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文物胜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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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1063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文物胜迹
分类号: K854
页数: 14
页码: 564-577
摘要: 建国后,经多次文物普查、复查和考古调查,发现和勘定县内现存不可移动的文物单位150余处,其中具有一定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20处、古墓葬11处、古建筑10处、古石雕4处、近现代纪念物和日军侵华罪证8处。除古桥梁已载入“交通”有关章节和部分破坏较严重的遗址、墓葬外,兹分类扼要记述。古聚落址大王岭遗址:位于沙河街北l公里。坡地型,面积约450平方米,文化堆积最厚1.9米,分三层。
关键词: 文物胜迹 地面文物

内容

建国后,经多次文物普查、复查和考古调查,发现和勘定县内现存不可移动的文物单位150余处,其中具有一定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20处(含聚落址15处、城址3处、窑址2处)、古墓葬11处(含墓群4处、单墓7处)、古建筑10处(含屋宇3处、桥梁7处)、古石雕4处、近现代纪念物和日军侵华罪证8处。除古桥梁已载入“交通”有关章节和部分破坏较严重的遗址、墓葬外,兹分类扼要记述。
   古聚落址大王岭遗址:位于沙河街北l公里。坡地型,面积约450平方米,文化堆积最厚1.9米,分三层。1976年秋,为配合县砖瓦厂基建,省考古队和县文化站联合进行全面抢救发掘。出土多石器,有斧、锛、铲、刀、矛、镞、镰、环,并堆有大量石坯、半成品、孔蕊和砺石;陶器有鼎、鬲、釜、瓮、缸、壶、罐、钵、盆、豆、杯,纹饰以素面为主,间有绳纹、方格纹、弦纹、篮纹、米字纹、回字填十字纹、叶脉纹、云雷纹、刻划纹、席纹等;铜器有镞、剑,铁器可辨器形有锸,附近还采集到石磨。经鉴定第二层为春秋、战国时期堆积,第三层乃新石器晚期遗存。
   磨盘墩遗址:位于沙河街北1.5公里。盘状台地型,残存面积约500平方米,文化堆积最厚约4米。1976年秋,为配合大王岭发掘的研究,揭露面积300平方米,发现灰坑、烧土面、水井和房建柱洞、柱础石及烧土中夹棍痕等遗迹,出土少量石斧、锛、杵、玉环、玉块和铜镞、矛,陶类较多。有陶片16062块,以夹砂质、泥质红陶为主,灰陶、黑皮陶、釉陶和软陶次之;纹样有方格纹、曲折纹、菱形纹、回字纹、附加堆纹、间断绳纹等30余种;器形有鼎、鬲、甋、鬻、瓮、缸、罐、豆、爵、盘、杯、纺轮、网坠、垫、拍等,三足器、附耳和半环状直耳尤多。还有原始青瓷完残品,下层出土的青瓷豆,烧成温度高达1310度。确认为西周中期至春秋中期聚落址。
   神墩遗址:位于沙河街西16公里新合乡游狮村境。平顶土墩型,高出周围农田5~10米,面积2.84万平方米,文化堆积2—4米厚不等。因武(吕)九(江)铁路需穿过遗址北部,为配合国家建设,1984年秋和1985年冬,省文物工作队和市、县文博单位联合进行两次抢救性发掘,揭露面积900平方米,发现新石器晚期墓葬和人骨架,烧土块中留有木棍压滚和稻杆、谷壳痕迹及商、周水井,出土器物(含可复原)400余件(全部运回省队)。生产工具有石斧、锛、钺、铲、矛、镞、锥、钻、刀、镰和石范、石磨棒,陶纺轮、网坠和陶垫,铜斧、矛、镞、刀和刮刀,木耜、桶和构件;生活用品多陶器,质地有夹砂红陶和灰陶、泥质陶、黑皮磨光陶、黑陶和彩陶,器形有鼎、鬲、甑、鬻、瓮、罂、甑、罐、觚、壶、钵、豆、盆、碗等,纹饰以素面为主,下层有少量绳纹、刻划纹、篮纹、弦纹、凸弦纹、附加堆纹、剔剌纹等;装饰品有铜簪、刀、带钩和玉块。是一处包含新石器晚、商、周三个时期的村落遗址,它的发现和部分发掘,为江西先秦考古编年序列的建立和研究提供了一把标尺。
   城厢墩遗址:位于沙河街西北13公里城门乡政府驻地南约200米。平顶土墩型,面积4617平方米,文化堆积厚1.9米。1981年5月文物普查和1983年7月复查,发现裸露绳纹、编织纹、方格纹、回纹、附加堆纹等陶片,采集到鼎、鬲、豆、罐等器物残件,质地有夹砂红陶、灰陶和白陶。经鉴定为商周时期聚落址。
   王家墩遗址:位于沙河街西6公里狮子乡蔡桥村境。平顶土墩型,面积4526平方米,文化堆积厚0.6-1.6米。1981年5月文物普查,采集到石斧、石镞和陶鼎、鬲等器物残件、片,陶质多软陶、夹砂陶,纹饰有绳纹、方格纹、附加堆纹、叶脉纹、编织纹等10余种。经鉴定为商周至春秋时期聚落址。
   太公岭遗址:位于沙河街南25公里马回岭乡富民村委会左前侧。初称岭头上遗址,台地型,面积约1万平方米,文化堆积厚1.2米,1980年考古调查发现。文物普查和复查时,采集到石斧、锛、铲、锥及陶鼎、鬲足与多种陶片,陶质有夹砂红陶、夹砂灰陶、泥质灰陶,软陶偏多;纹饰有绳纹、曲折纹、方格纹、间断绳纹、叶脉纹、云雷纹等。经鉴定为新石器晚至商周时期聚落址。
   孙家山遗址:其地俗称王花兰,位于富民村委会西北侧,与太公岭毗连。坡地型,面积约1.5万平方米,1981年5月文物普查发现。表层因垦种扰乱,陶片广露,采集到陶鼎、鬲足和豆、缸等残片,纹饰多绳纹、曲折纹、云雷纹。经鉴定为商周时期聚落址。
