、敬、裴、葛、练、解、管、随、颜、翟、漆、阚、穆、膝、潜、薛、缪、隋、欧阳、南宫、澹台158个。
  第三章人口生育第一节婚姻生育状况一、婚姻状况解放前实行封建买卖婚姻制度,青年男女多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撮合婚姻。带望郎媳、童养媳、早婚现象普遍存在。官僚贵族蓄婢纳妾,劳苦人民有的孤独终身,1953年贯彻新婚姻法时,仅程坊、黄坳、渣津等12个乡,废除民国时期带的望郎媳36个,童养媳270个。民国36年(1947)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188264人中,未婚的21260人,占同年龄组(下同)11.29%;育配偶的137605人,占73.09%;丧偶的28667人,占15.22%;离婚的732人,占0.4%。
  1950年新婚姻法颁布后,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从1950年至1985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的有113428人次(其中再婚2323人次)。此外,尚有少数人法制观念淡薄,未经登记结婚而非法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384233人中,未婚的89825人,占同年龄组(下同)23.38%;有配偶的256267人,占66.70%;丧偶的31402人,占8.17%;离婚的6739人,占1.75%。
  (15岁及以上年龄按年份、性别分组婚姻状况)
  二、生育状况
  1981年全县有育龄妇女(15~49岁)134762人,其中15~19岁的34428人,占育龄妇女总数(下同)的25.55%,20~29岁的45217人,占33.55%,30~39岁的31901人,占23.67%,40~49岁的23216人,占17.23%。
   全县育龄妇女1981年有14291人生育婴儿,1胎生育率占35.34‰,2胎生育率占31.89‰,3胎及3胎以上生育率占38.82‰。
  育龄妇女中多胎生育率,文盲半文盲高于有文化的;一般重体力劳动者、不在业者和非国家工作人员,高于脑力劳动者、在业者和国家工作人员;农村高于城镇。
  (1981年按文化程度、职业、城乡分组生育状况)
  第二节计划生育
  本县计划生育工作开始于1957年,1963年初成立修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5月间在县城举力计划生育展览,有8000余人参观。在城镇居民和干部中动员节育,当年全县有6]】人自愿采取了节育措施,其中男扎2人,女扎44人,上环565人。
  1964年6、7月间,在修水茶厂、修水中学、公安局、粮食局等14个单位进行计划生育工作试点,在农村全面宣传计划生育,全县召开节制生育各种大小会议2200多场次。次年12月在太阳升公社召开全县计划生育经验交流会,后因“文化大革命”干扰,计划生育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72年3月23日恢复修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办公室。是年全县有5476人采取了节育措施,有851名计划外受孕者进行人工流产,节育率达到23.04%。计划生育工作虽初见成效,但当时工作重点是控制多胎生育,对晚、稀、少注重不够,人口出生率仍未得到控制。1972年至1978年,人口年均出生率和净增率分别为34.8‰和19.7‰,年均净增人口】1200人,比50年代年均净增人口多1.22倍。
  修水县革命委员会于1979年5月10日发出《计划生育工作几个问题的规定(讨论稿)》,12月31日又发出《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几个问题规定(试行)》。1984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关于计划生育的几点规定》.提倡晚婚年龄农村男社员25周岁,女社员23周岁,城镇略高于上述年龄;提出“一对夫妇最好一个,最多两个”,计划内两胎之间生育间隔时间3年以上;对施行节育手术的给予假期优待,工资、奖金照发,农村社员工分照记;免收节育手术费,免费供应避孕药具;一胎结扎者,发给奖金100元;父母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其子女可优先入托、入园、入学,优先就医,12周岁前免收医疗费,自小学至中学免收学费,城镇安排住房、农村安排建房基地和自留地,均以两个孩子计算面积;未经批准生育2胎的职工(含干部),夫妻各降1级工资,居民群众罚款400元;领了“独生子女证”又生2胎的追回全部奖金;职工生育第3胎的夫妇双方开除公职,是党、团员的开除党、团籍;未到年龄结婚造成生育后果的,除按计划外2胎处理外,并罚款200元。
