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武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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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101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武装力量
分类号: E158.9
页数: 12
页码: 486-397
摘要: 军事科民国初期,县内役政由县政府民事科兼理。1926年(民国15年)11月,县民政科内设兵役股;1927年2月,增设第五科(后改称军事科),负责兵员征集、壮丁组训和办理武装行政事务。1938年7月,九江沦陷,县政府流徙,机构简化。1940年,恢复军事科(又称第一科),置科长、科员、警佐,下辖警察队和战地工作队。1944年3月10日,又在县境前方行署设军事股,掌理地方治安、民众组训、敌情收集、军事征用和发动游击战等,1945年9月16日撤销。1946年1月,扩大县政府军事科编制和执掌范围,内设保安、编练、征募三股,保安股负责兵要地志调查、防空、警卫等事,编练股承担壮丁组训、在乡军人和伤兵管理等事,征募股承办军事征用、出征军属优抚等事。1949年2月,增配军事指导员1人。
关键词: 武装力量 地方武装

内容

第一节军事机关
   兵房明、清时期,县署曾设兵房,置司吏、典吏各一员,执掌武选、兵甲、考核军实等事。
   德化县汛清代设专防德化县汛,置把总和协防外委各一员,配合九江营分防部分旱塘汛。
  九江军政分府清宣统三年(1911年)九月三日,成立中华民国九江军政分府(亦称驻浔军政分府),最高军政长官为都督,下设参谋处,参谋总长实际掌管一切军政事务,配若干军事参谋官和副官助理军务。同年十月十七日后,都督相继改为警备司令、镇守使,执掌军政大权,下辖军事机构名目繁多,时有更换。
  军事科民国初期,县内役政由县政府民事科兼理。1926年(民国15年)11月,县民政科内设兵役股;1927年2月,增设第五科(后改称军事科),负责兵员征集、壮丁组训和办理武装行政事务。1938年7月,九江沦陷,县政府流徙,机构简化。1940年,恢复军事科(又称第一科),置科长、科员、警佐,下辖警察队和战地工作队。1944年3月10日,又在县境前方行署设军事股,掌理地方治安、民众组训、敌情收集、军事征用和发动游击战等,1945年9月16日撤销。1946年1月,扩大县政府军事科编制和执掌范围,内设保安、编练、征募三股,保安股负责兵要地志调查、防空、警卫等事,编练股承担壮丁组训、在乡军人和伤兵管理等事,征募股承办军事征用、出征军属优抚等事。1949年2月,增配军事指导员1人。
  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949年6月15日,奉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军区之命,成立九江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姚少诗任主任委员、侯野烽任副主任委员,负责全面接管县境旧政权,组织军民迅速肃清匪特,恢复生产,稳定金融市场,安定人民生活,为建立新政权奠定基础。同年10月,军管会工作结束。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1952年4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精简整编、压缩兵员、减少军费开支的指示,经中共江西省委、省军区批准,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九江县大队改为九江县人民武装部,内设军事股和政治工作股,为县级军事部门和兵役机关,受九江军分区和中共九江县委双重领导;下辖9个区人民武装部,一般配部长、参谋、干事各1人。1954年8月,根据省军区的指示,撤销县、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县兵役局,内设组织动员科、预备役军官科、预备役军士兵统计科、征集科、民兵科,区设武装助理员1人。1959年1月,市、县兵役局合并;同年6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九江市人民武装部。1961年12月,复设九江县人民武装部,内设军事、政工科,县以下相应设公社(场)人民武装部。1971年,县人民武装部增设后勤科,1984年撤销。