   张家河遗址群:位于富民村委会西南1.5公里,紧靠张家河南岸,高出河床30~35米,高坳坡地型,1981年5月文物普查发现。自西向东排有龙王岭、磨盘山、门口山、八角山等遗址,彼此间距50~250米不等,隔河与太公岭、孙家山遗址相望。据初步调查,龙王岭遗址面积约7500平方米,文化堆积厚0.3~1.7米;门口山遗址面积约4750平方米,因水土流失严重,文化堆积薄,有些地表即见生土层;八角山遗址面积约8400平方米,文化堆积厚0.3~0.5米,从采集部分遗物判断,可能均属商代聚落址。磨盘山遗址面积约3900平方米,文化堆积0.5—1.5米,地表裸露大量硬、软印纹陶片,纹样有回字纹、方格纹、云雷纹、曲折纹、编织纹、网结纹、米字纹等10余种;可辨器形有鼎、鬲、缸、罐、豆、盆、碗、勺等,钻探一米左右出五花土和曲折纹硬陶片;60年代开垦尚发现一战国窖藏,出土铁斧、弓、箭和淡绿釉瓷盘、瓷灯等器物9件。经鉴定属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聚落址。
   古城址柴桑城遗址:位于沙河街南25公里柴桑山下马回岭乡马头村土名荆林街一带。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在此置县,以山名县,因县名城,迄晋义熙八年(412年)其治(含新莽九江亭治)不徙,唐武德五年至贞观八年(622~634年)又于此置楚城县。相传城域四至为“东门观、西门铺、南门冲、北门桥”,方圆数十里。惜久经沧桑,原貌不复得见。然1981年5月文物普查,遗址内发现裸露不少绳纹板瓦残片、网钱纹和同心纹碎砖,采集到素面筒瓦和唐宋瓷片;周边2~5公里内,环绕新石器晚、商周至春秋、战国聚落址群和广袤数百亩东汉墓葬区以及东晋诗人陶渊明墓、祠;民间还广泛流传三国名将周瑜驻城演兵故事,此皆为建城和城址所在之佐证。
   半洲城遗址:位于沙河街西北47公里城子镇乡境。南负烟墩山,北临长江,三面环水,因名“半洲”,亦有谓由“蚌江”或“衅洲”演变而成,隔江与汉寻阳城翘首相望,素为长江南岸戍守要冲。相传城垣为三国吴大帝孙权次子虑镇守时筑,东晋梁州刺史庾怿、江州刺史褚裒曾治此,南朝梁置汝南县可能亦治此。陈末隋初,随着行政区划变迁,城池渐次衰落。因江流终年冲刷,遗址大半崩塌,沿江可见断面长450余米,表土0.7—1米,文化堆积厚0.3~0.7米。采集遗物有板瓦、筒瓦、瓦当和陶瓷器残件(片),纹饰主要是粗绳纹、绚索纹、方格纹、凸弦纹、篦栉纹和卷云纹,颇具六朝早、中期风格。附近白马湖两岸,发现同时代券拱砖室墓群,出土有“晋太康元年”纪年砖,与该城存在年代大体一致。
   寻阳城遗址:位于九江县与庐山区交界的南浔铁路赛湖桥东、古盆水两侧的七里湖滩,土名鹤问寨。晋永兴元年(304年)寻阳郡立后,寻阳县治由江北徙入与郡同治此,因名寻阳城。相传城垣为江州刺史孟怀玉筑,故又名怀玉城。义熙八年(412年),寻阳县省入柴桑县,柴桑移治此。隋开皇九年(589年),突遭水患,渐成泽国。遗址呈不规则长方形,北毗八里湖滩,东南接围嘴、马鞍洲,西临玉兔山,西北缘距长江约600米,汛期大部分没入水中,涸时可见面积约3平方公里,表土0.3~1.5米,文化堆积0.3~0.5米。1981年前后,省、县文物工作者多次进行考古调查,发现房基址、陶瓷窑址、砖窑址、冶铁址、水井、庭院装饰物太湖石和墓葬多处。采集器物200余件,生产工具有石斧、石纺轮、石臼、石磨,陶纺轮、网坠和瓷擂钵;生活用器有陶瓷缸、坛、瓮、罐、钵、壶、鸡首壶、碗、盘、碟、托盏、盅、杯;文具有青瓷砚;衡器有青瓷权;兵器有铜镞、弩,铁刀、剑;货币有五铢、铁钱;建筑材料有绳纹板瓦,楞纹和素面筒瓦,人面、卷云和莲瓣纹瓦当,以及刻有“大兴”、“普通”、“大通”纪年和“杨”、“周”铭文砖瓦。经鉴定这些遗迹、遗物大都属于晋至南朝时期,与城池兴废时间基本相吻。
   古窑址蔡家垅瓷窑遗址:位于沙河街西北约5公里张家湖畔,地属今沙河街镇青锋村。1977年11月新开渠道发现,当即进行抢救性发掘,开挖探方3个,揭露面积280余平方米,文化堆积厚0.3~1米。出土大小不等直口折腹瓷钵56件,多施酱褐釉,还有划纹白瓷碗和青釉陶罐各1件以及大量盘、杯、碟、碗残瓷片;同时出土少量窑具,可辨器形有铁质刮削器。经鉴定为唐代地方烧造瓷质器皿窑址。
   城子镇砖窑遗址:位于沙河街西北44公里城子镇乡政府驻地北隅江滨。80年代初期,曾对遗址作过两次考察,发现残窑址3座和可辨窑迹多处。采集残砖青灰色,表光滑,质坚硬,规格为40×20×10厘米,两侧分别拍印楷书阳文“九江府提调官知事张懋华司吏杨亨]瑞昌县提调官县丞于盟司吏但显”、“总甲张荣轻甲首口小甲口口口.j窑匠彭口造砖人夫王信”等字样。根据形制和铭文考析,此砖与南京现存古城砖相似,可能明初官府曾在此建砖窑,通过水路为南京营造城墙提调城砖。
   古墓葬荞麦岭墓群:位于沙河街南24公里马回岭乡富民村林场,土名荞麦岭。东距马头村3~4公里。墓葬广泛分布于西北高而东南低的黄土岗,方圆0.25平方公里。70年代初,挖穴营林暴露和毁坏不少券顶砖室墓,累计出土花纹砖30余种,尤以网钱纹居多。1980年10月,省、县文博单位与广东中山大学考古专业师生联合清理残墓5座,出土灰陶井、灶、瓮、罐和绿釉红陶案、奁、灯、罐、盆、盘、耳杯等完、残品数十件,还有新朝布币、汉五铢和兰色琉璃填,墓区采集到“永元二年”纪年砖。经考证属东汉时期墓葬区,由是可证与此同时附近确有一个较大的聚居点。
