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医药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1068
颗粒名称: 卷二十五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7
页数: 41
页码: 578-618
摘要: 管理机构明、清时期,县署设医学训科一员,掌医学事。民国时期,卫生行政工作由县政府民政科兼管。1930年,县警察局设卫生科,管理城区妓女、食品卫生、预防注射和传染病疫情报告。1934年6月,成立九江卫生事务所,管理市内卫生事宜。1947年4月,由机关、军队、警察局、商会、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九江县防疫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然无专职办事机构。建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不断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领导,逐步建立与健全管理体系。
关键词: 医药卫生 医防条件

内容

管理机构明、清时期,县署设医学训科一员,掌医学事。民国时期,卫生行政工作由县政府民政科兼管。1930年(民国19年),县警察局设卫生科,管理城区妓女、食品卫生、预防注射和传染病疫情报告。1934年6月,成立九江卫生事务所,管理市内卫生事宜。1947年4月,由机关、军队、警察局、商会、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九江县防疫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然无专职办事机构。建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不断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领导,逐步建立与健全管理体系。
   县卫生局:1949年12月,县民政科配备科员一人,专事卫生行政工作。1952年8月,成立县卫生科,1956年6月改设卫生局,1957年3月与文教局合并为文教卫生局。1959年1月,县卫生行政工作并入市卫生局,1961年9月复设县卫生局。1968年10月,与县人民医院、血吸虫病防治站、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医药公司合并为县卫生防治站,1969年12月恢复卫生局建制。1985年,内设办公室和政秘、医政、财会股,有工作人员16人、办公楼房(含妇女保健工作用房)1763平方米。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0年11月,成立县防疫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1953年3月,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乡亦建立相应的机构。1958年12月,撤销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工作并人县委除七害灭六病指挥部。1969年8月,恢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公社(镇、场)建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1982年2月,调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配备专职干部3人,是为独立的办事机构。
   县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1956年2月,成立中共九江县委防治血吸虫病五人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九江县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县委、县人委主要领导分别兼任组长和主任委员,下设办公室,各区、乡亦建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开展日常工作。1958年12月,撤销县委血防五人领导小组,工作并入县委除七害灭六病指挥部。1968年9月,重设九江县革命委员会消灭血吸虫病领导小组,1972年10月改设中共九江县委血防领导小组。1984年,改为中共九江县委防治血吸虫病、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血防站,有专职干部3人。
   县除害灭病指挥部:1958年12月,成立中共九江县委除七害灭六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各公社、场、厂矿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分别成立指挥所、指挥组。1959年1月,并入市委除害灭病指挥部。1961年9调,复设县委除害灭病指挥部。1963年2月,改称县委除害灭病领导小组,“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停止工作。
   医防机构明、清时期,境内始有慈善性的中、草医药防治机构,如明弘治年间,九江知府高友玑设惠民药局于医学;清光绪九年(1883年)十月,九江大关委员任国铨在城内育婴堂创设牛痘局;光绪二十年五月,道幕许君焕创办浔城同善堂医药局,向灾民或贫病者施医药或施种牛痘。清末至民国时期,外国传教士和国人陆续兴办西医院、所。
   天主堂医院:光绪三年,法籍神父董若望在城区湓浦路建施诊所,不久更名圣味增爵医院;八年改称天主堂医院,设病床40张;十八年增设免费病房,二十五年开设为华人看病收费治疗处。1937年,设门诊部、病房、药房、药库,有病床72张。1938年7月后,日军逐渐侵占其大部分院舍,1943年3月迁至城内教会院内。1947年复回原址,有工作人员37人,其中医生6人,设内、外、眼、妇产、传染科和化验、X光、手术室及药房,分设男女病房,有病床30张。1951年11月,由人民政府接收,改名九江市人民医院。
   但福德医院:光绪二十二年初,美籍传教士吴格矩在九江儒励中学内开办医疗诊所;是夏,石美玉从美国密执安大学医学院毕业回国就职于该所。二十七年十二月,由美国芝加哥医生但福德捐款,在城区甘棠南路建成但福德医院,石美玉任院长,设诊室15间、病床96张,以诊治妇、儿科疾病为主。1943年3月,因日军强占院舍被迫停业。1945年11月,美国卫理公会收回医院,始收治成年男性病人,成为一所综合性的医院。1949年初,有工作人员53人,其中医护人员29人,设病床89张。解放后,人民政府接收,1951年8月并入省立九江专区人民医院,同年11月分出更名九江专区妇幼保健院。
   九江红十字会医院:宣统三年(1911年)十月,中国同盟会会员、九江红十字会长蔡蕙在九江军政分府的支持下筹办,址设都天巷。1923年,县红十字会医院设丁家场柴桑支路,院长洪伟良,有工作人员10余人,免费施种牛痘及为贫病者施诊,多半是外科敷、换药。1932年迁址市府北路。
   生命活水医院:1915年,美国卫理公会创办,院长一直由裴敬思担任。院址初设城区马王坡,次年迁至大校场,设内、外、眼科和化验、手术室,有病床10张,不对一般民众开放。1925~1926年,扩建医疗用房和宿舍,病床增至70张,始收治一般男性病人,并对灾民免费治疗。1932年,再迁塔岭南路新院。1935年起,亦收治女性病人。1937年,病床达到110张。日军占领九江后,医院遭到严重破坏,1940年被迫停办,1947年复业。1949年,有工作人员85人,其中医护人员41人,设病床130张。1950年12月,裴等美籍人回国。1951年10月,人民政府接收,改名九江专区人民医院。
   圣约翰医院:址设九江城东关帝坡。约于1926年秋,美国圣公会所属圣约翰中学停办后,利用其资金和部分校产创建此医院。1938年7月,浔城沦陷,侵华日军在此设177兵站医院。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由国民政府接收,改为陆军第十九后方医院(1948年,更名第二十三后方医院)。解放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门所接收,改造为部队医院,即今171医院。
   同仁医院:1938年7月日军侵占九江后,初借天主堂医院少量病房,供诊治伤病员用。1941年12月,占领该院舍四分之三,开办同仁医院。1943年3月,为避免同盟国飞机轰炸,又强占但福德医院作其院舍。院长高田之幸,设医疗、防疫两班(防疫班分住城内和小池口两处),共40余人。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同仁医院停办。
   省立九江医院:1945年10月,省卫生处派技正邢大春赴浔接收日同仁医院,创办江西省立九江医院,初于环城路设门诊部,分内、外、小儿、妇产、皮肤、眼、耳鼻喉科,病床10张,不久增至21张。全院有工作人员50余人(大部分为日籍留用人员),孟宪荩、邢大春、胡献可先后任院长。1949年,新建门诊部、病房、办公室。1950年4月,更名省立九江专区人民医院,1951年10月移交九江军分区作后勤医院,后并入解放军171医院。
   县立卫生院:1937年1月,根据<江西省各县卫生行政组织规程>,改组九江卫生事务所,成立九江县卫生院,隶属县政府,受省卫生处指导和监督,负责办理全县卫生行政、防疫医疗及环境卫生事宜。址设城区六角石,首任院长舒道隆。1938年7月日军入侵后,医院随县政府流徙于九瑞边境岷山、九都源和武宁枣园等地。1941年,有医师1人、护士3人、药剂士1人、助理员4人、事务员1人,负责战时卫生防疫、防空救护和简易治疗等事项。1945年9月返回县城,1947年12月增设姑塘、港口、沙河卫生所。1949年九江解放前夕,县卫生院、所自行解散。
   私立医院、诊所:民国时期,县内私立西医院、所年有增加。据<九江指南>记载,1932年,城区有中华、九江、浔阳、亚洲、广州、协和、福宁、仁术、仁济、世济医院和毅生、友梅诊所等10余家。址设大中路凤阳里口的中华医院颇负盛名,院长秦山森,有医师、助理、调剂、司药等5人,门诊、住院随时应诊。抗日战争前后,较有名气的私立医院还有1938年春林克强办平安医院,设内、外、齿、产、小儿、皮肤花柳科和化验室,有病床30张,沦陷期间一度停业,战后复业曾向社会施药施诊;1947年初夏涂茂林办时疫医院,设病床30张,收治疫疠患者;同年5月郑晓帆办九江产院,配备医生、护士5人,设妇、产、小儿科,同时收治皮肤花柳病人;以及黄道办博爱医院、赵坤藩办浔阳保生产院等等。
   建国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卫生事业蒸蒸日上,逐步形成以县级医防单位为龙头、乡镇医院为枢纽、村级卫生所为网底,融医疗、防疫、血防、保健、爱国卫生为一体的大卫生格局。
   县人民医院:1949年5月底,南下干部工作团接管九江后,随即因陋就简组建县医务所,址设旧县政府内,有医务人员2人01950年8月,扩改为县卫生院,工作人员增至9人,王琳任代理院长,设内、外、妇产科和药房。
  1951一1952年,院址先后迁市内都天巷和琴庐,吴肇祥任院长,增设化验室和外科手术室,有病床20张。1952年8月,遵照卫生部关于<县卫生院暂行组织通则>,分设医疗、防疫、总务三股,总理全县医疗、防疫、妇幼保健和初级卫生人员培训等工作。
  1953年,将第三区卫生所改为县卫生院沙河分院。1954年10月,县卫生院迁沙河街,分院同时并人,利用外国教堂和传教士住所分设门诊部和住院部,有工作人员30人、病床15张。
  1957年,新建门诊部360平方米和住院部500平方米。1958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更名县人民医院,有工作人员40人、病床50张。1959年1月市、县合并,改称九江市第二人民医院,1961年9月复原名。1968年10月,大部分医务人员下放劳动,在职人员并人县卫生防治站。1970年初,原县医院与县血防站合并成立革委会,1972年11月恢复县人民医院建制,有医疗技术人员61人。
  1985年,有院房面积10335平方米,工作人员增至231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182人。临床设内儿、外、伤、五官、口腔、皮肤、中医、针灸、妇产、传染科,医技设放射、检验、药剂科和超声波、心电图、理疗、手术、供应室,有病床205张,是县内一所综合性医院。
   县血吸虫病防治站:1956年初,省卫生厅派出血防组,驻县马回岭;专署卫生处相继派出两个血防组,分驻新塘和城门;5月,成立县沙河血防站和港口血防站,共同开展全县血吸虫病查治工作。1957年10月,调整血防机构,撤销省、专血防组和县沙河、港口血防站,组建九江县血吸虫病防治站,下设4个血防组,县站驻港口,第一至四血防组依次分驻沙河、马回岭、城门和新塘。全站共有工作人员46人,设病床160张。
  1959年1月,县血防站并人市血防站。1961年9月,复设县血防站,改驻沙河街,有工作人员46人、病床80张。1968年10月,大部分人员下放劳动,在职人员并人县卫生防治站。1970年初,原县血防站与县医院合并成立革委会,1972年11月恢复县血防站建制,有医疗技术人员13人。
  1985年,有站房面积2539平方米,工作人员增至52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32人。设行政、预防、检验、医疗、药剂等科室,有病床60张,在负责全县血吸虫病防治的同时,亦收治普通病人。
   县卫生防疫站:1957年5月,撤销县卫生院防疫股,成立县地方病防治站,址设马回岭,有工作人员8人。1959年1月,并人市卫生防疫站。1961年9月,成立县卫生防疫站,设县卫生局内,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1968年9月,随局迁至沙河街;10月,部分人员下放劳动,在职人员并入县卫生防治站。1973年3月,恢复县卫生防疫站建制,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人。1976年,分设行政、卫生、防疫、检验组,1980年改组为科。1985年,新建站房1206平方米,工作人员增至2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人。
   县妇幼保健站:1953年,在沙河街设立第三区妇幼保健站,有专业技术人员2人。1957年8月,撤销第三区妇幼保健站,成立县妇幼保健站,址设县人委院内,有专业技术人员3人。1959年1月,并入市妇幼保健所,1961年9月复设县妇幼保健站。1968年9月,址迁沙河街;10月,并入县卫生防治站。1973年3月,恢复县妇幼保健站建制,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人。1982年,迁入县卫生局新楼一楼,内设儿保、妇保科及门诊部。1985年,工作人员增至1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
   乡镇场卫生院:1952年,分别在新港、沙河街、港口、新塘铺、马回岭、鸡公岭建立第一、三、四、五、六、八区卫生所。1953年,撤销第三区卫生所,改办县卫生分院。1954年,又在虞家河、张家洲和大树下建立第二、九区和新编第四区(港口改编为第七区)卫生所,在市区设县人民政府机关卫生所。至此,县、区均有医疗卫生机构。