  县人民武装委员会1955年11月,成立县兵役委员会,县长张闻达任主任,县委书记左风岗和兵役局长甘章龙任副主任。1959年1月,并入市兵役委员会;1960年初,改称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1961年4月,改为中共九江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同年12月,成立中共九江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是为县委领导人民武装的专门机构,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分管武装工作的副书记或副县长和县人武部领导2~3人任副主任。各公社(镇、场)和县直有关部门党组织亦相应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党委(或总支)书记任主任,分管武装工作的行政领导和武装部长任副主任。各级人民武装部为同级人民武装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止工作,1980年恢复办公。
   第二节驻军
   “九江据金陵上游,襟带川、陕、湖、滇、闽、广,为东南要冲”,乃兵家必争之地,历代战守驻军不胜枚举。兹择影响较大者略述数端。
  周瑜水师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吴主孙权拥兵柴桑(辖境相当今江西九江市、县、庐山和星子、瑞昌县地),大将周瑜亲率水师操练于番阳(今湖口、姑塘、星子一带鄱阳湖水域),以御曹兵进攻。
  温峤义兵东晋咸和二年(327年)冬,都督江州诸军事、江州刺史温峤获悉历阳内史苏竣叛,即起义兵从武昌(今湖北鄂城)东下,欲赴建康(今江苏南京)勤王。辅政庾亮不许,义兵次于寻阳(今九江市、县交界的鹤问寨至官牌夹一带)。
  岳家军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七月,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奉命率兵戍守江州(今江西九江),以防伪齐进攻。三年春,部队乏粮,分兵一半屯于筠州和临江、兴国军。四年五月,全军离境去鄂(今湖北武昌)。绍兴七年秋后,因淮西兵变,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岳飞奉命统率官兵、水军人船驻扎江州,次年二月回鄂州本司。
  南方红巾军元至正十八年(1358年),南方天完红巾军将领陈友谅击败元江州路总管李黼守军,占领江州,自称汉王,屯兵驻守。二十年,陈相机杀死红巾军首领、天完帝徐寿辉,自称汉帝,以江州为都,派重兵把守。次年八月,长江下游割据势力朱元璋派部将廖永忠施计破城,江州被朱军占领。
  九江卫屯兵明洪武初年,境内设直隶九江卫,分驻屯兵6所,配置指挥、千百户、镇抚并军舍、丁余6496人。至嘉靖六年(1527年),兵员锐减,实有官佐、军丁3772人,其中指挥使5员、指挥同知2员、指挥佥事7员、正千户12员、副千户14员、卫镇抚1员、所镇抚4员、百户26员。同时设有南昌左卫,分驻屯兵不详。
   九江道标兵明天启四年(1624年),九江兵备陆梦龙创立道标,就地招募标兵500人。崇祯末年,主、客籍标兵增至万人,取代卫所屯兵弹压“盗寇”。