   望夫山墓群:位于沙河街西北约33公里洗心桥乡花园村境,墓葬分布于望夫山北、西、东麓。1981年5月文物普查,发现多处被毁砖室墓迹,采(收)集到魏晋至隋唐时期的灰陶四系罐、长颈罐,酱釉陶钵,青瓷四系盘口壶、碟、碗和水注等完残遗物多件。1985年,山北隅李村建民宅,又暴露一座中型券顶砖室墓,平面呈0字形,中轴全长9米,分中、后、左、右四室,前为甬道,清理出土和复原器物有青瓷钵、罐、勺和陶困、鐎斗、耳杯、罐、洗、灯、井台、厕楼及陶牛、羊、猪、鸡、鸭俑等30余件,经鉴定为三国吴时墓。
   鹤问寨墓群:位于沙河街西北9公里玉兔山一带黄土岗,东临寻阳城址,西傍赛城湖(昔称鹤问湖)。5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因创办赛城湖垦殖场和县化肥厂及群众开垦种植,暴露和毁没大批砖室墓。80年代初,为配合县造纸厂扩建施工,先后清理发掘墓葬7座,一座土坑竖穴,余为券顶砖室,其中有座砖铭“晋梁州刺史梁使君”墓可能盗掘两次。发掘出土和零星采集的器物主要有铜镜、佩饰、套筒、铁剑、剪刀,青瓷罐、钵、壶、盘口壶、碟、碗、虎子、蛙形水注及“大兴四年”、“永昌二年”、“咸和元年”等纪年砖,与寻阳城址采集的同类器物特征基本一致,故确认该地为晋至南朝时期公墓区。
   高良寺墓群:位于沙河街西南29公里岷山乡孙家垅村境。墓葬分布于清代高良寺址后长约100、宽50米莲花坡上,坐北朝南,葬有康熙至光绪年间高良寺僧墓20余座。冢馒形,无塔,碑同俗式,保存完好。
   陶渊明墓:位于沙河街南25公里马回岭乡面阳山南坡,西南距柴桑城遗址约2公里。元末兵乱墓坍,墓山他姓窃葬;明正德八年(1513年)断复产业,重整坟茔;清乾隆元年(1736年)、道光九年(1829年)、民国十年(1921年)和建国后均有较大的修葺,现保存完好。墓冢坐北朝南,茔地纵7.9、宽4.1米,封土高1.62米,外廓椭圆拱顶,砖石结构。碑面三门式,额首笔架形,额石横镌“清风高节”,中碑直刻“晋征土陶公靖节先生之墓”,左刻“墓志”、“五柳先生传”,右刻“归去来兮辞”和重勒碑人、年月。前有拜台和“口”形石栏,周环4株苍松,由山麓至墓地有63级砖阶回环而上。东侧洼地附葬渊明四十一代孙、明邑庠生陶亨墓。左前麓原有靖节祠,1982年因故按原貌迁建于沙河街东北隅。
   岳飞母姚太夫人墓:位于沙河街西南2.5公里株岭东北端沙河乡陈家垅村右后侧,因形名地“卧虎舔尾”。太夫人北宋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教子“尽忠报国”,世尊千古母教典范。原困居家乡沦陷区日久,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辗转移居江州(今江西九江)随军奉养,四年再徙鄂州(今湖北武昌),六年春病逝,高宗赐葬于此。墓山原有岳飞亲建叠翠亭,早废。墓前下方原有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九江知府汪颖建岳母祠,后为侵华日机炸毁,裔孙继善等重修茅屋三间奉祀,又被国民党兵拆去修工事,自此沦为废墟。祠前原有石翁仲、石马和秦桧夫妇反翦双手跪姿石像,现仅存残马l对。经1962年和1984年两度维修,坟茔保存完好。墓朝西北,茔地纵9.1、宽3.2米,封土高1.7米,外廓圆形拱顶,石灰石结构,碑面直刻“宋岳忠武王母姚太夫人之墓”。前有拜台和石祭器,两侧勒有1962年“重修岳母墓碑记”。拜台下有40级石阶接祠基。
   岳飞夫人李氏墓:位于沙河街西南5公里狮子乡三口桥太阳山,在形名地又日“飞燕投河”。夫人名娃,建炎间与飞婚于宜兴,后随军侍母徙居江、鄂,母去世居丧株岭,飞遭陷被逐岭南,隆兴初昭雪还居江州,逝后孝宗赐葬于此。冢地坐北朝南,纵3.75、直径1.5、封土高1.7米,外廓圆形拱顶,石灰石结构,碑面直刻“宋岳忠武王夫人李氏之墓”。墓前原有状如坛墤拜台,旁有岳王祠,俱早废。茔区原有清乾隆五年(1740年)巡道李根云、知府施廷翰、知县景师毅合勒“声叙”、“封禁”碑,前者刊载夫人墓山因陈姓窃葬引起聚讼和勘复始末,后者为禁刍牧者立;乾隆十年,因部分村民违禁,知府施廷翰重申再示,均被侵华日军毁碎。经1962年和1984年两度维修,坟茔保存完好,并复立“声”、“封”二碑,加砌护墙,绿化墓地。
   赵光忭墓:位于沙河街西北13公里新合乡小石山。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十一月,光忭被诬屈杀于北京西市,翌春移柩归里,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正月安葬。墓丘东南向。墓前原有石碑、石狮、神道和牌房,颇具威仪,“文化大革命”中荡为平地。1983~1984年,经县文博工作者反复查访,墓穴的确切位置终被寻获。继之赵裔自愿集资,重光祖茔。
   骆应炳墓:位于沙河街西北15公里城门乡金兰村境。应炳一字蔚亭,卒于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时年八十有五,葬骆家咀西北里许祖坟山,卒年九十有二厥配黄氏与之合墓。冢朝西北,茔地纵5.2、封土高1.4米,外廓鹅卵石护砌。墓碑四柱三门式,面宽3.45米,中碑和栓枋完好,碑面直刻“皇清诰封五品宜人上寿显考骆母黄太宜人之合墓”,侧碑年久缺失。