  1958年,撤区并乡,相继建立人民公社,原区卫生所改称公社卫生院或分院,同时创办赛城湖、岷山垦殖场医院,并定新港、大桥、港口(后改称洗心桥)、新塘、城门、马回岭公社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1961年,增设新洲垦殖场医院,改港口卫生院永安分院为永安公社卫生院,改城门公社卫生院为狮子公社卫生院(其中心卫生院规格不变)。次年,江洲卫生院改为中心卫生院。各中心卫生院分片指导社、队医疗保健工作。
  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社队规模基本稳定后,改以公社为单位设立卫生院。截至1973年,先后增设新合、黄老门、周岭、团结(后改称城子镇)、长山、涌泉公社卫生院,改岷山垦殖场医院为岷山公社卫生院,另设城门公社卫生院(驻徽州铺),重建沙河公社卫生院和新城镇卫生防治站(后改称沙河街镇卫生院),从而实现社社有卫生院。
  1977年,新港、大桥、周岭公社卫生院划归市。1980年12月,将原永安公社幸福大队卫生所改为县棉花原种场卫生院。1984年5月,公社卫生院更名乡卫生院。到1985年,全县有乡、镇、场卫生院18个,其中中心卫生院5个。按政区划分,镇院1个,乡院14个,场院3个;按所有制划分,全民14个,集体4个。
   村卫生所:1955年,全县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保健室18个。1958年,改建为生产大队保健室20个,同时创办农村产院23个。1960年,大队保健室增加到38个,产院增加到48个。1961年后,大多数产院与保健室合并,改称卫生所,1962年有大队卫生所37个。1969年冬,卫生所更名合作医疗站,全县共办合作医疗站(室)160个。至1978年,新港、大桥、周岭公社划市后,全县实行合作医疗大队133个,占生产大队总数97.8%。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渐改变合作医疗的办医形式。1984年,撤销大队合作医疗站,改办行政村卫生所。1985年,全县有村级医疗点249个,其中村委会或群众集体办19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联合办31个,乡卫生院设点4个,个人承包159个,其他形式36个。
   联合诊所:1951年,沙河街个体中医陈济民等6人,自愿组织大安联合诊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到1955年,先后组成联合诊所12个,其中新港、大桥、港口各1个,沙河2个,城门3个,马回岭4个,有从业人员56人。1957年,联合诊所发展到29个,其中总所8个、分所21个,分布28个乡,有从业人员80余人。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联合诊所从业人员、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分别并入公社卫生院或大队保健室。1961~1962年,贯彻调整方针,恢复联合诊所11个,有从业人员53人。1966年,联合诊所增加到23个,其中江洲、新港、大桥、周岭、团结、永安、新合、狮子、岷山各1个,新塘、城门各2个,港口、马回岭各3个,沙河4个,从业人员160余人。“文化大革命”发生后,联合诊所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从业人员大部分下放农村。
   医务所(室):1955年,县内厂矿、机关、学校自办保键室11个,1963年增至16个。1975年,县及驻县企事业单位自办医疗机构共25个,其中中央、省、地驻县单位13个,县属单位12个。此后,随着行政区的调整和事业的变迁,单位自办医疗机构时有增减。1985年,全县有企事业单位自办医务所(室)18个,其中省属单位6个、市属单位4个、县属单位8个,有些医疗力量较强的单位除完成自身医防、保健任务外,亦收治附近农村病员。
   此外,1958年8月,九江市民政局在境内黄老门公社中岭大队叶家老屋设立精神病收容所,有医疗用房600平方米,配备医生1人,设病床30张。1964年,迁至市郊白水湖地区,改名九江市精神病疗养院。
   医学教育机构医学:明弘治间,九江知府高友玑建,址设府治前左数步,分科培养中医药人才。嘉靖年间,知府冯曾增建学舍。后屡有兴废。
   九江民立生生医学堂: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县人张以初、文汝周创办,宗旨为“卫生济人”,教学内容以中医学为主、西医学为辅,试行中西医结合。
   但福德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光绪二十八年,但福德医院开业后,随之开办但福德护士学校,招收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女青年,学制三年,半工(护理)半读。1938年12月停办。1946年复校,更名但福德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学制三年半。1951年8月,人民政府接收。
   生命活水医院护士学校:1922年9月开办,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未婚女青年,学制三年,半工半读,无规定的统编教材,学习非常吃力,不久停办。
   县卫生进修学校:1958年11月,成立县卫生学校,培训农村初级卫生人员,市、县合并后撤销。1975年5月,创办九江县赤脚医生轮训班,1976年8月至1977年9月一度改称县赤脚医生大学,1984年初改今名,以轮训赤脚医生和在职中西医药人员为主。与此同期,1978年10月始为地区卫校代培统分三年制护士专业及1980年8月始为省中医学院代办三年制中专函授各一班。1985年,有校舍面积342平方米,教职员工共9人。
   医药卫生团体九江中医师公会:1923年,九江城区便有中医联合会。1932年,九江中医公会有会员80余人。日军入侵时解散。1945年冬,恢复九江县中医师公会理事会,首任理事长吴家驹。1946年4月,改选理事会,高凌云为理事长,有会员51人。
   县卫生工作者协会:1951年底,成立九江县医药协会,有会员160人,吴肇祥任主任委员,陈济民任副主任委员。1952年,改称县医务工作者协会。1953年,更名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各区成立分会或小组。1957年秋,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会员250人,修订协会章程,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县文教卫生局长张伯琴兼主任委员,吴肇祥、陈济民为副主任委员,并配备专职干部2人负责日常会务。1959年1月至1961年9月,一度并入市卫生工作者协会。协会在团结和推动广大中西医药人员学习政治和业务,改造思想和改进医疗作风,宣传卫生防疫知识,按期报告法定传染病,开展访贤、采风,收集整理中医秘验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停止活动。
   县科普协会卫生学组:1956年8月,成立九江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内设卫生学组,有会员37人。1964年3月,县科普协会改为县科学技术协会,仍设卫生学组,1967年3月停止活动。
   中华医学会九江县分会:1980年11月,成立中华医学会九江县分会,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沈浩然任理事长,吴肇祥、朱幼卿、孔金保为副理事长,是为县科协团体会员单位,下设内儿、外妇、中医、护理、公共卫生、医院管理等学组,有会员42人。1983年,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吴肇祥任理事长,唐明涛、朱幼卿、张孟周为副理事长,有会员149人。1985年,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吴肇祥连任理事长,张孟周、李诗坚为副理事长,有会员167人。学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学术讲座、技术培训和医疗咨询服务,并发动会员撰写文章,召开学术研讨会,先后在县内交流经验百余篇,编印<医学资料汇编>两辑,刊载论文和经验总结81篇。
   第二节队伍
   人员构成迄清同治末年,境内只有中、草医,光绪初年始引入西医,但发展缓慢,解放前夕,全县中、西医从业人员(不含市区)不足100人,按当时人口计算,平均约2000人才有医务人员1人。建国后,采取县、乡(公社)、村(大队)多层次和国家、集体、个人多途径办医,中、西医药队伍不断壮大。1965年,全县医务人员(含行政管理人员和个体有证医生,不含工勤人员和农村接生员,下同)增加到391人,平均570人口中有1人。1985年,全县有医务人员1057人,平均262人口中有1人。
   中医:建国前的中医绝大多数为个体开业,有的家设医寓,只开(卖)处方不卖药;多数自开中草药房兼行医,也有的药房特聘名医坐堂听诊,只收药费不取诊金;还有的以行医兼营他业,或以他业为主兼行医,巡回于城乡之间,俗称“过路郎中”。历史上,县内卓著成效的中、草名医代不乏人。据同治<九江府志>载,唐有白岑,宋有法坚,明有花自达、萧国柱、王贤,清有花绣、许参可、余亨信、蔡增镕、花锦堂、吴宗唐等。
   民国初年,国民政府歧视中医。1929年(民国18年),中央卫生委员会通过废止旧医提案,遭到全国人民普遍反对,九江中医药界推选张瑞庭为代表,参加省团赴南京请愿,从斗争中求生存。据<九江指南>载,1932年,城区悬壶应诊中医有83人;1937年,经审查合格登记在册中医38人;到1949年初有中医40余人,其中内科姚国美、高凌云、蒋去病、郭伯涵、蔡安平、高道一、吴济人、饶惠川、潘超群和伤科陆宝凤等深有造诣,堪称浔阳杏林之秀。到解放前夕,农村有中医80余人,其中黄老门黄主伯、新塘铺刘启银、沙河街刘建桐、永安寇克秀各以内、喉、外、伤科著称。
  1950年初,县民政科对中医药人员普遍登记,当年批准个体开业52人,其中中医41人。后逐步联合起来,或被吸收到公办医疗单位工作。1955年,全县有中医56人,被安排在县医院2人、区卫生所6人,参加联合诊所34人。1965年,全县中医药从业109人,安排在县医院、血防站6人,中心卫生院7人,社、场卫生院36人,大队卫生所和联合诊所60人。1968年大批医务人员下放农村,在职中医药人员减少到47人。1972年后陆续收回和补充,1975年增至79人,其中中医60人。1985年,全县有中医药人员89人,其中县属医疗单位21人,乡、镇、场卫生院63人,县及驻县企事业单位医务所(室)5人。在中医药人员中,有主治医师1人,医师20人,药剂师2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骨伤科主任李诗坚医术高明,医德高尚,先后被评为市、县劳动模范,推举为县政协常务委员和省政协委员,成为社会主义时代医林新秀。
   西医:清光绪初年,法籍神父董若望率先将西医传人九江,然医护人员均系外籍传教士和修女。光绪二十二年,石美玉学成回国,就职于儒励中学诊所,成为县境国人中第一位西医师。
   民国时期,县人学西医风气渐开。至1932年,城区私立医院、诊所共有西医技术人员30余人;1937年,县立卫生院有西医技术人员5人,1948年增至11人,其中吴家驹、柏筠、马禧亭、张宜亭等医术较高,咸称浔阳名医。农村从事个体西医业有徐增梅、刘志荩、蔡慕农、刘忠兴等10余人。
   建国后,县内西医技术队伍(不含个体开业)发展迅速。1950年仅7人,其中医师3人。1956年扩充为81人,其中医师6人。1965年增至220人,其中医师34人。1968年,大批医务人员下放,在职西医技术人员减少到113人,其中医师20人。1972年后陆续收回和补充,1975年增加到352人,其中医师58人。1985年,全县有西医技术人员495人,其中县属医疗单位226人,乡、镇、场卫生院208人,县及驻县企事业单位医务所(室)61人。在西医技术人员中,有主管医师1人,主治医师8人,医师75人,护师4人,药剂师2人,检验师3人。
   乡村医生:50年代,从事农业社、生产大队卫生保健工作的称保健员。1955年,县内有经过培训的农业社保健员24人,1958年有大队保健员40余人,一般不脱离生产。60年代初,改称卫生员。1962年,有半农半医大队卫生员84人,其中中、草医药人员30人,西医及其他技术人员54人,生产队另配备不脱产卫生员。1966年,全县有大队卫生员138人、生产队卫生员2024人。
  60年代末,合作医疗站的医务人员称赤脚医生。1969年,全县有大队赤脚医生305人,1976年增至436人。1977年,新港、大桥、周岭公社划市后,农村卫生人员相应减少。1980年,全县只有大队赤脚医生367人、生产队卫生员1360人。
  1982年,县内赤脚医生经过考试录用336人,其中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137人、卫生员资格证书199人,生产队卫生员逐渐取消。1985年,除新洲垦殖场、岷山林场、县农科所等全民单位外,全县有村级医疗卫生人员329人,其中乡村医生134人、卫生员195人。
   个体有证医生:50一60年代,在联合诊所存在期间,仍有少数个体中医持证行医。1955年,全县私人开设诊所12个,有从业人员14人。1962年,有个体开业中医11人.1965年减少到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私人诊所被取消,从业人员有的转入合作医疗站,有的改行或歇业。1980年,经审查合格的个体医生允许登记开业,县内离退体中西医药、草医草药和家传跌打损伤等专业人员,先后开办各类诊所30余家。1985年,全县有个体有证医生47人,其中不少人勤奋敬业,为救死扶伤作出了贡献。如沙河乡石门村胡骏烈,1969年参加地区赤脚医生培训后,专门采种和研制治蛇伤药物,对诊治金环蛇、银环蛇、眼镜蛇、蝮蛇、青竹蛇伤有显效,年均收治患者200余人,无一例死亡,人称“蛇伤克星”。
   业务培训师承:建国前,中医技术授受多以师带徒,其中父子相传占相当比重。1937年,县内上报合格中医师中属师承22人,占上报人数57.89%,在师承人数中家传占1/2。建国后,政府鼓励老中医药师带徒,学徒人数逐年增加。1953年仅2人,1956年为20人,1961年增至49人。1959年和1962年分别按规定给学徒期满人员办理出师手续。此后,每年仍有计划地安排中医带徒,1966年有中医药学徒3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1985年元月,市卫生局举行全市中医药学徒出师考试,凡成绩合格者均发给出师证书。
   短期集训:50—60年代,主要对象是农村初级卫生人员,每期1~3个月。1955年,县卫生科委托县卫生院以住岭、杨柳、沙河等乡、镇为试点,培训农业社保健员30人,至1957年全县共培训500余人。1958年11月,县卫生学校开始轮训大队保健员,该校撤销后由县人民医院(时称市二院)代训。1968年,县卫生局从县属医防单位抽调力量,举办大队卫生员学习班,培训86人;生产队卫生员由基层卫生院分期分批轮训。
  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重点集训赤脚医生和草医、草药人员,每期3—6个月。1969年5月,在新塘岷山大队举办草医师资班,参训32人。同年8月,在东林寺举办草医草药班,参训305人。1970年,又在东林寺举办草药班,参训157人。1971年,在新塘举办西医学习中草医班,参训29人。1972年,在岷山金盘大队举办草医草药师资班,参训26人。每次集训大多采取课堂教学与访贤、采风相结合,先后收集整理民间秘验方两千余例,分别汇编成册,对继承和宏扬祖国中医药学遗产起了推动作用。