  九江镇绿营兵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入征九江后,新招绿营兵5000人,分编5营,统以都督大帅。十六年,设九江镇,置总兵统领。康熙七年(1668年),移镇南昌,改设九江协,置副将统领。十三年,以提督驻箚九江,统领营兵。十四年,复设九江镇,置总兵。十八年,镇裁,改由九瑞提督统领。十九年,九瑞提督裁,复总镇。二十二年,奉旨将总镇移驻南昌,九江改协营,配置副将1员、中军都司l员、千总2员、把总4员、外委6员,统辖马步战守兵丁773人,内除官弁养廉、公费93人,实在操防兵丁680人,兼辖南康、南湖水师营。嘉庆五年(1800年),改协归镇,置总兵1人,直辖前营、后营、九江水师营,外统铜鼓、武宁、瑞州、抚州、建昌、广昌、广信、铅山、饶州、鄱湖、浮梁、南康、南湖等13营。
  前营:额设官兵548人,其中配置中军游击1员、中军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3员、外委5员、额外外委2员,统辖马兵53人、步战兵98人、守兵383人。在马步战守兵丁中,分守迎春、东作、南熏、文明、迎恩、望京、福星等城门兵35人,分防新桥、东林、金官畈等旱塘汛兵15人,拨防建昌县汛兵70人,拨防安义县汛兵40人,实在城差操官兵388人。有官坐马20匹,营马60匹。
  后营:额设官兵487人,其中配置中军游击l员、中军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3员、外委5员、额外外委2员,统辖马兵48人,步战兵87人、守兵339人。在马步战守兵丁中,分防通远、詹家巷、马回岭等早塘汛兵15人(德化县汛把总辖),分防罗家桥、拖沟岭塘防兵各5人(德安县汛把总辖),分防肇陈塘防兵8人(瑞昌县汛把总辖),实在城差操兵丁441人。有官坐马20匹,营马54匹。
  九江水师营:额设官兵248人,其中配置守备、把总、外委、额外外委各1员,统辖步战兵68人,守兵176人。在战守兵丁中,分防城子镇汛把总l员,带领兵丁39人,管辖德化县属龙开河、官牌夹、梅家洲、团洲、套口、城子镇6塘和瑞昌县属泥湾、马头2塘;分防存城水师外委把总1员,带领兵丁24人,管辖德化县属小池口、白水港、新港、杨穴、南湖嘴、回峰矶6塘,实在城差操兵丁181人。有官坐马6匹。另由南湖水师营拨外委千总l员、防兵7人分防八里江汛和拨千总1员、防兵40人分防大姑塘汛。
  同治八年(1869年)正月,撤销南湖水师营,添设长江水师湖口镇。九江水师营遂改为陆路九江城守营,置守备l员、把总3员、外委3员、额外1员,统辖马步战守兵丁200人,其中存城守备、把总、外委各1员,兵100人。大姑塘水汛亦改隶长江水师湖口镇,其陆汛则以九江城守营派外委1员率兵20人守之。
  太平军清咸丰三年(1853年)八月,太平天国革命军第二次攻克九江后,派殿右八指挥林启荣领兵驻守。四年四月,翼王石达开率部6000人驻城西,督办九江至湖口一线防御工事,事毕离浔去鄂。林启荣亦随之调整防守部署,于今丁官路设指挥所,将17000人的兵力编成6个营,分驻东门一个营,南门两个半营,西门一个半营,延支山一个女兵营。至八年四月城破,坚守九江近5年之久。
  湘军咸丰四年十一月,清军提督塔齐布率湘军陆师12000人扎营九江城南,胡林翼、罗泽南亦率师分屯城东、西门外;湘军主帅曾国藩亲统水师5000人,战船240艘、坐船230艘,集结在九江江面至套口一带,伺机围攻守城的太平军,五年正月后渐撤去。六年十二月,李续宾、杨岳斌率湘军水陆师15000人,进泊九江城北江面,因强攻不下,则以长壕围城一年多。
  新军辛亥革命前夕,清新军江西暂编第二十七混成协五十三标陆军驻守九江城,标统马毓宝,下辖3个营、12个队、36个排、108个棚,每棚兵目14人,共有官兵3888人,沿江还驻守江防军。宣统三年(1911年)八月,江西巡抚冯汝暌“自接鄂乱警电”,速派原驻省城的五十五标庄守忠率部增援九江,驻扎火柴厂;又派提法使张检率卫队40人驻铁路公司,督办九江江防。赣军1912年(民国元年)4月后,江西将辛亥革命期间招募的“五旅十三营杂滥官兵”改编为两个师,除第四旅之第七、八团外,各师、旅、团一部或全部均先后驻防过九江。1913年3月,江西都督李烈钧令第一师师长欧阳武和混成旅旅长方声涛设司令部于九江,并分兵进驻德安、星子、姑塘、沙河、瑞昌,以防北洋政府军进攻。6月中旬,北洋政府下令第一师师长回驻南昌,由第二师师长刘世均设部九江,仅率第六团两营驻守。
  北洋军1913年6月下旬,北洋军第六师师长李纯部奉命从湖北田家镇开入九江,并在官牌夹驻扎两个营;同时鲍贵卿混成旅亦自汉口随兵舰东下,进据九江各炮台,企图扑灭九江革命力量。