   古建筑陶靖节祠:又名陶渊明祠,位于沙河街东北隅蔡家洼。原祠座落面阳山靖节先生墓左前麓。始建于北宋宣和初年。元末兵燹军民侵废为田,明正德八年(1513年)断复产业。嘉靖十二年(1533年),九江知府马纪受巡按御史李循义檄令,拿出官银,命同知黄敏才督工重建,约于十七年竣工。清乾隆元年(1736年)和民国十年(1921年)均有较大的修葺,1959年11月含于墓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因故经国家和省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按原貌迁建于今址。今祠坐东北向西南,正脊高6.6、面宽10.75、通深22.9米,面积约250平方米。明清江南民居风格,砖木结构,抬梁式列架,骆驼式山墙;内分前后两进,中有天井,侧配耳室、厢房;山墙承重,中部各开耳门通菊圃、柳巷。大门首竖嵌明嘉靖进士薛应旃书“陶靖节祠”浮雕石额,壁挂江西著名书画家陶裔博吾撰书“弃彭泽微官松翠菊黄琴书而外醉三斗”、“开园田诗派韵真辞朴千百年来第一人”龙门对。正堂中央塑有高达3米古铜色渊明立像。原祠毁佚的清末九江翰林刘廷琛题“望古遥集”、“羲皇上人”枋额,南康举人李锦焕撰“令彭泽耳c、腰折人莲社欲眉攒寄奴何罪慧远何功名教慨沦胥晋宋总非公世界”、“将抚琴若无弦或摊书不求解松菊吾朋羲皇吾侣馨香昭奕禩子孙常恋旧柴桑”挂壁长联和明学政李梦阳<靖节公墓田屋祠基池洲记)、刘廷琛<靖节先生祠堂记>碑刻以及新增的枋额、柱联和碑刻等,分别约请当代书家舒同、武中奇、陶博吾、姚公骞、欧阳中石、王遐举、夏湘平、陈荣踞、周慧珺、崔廷尧、蔡兆英、陈定荣等重书或题书,记载祠宇的兴衰、变迁,褒扬陶公的人品、诗风。附祠建有陶渊明纪念馆。
   戴山文甲门:位于沙河街西约31公里涌泉乡戴山村。相传清乾隆年间,大余县戴第元与一弟、二子联登进士,次子衢亨且中状元,一门四翰林、二阁老同朝为官旷古少有,时称“西江四戴”。涌泉戴姓遂与攀附,联宗修家谱,建祠立辕门。祠毁于侵华日军,辕门幸存。门壁采用青砖仄、斗、平、券垒砌,顶盖小青瓦,门坎青石,门洞直拱形。门额由三块40×40厘米青石板拼嵌,分刻“文甲门”三个大字,甲字板左、右上角分刻“辛巳”、“秋月”四个小字。由此考知,该门乃道光元年(1821年)八月前后建成。
   吴氏民居:位于沙河街南约19公里黄老门乡大塘村骆家堰。坐北朝南,面宽17.9、进深24.5、檐高6.3米,面积约440平方米。砖木结构,突斗式梁架,马头式封火山墙。大门呈凹八字形,门檐翻缘式;一进两重,前厅掩以屏风,侧配耳室、厢房,中置天井,四水归堂;厅堂鼓架式柱础石浮镌动物花卉,直棂式门窗隔扇镂空雕花;山墙不承重,中部各开耳门通外。清光绪元年(1875年)兴工,历三年而竣。除“大夫第”门额于1966年“破四旧”中砸毁,余皆保存尚好,现由吴崇文等三户共居。
   古石雕曹洼沟摩崖石刻:位于沙河街西南约21公里岷山乡株岭村曹洼沟水库西南角与溢洪道衔接处。崖面呈不规则长方形,高2米,宽3米余。临崖而凿约40字,竖5行,字径多12x8厘米。少数字迹模糊,尚可辨认是“上大峡口口口口口口J建隆四年起作此大衙塘_J至乾德二年三月毕口j甲子年作塘j计二千八十三夫-”。建隆四年即改元的乾德元年(963年),甲子年即乾德二年(964年),此时此地本属南唐管辖。石刻真实地记录了该项水利工程起讫时间和投工量,也印证了南唐政权纪年奉行北宋年号。
   岷山冲封禁碑:位于沙河街西南约31公里岷山乡岷山村刘家坝山涧边。青石质,高出地表1.29、宽0.66、厚0.11米。碑面西北,正面刻字363个,字径寸,竖19行,楷书阴刻。碑文系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十月初九日,德化知县济昌为通禁本县子民纠抢凶殴、强行砍伐时属德安县辖岷山冲竹木柴草所出的告示,现保存尚好。
   官湖闸石牛:位于沙河街西北约25公里永安乡官湖闸前。据查考,清同治元年,长江永安大堤官湖港出口处始建石闸,刻石牛二件置于闸头,分立左右,用以“镇水”。1964年,拆除老闸,移置新闸两旁。1966年“破四旧”,将其砸倒于坝脚,日久泥没过半。1982年维修大闸,复掘出安厝闸头外缘。石牛青石凿,性分牡牝,牡牛身长135、高0.8米,角残腿断,与原基石分离;牝牛首断,残长0.9、高0.65米,前腿撑立,后腿弯屈与基石联结,尾向上卷,一条牛绳曲置于背。现两牛相距12米,面对长江呈八字形,雄踞新砌基座上,其背恰与大坝平。
   近现代纪念物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参加“八一”起义出发地:即南浔铁路马回岭老车站,位于沙河街南21公里马回岭乡政府驻地左前约百米。1927年8月1日下午,聂荣臻奉周恩来之命,会同李硕勋、张云逸、周士第等按预定计划,率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第七十三、七十五团和七十四团侦察连在这里举行起义(参见<军事>卷“重大战事纪略”)。车站建于1922年,坐东向西,砖石混凝土结构,欧洲近代小型建筑风格。平面呈曲尺形,双坡顶,拱旋式门窗,大门上方塑“马回岭车站”五字。分两层,上层矮小,底层面积约150平方米。新站北移后,老站保持原貌,连同附属建筑和场地交县文博部门保护管理。
   九江县革命烈士纪念塔:位于沙河街东北隅叶家山头。20世纪20年代以来,九江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着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同国内外反动势力进行不屈不挠斗争,大批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献出宝贵生命。1950年9月,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动员群众集资在市区甘棠公园兴建九江县革命烈士纪念塔。1951年10月竣工。1956年3月,在纪念塔旁增建<九江县革命斗争史简介>碑。1976年12月,县委、县革委鉴于县级机关已迁沙河街,为了祭扫方便,决定将原塔交市民政、园林部门保管,重修新塔于今址,次年10月竣工。今塔由台基、底座、塔身、庑顶组成,砖石混凝土结构,通高12.67米。正方体,边长1.45米,通体本色水刷石贴面,基饰殷红色水磨石。四面上端各塑立体红五星,下雕朱色水泥字,正、背面为“革命烈士纪念塔”,两侧面为“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塔旁附建屏风式壁栏,内嵌青石纪念碑,刊载<九江县革命斗争史简介>,塔体西北方,依山就势、自上而下修筑5层163级台阶式甬道,与渊明路联通。