  1985年,全县女性23岁以上的晚婚人数7609人,占已经结婚人数的33.6%;已领“独生子女证”的1456人,占只生一个子女夫妇对数的2.9%;节育率上升到80%以上。1980年至1985年人口年均净增率下降到6.65‰,达到了中央提出的“把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百分之一以下”的要求。
   第三节优生优育一、优生解放前科学落后,近亲结婚的不少,痴呆病残婴儿较多,旧式接生方法使许多产妇死于产褥热或难产、婴儿死于破伤风。“只见娘驮肚,不见儿走路”,即为当时婴儿死亡率高的写照。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提高人口素质,对婚姻、生育等作了规定。自1950年贯彻新婚姻法以来严格结婚手续。结婚登记时医疗保健部门把好婚前体检关,登记机关严格审查婚姻年龄、血缘关系等,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1950年至1985年,经审查因未到婚龄、近亲或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等原因,不予登记结婚的全县共7073人次。中共修水县委、县政府于1984年9月10日明文规定,第一个孩子经县以上医院会诊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力者,准生第二胎。同时规定,对已婚的精神病患者,在做通其家属思想工作后,动员其做绝育手术。对新婚夫妇赠送一本《新婚计划生育手册》,介绍优生优育知识。减少了近亲结婚等不良现象发生。
  1952年8月,成立修水县妇幼保健所,是年,全县共培训新法接生员和改造旧产婆399人,各区及大部分乡建立了接生站。1954年新法接生普及率达到71.2%。1962年农村接生站停办,接生员上门接生,新法接生稳定在95%左右。1985年每个行政村有1~2名接生员,全县共有接生员663名(详见卫生卷)。
  推行新法接生以来,县妇幼保健所等坚持产前检查,产后查访,保护孕妇、胎儿、产妇、婴儿的健康。1979至1985年全县孕产妇62962人,产前检查120263人次,人均受检1.91次,产后访观130287人次,人均受访2.06次。1985年与1979年比,胎位性难产由21.94‰下降到3.71%0;新生儿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分别由14.79%0、1.1%0下降到零。
   二、优育
  1979年后,本县每年为儿童接种各种疫苗,实行有计划的免疫,不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1979至1985年,受检儿童73115人次,根据检查结果,对患儿及时进行治疗(详见卫生卷)。
  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工作。1953年义宁、三都、何市、山口、渣津5个区培训保姆117人,帮助农业合作社建立农忙托儿组。1956年全县共培训保育员674人,全县大部分高、初级农业社办起了季节性或临时性的托儿组913个。1959年“大跃进”时,全县托儿所(组)发展到3880个,入托入园(院)儿童32249人,办起了49个儿童食堂。1962年剩下8个托幼组织,入托入园儿童308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托幼组织被迫解散。1979年恢复。1980年8月成立县托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1985年县妇联正式设立儿童工作部。本年全县建立托幼组织145个,其中托儿所45个,幼儿园100个。入托儿童1441人,入园儿童2885人。(详见教育卷)。
  附修水怀远人康熙十三年(1674)至十五年,宁州(现修水、铜鼓)连年兵燹,时遭水旱灾害,民不聊生,死丧及背井离乡者甚众,县东南部安、崇、奉、武四乡人口急减。《义宁州志》载:康熙十四年五月,宁州东接新吴西抵星沙300余里,抛荒田土山塘2800多顷,占当时全县田土山塘总面积三分之一有余,缺赋粮一万余石无人完纳。