  1924年5月,北洋军阀孙传芳部邓如琢师7000人分驻南昌、九江一带。同年7月,滇军蒋光亮部驻防九江,因勒索商民,抢劫民财,不久被驱逐。
  1926年春,北洋军阀吴佩孚部宋大沛师4000人驻扎九江。同年秋,孙传芳为阻止北伐军向东南推进,调集浙、闽、苏、皖、赣五省兵力(孙为五省联军总司令),布防南昌至九江一线。其中周凤歧师新编第一旅驻守九江城区,第九混成旅驻守沙河柳林。9~11月,调整为第六方面军颜景宗率第八混成旅驻守乐化、德安、马回岭一线,周凤歧师驻守九江至沙河一线。
   国民革命军1926年11月5日,国民革命军(亦称北伐军)第二军和第六军先遣队攻克九江后,程潜第六军一部驻防九江。
  1927年7月,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第二方面军第四、十一军,为东征讨蒋陆续集结九江,其中由叶挺率领的第十一军第二十四师于7月中旬到达,师部设圣约翰中学(今171医院);由贺龙率领的国民革命军暂编第二十军,7月23日亦从湖北黄岗开进九江,司令部设督府院(今九江军分区),因情况有变,两支部队分别于26、27日开赴南昌。7月底以前,第四军第二十五师奉命驻防马回岭、黄老门一带,8月1日下午以第七十三团为骨干举行起义,然后开拔南昌。
  国民政府军1929年8月,国民政府军陆军第十八师五十四旅朱华部大部和五十二旅戴岳部一部进驻九江,配合湘、鄂、赣三省“会剿”,“进剿”岷山革命根据地。
  1930年,国民政府军第二十军郭汝栋部和新编第十三师、第五师、第十一师及中央教导第三师等先后各以一部或大部兵力进驻九江,担负九江及南浔铁路沿线防务,“围剿”红军游击队。
  1934年9~11月,国民政府军陆军陈雷独立第三十六旅一部、暂编第四旅张连三部及海军陆战队一个营,分别驻扎九江和马回岭、黄老门、余家河、童子岭等地,“围剿”红军和赣北游击队。
  1938年6~10月,国民政府军第九战区第一兵团总司令薛岳所辖第六十四、八、七十四、七十、四、十八、二十五军和第二兵团总司令张发奎所辖第十二、五十二、五十四、九十二、七十二军,先后驻守九江、港口、沙河、马回岭等地,阻击日本军西犯南侵。
  1940年春,国民政府军湘鄂赣边区第三纵队九江区特务大队驻县境港口一带。同年7月,该纵队第十六支队第二大队番号被取消,由特务大队收容合编,共有345人枪,由县长节制指挥。1941年10月,特务大队奉命改编为独立中队,下设3个小队,仍驻港口一带从事搜集日军情报、策反、掩护国民政府军政人员和游击抗日活动。
  1945年9月3日,国民政府军陆军第一集团军第五十八军军长鲁道源、新编第三军军长杨宏光率部进驻九江城区。9月6日,第五十八军一八三师(原属新编第三军)接受日军投降,后驻防九江。
   同年11月,国民政府军海军第一扫雷总队部总队长张日章率官兵300人,驻九江城区湓浦路,执行江湖扫雷任务。
  1946年3月,国民政府军第四军梁勃-O=师驻防九江,师部设大校场(今九江市体育馆一带)。同年,国民政府军第九十九军军长梁汉民率部进驻九江,军部设同文中学(今九江市二中),所属第九十二师驻城东10里。
  1947年,国民政府军宪兵第八团第二营驻守九江城区,执行卫戍任务。
  1947年12月,国民政府国防部长白崇禧坐镇九江,成立“皖、鄂、赣、湘、苏、豫六省联防指挥部九江指挥部”、“华中剿共总司令部”,先后有第八、十六“绥靖司令部”,“华中剿总”第八纵队独立团及第十九军高射炮一团驻守九江。1948年12月,第十六“绥靖司令部”撤销原设九江通讯处,成立九江指挥所,执行九江戒严及督办九江、瑞昌、星子、湖口、彭泽各县江防和地方“绥靖”事宜。1949年5月解放前夕,以上所属部队全部撤离九江。
  保安团、保安总队1937年,江西省保安团第三团团长邓子超、第十一团团长胡家位率部驻守九江至马当一线,担负江防任务。1938年九江沦陷后退守庐山,次年4月撤人岷山抗日游击区。
  1938年4月,钟石磐率江西省保安团第十八团(后改为第五团)进驻岷山,进行“防共”、“反共”活动。1939年秋,省保安第四、第九团先后调入岷山游击区,成立岷山指挥部,以钟石磐为指挥官,率部在九、德、瑞、星等县开展抗日游击战。1940年春,调走第四团,调来1个工兵中队、1个铁路破坏队、2个挺进布雷队、3个无线电队,共有兵力6000人。1941年春,第9团调后方整理,调保安第十五团补充。
  1947年8月至1948年1月,江西省警保处保安第四总队队部及所属第一、二大队驻守县内各地。