   岷山革命烈士纪念塔:位于沙河街西南约31公里岷山乡金盘村。岷山,是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时期赣北革命根据地,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过重要贡献和重大牺牲。1956年,中共德安县委、县人委(时金盘隶属德安县)为了继承先烈遗志,光大革命传统,初建此塔。1964年9月,中共德安县岷山公社委员会、社管会改建,增嵌60位烈士英名碑。1983年12月,中共九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再度拨款维修。塔向东南,砖石混凝土结构。正方体,边长1.3、通高5.68米。四面上端各缀立体红五星,正、背面用朱色水泥浮雕“岷山革命烈士纪念塔”。两侧各勒3.2×1.6米碑刻一通,左刻“60位烈士名单”,右镌“重修纪念塔记”。塔前有台阶式甬道接村道。
   罗大俭墓:位于沙河街西南约11公里狮子乡牌楼村境。大俭字惺予,卒于1923年4月16日,同年11月12日与先6年而卒继室万氏合葬许家垅下首三台山。墓向东南,纵3.4、直径2.2、封土高1.1米。墓碑四柱三门式,碑刻“罗公惺予墓志铭”,为同里赐进士出身历任四川万县等知县周观涛撰书,全文674字,已录入《钝庵诗钞·转载>中。
   刘为泗田文灼烈士合葬墓:位于沙河街南15公里黄老门乡红光村杨湾山。刘、田二人均为中共赣北工委和抗日游击大队主要领导人,同于1939年2月24日“岷山惨案”中遇难,初合葬于岷山洼里陈村南山麓。1949年,刘之堂兄将二遗骸移葬破塘刘村祖坟山。1951年,中共九江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弘扬烈士精神,又将其迁葬南浔铁路西侧黄老门小学前半里许大路旁。1979年,因扩建大黄公路再迁于今址。1984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拨款重修。墓向东,茔地六角形,对角9.3米。冢长方形,砖石混凝土结构,分两层,底层4.8x3.lx0.7米,上层3.5×15×0.7米。墓碑单门式,额首“山”字形,碑面楷书阴刻“刘为泗田文灼烈士永垂不朽”。左前侧附建纪念碑,刊载二烈士生平事迹。正前方有供祭扫用3.1×1×0.15、4×2.5米双层平台,平台前铺设40×1.5米水泥甬道接大黄公路。
   辛忠荩欧阳学端饶华庭烈士合墓:位于沙河街西南25公里岷山乡政府驻地东南侧坡地。辛、欧、饶系岷山革命根据地主要创建人和骨干分子,先后牺牲于1939、1929、1928年,初分葬于小阳辛村栗垅埂、文桥安家咀、饶村下畈山。1963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为了有利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将其合葬于今址。1983年12月,中共九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再次拨款重修。冢坐北朝南,纵3.6、直径2.7、封土高1.5米,外廓椭圆拱顶,砖石混凝土结构。墓碑单门式,通高3.3、宽2.7米;额首呈弧状,中塑红五星;碑面楷书阴刻“革命烈士欧阳学端辛忠荩饶华庭同志合墓”,边柱隶书浮雕“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两侧勒有纪念碑,排成八字形,分载三烈士生平事迹。墓区占地300平方米,周置钢筋混凝土方柱、花格板和铁栏杆。
   日军侵华罪证陶家垅死难者合冢:位于沙河街南约21公里黄老门乡大塘村境。1938年9月8日凌晨,一队侵华日军9人突袭陶家垅,先将所有男女老幼搜罗至村前稻场,然后逐个用刺刀杀戮。当场杀害46人(含一胎儿),杀绝14户,烧毁房屋百余间。两个月后,外逃幸存者陆续回村,然死难亲人尸体腐烂莫辨,遂草殓合为一冢,葬祖山坟林脚下。1941年4月5日,始垒土建碑。冢向西南,直径4米,封土高1.5米。冢前用青砖砌成框墙,额呈三角形,总高2.7米。内嵌青石碑,中刻“民国上寿故众等人陶公陶母等人之坟墓”、“国难不幸殁于二十七年七月十五日吉时”,左刻死难者名单,右刻立碑人名、日期。文字粗略,却铭记民族大恨。
   曹家垅白骨坑:位于沙河街东南约4公里沙河乡冷水村曹家祠堂后70米处。1938年9月11日上午,一队侵华日军窜至曹家垅,将全村男女老幼连同过往行人包抄到曹天成家,先用步枪、机枪扫射,然后纵火焚烧,幸逃仅5人,惨死68人。事后,邻近村众协同挖一圆形土坑,直径4米,合葬全体死难者遗骨,并于西北侧立碑记,控诉侵华日军这一血腥罪行。
   第二节馆藏文物