  1975年后,以县医训班、卫生进修学校为基地,以提高赤脚医生和在职医技人员为目标,每年开办l~2期短训班,每期一般学习6个月。至1985年,先后共开14班,轮训451人,其中赤脚医生48人,中、西、赤、草医混合提高43人,西学中医58人,医士46人,药剂24人,护理25人,助产40人,医学基础33人,初级会计24人,留城顶替人员53人,还有检验、公共卫生人员等。
   在职函授:1961年,江西中医学院在县开办中医函授班,并设函授辅导站,挂靠县卫生局,由院本部专职教师与当地聘请兼职教师共同负责答疑、批改作业、巡回面授和集中考试。1962年,县内有中医函授学员60余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办。1972年,恢复中医初级函授,先后开办两期赤脚医生函授班,当年招收学员47人,1975年又招收46人,学制均2年,考试合格由中医学院发给结业证书。
  1975年5月,县中医函授辅导站改设在县医训班。1980年8月,为中医学院代办一期中医中专函授班,学制3年,教学计划、面授和考试均由院本部负责,期满经考试合格由学院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离职进修:1952年,县内便开始选送中医赴省、地进修。1963年,在县人民医院举办西学中医班,学员30余人,离职学习一年。1966年3月,九江医专在县内沙河街开办半农半医医士斑,原定离职学习两年,后因,“文化大革命”干扰提前结束。1975年,在县医训班开办第二期西学中医班,学员33人,学制同前。从50年代至1985年,先后赴九江、南昌、武汉、上海、广州等省内外中、高等院校或医院离职进修半年以上,有中医及西医内、儿、妇、外、矫外、五官、皮肤、泌尿、护理等科专业技术人员152人。
   第三节设备
   医疗器械建国前,县内中医一般用3个指头、1条脉枕,凭望、闻、问、切治病。西医治疗设备简陋。1947年(民国36年),县立卫生院只有镊子、止血钳、手术剪、圆刃刀、弯刃刀、方形盘、腰形盘、听诊器、注射器、肛门镜、子宫镜、手术包、红十字包等普通器械35种72件。
   建国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逐年增加,且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60年代前,已有生物显微镜、30毫安X光机、万能手术床、妇科手术床、四头和九头无影灯、骨科手术器械包和甲、乙种手术包等;70年代,先后购置200毫安X光机、麻醉机、心电图机、超声波诊断仪、光电分析仪、分光光度计、心电示波器、稳压器、微波诊疗机、激波诊疗机、油泵牙科椅等;80年代,又增置300毫安X光机、脑血流图、婴儿保育器、电动离心机、超声心动仪、氦氖激光仪、裂隙灯角膜显微镜、投影视野仪、广角眼底照相机、电动洗胃机、纤维胃镜、膀胱镜等。1985年,全院有主要医疗器械59种105件。
   乡、镇、场卫生院一般都有X光机、无影灯、高倍显微镜、手术包、手术床、空气麻醉机、电动或手摇离心机、电动和脚踏吸引器等,中心卫生院大多有5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超声波机、1/万分分析天平、光电比色计,有的还有200毫安X光机、油泵牙科椅等。1985年,全县基层卫生院共有主要医疗器械53种435件。
   病床1951年,仅县卫生院设病床10张。1958年,全县有病床248张,其中县人民医院75张、血防站(组)29张、公社卫生院75张、职工医院30张、农村产院64张,平均每万人有病床12.66张。1973年,全县病床增至540张,其中县人民医院121张、血防站42张、公社(场)卫生院342张、赣西北地质队医务所35张,平均每万人有病床19.91张。1980年,全县拥有病床733张,为历史最高纪录,增长幅度大的主要因素是大沙铁路上马,铁四局医务所设病床130张。随着铁路工程逐项竣工和国家建设布局调整,部分驻县单位渐次撤离,病床相应减少。1985年,全县设病床552张,其中县属医防单位265张,中心卫生院115张,乡、场卫生院150张,县及驻县企事业单位医务所22张,平均每万人有病床19.92张,与70年代中期持平。
   救护车70年代末,县人民医院和县血防站各置一辆。1984年,县卫生防疫站增置一辆。1985年,全县有救护车5辆,其中省属驻县单位2辆。
   [=此处为表格(建国后部分年份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床位统计)=][=此处为表格(1985年县、乡(镇、场)及企事业医疗单位人员、床位统计)=][=此处为表格(1985年全县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统计)=]第二章医疗制度
   第一节公费医疗
   建国初,县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文教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治病,其医疗费由各单位自行掌握,定额报销。1952年10月,贯彻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和卫生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成立县公费医疗预防管理委员会,正式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度。公费医疗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卫生部门统一掌握使用。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国家工作人员,凭公费医疗证到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门诊和住院所需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和普通药费在公费医疗专项经费内支付;疑难病症经医院证明、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其医药费由公费报销。
  70年代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制度管理不严,造成医疗经费连年超支,且不易扭转。如1976一1982年共超支33.58万元,其中县财政补贴18.82万元,卫生部门自负14.76万元。
  1983年,县内公费医疗经费改由单位定额包干。即县财政局每月按人拨款到单位,由单位掌握使用,节余结转下年,超支自行解决。当年医疗经费超支虽比上年减少15.17%,但弊端依然不少,次年仍按原办法执行。
  1985年,全县享受公费医疗待遇3871人,医疗费预算定额23万元,实际支出38.24万元,超支15.24万元。由此,县财政增拨3.2万元,县支铁办公室援助8万元,挤占卫生事业费4.04万元。据1962—1985年统计,县财政共拨付公费医疗经费256.07万元,年均10.67万元,1985年为拨付最多的一年。
   第二节劳保医疗
  1953年起,根据国家颁布的劳保条例,参照公费医疗预防管理办法,对县内国营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实行劳保医疗预防。医疗经费按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5.5%从经营管理费中提取,由单位统一掌握使用。医疗方式大体有三种,一是自办医院或医务所(室),职工免费就诊,疑难危重病则转院治疗;二是持本单位医疗记帐单到指定的医院就诊,由医院记帐定期同患者单位结算;三是直接到定点医院就诊,自付现金,凭医院发票经单位审核据实报销。
  1980年后,实行医药费包干到人,一般每人每月5元左右,随工资一道发放,节约归己,超支不补;重病住院医药费,根据不同情况报销50~90%。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其检查、治疗和住院费全额报销。
  1980年以前,职工直系亲属治病的医疗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据实报销一半。此后,少数单位按职工本人医药费定额基数50%报销,大多数单位只对治病确有困难者,酌情给予补助。
   第三节统筹医疗
  1962年4月,对县级机关(含党群系统的县委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府系统的县人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实行统筹医疗。凡统筹对象每人每月向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缴纳医疗保健费1.5元,由单位上缴县卫生局统一掌握使用,并核发统筹医疗证。参加统筹医疗个人凭证到指定医院就诊,除挂号费外其医药费、住院费、手续费均在统筹经费内开支,转院治疗和经费报销手续按<江西省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执行。年终结算时,其超支部分由县人事局和干部、职工所在单位从福利费中解决。1964年底,因此项经费超支过多无法解决,故统筹医疗停止施行。
   第四节合作医疗
  1969年,县内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大办合作医疗站(室),对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实行半劳保医疗制度。至1972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达24万余人,约占农业人口96%。
   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有三级负担和二级负担两种,三级负担是社员每人每年上交l—2元,生产队从公益金中抽出一定的比例,不足部分由大队从副业收入中提取;二级负担是社员每人每年上交2~4元,大队从公益金中提取补足。参加合作医疗后,按户发给<合作医疗证>,凭证就诊只交0.05元挂号费,医药费全免或减半。重病转院治疗费,根据病情和大队经济状况,凭据报销20~50%。
  80年代初,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逐步改变合作医疗办医形式。1982年,有的采取大队垫本,医生联办,误工补贴(如参加计划生育、血防、防疫、妇幼保健、爱国卫生等活动),自负盈亏;有的采取包医包药(合作)或包医不包药(半合作),社员看病只收药费,免收挂号费、出诊费、注射费、处置费。1984年,撤销合作医疗站,改办村卫生所后,绝大多数由乡村医生或卫生员自筹资金联合办,或个人承包,村民治病自付医药费。
   第一章卫生保健
   第一节公共卫生
   环境卫生1930年(民国19年),县警察局设清道队,雇夫清扫城区街道。1935年,市政委员会规定对各取水点、水质进行检验,凡不合格的水源标以“禁止使用”或封闭,并要求饮用水井每年清洗一次。1942年,县政府颁发公共娱乐场所、理发、澡堂、旅馆卫生和户外清洁等<管理规则>,然沦陷期间无法实施。1946年,开展夏令卫生运动,县卫生院先后组织检查环境卫生82次,水井消毒12次,改良水井2口、厕所2座,处理垃圾2335担。1947年5月,县防疫委员会在大校场召开扩大夏令卫生运动大会,重点部署城镇清洁卫生和饮水卫生。1948年5~6月间,卫生部第一防疫大队、省立九江医院和县卫生院协力推行夏令卫生,进行饮水消毒1259次、厕所消毒1482次、房间消毒928次、垃圾消毒305次、灭鼠2079只。由于管理手段落后,环境卫生仍处低劣水平。
  1950年,县卫生防疫委员会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和学校师生带头讲究卫生,定期开展大扫除,改变不良卫生状况。1952年,为了粉碎美帝国主义细菌战,广泛动员全县人民开展以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跳蚤、虱子等“五毒”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做到道路、房院、锅碗、衣被、身体等“五净”,藉以搞好环境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1955年,又在沙河街开展无蚊、蝇、老鼠、麻雀“四无镇”活动,树立大桥区虞河乡蒋家铺和沙河区石门乡刘八碗两个典型卫生村,并举办大型卫生展览在全县巡回宣传。
  1958年4月,县委、县人委联合发出指示,要求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习惯,进一步开展除四害(年底改为除七害)、讲卫生的爱国卫生运动。农村户户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坚持家家每天一小扫,村村半月大扫除,乡乡每年清明、端午、中秋、除夕四次大突击,铲光屋前屋后杂草,疏通阴沟阳沟,填平积水洼地,同时做到牛有栏、猪有圈、水井厕所有盖、垃圾有堆积场所、家庭有扑灭蚊蝇工具;城镇机关、团体、学校普遍建立卫生制度,坚持日小扫,周末大扫除,每年元旦、五一、国庆三次大突击,保持室内室外、阴沟阳沟、公共厕所清洁。是年,全县消灭老鼠56.99万只、麻雀12.75万只,挖蛹496.5公斤,卫生积肥829.28万担,改良水井1387口,改建厕所8429座,修建畜圈14998间。
  1963年,开展以灭鼠保粮为中心的卫生运动。全年突击8次,出动24万余人次,灭鼠76759只,药物灭蚊蝇面积15.15万平方米,卫生积肥415万担,饮水消毒受益人口32740人。
  1971年初,由点到面开展以“三移”、“三改”为主的农村卫生运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全县移建有碍卫生的人厕1400余座、猪牛栏2200余间,小窗改大窗120余户、平头灶改烟囱灶50余台、饮河塘水改井水200余处,并填平大小污水坑(沟)11000余个(条),卫生积肥150万担。1976~1977年的冬春,继续进行大规模的“三移”、“三改”群众运动,全县移建人厕4407座、猪牛栏11200余间,改建烟囱灶5145台,新建水井531口和沼气池215个;同时灭鼠12.61万只,疏通污水沟3933条,填平污水坑2988个,卫生积肥1054万担,清除蚊蝇孳生场所3599处。
  1978年,成立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隶属县城建局,配备各类专职清洁工,负责县城街道清扫、垃圾清除、厕所消毒等事宜。
  1981年始,结合“全民文明礼貌月”,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县城划分卫生责任区,各街道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植树、包秩序)责任制,大力绿化、美化、净化环境,争创文明卫生城。
  1982—1984年,县人民政府曾三次颁发有关爱国卫生运动布告、发文22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简报22份。全县参加卫生突击运动108.23万人次,灭鼠57.81万只,疏通沟渠6.64万米,清除垃圾23.52万担,消除卫生死角3530处,绿化植树26万株,建小型花园和花池、花坛1457个。1981年起,县城沙河街连续五年被评为地、市卫生先进单位;1984和1985年,蝉联全省一等文明卫生城。