  工农红军1933年10月,湘鄂赣红军第十六师师长高泳生率第四十六、四十八团,配合第十七师,由肖克统一指挥,开赴马回岭、黄老门等地,破坏南浔铁路,牵制国民政府军对中央红军的“围剿”。
  1934年1月,湘鄂赣军区司令员徐彦刚率红军第十六师第四十七团和红三师第七、八、九团,开赴马回岭地区,经常破坏铁路、电线,主动出击敌军和地方反动势力,以牵制国民政府军兵力,配合中央红军北上。
  新四军1942年春,新四军中原军区鄂东南分区派遣江南挺进支队百余人,在支队长冯坤吾、政委孙超的率领下,从湖北广济渡江,进驻九、瑞边界的赤湖、港口一带,建立根据地,开展抗日游击活动。1945年8月,奉命回江北改编。
  人民解放军1949年5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第十八军第五十四师一六二团,在团政委翟寿亭率领下解放九江城,驻守两天。5月19日,一六二团继续南下,由第四野战军第十五兵团第四十三军一五六师四六八团政委周建中率部接防。
  1967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6014部队驻扎九江,其中一个连进驻县内有关单位,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第三节地方武装
   团练明代,境内便招募团练兵。天启二年(1622年),派驻南湖水师营团练兵110人。四年,巡道陆梦龙以标兵更替。
  清咸丰二年(1852年),知县李辅募勇组建团练。县设团练局,下辖5个团,各配团总1人、帮办1人,刀矛、弓箭、鸟枪、土枪等自备;练勇之外设“排门勇”,户出l丁,10户为牌,10牌为甲,各立牌、甲长1人,担负设卡、布哨,协助清军防守要冲,盘查行人,参与堵击太平军的“协筹防御”。
  同治、光绪年间,大量裁撤绿营,团练统由官府编营训练。县精选壮丁编为常备军,训练三年,遇有战事则出征请战;三年过后各回籍作续备军,再历3年退为后备军,又历3年悉作平民。然续、后备军者,战时须听征调。
  民壮明初,由官府选派乡民组成,用以补充卫所军丁之不足。正统二年(1437年)改为招募,弘治二年(1489年)改按里派充,嘉靖年间又改为向民户征银由官府招募。清初,县额定民壮50人,每人岁支工食银6两和加给办火药、器械银2两。乾隆五年(1740年)奉裁15人,十三年又裁5人,存30人习弓箭、鸟枪用以防守。后专供官府差遣,担任迎送、拘捕和传递文书等杂役。
  靖卫团1927年(民国16年)l1月,国民党九江县党部召开县党政联席会议,议决成立九江县靖卫团,县长兼任团长,邬振亚任副团长,并购买枪支、子弹装备县团部。随后,渐次建立区、乡靖卫团,新塘一带有邬振亚、吕笑石、刘钦、宋维德、孙益群等6个精卫团,港口一带有高传贤、张世儒等6个精卫团,黄老门、马回岭一带有张起梅、张起洲、熊邦彦、黄功灼等8个精卫团,黄土勘、花盘等地也相继建立精卫团,其规模不等,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全县共有靖卫团武装千余人枪,经常配合国民政府军“清乡”,袭击苏维埃政权,“围剿”红军游击队和赤卫队。
  义勇队1932年下半年,随着保甲制度的推行,县内开始组建民众自卫组织,号称义勇队,协助国民政府军运送粮草、装备,修筑碉堡、公路和守岗放哨、侦察、送信、当向导,以至参与“围剿”红军游击队。1934年,全县有义勇队联队19个、小队245个、班1013个,队丁10949人,刀矛武器9014件。1935年,扩编为区队5个、联队32个、小队451个、班1866个,有土枪116支、刀矛23667件。
  人民自卫队1937年12月,根据省政府的指示,组建人民自卫队。县设总队,县长兼总队长,下辖常备自卫大队1个、中队2个,有队员百余人,长短枪92支;区乡分编后备大队、中队、分队,协助国民政府军抵抗日军入侵。九江沦陷,自动消失。
  战地工作队1940年,在县境游击区建立战地工作队,受县政府军事科和临时前方行署双重领导。战工队分甲、乙、丙三级,每级队员30人,编成10个组,分布各区、乡,担任战地宣传、组训、抚慰、救护、侦探和破坏日军工事设施及刺杀不受掌握的伪组织人员等事宜。1945年9月17日撤销。