   自1977年8月至1985年底,县文博单位通过考古发掘、田野采集、民间收购、废品拣选和省博物馆调拨等途径,共收集各类文物藏品5000余件,除两汉以后历代钱币、无铭文古砖和大小碑刻外,尚有馆藏文物1005件,其中石器94件、陶瓷器738件、铜铁器127件、玉什器26件、书画20件,达等级品约160余件。兹遴选具有代表性器物83件和陶集、画屏收藏简况记述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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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风景名胜
   名洞狮子洞:位于沙河街西5公里狮子乡龙岗村。旧称“龙洞”。清同治<德化县志>载:“狮孤山中有龙洞,可进二三重,深不可测。后因取碚烧灰,龙不能藏。”实属典型溶岩洞穴,发育于二叠系下统茅口灰岩和栖霞灰岩之间,虽人迹早至,然日久为碚屑所塞。今开发其主洞和两条支洞,最宽处1l米,最高处19米,总面积3050平方米,游程500米,因山而名狮子洞。全洞共分7个景厅、40多个景观,各种形态钟乳石琳琅满目,具有景物集中、造型奇特、石质晶莹、雕塑感强等特点。1982年7月1日正式开放。涌泉洞:位于沙河街西30公里涌泉乡祝家山。原名清泉洞,因东首下马山“涌”出一股泉流穿越洞腹,故改称涌泉洞。洞体自北向南西倾斜,由天然裂隙崩塌和石灰岩溶蚀两种地质结构组成。主洞高大宽直,支洞曲折离奇,还有天洞、风洞、水洞多处,最大的洞厅能容纳千余人。全洞可游面积1.3万余平方米,游程1400余米(其中水域3900余平方米,游程680余米),辟有10大景群、120多个景观,尤以壮、奇、精、幽著称,置身其境难辨仙府人间。1984年5月1日正式开放。
   天井窝洞:位于沙河街西北32公里长山乡四华山北段。山顶有凹谷,形似天井窝,因以名洞。其“坐山如龙盘,如虎踞,面向马骆以下诸湖(即今赛城湖),一望无际”。洞体较复杂,四有豁口,以朝西北为前、东北为后。“前洞轩敞,地平如砥,进门有两石柱(一柱断裂),秀削天然”,走进洞口,雾霭缭绕,寒气袭人,宛若蛟龙欲出。“后洞幽邃,连下六七重,莫知所止,中有泉流通前洞”。前洞偏南有长约56、宽4-6米支洞,红、棕、灰、白诸色石乳光怪陆离。故同治<德化县志>称“洵陆处之蛟官、仙灵之息壤也”。暂未开发。
   白鹤洞:位于沙河街西南12公里狮子乡雨淋村。相传因“白鹤道人修仙于此“而得名。洞前丈许有高大的天然石门。洞体发育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穴分上下两层,下洞暗泉汇为“龙潭”,终年不竭;上洞口仰形如釜,豁然开朗若宫庭,石壁上俨然有“仙人掌”迹。洞深二三华里,石乳景观神奇,“折而入有窦,仅容一身,藤箩四合,石床一张,距床有洗头盆,桌平如镜,果盘灿然可数”,俗称“鹤翁寝官”。南行百余步,“忽一线天光破空而入,左钟右鼓,以爆竹声震之,如雷霆贯耳;石硼环匝,广可数亩;暗泉幽咽,戛如珮锵,又如私语,与云气相吞吐,缭绕而出,阶级井然”。同治<德化县志>称“白鹤乡洞中寨诸胜,以此为最”。今内洞口淤塞,暂未开发。
   秋千洞:位于沙河街西南14公里岷山乡花盘村鸡笼山。背开“天门”,古今揽胜者缒而入,因名秋千洞。俗传“桃花仙女居此”,又称神女洞。属典型溶岩洞穴,钟乳石发育丰富。据同治<德化县志>载,“石乳以万计,高者丈余,屹若柱立。或以石投之,铿然有声,如钟磬间作,逾时乃止”;“春夏间幽芳秀发,云气朦幕,亦奇观也”。70年代初,民兵演习发现山麓有洞口可入。尚未开发。
   名泉涌泉:位于沙河街西29公里涌泉乡雷村之南下马山麓。内通格子洞,有股桀骜不驯潜流,从状如石门山岩下出。据同治<德化县志>载,泉出石门“若吐若纳,凡四五次,乃一涌而起,波澜活泼,激荡数尺许,因名涌泉”。泉流冬温夏凉,潆洄如带,终年不涸,乃今涌泉洞中河潭之源。
   冷水堰泉:位于沙河街东南2公里处。据同治<德化县志>载,该堰“四季泉流,大旱不竭,冬温夏冷”。古人喜其“冬温”,取名“温泉堰”。后人乐其“夏冷”,更名“冷水堰”。今泉池约50平方米,清澈见底,八眼喷泉,一目了然;若盛夏临池,箪瓢痛饮,口甘神爽,故又赞日“甘泉”,并以此名路。
   名人纪念馆即陶渊明纪念馆。位于今靖节祠左前侧,是继迁祠事毕历经两年筹建而成,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德珩题写馆名,康门女书家萧娴撰书“浩歌传三径”、“傲菊自千秋”门联。馆址坐东向西。主体建筑占地1600平方米,四组厅室以朱柱、回廊、石阶串接,两个院坪用鱼池、假山、花木装点,南墙外柏竹掩映,北墙中有月门通菊圃,外观与祠韵相仿佛。馆内辟有<陶渊明生平事略陈列>和<九江县历史文物陈列>,收藏并展出有关渊明行踪图表、照片和历代编纂<陶集>、<陶谱>及陶学专著、名人书画近300件、册,不同版本的线装<陶渊明集>22种、30余部,尤以长逾10米的元代画家何澄<归庄图>卷最引人注目;同时展出有渊明生活年代及其行迹所至的柴桑、寻阳城址出土文物,以增进人们对其时代的感性认识。馆区依山傍水,林木葱蔚,附建菊圃、柳巷和“归去来”亭,置身其间近赏圃中菊、遥望庐山峰,是领略陶诗意境的好去处。1985年7月30日,为纪念陶渊明诞辰1620周年,在此举行全国首届陶学会开幕式和揭馆典礼。
   第四节保护管理