  康熙十七年,政局平稳,知州班衣锦奉谕招民垦荒,随之,有闽、广、赣南等处人民挈妻负子,闻风而至。后以亲邻相邀,迁徙人数逐年增多,至康熙末年大批迁入。《全善局志》载,康熙五十五年(1716),闽、广二省迁来宁州人众数万,负深山倚穷角,初在山上搭棚居住,开山垦地,生活极为清苦。清人熊为霖过桃树岭诗云:“青布裹头肩荷锄,沤麻才了又沤蓝,棚家血汗经霜露,茅屋三间月一岩”。间有荒土荒田,不论高低,不问有无业主,见荒就垦,时称棚民。武乡二十五都(铜鼓县境)六甲,旧为陈姓居住,至康熙年间丁口已绝,有赋米五斗七升无人完纳,田地荒芜无人耕种。康熙三十七年(1698),赣民吴朝阳等8姓呈请到该地承递顶粮。外来无产之民,得田耕种,其力倍勤,大批荒芜田土几经耕作,土质渐肥,产量增加,不数年家给人足,有的修造房屋、坟墓,联姻结亲,购置田产,至康熙末年购置赋粮2000余石。有的沿河居住,制造船只,所造古城船“头艄莫辨,操挽随人”,遍及修河,数以千计,大者可载四五十人,对促进当时水运起了一定作用。
  修水的客家人多数来自广东、福建和本省赣南。据《全善局志》载,三都一图、四都二图丁粮老册两图共55户239人,分由福建上杭、武平,广东长乐、和平、程乡、镇平、平远、连平、龙川,湖广桂阳、江西崇义、安远、兴国、会昌、长宁4省15县迁来。迁来时间最早的是康熙三十年(福建上杭县何殿翊),最晚的是康熙五十五年(本省兴国县曾尚泰),90%以上是康熙三十五年至四十五年间迁入的。年龄最大的70岁(广东兴宁县郑成贵);最小的18岁(广东平远县黄维贵);人口最多的是广东省龙川县马仲贵全家10人。康熙以后,亦有陆续迁徙,据《义门陈氏宗谱》载,雍正八年(1730)陈鲲池(陈宝箴曾祖)由福建上杭迁宁州,为桃里竹土段陈家迁宁始祖。又据山口乡辛岭村王福荣(83岁)提供,其祖系嘉庆三年(1798)由广东恒山县迁来,至其9代,不到200年。 客家人迁居修水后,因种种原因,土著排外情绪激烈,阻其入籍与应试科举,称之为客籍,视为异民。有的客家人迁来居住二三十年,有田产、坟墓、房屋、纳税完粮,有妻儿子女,遵纪守法,仍不准入籍入学,童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客家人对此极为忿懑,有的赴州衙面禀,有的详文上奏要求入籍当差,均遭阻难,故时有诉讼,多数知州以土著人多势众,不敢公断,有稍持公论者即遭排挤、胁迫卸任,至长期悬而未决。雍正初刘世豪来任知州,遵循朝廷“凡流寓二十年,置有田产庐墓者,准予入籍考试,依率课税”之定例,驳斥土著士绅横加干预之词,准允客民合理要求,因而引起土著不满,雍正二年聚众围攻州衙,殴打客籍赴考童生,致使考试数更考棚未果。又诬陷知州刘世豪为客家人(实系南京人),扬言将伺机杀害,刘世豪不畏强暴,坚持正义,具文上奏朝廷安辑棚民,雍正三年(1725)八月终获朝廷允准:耕山者概编保甲,有产者另立都图,对刁难阻碍者严加惩处。刘世豪以“怀远”为都名,将客民编为四都八图八十甲,分别补入崇、武二乡,童生课习五年一律准予参加科考,卷面注“怀远”字样。据《全善局志》记载,至康熙末年止,外地迁宁1万余丁(成年男子为丁)。而雍正四年允准新编入籍者1032丁(税丁),居宁最久之老客户援例改客为土,不入怀远都,其余未入籍之棚民,由地主山主出具保结,证明来历,始许居住,并于每年底进行查点,倘作奸犯科,则地主山主与棚民一同治罪。同时刘世豪严惩了为首肇事的土著士绅。此后,土著与客民之争渐息,随时间推移而相处,日趋和睦,以至联姻,200余年来,子孙繁衍,人数递增。1985年全县除白岭、大桥、溪口区无怀远人居住外,其余各区均有,且以黄沙港、山口区居多。
  怀远都建立后,嘉庆、道光年间,因差役浮收漕粮折款,引起诉讼纠纷,为完善漕粮收缴,咸丰三年(1853)知州叶济英允准怀远都在州城设局收缴本都漕粮。初时,因无固定场所,各地分收分缴,诸多不便,后怀远都士绅倡仪捐资设局,每二十吊为一股,每股立主牌一块,不满二十吊者,亦勒碑垂名,各都同心协力,纷纷应捐,至咸丰十年捐集巨资,购买州城铁炉巷(现广场宣传牌处)余姓宅基,先后建造两重屋宇,前重名日“文昌宫”,祀奉文昌、灵星、关帝和捐资人主位。后重名日“全善局”,是怀远人联络都谊,商讨局务,收缴漕粮,推举管理人员弦算帐目的机构,亦为管理人员住宿、办事、集会、童生应试场所,又为怀远人来城完赋临时歇宿地点。全善局除有固定田租收入外,每年征收漕粮时,每地丁银一两加收150文。每年支出管理人员工食和修理购置物品等费用,同时拨款奖励仕进,凡怀远都中秀才者赏钱1吊(100枚穿眼钱),中文举者赏4吊,武举减半,中文进士赏10吊,武进士5吊,再有上进者临时酌议,文武举赴京会试者,每人给盘费2吊。建局以来,虽曾有分有合,历为怀远人的重要管理机构。光绪十三年(1889)至十五年编撰有《全善局志》,所载甚详。至民国时期,实则成为全县怀远人集会、议事的唯一场所,解放后不复存在。