   食品卫生1930年,县警察局配有卫生警,管理食品卫生。1935年,市政委员会发布<宰牲检验暂行规则>、<管理宰牛暂行规则>,规定须先验明牲畜无病方许宰杀上市。1942年,县政府颁发<清凉饮食物店贩管理规则>。但人民生活贫困、卫生条件差,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经常发生。
   建国后,食品卫生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1955年,县卫生科在新港镇开展食品卫生管理试点,实行食品行业登记和卫生许可证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1957年8月,县人委颁布《卫生行业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对国营、供销合作、公私合营和私营的食品制造业、饮食业和鱼肉、食杂品、蔬菜、水果业实行全面卫生管理,凡制造食品的厂坊和出售食品的店堂必须室内清洁,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制作食品原料新鲜,使用工具卫生;食品要有防尘、防蝇设备,出售要用筷子、夹子攫取,腐烂、变质食品不准出售;食品着色禁止使用工业颜料等。
  1958年,贯彻国务院批转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品卫生,并建立检查上报制度。1960年7月,马回岭、江洲、新港、永安等地发生食物中毒,市、县人委立即组织调查,给予通报。
  1964年,开始推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传授食品卫生知识,要求坚持餐具消毒,生熟分开,不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使用有毒和非食品性的添加剂,配置必要的防尘、防蝇、防鼠设备;保持从业人员双手和衣服清洁,不用手直取熟食品,患有传染病者一律调离工作岗位。
  1972年7月,县商业局、卫生局联合召开全县饮食卫生管理监督会议,进一步强调对食品、饮食业的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卫生关。至1977年,全县开展食品卫生大检查4次,进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717人次,发现患有传染病8人均调换了工种。
  1979年起,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部、局发出的<农村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试行办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卫生管理办法>精神,县内先后制订了<食品卫生要求>、<冷饮食品生产卫生操作要求>和<食品卫生群众监督员工作职责>等实施细则,相继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170人(其中县卫生防疫职能部门16人,粮食、肉食、饮食服务、食品加工等行业154人),把每年l~2次食品卫生大检查同日常卫生管理监督结合起来。至1983年,全县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7次,对合乎标准的企业或门点累计签发卫生营业许可证309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3254人次、肠道带菌检查1058人次,对合乎条件的签发健康证;检查食品549件,合格率为69.03%。在1981-1983年的检查或抽样检验中,报废霉变食品8种共107.5公斤,发出改进意见书17份、警告通知书28起,限期停业整顿43家,受到经济惩罚37家,调离带菌从业人员3人。
  1983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县人民政府发出专文,要求各级领导特别是卫生和食品、饮食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依法从事。县卫生防疫站举办从业人员学习班3期,印发宣传材料5000份,出动宣传车2次巡回宣讲10天,评选表彰食品卫生先进单位2个,为学法、执法大造了舆论。1984年8月,由卫生、工商、商业、粮食、供销等部门联合组织执行<食品卫生法>大检查,受检单位(包括国营、集体,个体)153家,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均依法作出处理,共发出警告通知书38份,追回违禁食品297.5公斤,没收销毁违禁食品1659.5公斤,责令停业整顿Il家,违法罚款825.2元。同时进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760人、肠道带菌检查378人,查出肠道传染患者3人,禁止其从事食品、饮食业。
  1985年,组织全县食品、饮食卫生检查5次,签、换发卫生营业许可证941家,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7.35qo,调离痢疾带菌和沙门氏带菌各1人。抽样检查食品10种208件,查处违禁食品千余件,价值4951.52元。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处以警告63家,停业整顿31家,罚款61家计5360元。在此基础上,统一制定全县食品、饮食、副食摊贩卫生监督标准,为实现食品卫生管理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向前迈进一步。
   劳动卫生50年代中期,县内便注意改善工业卫生条件。60年代后期,随着“五小”工业的兴起,工业劳动卫生有所加强。1969年5月,举办全县工人医生训练班,为县农机修配厂、化工厂、水泥厂、水泥制杆厂、铁件厂、木器厂、竹器厂、东风煤矿、养路段、县建公司等单位医务所(室)培训医疗技术力量。
  70年代后,对建材、化工、采矿等企业的劳动卫生状况多次进行调查或检查,不断改进防尘、防毒设施。1977~1979年,对接触矽尘作业工人作拍片检查779人次,对从事铅尘作业工人作尿铅测定19人次,发现有中毒或可疑对象均及时进行治疗。1980年,马回岭五金厂试产氢氟酸,对人、畜和农作物危害严重,经多次督促其加强防护设备而无法解决被责令停产。
  1981年,宣传贯彻<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对县属12家厂矿开展劳动卫生学调查,测定工艺美术厂车间空气中含苯超过国家标准25%,印刷厂车间含铅超标2.5倍,汽车修配厂车间含铅超标36倍,均分别提出了改进意见。是年,对从事含苯作业工人进行血象检查84人,发现苯中毒19人,除转外地医治1人,先后采用紫蓝升白剂治疗10人、“790”新药治疗8人,疗效较好。此后,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工人分期分批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
  1983年,全县进行矽尘片检315人,发现有病理改变11人、矽肺可疑对象1人,均采取了防治措施。1984年,开展全县乡镇工矿企业劳动卫生学普查,在395家企业中含有尘、毒危害的31家,接触尘、毒作业工人1164人,经对生产环境毒害物质的浓度测定及健康检查457人、尿铅检测30人,未发现矽肺和铅、苯中毒现象。1985年,又对有尘、毒危害的6家工业企业(其中县办4家、乡办2家)进行监测,体检589人,矽尘片检115人,铅尘尿检15人,均未发现职业病。同年,还对18个医疗单位从事放射性工作的24人建立健康档案,配有X光机漏线和个人防护设备,并定期进行监测。
   学校卫生1934年9月,省立九江乡村师范实验区在县境谭家畈设保健所,由省卫生处遴选医生,办理学校卫生保健事务,并担负所在区域医疗防疫工作。迄解放前夕,县属学校卫生无人过问。
  1954年,县文教、卫生科联合在县中设医务室、完全小学设保健箱,分别配备专职校医2人和兼职保健教师20人,购置必要的药品和器械,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1964年,配合专区卫生防疫站对县内城乡中学生生长发育和视力减退状况进行抽样调查。抽查城区中学1所(原县一中)、农村中学2所高、初中6个年级25个班,体检12-18岁学生1229人,获有效卡片1190张,其中城区男450人、女208人,农村男439人、女93人。体检的身长、体重、胸围、坐高等指标表明,13~15周岁的男生低于女生,16~17周岁的男生超过女生,农村学生比城市学生生长发育普遍迟l~2年。视力检查城市学生692人,减退率为18.7g%,其中男生16.42%、女生24.17%;农村学生537人,减退率为7.08%,其中男生7.27%、女生6.25%,视力减退与年龄增长、年级升高成正比。
  1965年,举办农村中、小学保健教师培训班,学习基本医疗卫生知识,增强治疗小伤小病能力。“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卫生工作遭到严重破坏。
  1979年,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发<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精神,恢复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复训中、小学保健教师,开始定期或抽样检查学生生长发育状况。据1979—1983年对20095例的视力监测,五年的学生视力下降率分别为5.71%、9.28%、11.56%、13.8%、15.32%。1981年,使用远近视力表同时检查中、小学生287人,结果远表视力<5.0和近表视力=5.0的占12.5%。针对上述情况,1982-1983年,对县内中、小学假性近视学生575人采用雾视疗法,取得了积极成果。1983年,利用寒暑假举办保健教师提高班3期,参训93人;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专题会议,加强“两课”(体育课和卫生常识课)、“两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活动;并着手收集整理学生健康检查和高考学生体检资料,建立学生健康档案。1984年,又对全县35所重点乡中、小学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课外活动场所及学生健康状况、视力动态进行全面调查,为进一步改善教学环境和卫生条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1985年,全县有全日制普通中学20所、完全小学144所,已配备专职医生1人、兼职保健教师134人。是年,对县城两所中学、l所小学和每个乡(镇、场)各1所中、小学学生共27972人进行健康检查,并选择山区、丘陵、平原、沿江滨湖等不同地区的9所中学学生生长发育水平进行典型分析。据各方面的资料综合验证,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为视力低下和蛔虫病,发病率占7.94%;传染病为肝炎、痢疾,发病率占0.07%。现有104所学校建立了学生健康档案,为防病治病提供了依据。
   第二节妇幼保健
   新法接生解放初,县内农村沿用旧法接生,产妇、婴儿生命安全无保障。1952年,县卫生院采用新法接生,产妇躺着分娩,产前、产后检查,接生器械严格消毒,使产妇、婴儿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1953~1955年,为农村培训新法接生员159人,逐步推广“一卧”、“二检”、“三消毒”的接生法,较好地避免了产妇、婴儿不正常死亡。1976年,全县出生婴儿8437人,其中新法接生8094人,新法接生率95.93%;新生儿破伤风4例,破伤风发生率0.49%。
  1979年,县卫生局和县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新法接生管理方案>,巩固和发展了新法接生成果。1980年,全年接生3556胎次,其中新法接生3533胎次,新法接生率达99.4%,未发生破伤风。
  1985年,县妇幼保健站开展母儿系统一条龙管理试点,从结婚登记开始建卡、注册,怀孕后定期检查,产后定期访视,进一步控制产前、产后子痫和新生儿破伤风;同时建立生命报告制度,各乡、镇、场每月定期上报一次。是年,还举办接生员提高班,参训161人;举行接生员业务考试,对成绩合格者颁发执业证,全县有执业证接生员202人(含会接生的女乡村医生或卫生员29人),新法接生率保持99.3%。
   儿童保健清末至民国初年,有些私立或慈善性医院、诊所向儿童施种牛痘,预防天花。1934年(民国23年),九江乡村师范实验区保健所,向驻地群众施行预防注射,免费种痘954人。
  50年代初至60年代中期,县内各级医防机构统一行动,每年分片负责为幼儿普种牛痘、划痕卡介苗,“文化大革命”期间,儿童保健工作基本停止。
  1979年始,每年为婴幼儿进行健康检查,春、秋二季单为独生子女体检。同年,开展卡介苗普种工作,凡15岁以下除禁忌症外,均为接种对象,并在新塘公社进行儿童计划免疫试点,次年全县铺开,以增强儿童对结核病、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小儿麻痹症的免疫能力。1980~1982年,为学龄前儿童进行驱蛔治疗,三年共治3750人次;同时在全县幼儿园、托儿所中普遍推行卫生保健制度,要求小朋友做到一人一巾一盆和流水洗手,防止儿童易感疾病的交叉传染。
  1985年,对全县7周岁以下的儿童疾病进行普查普治,受检儿童共8350人,其中县城受检978人中,患贫血及其它疾病318人,患病率为32.52%;农村受检7372人,患贫血及其它疾病5268人,患病率为71.46%,在普查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治疗。从本年起,配合中国预防研究中心和省防疫站,对长山、沙河、沙河街三乡、镇的5岁以下儿童共1355人,进行长达5年的营养监测。同年开始,还在县城开展评选健美儿童活动,首次获奖203人。
   妇女保健1955年起,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实行产假休息56天、难产或双胞胎增休14天、流产一般休息15天制度。1956年,开始对农村劳动妇女推行“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和产期休假制。1961年,又要求对劳动妇女实行“月经期有休息,孕期有营养,产期有优待,哺乳期有照顾”。1979年,增加妇女更年期的保护。1985年,以县水泥厂作试点,制定妇女劳动保护制度,设立女工冲洗室和休息室,然后在县城厂矿企业中推广施行。
   三年困难时期,因劳动强度大和营养不足,境内妇女患子宫脱垂、闭经和浮肿病者逐渐增多。1961年3月(市、县合并期间),市委、市人委抽调干部499人、医务人员393人,培训卫生积极分子600人,调拨大批药品和营养品,对城乡妇女“三病”进行普查普治。全市查出“三病”患者9714人,其中子宫脱垂4385人、闭经2670人、浮肿病(含男性)2659人。在“三病”患者中,农村7602人,经过半年治疗,痊愈或好转的占63.77%。市、县分治后,县内仍有“三病”患者2754人,其中子宫脱垂1980人、闭经679人、营养性浮肿95人、非营养性浮肿319人。对此,县委除害灭病指挥部继续组织力量复查复治,成年妇女查治率达90%。