   管理机构建国后至60年代中,县内名胜古迹的保护管理由县党政部门分口负责,即历史文物由县文教科、局主管,革命文物由县民政科、局主管,主要寺观由县委统战部或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各所在区、乡政府协管,分别指定一名干部兼理有关事项。市、县合并期间,设有市、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统筹此项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瘫痪或撤、并,大量的传世文物和古迹被当作“四旧”摧毁,无敢问津。粉碎江青反党集团后,文物胜迹的管属关系基本上恢复1966年以前的体制。1980年初,为了开发县内有关人文和自然景观,促进新时期文化建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曾成立县风景名胜调查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暨文宣、工程组,完成资源普查、评价及主要景点测绘、文字申报与开发方案后撤销。在此前后,设立相应的事业机构,具体从事保护管理工作。
   文博事业机构:50~70年代中,县文化馆(站)仅有兼职干部1人,助理县内文物保护工作。1977年8月,成立县历史文物陈列室,属县文化工作站内设机构,配专职干部2人,除兼任文保事务外,开始征集、收藏社会流散文物和零星出土文物。1978年5月,晋升为县博物馆筹备处,隶属县文教局,与县文化站合署办公,有国家干部、职工4人,渐次增至7人,进一步收藏、研究和陈列宣传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为建成全民性县级博物馆创造条件;在未设专职文物管理机构前,协助县文化主管部门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文物方针、政策和法令,考察田野文物,保护与维修重要地面文物,抢救发掘地下文物以及管理文物市场等。1984年7月,为体现文博地方特色,撤销县博筹处,定名陶渊明纪念馆,列为全省十大历史文化名人纪念馆之一,隶属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年底,与县文化馆(1980年4月县文化站改)、图书馆(1978年10月站属图书阅览室升格后合署)分开办公,1985年7月正式揭馆。全馆有干部、职工14人,内设办公室和陈列群工部、文物文管部,在做好陶渊明资料收集、研究、整理和陈列开放的同时,仍兼负全县文物收藏、保护与管理等工作任务。
   溶洞管理机构:根据近期开发、开放的需要,全县设立两个溶洞管理处。一是狮子洞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1982年6月成立,隶属县城市建设局(1984年4月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至1985年,全处有干部、职工27人,内设一室(办公室)、三组(导游、治保、园林组)、两部(小吃、小卖部),分别负责洞景解说、洞体安全、洞区绿化和游客生活服务等工作。二是涌泉洞管理处,集体事业单位,1983年初成立,隶属涌泉乡人民政府。至1985年,全处有干部、职工42人,内设接待室、导游部,经营稻香村酒楼、覆船山商店、盆景制作园和旅游车队,对游客看、吃、买、憩、行实行“一条龙”服务。
   保护措施公布保护单位:50年代后期始,县内多次开展文物普查和复查,并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分级遴选和公布保护单位。
  1959年11月30日,省人民委员会根据1957年县文物古迹重点调查和1959年市、县文物复查申报的审定,以秘字569号文公布今属县境晋征士陶公靖节先生墓(含祠)、宋岳忠武王母姚太夫人墓、宋岳忠武王夫人李氏墓为江西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1960年10月5日,市、县人委根据同年6月第二次文物普查申报的审定,以会文字第469号文公布九江市、县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属今县境古城址、古墓葬、古建筑共7处,其中颇具历史价值是赛城湖马鞍洲古城遗址。
  1982年4月3日,县人民政府根据省文化局1981年5月在县开展全省文物普查试点结果和县文化主管部门申报的审定,以县政发46号文公布九江县文物保护单位13个(含省、市原定复查4个),即陶靖节墓、祠(单列),岳飞母姚太夫人墓、夫人李氏墓;寻阳城遗址和城厢墩、王家墩、岭头上、磨盘山、望家岭聚落址;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参加“八一”起义出发地,刘为泗田文灼烈士合葬墓,县革命烈士纪念塔等。同年4月5日,以县政发49号文遴选申报为省保单位8个。
  1984年II月10日,县人民政府根据县博筹处1982-1983年继续进行文物普查、复查结果和县文化主管部门申报的审定,以县府字93号文公布九江县第二批(按县单独公布的次数计算)文物保护单位7个,即神墩聚落址,曹洼沟摩崖石刻,纸坊桥、官埠岭桥,吴氏民居;岷山革命烈士纪念塔,革命烈士辛忠荩欧阳学端饶华庭合墓等。与此同时,根据重新复查鉴定,以县府字94号文调减申报省保单位7个,即神墩聚落址,寻阳城遗址,陶靖节墓和祠,岳飞母姚太夫人墓和夫人李氏墓,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参加“八一”起义出发地。至此,全县共有文保单位20个(其中省保待批7个),除望家岭聚落址被新砖瓦厂取土遭受破坏外,余皆保存完好。