  怀远人热心教育事业,为便于本都子弟入学,道光二十四年在州城创办梯云书院,咸丰五年遭战患被毁,同治二年秋重建,至民国时期改称梯云小学,抗日时期一度搬迁漫江,各乡亦创办同类小学,如安乡长茅的爱国高小(后改三全小学)、南坪村青云小学、沙窝里万兴小学、山口乡王姓创办的槐荫小学、刘姓的映藜小学、谢姓的明星小学、漫江乡的崇征学舍等,这些学校至民国时期多数改为保学或与保学合并,办学经费统由怀远人捐钱、捐资筹集,入学子弟,民国前纯属怀远人,改办合并为保学后,不分土客,教师初期全部聘用怀远人,后期以怀远人为主,或按土客比例聘用。雍正三年获准参加科举考试后,自清乾隆至光绪末年,怀远都有进士8人,占全县同期17名进士的47%;举人(大多数为武举)75名,占全县同期202名举人的37.12%。清末举人、湖南巡抚陈宝箴、清末进士、近代同光体诗派领袖陈三立、清末大茶商罗坤化、罗月梯、民国时期江西保安司令部中将副司令廖士翘、近代著名画家陈衡恪,史学大师陈寅恪、现任华南植物研究所名誉所长、植物学家陈封怀等著名人物,均系本县怀远人中之佼佼者。
  解放前,怀远人多数居住在山区,以耕种为主,烧炭卖柴者亦多,自己很少有土地,绝大多数是佃耕农民,生活比较贫困。虽有少数地主、富农,一般占地不多。如黄沙桥乡上高里村土改时两户地主、两户富农(其中1户破产地主)加起来只有30多亩田土。
  怀远人讲的怀远话属客家方言,与现闽南和广东部分县的客家话相似。怀远人互相交谈,通用怀远话,“怀远”情味颇浓,现在年轻的怀远人都讲普通话和本地话,可根据不同对象用不同语言交谈。清代因语言不通等原因,怀远人和本地人交往较少,民国时期土客之间联系较密切,交往甚多,并在城市知识界和商界开创联姻结亲的先例,后及乡村,土客之间关系更加融洽。解放后,人民做主,土客无分,悉为本县籍人。
  怀远人的风俗习惯特异。青年男女喜欢唱山歌,一年四季不分农事忙闲,多即兴编唱者。解放前比较流行的是流浪(留郎)歌,歌词内容广泛,男人无论上山砍柴或下田栽种,女人不管在家还是下地总喜欢唱山歌消遣,增加乐趣。怀远人做寿庆与本地不同,有谚云“三十不晓,四十不知,五十吃只鸡”,至花甲以上,才做寿祝贺,做出头不做齐头,如逢61、71、81岁,方大摆寿筵。生小孩向娘家报喜,送公鸡表示生男孩,送母鸡表示生女孩。怀远人习惯用桶戽水洗澡,男女洗澡桶不混用。喜欢用米汤浆洗衣被,用砻糠(谷壳)擦洗桌面及饭甑、锅盖等炊具。客家妇女自古不裹足,多参加体力劳动。每到热天不论男女老少都是一双赤脚。中老年妇女喜用银练子(贫者用花带子),系围裙,包头帕,裹皱纱,梳髻把,带手镯。男人好习武,每到农事闲暇季节,多聚集于屋场或祠堂,操练拳术棍棒,或在新春正月进行舞狮及操演十八般武艺,晚清时期此风尤盛,故清朝怀远都武举人很多,占全县同期武举人80%以上。老一辈怀远人几乎人人会打拳,有些武艺高强的师傅,在农闲季节带徒数名外出表演。民国时期何市乡戴仙家,每年春节期间,近至县城,远至奉新、铜鼓一带戏狮表演武术,他从堆叠5张方桌的高度上翻腾下来落地无声,能跃过一排7张方桌不沾桌面,是全县闻名的武术师。怀远人多数好客,喜欢走亲串友,特别是居住在山里的怀远人,只要有人上门,不分生熟,逢午留餐,逢夜留宿,沿遵成习。办喜事时,常以自编的丝线或棉线带子赠送亲友。怀远人信佛教不信道教,死人办丧事只请和尚念佛经,不请道士做道,出柩脚在前头向后。女儿出嫁到男家,下轿后自己走进房门,不站斛桶,此皆与本地风俗不同。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海天出版社

修水县具有优良的修志传统。宋初即草创分宁《邑图》、《修川志》,南宋分宁知县徐筠主修《修水志》10卷,其后曾10余次编修州县志,至今尚存6种,清同治版《义宁州志》为最后一修旧志。《修水县志》四历寒暑,三易其稿。蔚成大观。可贵者,县志资料丰富,体例规范。而发凡起例,每依县情,故“茶叶”、“环境保护”之设专卷,颇具地方及时代特色,独见编者心裁;推及各卷,条分缕析,笔墨精当,贯穿古今,首尾完备,足证经营之苦心。展卷一读,全县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风貌、人物干百年事,史实纷呈,实故乡资治之鉴,教化之书,存史之册,将使莅兹土及产兹土者,无不爱修水而顿生振兴修水之志,从而认识县情,探求规律,正确决策,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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