  1972年以来,多次开展以子宫颈炎为主的查治工作。至1982年,累计普查84600人,查出子宫颈炎、子宫颈息肉、子宫肌瘤等患者40480人,患病率47.85qo。治疗15928人,治疗率39.35%。
  1973年,进行子宫颈癌普查,查出患者23人。1974年,地、县卫生局联合抽调医务人员,对新合、城门、狮子、黄老门、马回岭等公社30岁以上的妇女进行官颈癌复查,查出患者11人,其中当年新发病7人。1974-1975年,对宫颈癌患者根据病情分地治疗,早期送九江地区妇幼保健院,中晚期送县内黄老门卫生院。
  1977..1978年,重点查治子宫脱垂和尿瘘病。查出二度以上子宫脱垂患者1838人,治疗707人,治疗率38.47%;其中手术治疗128人,均痊愈。查出尿瘘患者6人,治疗5人,治愈3人。
  1985年起,又开展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当年按照已婚妇女lO%比例下达普查任务,实查2473人,查出患者1787人,患病率72.26%。接受治疗1704人,治疗率95.36%。由于常查常治,防治及时,大大减轻了妇女疾苦,不断增进了健康水平。第四章疾病防治
   第一节传染病防治
   县内历史上发生和流行的传染病,主要有天花、霍乱、白喉、百日咳、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伤寒与副伤寒、痢疾、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10余种。
   建国前,疫疠横行,防治无方,被传染病夺去的生命不可胜数。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德化县江水涨,堤溃,灾黎苦瘟疫,流亡悉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入秋以后,九江疫病流行,十室九病。1918年(民国7年),疫症流行,沙河一带尤甚,死者无棺可购,生者接踵而亡。1920年,九江时疫流行,连日毙300余命,竞有七八口之家病五六口者。1926年8月26日,九江流行时疫,日死数十人。1948年第四季度全县因传染病死亡达1285人,占死亡人口总数65.13%,其中死于天花95人、白喉9人、麻疹82人、流行性脑膜炎12人、赤痢18人、伤寒或类伤寒253人、斑疹伤寒47人、肺结核365人、狂犬病2人、其他传染病402人。
   建国后,县内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逐步建立与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卫生防疫网和疫情报告制度,有计划地利用生物制品进行人群预防接种,从而有效地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蔓延,早在50年代天花已绝迹,30余年仅发生霍乱1例。80年代开始实行儿童计划免疫,普遍进行卡介苗、麻疹活疫苗、百白破三联混合制剂、小儿麻痹糖丸接种,已无白喉、脊灰炎病例发生。1985年,传染病发病率为337.72/10万,死亡率为0.855%,比1978年分别下降89.27%、50%。
   天花建国前几乎年年发生。明代传种人痘,光绪九年引种牛痘,防治天花。1929年,发行种痘书刊,传播种痘知识,阐明吹种人痘苗的危害,推行皮上接种牛痘法,并定每年3~5月、9~11月为种痘期。1934年,城区接种牛痘1784人,1935年接种692人。因种痘未能普及,天花依然流行。1934年城区发病28809人,1935年发病18775人。1938年,全县天花流行,患者不计其数,死亡500余人。1947年,城内西园路天花盛行,一月间死亡数十人。
  1950年,县内为幼儿普种牛痘。1951年,举办全县接种牛痘训练班,组织百余人的种痘队,分赴区、乡挨村逐户为男女老幼普种牛痘,接种率达98%,从此无天花病例发生。1952年起,每年继续给新生儿和6岁、12岁、18岁年龄组及相隔5年未种牛痘者定期接种,迄1956年,全县累计接种338349人次。1959年,初、复种34000余人。
  1963年,开展第二次普种牛痘,为全县60岁以下男女接种161284人,占应接种人数92%。1965年,为新生儿和缺种人员接种牛痘17006人。
  1976年,开展第三次普种牛痘,全年为55周岁以下男女完成接种任务203089人。自后,唯新生儿和学龄前儿童定期种痘,1979年春至1981年初,共接种34435人。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全球已消灭天花,县内方终止接种牛痘。
   霍乱(副霍乱)民国时期,县内霍乱连年不断,且有几次大的流行。1922年7月,城区滨兴洲发生“虎列拉”(真性霍乱)症状,经调查系由援赣军兵传人,染病日死10余人。1934年秋,为预防起见,市政委员会决议由各医院及药房办理注射霍乱菌苗,公安局派警员逐户通知,电影院放幻灯片宣传,全年注射2913人;1937年,全县接种霍乱、伤寒菌苗共2992人,实为杯水车薪,无济于事。1938年8月,城区霍乱流行,日发病数十例,死千余人。1946年6月,城区发生类似霍乱,立即实行交通管制,进出城均须缴验防疫注射证,军警协助组织8支防疫强迫注射队,挨户接种霍乱菌苗2万余人,亦未能控制疫病危害,7月收治患者35人死6人,8月收治60人全部死亡。同时永安堤民工中,半数以上染霍乱,防治鞭长莫及,死者甚多。1948年5~6月,卫生部第一防疫大队、省立九江医院、县卫生院联合预防注射霍乱菌苗6587人,是年仍有霍乱发生。
   建国后,坚持防患于未然。1954年,先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人口较集中的镇以及交通要道注射霍乱疫苗12790人,后每隔几年均对重点人群进行预防接种,1963和1965年分别在全县注射副霍乱疫苗87750人和53228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有所松驰。1976年始,先后成立县防治副霍乱领导小组、机动队、鉴别诊断组,贮备各种预防、抡救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并在县医院开设肠道传染病门诊部,建立肠道门诊登记和疫情报告制度。1979年,制发<九江县防治副霍乱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1981年7月,贯彻九江行署关于防治副霍乱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充实药品和器材,还在水陆交通沿线的新洲、江洲、团结、永安、港口、新塘、狮子、马回岭等卫生院增设肠道门诊,从思想、组织和物质上做好充分准备。
  1984年10月22日20时30分,县防疫站接到关于“团结乡赤湖第一村民小组青年妇女李远琴突然频繁泻吐”的报告后,立派机动队一行6人于两个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省、市防疫部门亦速派员前往指导,先期采取应急措施,然后由市、县、乡专业人员组成诊断治疗、查源灭源、消毒灭蝇、食品卫生监督,疫区管理等小组分头工作。当确诊病源体为稻叶型副霍乱弧菌时,迅即对与患者经常接触的人和可能波及的人群连续追索检查444人次,疫区水源检索59份、水产检索38件、饮料检索4件,处理被污染阳性水源l处,隔离治疗带菌的8人。为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与传播,又对两个疫区2990人采取预防服药,停止所有饮食摊贩经营,普遍进行饮水、厕所消毒和杀蛆灭蝇,并对6所公厕、231所私厕加锁封闭禁止取粪。由于围剿及时,措施得力,建国后的首例患者11月1日痊愈出院,5个疫点在终末消毒后解除封锁,两个疫区至lI月15日通过善后处理完全处于安全状况。
  1985年,县内对防治副霍乱工作抓得更紧更扎实。经县医院肠道门诊对腹泻病人采样19件,县防疫站对赤湖村重点人群采样260件和对赤湖、赛城湖水源检索10个点采样8次80件,均未发现阳性结果。
   白喉建国前后屡有发生。1954年,开始接种白喉类毒素,1958年注射4000人,预防效果较好。后防治时松时紧,疫情有起有伏。
  1960年,全县白喉发病42人,发病率为22.63/10万;死亡5人,死亡率为ll.g%。1961~1965年的发病率,一直控制在7.2/10万以下。1966年又迅速回升,最高的1969年发病193人,发病率为71.97/10万;死亡19人,死亡率为9.84%。
  70年代白喉发病率逐年下降。1975年冬,动员各地赤脚医生、卫生员对1—12岁幼、少儿采用土牛藤煎水酌量内服,对重点人群使用呋喃西林、杜米芬溶液咽喉喷雾,有效地控制白喉流行。1976~1979年发病共8人,死亡仅1人。1980~1985年,县内儿童普种百白破混合制剂,方无白喉病例发生。
   麻疹发病和死亡率均较高。1939年,九江城区麻疹暴发流行,死亡800余人。建国后,历年均有麻疹发生,并出现三次高峰期。第一次是1955~1959年,年均发病2146人,最高的1957年发病5067人,发病率为2398.34/10万;死亡84人,死亡率为1.66%。第二次是1962~1965年,年均发病2724人,最高的1965年发病6033人,发病率为2709.24/10万;死亡70人,死亡率为1.16%。1966年开始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发病率明显降低。1968年防疫机构撤销后,麻苗接种未能按计划实施,以致酿成1969~1979年麻疹发病的第三次高峰期,每年发病均在1000人以上,发病率最高年为1239.66/10万,最低年为491.46/10万。
  1980年起,全面推行儿童计划免疫,麻疹发病率大幅度下降。1985年,全县发病88人,发病率为31.75/10万,仅1例死亡。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或脑膜炎。建国前后,县内常发传染病之一,且有几次大的流行。1947年4月,城区西园路暴发脑膜炎,一月间死亡数十人。
  1957年11月,城门地区流行脑膜炎,首批发病58人、死亡11人,其中金兰、龙岗两乡发病41人、死亡9人,并波及沙河地区,先后染病共2000余人,发病率在946/10万以上。省、地、县急派医疗队近百人,设隔离站5个,抢治危重病人。同时采取对疫户用l~2.5%来苏尔消毒,对疫区人群用碘甘油滴鼻、盐水漱口,重点口服磺胺噻唑,以及发动群众用地菜煮汤喝等综合措施,防止续发与蔓延。春节期间,大批医务人员留在疫区边防边治,直至疫情完全控制为止。
  1966年12月至次年4月,全县21个公社、场程度不同地流行脑膜炎,先后发病共1785人,发病率为776.81/10万;死亡117人,死亡率为6.55%。县及时组织机动医疗队员45人,组成12个小组,分赴重点疫区防病治病;各中心卫生院共抽出64人,配合机动队就地巡回医疗。至4月下旬,疫情趋于稳定。
  1985年冬,新合乡爱国村出现流脑暴发点,17天内发病21人。县医防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患者实行隔离治疗,对重点人群应急接种2349人,同时在周边地区开展预防工作,以控制疫情扩散。全县年发病69人,发病率为24.9/10万;死亡2人,死亡率为2.9%。
   痢疾分细菌性和阿米巴性两种。建国前,县内常有发生,且病亡率较高。建国后,在所发生的传染病中,痢疾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1954年夏秋之间,境内发生百年未遇的大水灾,沿江滨湖灾民中流行痢疾,仅第四区(港口)发病500余人,第九区(江洲)发病800余人,死亡率分别为2%、5%。县委、县人民政府紧急调集医防人员200余人,对灾情严重的18个乡的3016户进行饮水消毒,免费治疗99808人次,使疫情得以控制。
  1954~1955年冬春,全县由点到面推广使用痢疾杆菌噬菌体预防菌痢,病亡率逐年降低。1965年发病率为304.47/10万,死亡率为1.03%。“文化大革命”期间,防疫工作停顿,痢疾发病率骤然上升。1969—1975年,年均发病率为1187.48/10万,最高的1974年为1967.39/10万。1976年,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群防群治,例如新塘、城门等公社社员用萹蓄、铁苋菜、黄连熬汤喝,收到明显效果,是年全县痢疾发病率比上年下降39.1%。
  80年代以来,县卫生防疫部门不断加强饮食、食品卫生监督和肠道传染病防治,使痢疾发病率显著下降。1985年,发病320人,死亡仅1人,病亡率分别为115.46/10万、0.3l%。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为儿童易发传染病之一。50年代县内流行较少,60年代前期病例亦不多,但染病死亡率较高。1955年发病3人、死亡2人,1958年发病20人、死亡8人,1965年发病11人、死亡7人,发病率分别为1.47/10万、10.21/10万、4.94/10万,而死亡率却是66.67qo、40%、63.64%。
  1968年防疫机构撤销后,乙脑流行猖獗。1969年发病101人,发病率达37.66/10万,为建国后的最高峰。70年代通过重点防治,病例有所减少,但很不稳定。
  1979年,开始对7岁以下儿童普种乙脑疫苗,发病率逐年下降,1983年无病例发生。1984年略有回升。1985年发病27人、死亡2人,病亡率分别为9.74/10万、7.41%。
   疟疾俗称打脾寒或打摆子。建国前的流行无资料可考。建国后发生的有逐日疟、间日疟、三日疟和恶性疟,通常是每年4~10月为传播期,其中7~9月为高发期,11月至次年3月为体止期,发病率居县内传染病之首。
  50年代,县医防部门多次调查疟源流布状况,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防蚊灭蚊,铲除传播媒介,发病率较低。60年代初有高发之势。1962年,港口公社刘仓大队疟疾暴发流行,一月之中发病1228人,占大队总人口84.18%,多数农户全家染病,县防疫部门采取紧急措施,疫情很快得到控制。1963年春,地区防疫部门派员来县,对有疟疾史人和高疟区人群,采用乙胺嘧啶和伯氨喹林4日或8日疗法进行休止期根治试点,全县全年抗疟疾复发治疗42402人,社会性预防服药30628人。1964和1965年春,继续施行为期8天的根治服药16774人和5682人,使疟疾发病率由1962年的4615.33/10万下降到1965年的848.74/10万。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内防疫工作不被重视,疟疾流行出现空前高峰期。1969。1976年,年发病均在万人以上,1969年多达50865人,发病率为26672.09/10万。1973年防疫机构恢复后,根据“两根治,一预防”(现症病人根治、有疟史人休止期根治和高疟区人群预防服药)的方针,组织医防人员、赤脚医生、卫生员三结合的抗疟队伍,按照“分次送药,看药下肚,全程足量,安全有效”的要求连续作战,1974~1975年冬春根治14279人,服药全程足量12418人,全足率为86.97%;1975~1976年冬春根治27044人,服药全程足量24531人,全足率为90.71%,才使高疟之势得以遏制。
  1976年后,贯彻<九江地区疟疾防治方案>,进一步落实各项抗疟措施。1982年,以公社、场卫生院为单位成立疟原虫血检站16个,当年血检1390人,查出阳性457人,阳性率为32.88%。1983年,举办防疫医生学习班,统一疟疾诊断措施。1984年,制定疟疾休止期根治工作考核标准,进行逐乡(镇、场)检查验收;同时加强“四热’(疟疾、疑似疟疾、感冒、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的血检工作,为及早发现和及时根治疟疾患者提供依据。由此,自1977年以来,疟疾发病率大幅度下降。1985年,全县发病200人,发病率为72.16/10万。