  1980年夏秋之交,县内还开展风景名胜普查、评价、论证活动。6月中旬,县委书记黄问隆亲率部、室、委、局、馆干部30余人探察狮子洞和白鹤洞。接着组织专门力量,对长山、涌泉、新塘、新合、狮子、岷山等喀斯特地区的洞穴开展为期月余的普查,并根据其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状况进行评价,然后提出可行性的开发报告。8月中旬,由省建委率头,约请省计划、财政、外事、旅游、文化、地质、交通、林业、测绘等部门参与,召开有省、地、山、县各方面领导和专业干部80余人参加的九江县溶洞开发论证会,通过现场考察和讨论,当即决定先期开发狮子、涌泉二洞,连同陶、岳一祠、三墓一并纳入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划定保护范围:1981年后,凡拟定为省、县文物保护单位和待开发溶洞,均测量绘图,划定保护区域和控制建设地带,并填表登记连同文字材料上报备案。同年3月,为了有效地保护狮子洞环境,对洞区所处山地由国家征收,一次性封停原有石灰窑20余座,并与所在公社签订协议,在距狮子山0.5公里内,今后不得再建窑烧灰。涌泉洞自确定开发之日起,即将划定的景区管辖范围公布于众,实行封山育林,严禁在辖内开山炸石、乱砍滥伐,以保护景点外观。
   建立保护队伍:即田野文物保护的群众队伍。早在1960年10月,市县人委公布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时,就曾提出各公社、垦殖场要成立5~7人文物保护委员会;凡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对象所在地的单位要成立3~5人文保小组。1978年县博筹处成立后,经常利用考古调查、抢救发掘或文物普查、复查之机,向当地干部、群众宣传保护文物的重大意义,并根据文物分布状况和保护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各种形式保护组织或聘请文保单位联络员。至1985年,全县有乡(镇、场)文物保护领导小组10个、村文保小组13个、工厂和部队文保小组3个,共有文保通讯员73人(不含乡、镇、场、厂领导成员)。由于这支队伍是业余的,工作是义务的,虽然发挥过较大的作用,但往往因人事异动而自然消失。
   申饬保护法规:建国后,党和国家发布过一系列文物方针、政策和法令,县内各级党、政组织均认真贯彻执行。1982年4月,当公布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时,中共九江县委宣传部即以县宣发5号文批转县文教局<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请示报告>,报告根据1961年国务院颁发<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省委办公厅赣办发[1982]6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历次有关文保工作指示,重申埋藏地下的历史文物概属国家所有,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已获取的重要出土文物应交县博筹处收藏,主动送交者奖;各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基本建设或修建住宅时,如发现古遗址、古墓葬或其他重要文物,应立即停工,严加保护,上报县文博单位处理;任何人不得进行文物黑市交易,私人如须出售家藏传世文物应由县文博单位议价收购,其他单位不得参与文物购销业务,严禁文物贩卖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银行和供销社系统在回收金属和其他废旧物品时,如遇有文物价值的工艺品、书籍和字画,应移送县文博单位处理;对已公布的文保单位,应按规定落实“四有”措施,未经原审定的政府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除、迁建或改建,严禁损伤原貌或其他破坏活动;加强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建立严格的档案、保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禁监守自盗、私相授受,严防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意外损失等规章。1982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文物保护法>和1985年6月国务院颁发<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相继公布后,县内依法保护管理文物名胜迈开了新的步伐,尤其注重宣传群众,加强一馆、两洞内外安全防范,使“保护文物胜迹人人有责”形成风尚、落到实处,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失火、失窃和其他事故。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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