   狂犬病又称恐水症,建国前屡有发生。1947年9月,城区西园路一带发生狂犬病,死3人,年龄最大50岁,最小4岁。50~60年代,县内狂犬病例很少。70。80年代,养犬之风盛行,绝大多数年份均有狂犬病发生,且出现两个狂犬噬伤人、畜高峰年。1972年9-10月间,新城镇和港口、沙河、岷山、黄老门、马回岭等公社,先后被狂犬咬伤30余人,其中黄老门公社春华三队一天伤4人;岷山公社花盘一队被咬伤的耕牛也患狂犬病,沙河公社红旗九队被咬伤发病的猪还咬人。1983年1—5月间,全县被狂犬咬伤124人,其中城门公社伤41人,新城镇伤18人;城门公社石桥一队有头耕牛,被狂犬咬伤发病后伤人、咬牛。针对这种情况,县革委和县人民政府先后分别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部署疫区捕灭家犬,组织医防人员抢治受伤人、畜,极大地降低了狂犬病的发病率。1972年仅发病6人、死亡1人;1983年发病并死亡2人。
  1973年以来,县内狂犬病发病率并不高,11个年份共21人,但死亡率达100%。因之,凡被狂犬咬伤后,必须尽快接种狂犬疫苗,避免发病。[=此处为表格(1955—1985年全县传染病发病情况统计)=]
   第二节地方病防治
  长期以来,县内流行的地方病,除传染病中已叙及和血吸虫病另有专章记述外,尚有头癣、丝虫病和地甲病等。
   头癣俗称瘌痢头。县内流行广泛,历史久远。1958年开始查治,惜未坚持。1971年,中共九江地委、地革委作出关于消灭头癣的决定,县、社(镇、场)相继成立防泊头癣领导小组,制订防治方案,抽调在职医务人员、赤脚医生、卫生员和理发员组成专业队,对全县124个大队的1120个生产队开展普查普治。至1979年,经过多次复查复治,先后查出头癣患者2092人,患病率为785/10万;同时采用外擦硫磺软膏、内服灰黄霉素治疗,已愈2083人,治愈率为99.57%(未愈9人中患精神病1人,忌服灰黄霉素1人,尚在治疗7人)。1980年1月,经九江地区防治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符合彻底消灭头癣标准。
   丝虫病亦称象皮病,俗称粗腿病。县内农村流行很久。50年代初期,抽样调查18个乡的81个村,不同地区的流行程度不一,一般是山区高发,丘陵次之,平原最低。
  1958年后,进行初步查治。据1960~1964年线索调查统计,累计血检149593人,查出微丝蚴阳性4959人,感染率为3.31qo。其间的1961年,重点抽查岷山垦殖场文桥大队316人,查出微丝蚴阳性40人,阳性率达12.66%;1962年,开展晚期病人普查,全县发现丝虫患者146人,其中象皮肿135人、乳糜尿5人、鞘膜积液6人。流行的虫种属斑氏和马来丝虫混合感染,唯江洲地区未发现斑氏丝虫。对所查出的病人,采用口服海群生3克两个疗程的疗法,先后治疗4904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丝防工作一度中断。
  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分期分批普查普治,做到查一片,治一片,消灭一片,不留后患。1983年,掀起丝防工作高潮,县抓重点流行区的复查复治,每个公社(镇、场)完成2-3个大队(分场)的查漏补治,全年血检30397人,查出微丝蚴阳性18人,阳性率为0.06%。1984年,县防疫站又对岷山、狮子、洗心桥、赛城湖等重点地区抽检5261人,查出阳性30人,阳性率为0.57%。1985年,为迎接省、市检查验收,争取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全县再次复查35809人,查出阳性46人,阳性率为0.13%,除继续治疗患者外,对微丝蚴阳性率达1.06%的狮子乡鸡岭村则实行全民服海群生预防。
   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俗称粗脖子病,一般系由食物缺碘引起。境内流行史无从查考。1982年起,列为九江地区地方病防治重点之一。是年,对岷山、涌泉、团结、赛城湖等公社、场的41个大队开展普查,受检43045人,普查率为87.950-/0。查出患地甲病500人,患病率1.160-/0;患地方性克汀病28人,患病率0.065%,发病率较高的主要是岷山小阳大队和团结赤湖大队。此后,开始对病区供应碘食盐,对现症地甲病人采用口服碘油丸,对孕妇注射碘油预防新生儿患克汀病,防治效果较好。1983年,又对非病区的涌泉公社铁炉大队试查,受检611人,未发现病例。1985年底,由省、市、县防疫主管部门联合组成考核小组,根据省定基本控制地甲病标准考核验收,达到基本控制地甲病县的标准。
   第三节各科疾病治疗
   中医治疗县内历代中医多从事内科(含妇、儿科),少数从事外科(含伤骨科),也有个别的专以针灸治病。建国前,个体开业诊所常以从医人名和主治科目命名。建国后,基层医疗单位中医一般不分科,唯县卫生院(后改县人民医院)陆续设有部分专科。
   内科:1952年,县卫生院初设中医门诊,1955年成立中医科(实为内科)。50年代,能诊治内、妇、儿科一般常见病。60年代后,随着祖国医学遗产的发掘和临床经验的积累,渐能收治急慢性肝炎和肾炎、急性阑尾炎、萎缩性胃炎、空洞型肺结核、脑炎和脑炎后遗症以及心脏、胆道、消化道等疑难重症。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还开展中医学术研究,有的对某些专病专治作有益的探索。如陈世伦治疗中风,既博采众长,又不泥成说,而根据临床辨证参照“尤氏八法”创立新方,卓见成效。李昌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把祖国医学对“痹症”的论述同临床效验结合起来,将其分为经络阻滞、三气郁久化热、肝肾不足三型,分别施以祛风除湿、祛风清热、益气养血、活血化淤、调补肝肾等法,并在各型方剂中加上2—3味搜风剔邪、通经活络的虫类药物研末冲服,疗效颇佳。周相奎临证重视后天脾胃调理,针对全血减少的病机,将其分为气血不足、阳虚、阴虚、阴阳俱虚四型,各型除适当加用某些升提红、白血球和血小板药物外,皆从脾胃人手论治,同时采用益气健脾法治疗发热、阴黄、小儿泄泻、阴挺、痿证等内、妇、儿科疾患,均取得较好的疗效。还有林荣华1984年8月收治一例乙脑重症失语后,详察患儿症状和体征,证属气阴两虚、肺肾俱亏、脾胃失健、虚风内动,即以祖国医学温病学为指导,治以益气养阴、护津守液、开窍熄风、舒经活络,仅服中药12剂便痊愈,两月后随访,患儿精神、语言和肢体功能完全恢复,破除了某些乙脑后遗症“不治之症”说。
   骨伤科:1961年,黄老门卫生所扬己之长,创设伤科门诊和病房,由李诗坚医师主持,远近求治者甚多,据1965-1969年资料统计,仅治疗骨折达1050例,痊愈1000例,好转46例,转院4例,其中不乏难治之症。1970年8月,收治一例右腿被矿车压伤致右胫腓骨粉碎性、开放性骨折,患者系德安莹石矿青年女工,曾在某部队医院多次手术治疗两年多未愈,且并发慢性骨髓炎,流浓不止,骨不连结,收治后施以中药内服、外敷,并用中药离骨丹将漏管溶解、死骨溢出,经治5个多月症状消失,新骨长成,行走自如,出院随访10年病灶未复发。与此同期,县人民医院亦配伤科门诊医师一人,作一般软组织推拿、按摩和骨折复位。1979年,为了集中医力,更好地发挥伤骨治疗优势,县卫生主管部门将李调入县人民医院,成立骨伤科,设门诊部和住院部,配备医护员工13人,置固定病床52张。自后,可行钢针内固定、髓内针固定、三翼钉固定、三关节固定术和多种陈旧性关节脱位开放复位、肌腱吻合、骨髓炎病灶清除、截骨矫形、植骨等术,日均门诊75人次,年均住院550余人次,且疗效显著。1979年7月,外地医院转来一左股骨板被大石块击伤的10岁男孩,体检患肢短10厘米,局部畸形,常疼痛,在常规消毒下行骨折对位四孔钢板螺丝钉固定术,27天出院,8个月后行钢板取出术,局部无畸形,功能完全恢复。1982年,收治一左肘关节跌伤的20岁女性患者,因当地医院误诊为肘关节扭伤,推拿、扎针多日无效,入院检查左肘关节肿胀僵直,伸屈差<50,肘后三角关系改变,肱骨小头于肘窝之上,临床及摄片诊断为左肘关节后脱位并侧方移位,且有少量骨化肌炎组织附于肘后,遂采取新徒手整复法,住院20天肘关节复位良好,功能恢复如常。
   针灸科:60年代末,县内医疗单位广泛开展“一根针,一把草”的防病治病活动。1970年4月,县人民医院因势利导,组建针灸科。主治医师邹正凤运用针灸与中草药结合,治愈不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所谓“不治之症”。1980年1月,外地转来一出生20个月的女性患儿,因高烧后左足往内翻、肌肉萎缩、足下垂、马蹄足痿软不能行站,经抚州、南昌等地医院诊断为小儿麻痹后遗症,结论是“畸形的左脚须等长大点动手术”,入院后采用针灸和梅花针随着经络扣打,并以大椎、命门为主穴注射0.1维生素B12配1毫升加兰他敏,10天为一疗程,治疗两个月患儿能撒手走路,半年后除左脚比右脚缩小1.5厘米别无异常。1982年3月,本县沙河街76岁的万婆婆在九江作客,突然昏倒不省人事,嘴巴往右歪,左上下肢瘫痪,市内医院确诊为脑溢血,治疗1月仍半身不遂,口眼喁斜,语言蹇涩,神志不清,医生动员出院,家属拟办后事,抬回后复请用针灸试诊,鉴于患者证属中脏腑型,且年事高,精血衰,针刺手法宜以补,治以清泻心肝两经之热,辅以滋肾水、抑心火与疏通经络,经治3个月症状全部消失,并能从事轻微家务劳动。同年10月,本省崇仁县第一玻璃厂职工吴××有一3.5岁男孩,生来不会说话,但日常表现尚精灵,经上海两医院检查,两耳轻度内陷,声带无问题,然听力为65~70艮量,但无法施诊,特求针灸治疗,收治后采取治哑先治聋,先针听官、听灵穴;后聋哑同治,既针听官、听灵穴,又针哑门穴,如此诊疗不满一月,患儿听力基本正常,会说生活中很多用语。截至1985年,该科先后针刺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百余例、颜面神经麻痹200例、小儿麻痹后遗症35例、阳萎56例、尿潴留30余例,凡坚持治疗者有效率均在95%以上,其中尿潴留疗效达100%。此外,还以附片为主中药结合针灸治愈类风湿关节炎和风湿性腰腿痛千余例,用挑治疗法与敷药治疗小儿疳疾、耳压药丸治疗胆肾结石亦获满意效果。
   西医治疗1950年县卫生院初创时,西医只能诊治内、外科常见小伤小病,推行新法接生。后随着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不断增强,各科治疗水平亦相应提高。内、儿科:60年代初,能作胸腔、腰椎穿刺和胸、腹部透视;1972年后,能摄胸片、腹平片和胆囊、肾盂、胃肠造影,收治肝炎、肾炎、胃肠病和胆道疾患及重症肺结核。1977年7月,一6岁男孩因发热、咳嗽、气逼,门诊以支气管哮喘收入,叩诊和胸透为肺结核并心包积液,即行心包穿刺,抽出淡黄色液体40毫升,化验属渗出性,经抗痨、抗炎及支持、对症治疗,继穿刺抽液两次,半月痊愈。70年代中、后期,能进行细胞学检验、免疫学试验、血液生化和乙肝表面抗原测定,并增加心电图、超声波检查和脑血管、胸腔断层造影,为血液病、肿瘤病和心、血管、肝、胆、脾等病症的诊断提供了依据。1981年1月至1983年10月,共收治心律失常226例,其中心脏病(含风心病、冠心病、肺心病、高心病、心肌炎、先心病、甲亢性和贫血性心脏病,不含窦性心动过速和心律不齐)122例,占53.98%;其他疾病(含高血压、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急性胃肠炎、肾小球肾炎、肝炎、神经官能症和有机磷中毒等)74例,占32.74%;病因不明仅30例,占13.28%.因之大多数能对症施治,治愈率逐年提高。80年代始,又开展血脂分析和血液胆硷脂酶试验,相继增置脑血流图机、心电监护仪、电动洗胃机、纤维胃镜和膀胱镜,进一步提高心、脑血管和消化、泌尿系统疾病及农药中毒诊断的准确率,救治不少脑血管意外疾患、心肌梗塞、顽固性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昏迷、糖尿病酮中毒昏迷及口服有机磷中毒致深引起肺水肿、脑水肿、呼吸多次停止等危重病人。1982年1~11月,收治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27例(其中服“1605”6例、“敌敌畏”7例、“乐果”14例),抢救成功22例,占81.48%;在死亡5例中,因服“1605”150毫升l例,送诊在6小时以上3例,妊娠6个月中毒后合并死胎而亡1例。同年10月,还抢救成功产后心肌病心跳骤停两次1例,尤其是第二次心跳呼吸停止后,行胸前区挤压、人工呼吸、静脉推注和给予气管插管、利尿、纠酸、能量合剂、糖皮质激素等处理长达27分钟之久,病情稳定后又出现左胸第3~5肋近胸骨段明显凹陷,呼吸音低、反常,经内、外、骨科会诊并采取相应措施,两月便康复出院。
   外科:1956年,始作阑尾切除、肠道吻合、疝气修补和输精管结扎术。1962年后,可行胃大部、胆囊、脾切除术。70年代中期,探索施用针刺麻醉。1979年7月至1982年9月,共收治胆囊炎胆石症144例,其中两例并晚期妊娠,经剖腹探查一例胆囊肿大约14x18厘米,一例肿大约10×12厘米,两侧胆总管均增厚或增粗并触及蚕豆大小结石,行胆囊切除及胆总管切开取石术后,康复较快,预期顺产,母婴无恙。1984年3月,又收治一例多发性胆系结石导致胆囊与肝总管瘘,患者男性,62岁,因病史达20余年,病情反复发作,渐使胆囊壁与肝总管壁扩张粘连,内结石相互碰擦所致,入院后两次手术共取出结石18枚,其中胆囊内3x3厘米多边形l枚和子弹大小10枚、近肝总管处1.5×1.5、0.8×1.5厘米各l枚、胆囊与肝总管相通瘘口2.5×2.5厘米1枚、左右肝管大小不等4枚,经再次探查无结石后,即行胆总管、肝总管与空肠KOHX-Y吻合,月余痊愈出院。1975年后可行脑外手术,至1985年,抢救成功颅内出血13例,其中年龄最大57岁,最小6岁;闭合性颅脑损伤8例,开放性5例;出血量50一100毫升5例,100一150毫升以上3例。1984年6月,岷山乡一6岁女孩头部被牛角击伤,脑组织外溢并抽搐不止,入院后即行开颅手术,切除损伤脑组织,取出嵌入颅骨碎片,清除血肿,术后10余天康复出院。1982年起,可作胸外手术,但病例不多,且入院时多系病情严重,成功率较低。
   妇产科:50年代前期,可作阴道产钳助产术、内倒转术、毁胎术、人工剥离胎盘术。1956年,可行剖腹产和阴道子宫全切、附件切除术。70年代始,进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同时可作子宫下段剖腹产和腹式子宫全切、输卵管再通术。1974年,外科医师罗福初率先应用指板取管女扎术(简称“指板法”),切口小,提管准,速度快,不易产生附损伤,很快推广至九江全地区。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和手术的改进,要求剖腹产的逐年增多。1976一1983年,分娩总数2255例,行剖腹产310例,占13.75%,其中骨盆畸形和头盆不称占21.61%,产前出血占13.23%,胎位不正占11.61%,产力异常占10.65%,胎儿官内窒息占10%,官颈水肿和宫颈管坚硬占8.71%,子宫先兆破裂和子宫破裂占7.74%,重复剖腹产占6.45%,妊毒症占6.13%,珍贵儿占3.87%,术后均无严重手术并发症,产妇无一例死亡。1980年6月,还成功地施行未婚少女卵巢肿瘤手术一例,患者年方14,因腹部包块疼痛人院,体检外阴发育正常,处女膜完整,月经无初潮;经X线和超声波检查腹部有巨大肿物,下腹中部探及10.5×13.5×19厘米包块;剖腹探查腹腔内有咖啡色沾液体7000毫升,包块为左侧卵巢,超新生儿头大小,且前壁与膀胱粘连,诊断为左侧卵巢粘液性囊腺瘤恶变,行钝性剥离和左侧附件切除术后,7天拆线,11天出院,访视两年健康日渐良好,已有正常月经,能胜任一般体力劳动。
   五官科:1969年初设时,因人力所限,只门诊农村眼科常见病,作一般外眼手术和眼外伤处理。1970年,适当增加扁桃体根治、鼻中隔矫正、鼻息肉摘除和鼻骨整复等项目。1973年,始抢救严重眼球外伤,作白内障、青光眼手术。1975年,在眼病普查基础上,对148名白内障患者施行针拨疗法,治愈率达98%以上。1979年10月,为一出生仅36天婴儿从咽喉部取出2.2×2.4厘米金属片制小儿玩具飞机一残翅获得成功。1980年,增置裂隙灯显微镜、投影视野仪,对眼角膜、前房,虹膜、晶状体、玻璃体和眼底神经定位及微细病理变化能作正确诊断,可行白内障多种术式、抗青光眼显微手术和严重眼球穿通伤处理。1982年秋,治愈被黄蜂蜇伤致功能性黑蒙一例,患者初蜇时曾出现过敏性小肠炎和休克,经内科收治临床症状渐好转,但48小时后双眼呈凝视状,左眼微光,右眼无光感,转眼科诊疗两个月,双眼视力渐恢复为1.2,眼底正常。1985年,开展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术,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眼底动态微循环,提高眼疾治疗水平。1974年分设口腔科,可治口腔常见病和作多种口腔手术,1981年12月顺利进行一例上颌窦囊肿合并骨性纤维瘤切除,伤口l期愈合,半年后随访未复发。
   皮肤科:1982年,县人民医院始创办皮肤科。此前,县内皮肤病患者须至九江市区求诊。现临床可治诸如湿疹、荨麻疹和各类皮炎、癣等常见病、多发病,还可收治急性变态反应性疾病、疤痕疙瘩、慢性神经性皮炎和各种疣等“难治之症”。
   中西医结合治疗1958年卫生部《关于继承老年中医学术经验的紧急通知>下达后,县卫生行政部门既动员老中医献方献技,又号召西医学习中医,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1971年,开始选拔西医人员通过短期培训、在职函授和离职进修等多种途径,研学中医基础、中药方剂和中医经典著作。至1977年,全县西医201人中,有85人能结合临床实践运用中医望、闻、问、切诊断疾病;不少中医也采用西医输氧、补液、灌肠、导尿等辅助手段抢救危重病人,初步形成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新医学科”,从而提高了疾病治愈率。早在70年代,伤科医师李诗坚即用西医诊断、中医论证、中草药结合办法,治愈不少慢性肝炎、慢性肾炎、肝硬化、骨髓炎、骨结核、截瘫等疑难病症,1971年3~9月,他用抗痨、抗炎与中草药结合,为中央下放江西青年女干部李××治愈第六、七胸椎结核并寒性脓肿,随访10年病灶无复发;1975年10月至次年4月,以服用复方珍珠菜合剂加减为主的中西疗法结合,治愈54军军首长肝硬化复水并胃小弯溃疡,出院后很快恢复工作,1981年尚从云南边防来函致谢。内儿科邹太应从70年代中期参加省中医学院“西学中”进修后,坚持用中西结合疗法防病治病,曾成功地抢救新生儿破伤风心跳呼吸多次停止一例、口服福尔马林溶液100CC恶性中毒一例和治愈慢性胃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昏迷多例,并对男性不育症有所研究,治愈率约75%。1980年7月至1981年6月,永安公社卫生院采取以中药胆道驱蛔汤为主导,西药驱蛔为根本,并用针灸、抗菌素和中草药辅助止痛、解痉和防止续发感染,治愈胆道蛔虫病68例,其中痊愈63例,占92.65%;好转5例,占7.35%。i981年11月,县水泥制品厂卫生所还用中西药同时内服、外敷治愈左下肢静脉曲张性溃疡长达26年一例。
   第五章血吸虫病防治
   第一节疫区疫情
   疫区血吸虫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俗称大肚子病或水鼓病,境内流行多久难以考定。据中央血防办公室提供的资料获悉,清宣统二年(1910年),李广勋在九江首次发现病人。1924年(民国13年),美国福斯特·梅兰里又在沙河发现病人。1950年12月,江西省防疫大队医师章祖宪在县境茅山头首次发现血吸虫病中间宿主——钉螺。1951年,配合省防疫检验人员,对新港、九号、港口、彭湾、官湖、十里、蛟滩、鹤问、土局、金兰、龙岗、沙河、马回岭等44个乡镇,采用粪便直接涂片镜检千余人,查出患者200余人,从而确定九江县为血吸虫病流行区。
  1956年,通过初步调查,发现全县7个区42个乡中,有28个乡程度不同地流行血吸虫病。钉螺分布有湖沼、江滩、丘陵三种类型,以湖沼、江滩型为主,尤其是赤湖、官湖、城门湖、赛湖、七里湖周围和长江中心张家洲、大湾洲一带,“水涨是汪洋,水退是螺床”,枯水季节港汊、洲滩绿草丛生,是钉螺繁殖的天然场所,丘陵地区的一些沟渠、塘堰和稻田也孳生钉螺。加之有些地方粪便管理不善,常施新粪下田,病源极易污染水源。每当从事打青沤肥、捕鱼捞虾、耕种、放牧或防汛、抗旱等生产活动,必然接触疫区、疫水,年复一年,便构成县内血吸虫病长期流行的基本因素。
  1980年,全县20个公社、镇、场、所(含省棉科所)中流行血吸虫病的有18个,流行的大队、分场88个,占大队、分场总数63.31%。其中属输入型大队21个,占15.11%。历史有螺面积(县农科所螺面包括在马回岭公社内)在10万平方米以下有1个公社共4个大队,11~50万平方米有4个公社共13个大队,101~500万平方米有7个公社、镇、所共32个大队、分场,501~1000万平方米有4个公社、场共30个大队、分场,1001-1250万平方米有1个公社共9个大队,属中型疫区。
   [=此处为表格(全县血吸虫病流行范围)=]疫情解放前,县内对于血吸虫病无可奈何,不少流行区村毁人亡,一片凄凉。例如,涌泉乡的周家地,百年前号称“周八百”,意即全村有800余人,到1949年仅剩1户1人。赛城湖垦殖场玉兔山一带,原有11个村庄800余人,到解放初也只1户1人。马鞍洲1930年仅劳动力便有150多个,到解放时幸存5户10几个人。还有港口乡的田家洲,百年前是个百余户500多口人的大村庄,到解放前夕唯有2户4人且都感染了血吸虫病,因之民谣流传“有女莫嫁田家洲,十个嫁了九个丢,夫妻双双大肚子,死了尸骨无人收”。据1956~1971年两次调查统计,自光绪中叶至民国时期,全县(不含划出县域的地区)被血吸虫毁灭的村庄16个,接近毁灭的12个;死于血吸虫病的8168人,绝1796户。
   [=此处为表格(解放前全县血吸虫病危害情况)=]
   建国后,县内血吸虫病得到有效的防治。但在初期缺乏防护知识,新的感染时有发生。如1960年春,沙河公社蛟滩大队社员20余人到排山湖捕产卵鱼,有20人患急性血吸虫病。同年,赛城湖垦殖场职工也先后发生急性感染72人。还有县工农劳动大学蛟滩畜牧场利用湖滩放养新疆绵羊和乳牛,不到一年大都感染血吸虫病,百多头绵羊死亡三分之二.几十头乳牛亦体质消瘦死去不少。据1970年统计,全县14个公社、镇、场(不含划市和基本消灭钉螺的公社)的正型疫区,人群感染率平均为29.01%,其中感染11~20%有4个公社,21~300%有3个公社、1个镇,31—40%有1个公社,41—50%有2个公社、2个场,51~55%有1个公社。1957一1970年,急性感染669人。
   经过20多年的反复查螺灭螺、查病治病,加强水管、粪管和人体防护,使疫情明显好转,1974年后全县粪检阳性率一直处于5%以下,多年未发生急性病例。是年,县委血防领导小组负责人胡凤池出席全国血防工作会议,汇报建国以来全县人民“送瘟神”的奋斗经历,《江西日报》为此发表题为《春风又绿江南岸》的述评。1978年6月,中央血防办公室组织南方13个省、市代表来县实地考察;10月,经省、地血防办公室联合考核鉴定,确认达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标准;12月22日,省委批准为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县。23日,县委召开全县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庆功大会,省委、省革委向大会发了贺电。贺电全文如下:九江、广丰县委、县革委:
   欣悉你们两县的血防工作,经过技术考核鉴定,已达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的标准,如期实现了规划要求,这是我省血防战线的又一喜讯。为此,特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为消灭血吸虫病作出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血防和医药卫生人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希望你们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党中央对血防工作的指示,总结经验,力戒骄松,继续前进。象余江那样,结合农田基本建设,有步骤地进一步改造疫区环境,并把根除血吸虫病的其它环节也抓上去,不断取得新的胜利,为实现毛主席“送瘟神”遗愿,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
  1978年12月23日
   基本达标以后,全县人民力戒骄松,继续奋进。1979和1980年的人群感染率(按复查阳性人数计算),比1970年分别下降96.69%、9193%。1981年后,因受长江回流影响,疫情略有回升,但坚持有螺即灭,有病早治,从而巩固了防治成果。
   [=此处为表格(全县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前后人群感染比较)=]
   第二节查螺灭螺
  查螺50年代中、后期,县内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多次开展螺情调查活动。1956~1958年,先后对新港、江洲、游岭、十里、港口、永安、涌泉、新塘、新合、城门、龙岗、沙河、余河、马回岭等乡进行螺情普查,查出有螺面积23866.51亩,广泛分布于江湖草滩、港汊、河沟、水塘、稻田、竹树林、菜园等处,钉螺最高密度为597只/每平方尺,最高阳性率为湖区7%、江滩6.6%、丘陵10%。
  1959年,通过赛城湖区螺情调查,发现钉螺分布与水位高程有关。水位在15。18米高程(吴淞点)钉螺平均密度18.8只/每平方尺,18—20米3.5只/每平方尺,20~30米1.0只/每平方尺,为蓄水养鱼灭螺提供了依据。
  60年代的查螺工作,大都由县统一部署、社(场)为单位结合灭螺进行。通常是灭螺之先作螺情调查,灭螺后复查有无钉螺残存。如1964年,岷山垦殖场在清除河沟原有残螺时,又侦悉古河套有螺面积百余亩。经过10年的反复巡查,全县发现新的有螺面积3万余亩。
  1970和197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血防工作指示,进一步查清县内螺情,先后抽调县、社、队医务人员(含下放医务人员)851人,组成查螺组45个,分赴14个公社、镇、场的69个大队(分场)513个生产队,共查草洲滩84片、河港92条、沟渠233道、水塘185口、稻田400余丘,普查面积共10万余亩,查出有螺面积12308亩;并发现周岭、团结两个新疫区,其中周岭有螺面积300余亩,团结有螺面积150余亩。1973一1976年,通过全县性普查、地区性自查和重点抽查,累查面积18万余亩,查出新的有螺面积157亩。
  70年代后期,多年未发现新的成片有螺面积。为了巩固成果,每年春、秋二季仍由县、社、队抽调力量组成工作组,深入疫区社、队按水系环境严查细找。1979年,在8个公社的11个大队复查出螺点15个,面积44.6亩;1980年,在6个公社的7个大队复查出螺点21个,面积50.95亩,钉螺最高密度为20只/每平方尺,呈点状分布。据1956~1980年统计,全县累计投人查螺工日104107个,反复查螺面积1875648.04亩,查出有螺面积93992.72亩,其中湖沼型57718.89亩,江滩型22221.11亩,丘陵型14052.72亩。
  80年代螺情略有回升,查螺工作更是常抓不懈。1981~1985年,全县累计投工13784个,查螺面积128197亩,查出有螺面积415.41亩。其中1983年,发现螺点34个,分布在6个乡的11个村,有螺面积122.2亩,钉螺最高密度为88只/每平方尺。由于查灭及时,螺情很快被控制。1985年,仅发现螺点6个,分布在4个乡的6个村,有螺面积77.61亩,钉螺最高密度为60只/每平方尺。
   灭螺1956~1957年,结合螺情调查进行小面积灭螺试点。1958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指示,掀起灭螺高潮。是冬,全县组织2万多劳动力,分别对赛城湖垦殖场和港口、永安、长山、新合、城门等公社有螺的草滩、湖汉、河沟采取铲草皮、土埋、火烧、堵汉或开荒垦种,沙河公社还调动3台拖拉机翻耕蛟滩有螺的湖滩,灭螺6000余亩。年底,岷山垦殖场动员干部、职工和社员200余人大战余家河,采取土埋、火烧和开新渠、填旧沟办法灭螺355亩,压缩有螺面积90%。
  1959年,赛城湖垦殖场在小城门湖和胡家堰筑坝蓄水养鱼,常年水位保持16米高程,将有螺草滩淹没,水线以上则垦荒种植农作物;同时又在赛城湖、七里湖试用电石渣和棉子壳、柴油为燃料,将火烧与铲草、土埋结合起来,均收到较好的灭螺效果。
  1959~1960年,根据市委决定,围垦江洲以东的大湾洲,建立垦殖场,将芦苇丛生的钉螺窝开垦成棉田,扩大耕地面积万余亩,灭螺6000余亩,压缩有螺面积70%。继于1960年冬,围垦新合卫东湖和城门湖,扩大耕地面积4890亩,灭螺3815亩。1961年,又围垦赛城湖堤东段,灭螺4000余亩,江湖地区大面积灭螺成绩斐然。
  60年代中期,灭螺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丘陵地区。1964年,岷山垦殖场再次组织百余人的灭螺队,采取先砍后烧挖树根、填平洼地再机耕等措施,消灭残存钉螺百余亩,次年组织考核验收,符合基本消灭的标准。与此同时,狮子公社青山、雨淋、三桥大队和马回岭公社杨溪、花园大队采取开新渠、填老沟再加药杀,也消灭了钉螺01965年,根据中央<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条例>,总结本地实践经验,调整县内防治工作规划,提出抓住重点,先易后难,先丘陵后内湖,分期分批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的要求,然后集中力量在丘陵社、队打了几次灭螺攻坚战。
  1970年开始,贯彻中央(70)2号和49号文件精神,动员群众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展灭螺大会战。年初,马回岭公社首战告捷,全社集中劳力4000余人,奋战20余天,开挖一条新河填平有螺老河10余华里,灭螺面积2408亩。县革委及时召开现场会,作出关于内湖地区以治湖为主,结合围垦灭螺和丘陵地区以治水为主,结合开新填旧、平整土地灭螺的部署。至1976年,全县先后出动劳力10余万众,摆开水利灭螺会战战场11个,围垦赛城湖西堤段、沙河蛟滩湖、港口田家洲、永安官湖、城门张家湖和长山沐湖、王家湖等9大湖滩,开挖马回岭幸福河、永安忠字河、江洲环河套等新河15条,填平10米以上宽的老河套8条,灭螺面积26767.5亩。其中规模最大的是1970。1971年冬春,全县14个公社(镇、场)先后投入劳动力3万余,展开赛城湖围堤、开河、建闸大会战,扩大耕地面积7000余亩,灭螺4400余亩。
  70年代中,为了解决大兵团不易消灭的钉螺死角,疫区社、队先后成立不脱产的灭螺专业队48个,有队员420人,每年春、秋、冬三季各查灭一次。永安公社爱国大队灭螺队员12人,为完成螺情复杂的水田改旱地任务,从1972年起坚持吃住、学习、劳动在一起,常年查灭螺,苦战三年实现无螺队。新城镇东方红大队在蛟滩湖有片60余亩的芦苇荡,是个钉螺窝,业经大会战围滩、排水、开垦,为根除后患,又组织专业队边耕种边查灭,现已找不到活钉螺。还有长山、涌泉、新合、赛城湖等地灭螺专业队,也为搜索、消灭残存的钉螺历尽艰辛。
   据统计,自1956年小片试灭到1980年全面扫除历史有螺面积,全县累计投入灭螺劳动工日4149732个,反复灭螺面积747533.58亩,实际灭螺93992.72亩。1981~1985年,重新投工2274个,反复灭螺面积1984.6亩,实际灭螺415.01亩,占新查出的有螺面积99.9%。
   [=此处为表格(1956~1985年全县查螺灭螺情况)=][=此处为表格=]
   第三节查病治病
   查病1950年,省防疫大队医、检人员率先揭开县内血吸虫病情调查序幕。1953年,省血防所又派周笃祐医师等来县,在港口、沙河地区开展粪检,查治血吸虫病。1955年,县卫生院也在港口区设点查治。1956年,县港口、沙河血防站分别在港口、沙河、余河、马回岭等地,采用粪便沉淀镜检17486人,查出病人2830人(其中新病人1982人,晚期病人159人),粪检阳性率为16.18%。
  1958年,全县抽调医务人员百余人,组成查病小组14个,深入各疫区社、队开展大规模的查病活动,粪检69414人,查出病人4952人,阳性率为7.13%。截至1960年,三年累计粪检144533人次,按当时疫区总人口计算,平均每人送检1.6次;查出病人7132人,其中新病人3447人,晚期病人351人,急性感染282人。
  1962年起,开展全县血吸虫病普查。到1966年,累计粪检134084人次,查出病人12042人(其中新病人4847人,晚期病人174人),平均阳性率为8.98qo。“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大批医务人员下放,查病工作阻滞不前。
  1970年,通过贯彻中央有关血防文件,再次掀起查病高潮。全县抽调医、护、检140余人,组成查病小组22个,分赴各公社、镇、场,采用皮试过筛、粪便沉淀集卵加孵化或直肠镜检等综合方法,检查66505人,查出病人7953人(其中新病人3528人,晚期病人60人),阳性率为11.96%。1971年,又组织查病小组14个,深入各疫区公社、镇、场复查,受检64965人,查出病人8156人,阳性率为12.55%,是历年查出病人最多的年份。同年,还采用粪便三送三检沉孵结合,调查不同疫区的感染程度,其中重疫区阳性率分别为78.76%、
  48.79qo、25.24%,中疫区为23.14%,轻疫区为18.62%。
  1974年,在原综合查病方法的基础上,增加免疫试验(间接红细胞凝集试验及环卵试验)、询问病史、体检等项目。次年,又改革查病工具,试行孵化用水采用尼龙绢过滤,简化操作过程,提高检出率20%。
  70年代中、后期,县内病检阳性率显著下降,新病人大幅度减少。1978年,受检人数80663人,查出病人870人,阳性率1.08%,其中新病人131人,比1971年病检阳性率下降11.47个百分点、新病人减少94.78%。
   据1956—1980年统计,全县累计粪检1048741人次,查出病人69764人,阳性率为6.65%;其中新病人22699人,晚期病人1483人,夹杂症257人。1981~1985年,受检116361人次,查出病人1819人,阳性率为1.56%:其中新病人361人.晚期病人98人,急性感染22人。
   治病1955年,县卫生院在港口设临时血防组,收治血吸虫病36人。1956年始,各级血防站(组)与县、区卫生院(所)紧密配合,实行站、院收治与分片设点治疗相结合,大批抢治现症病人,治疗药物主要是1%酒石酸锑钾,疗程分20天、15天、7天、3天不等。1957年,抽调有经验的中医3人和草医1人,协助血防站采用车水丸、腹水草等中西药结合收治晚期病人,三年治疗417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至1960年,全县共收治血吸虫病8092人,其中早期7214人,晚期595人,急性283人;15~20天疗法2472人,3-7天疗法5620人。治疗中因药物中毒死亡17人,其中1960年发生大批急感病人,外来协疗的医务人员使用3天疗法试治,结果中毒10余人,死亡10人,诚为血防史上一次沉痛教训。
  60年代中,治病形式多种多样,一般是农闲多治,农忙少治;农闲治劳力,农忙治儿童和学生。使用药物大都是血防846和锑273。年均治疗千人以上,1966年达4018人,其中早期3968人,晚期39人,急性11人。
   进入70年代,为早日实现“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加快治疗步伐。各级成立有领导、医护人员(包括下放医务人员)和赤脚医生参加的三结合治病组,实行公社、大队以收治早期病人为主,晚期或患有夹杂症者由县站收治,同时成立县技术辅导组和抢救组,确保治疗安全、顺利进行。70年代第一年,收治病人7953人,其中早期7854人,晚期60人,急性39人,治病人数为历史最高纪录。至1974的五年中,累计收治25500人,其中早期25110人,晚期347人,急性43人,绝大多数现症病人得到有效治疗。
  70年代中、后期,不断改进医疗技术。先后使用呋喃丙胺加敌百虫或硝硫氰胺治疗急性病人;用敌百虫穴位注射加服呋喃丙胺,或口服敌百虫加呋喃丙胺、双萘羟酸副品红治疗慢性病人;用复方珍丹合剂治疗晚期病人等均较安全有效,未出现中毒死亡现象。有些晚期病人或夹杂症患者,则采取中西医结合,标本兼治,待病情好转再行病原治疗。
   据1956~1980年统计,全县累计治疗血吸虫病56833人次,其中早期54679人,晚期1481人,急性673人;治愈21114人,占历史查出新病人93.02%。1981-1985年,累计治疗2844人次,其中晚期9人;1985年遗留病人45人,其中晚期9人。
   [=此处为表格(1956~1985年全县血吸虫病人查治情况)=]查治疫牛1958年,由血防部门主持,对县内血吸虫病区的耕牛进行一次疫情调查,检查耕牛8484头,查出病牛42头,阳性率为0.5%。1962年后,逐年边查边治。1968年,检查耕牛4214头,查出病牛483头,阳性率为11.46%;当年治疗444头,治疗率91.93%。70年代后,查治疫牛工作改由兽医部门负责。1975年,检查耕牛7156头,查出病牛820头,阳性率仍为11.46%;当年治疗775头,治疗率94.51%。据1958~1980年统计,全县累计检查耕牛91089头次,查出病牛7416头,平均阳性率为8.14%;1962一1985年,治疗6841头,治疗率92.25%。1981~1985年,累计检查耕牛21962头次,查出病牛1014头,平均阳性率4.62%;治疗955头,治疗率94.18%。另在1984-1985年复查复治1782头(不含当年查出病牛治疗数)。
   [=此处为表格(1958—1983年全县血吸虫病牛查治情况)=]第六章物药政
   第一节药材生产
   境内药材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建国前,除少数药农少量地采掘供民间中医、中药房加工药物外,没有得到开发利用。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多次发文,部署中药材种植、采集和收购工作。1957年4月,县人委发出通知,要求区、乡政府督促各农业社妥善安排劳力,抓住季节采挖明党参、贝母、半夏、薤白等野生药材,供销社应适时办理药材公司委托的代购业务。
  1960年春,大桥、新塘、城门、沙河、马回岭公社和岷山垦殖场、市医药公司,根据市、县人委下达的计划,分配部分大队种植药材733.6亩,品种有甘草、麦冬、元胡、半夏、白术、白芍、黄岑、白芷、苡米、金银花、元参、枳壳、甘遂、吴茱萸等30余种。9月,市、县人委又指示各公社、垦殖场组织专业队、副业队和妇女、学生等辅助劳力,利用秋末冬初农隙和工、课余时间,开展全民采药运动,采挖的野生药材有木瓜、百合、党参、玄参、子丹参、南沙参、山楂、枸杞、桔梗、竹茹、乌药、大活、仙鹤草、野菊花、黄精、广木香、栀子、金樱子、黄荆子、土茯岑、葛根、瓜蒌、天花粉、芦根等60余种,全年收购中草药材20余万斤。1961年,部分公社卫生院自建小药园,试种某些稀少或优良药种。
  1970年,岷山垦殖场岷山大队合作医疗站自种、自采中草药600种,库存药材5000余斤,每月自用有余,还向国家出售近百斤,换回所需西药品。典型经验推广后,不少大队组织药业队,开辟药材种植基地,并发动群众采药,列为多种经营项目之一。1972年,全县种植药材282亩,采集野生药材12.24万斤。1977年,各大队合作医疗站种药园89.05亩,采集中草药1.59万斤,群众采药2.3万余斤。
  80年代以来,县医药公司先后在新城镇新城大队、东风林场和沙河乡毛桥、蓝桥林场,定点建立药材生产基地4个。至1983年,全县种植药材面积360亩,收购品种170多个,年收购量22.7万余斤。1984年4月,贯彻全省中药工作会议精神后,立即组织药材资源普查,历经一年零五个月,初步查明县内共有动、植、矿物等中药材280多个品种,其中地产270个,引进10多个,普查中还发现毛慈菇、仙茅、大粒兔丝子等新品种3个,野生药材蕴藏量年约30余万斤。1985年,全县扩种白术、川芎、生地、桔梗、冬花等面积100亩。
   第二节药物加工
   建国前,县内较大的中药店一般都有药物加工设施,将所采购的中草药原料,经过烘、炒、洗、漂、蒸、煮等工序,炮制成所需药品。据<九江指南>载,1932年(民国21年),九江有中药业17家,经营品种有饮片、参茸、丸散、药膏、露酒等,然原料来源复杂,有上海采办参茸、冰片,汉口之川货大黄、当归,天津之黄芪、枸杞,宁波之麦冬、白术,杭州之菊花、白芍,“业此获利虽多,而泡制选择手续甚繁,经营亦殊不易也”。
   迄解放前夕,城区李万泰、周大生、王万和、樟树国药店和提明堂药酒局等老牌药店,所产丸、散、膏、丹和药酒,讲究古方炮制,加工精细,药品按单味另包,包装纸详备说明及印有钤记,信誉颇高。集镇中药店所需药品多数从九江批发,少数由外地药贩送货上门,也有的店主派员深入山区指导药农采掘和收购野生药材回店加工,如沙河街刘春和药店刘建桐能用中草药配制膏药80多种、丸药60多种、散剂80多种、丹剂30多种,治疗喉风、疗疮、疮疖、痈疽效果甚佳。
  70年代初,县内医药卫生单位先后办起制剂厂(室)、中草药加工厂(坊)17个,生产片剂、丸剂、针剂600余种。1972年后,大多数厂、室、坊因设备、技术力量不足,药品质量差,陆续停办,保留下来仅3个:
   县药材公司药材加工厂,1970年创办。配有专门药工3人,置有泡药池、煮锅、切片机、烘干机等设备。1985年,加工中药材160余种,共7.5万余斤,大部分批发县内医疗单位和供门市部零售,少量外销。
   县人民医院制剂室,1971年创办。西药可配制5%与10%葡萄糖和葡萄糖盐水、复方氯化钠、O.9%氯化钠、20%甘露醇等大输液及1%丁卡因小针剂,中药可制片剂、冲剂、汤剂和蜜丸,还可从中药提取酊剂、溶剂、糖浆剂、软膏、眼药水、滴鼻剂等共80余种,供临床应用。1985年,年产总值8.4万元。
   黄老门公社卫生院制剂室,1971年创办。主要是利用中草药配制复方珍珠菜合剂、珍薜注射液、跌打接骨膏、跌打酒、国公酒、抗癌合剂、穿破石合剂和肝复康化瘀片等。1979年因人事易动、技术转移而停办,所有产品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制剂室和驻县空后制剂厂承制。
   第三节药政管理
   建国前,县内医药市场自由经营,不少药商任意抬高药价,牟取暴利;边远山区,缺医少药,偶有一二游医窜至,竟以“戽谷颗苗” (种一颗牛痘苗需稻谷2斗5升)、“斗米颗丸” (卖一粒金鸡纳霜丸要大米l斗)、“副药十金”(购一副中草药价值银洋10元)倍加勒索,且无人干预。更有甚者,吸食、贩卖鸦片屡禁不止,为害至深。
   建国后,药政管理一直由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能。1951年,根据卫生部、内务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剧毒、麻醉药品登记、管理、限制使用的指示>,严禁药商、药贩在境内出售和流通罂粟壳之类剧毒药品,并对公立卫生所、私人诊所库存的鸦片粉、酊、片,吗啡针、片和可待因片等麻醉药品进行检查登记,订立管理和限制使用办法。1956年,贯彻卫生部<关于抗生素类药品管理的通知>,对于这类药品的采办、保管、进出库检验和使用均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控制剂量和遵守操作规程,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963年3月,县人委颁发<关于农村集体医疗机构和开业医生暂行管理办法>;同年10月,又布告<关于加强流动行医、卖药和个体开业医生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医疗机构的性质、任务、工作职责、经济核算和领导关系;个体医生须经本人申请,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发给执照后方可开业,并固定开业地点和行医项目,一般不准附设药柜卖药;流动行医(包括镶牙)、卖药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证明,事先将所从事医疗专业、经营药品和营业时间、地点向县卫生局登记,经审查批准发给临时许可证后方可行医、卖药。凡集体医疗机构、个体开业医生和流动行医、卖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医药政策法令,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提高药价和多收费用,更不得揽病包医,出售假药,违者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1977年12月,县卫生局把“药政管理好”列为本年度卫生工作“十面红旗”竞赛之一。主要条件是严格执行国家药价政策;药房、药库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药物、药械建立台帐,定期盘点;药房通风、干净、清洁,药物无虫蛀、霉烂变质;药房人员能熟练掌握中药“十八反、十九畏”及西药极量和配伍禁忌等。
  1979年,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药政管理条例(试行)>,对麻醉药品实行凭证供应,凡使用毒、麻、剧药单位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处方和专帐、专册登记。1980年,对县内17个使用麻醉药品的单位重新审批和换发许可证。1980~1981年,又对全县医疗单位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分期分批进行检查,发现禁用、失效和粗劣药品均作出处理,及时退换东风制药厂一批变质致敏的青霉素针剂;同时配合公安、工商行政部门,对流动商贩贩卖伪劣药晶给予取缔。
  1984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县卫生局医政股增配专职药检员1人,并在较大的医药单位聘请义务监督员6人,对全县药物加工、制剂、销售和使用依法进行全方位管理。县医药公司1983~1984年共销售42个品种、54个规格淘汰药品,价值9656.44元,剩余的淘汰药品于1984年6月30日销毁时,既未核对帐目清点品种和数量,亦未通知卫生行政部门派员监督。对此,县人民政府于1985年6月作出严肃处理,除责成其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外,并罚款1100元。自1984年10月至1985年底,全县共查处各种伪劣、淘汰药品71种,价值23307.8元。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