  县保警大队1942年,在县境游击区成立县保安警察大队,县长兼任大队长。据1943年统计,共辖2个中队,有官兵218人,其中副大队长1人、中队长2人、分队长6人、特务员3人、书记1人、雇员3人、警长20人、司号兵4人、传达兵4人、炊事兵6人、勤务警6人、警士162人,有步枪155支、驳壳枪2支、轻机枪3挺,经常活动于新塘、戴家山、九都源、黄土坳、下马岗、汤家埠、斩缆咀、黄老门、李家榨、刘家河等地,打击日本侵略军。1946年4月,县保警大队辖2个中队和1个直属队,有官兵187人,步枪208支、手枪4支、轻机枪6挺、重机枪1挺,每个中队各派出1个分队分驻新塘铺和港口镇,直属队担任县政府警戒任务。1947年,改编为县民众自卫常备大队。
  民众自卫队1947,九江县参议会根据“勘乱剿匪”、保卫地方的迫切需要,决定建立民众自卫队。县设常备自卫大队,县长兼任大队长,配备专职副大队长1人,下辖2个中队,有兵力139人,分驻岷山乡、浔阳镇,担负守备、警卫、江防等任务。县以下按乡、保、甲分编自卫中队、分队、小队,乡、保、甲长分任中队、分队、小队长。凡16~45岁的男丁一律参加民众自卫队,施以短期军训,平时务农,有警则集中执行任务。1949年5月九江解放前夕,县自卫大队副大队长陈文彬及所辖官兵300余人反正,摘掉国民党帽徽,承担维护九江治安责任,解放后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改编。
  赣北红军游击大队1927年12月26日,中共赣北特委于岷山朱家垅成立赣北游击队,张源健任队长,李凌云为党代表,沈建华为副党代表,初创时有队员60余人、长短枪40余支,活动于九江、德安、瑞昌、永修、武宁、星子等地.开展游击战。1928年4月,在彭山老鼠尾宋村扩编为赣北红军游击队第一大队,下设5个分队,有队员百余人、长短枪80多支,6月,张源健牺牲,李凌云擅自埋枪、解散队伍,沈建华奉命恢复游击队。8月,省委派张俊任赣北游击大队大队长兼党代表。不久,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赣北独立营,下设5个连,张俊任营长,欧阳学端任副营长,邬敦泽任政治教导员,隶属中共九江中心县委。1929年1月,又改称赣北红军游击大队,欧阳学端、沈逸民先后任大队长,邬敦泽任教导员。
  1930年6月,根据中央军委长江办事处的指示,将赣北红军游击大队及湖口、星子等县的游击队集中在德安田家河,,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第五纵队第九支队,共380余人枪,杨振林任支队长兼政治部主任,黄光任政治委员,并于7月6日转移湖北阳新,与中央红军会合。余部仍称赣北红军游击大队,余茂柳、余仕华分别任正、副大队长。9月下旬,改编为赣北红军独立团,吴干任团长,并于11月29日连同家属1200余人开赴湖北阳新,与鄂东南红军会师。留下的少数武装坚持地下斗争。
  1932年10月,中共赣北工委在岷山重新组建赣北红军游击队,工委军事部长刘为泗兼任队长,书记喻照光兼任政治委员,1933年7月,根据湘鄂赣省委、省军区的指示,将赣北红军游击队与河南警卫师合编为赣北游击师,柯兴、熊可生(熊乃健)先后任师长,喻照光任政治委员。1934年1月,赣北游击师在阳新遭国民政府军伏击,损失极大;3月,仍改编为赣北红军游击大队,刘为泗任大队长,喻照光任政治委员。
  赤湖游击队1929年11月,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的指示,为了迎接革命高潮的到来,中共九江县委以港口暴动队伍为基础,组建赤湖游击队(后又称赣北红军游击大队第四中队),共40余人枪,程世旺任队长,舒立庭任副队长,汪仲屏为指导员,经常活动于九瑞毗连的赤湖地区和长江北岸的黄梅、广济等地,打击土豪劣绅和地主武装。1930年7月初,部分人枪,奉命开赴湖北阳新,与主力红军会合。
  赣北抗日游击大队1938年8月,中共赣北工委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岷山张家山将赣北红军游击大队改编为赣北抗日游击大队,陈礼顺任大队长,李顺希任政治委员。下设3个中队、1个传令排、1个医务所,拥有队员400余人,长枪300余支、短枪30余支、重机枪2挺、轻机枪18挺、迫击炮4门,成为赣北抗日战场上的一支劲旅。1939年2月“岷山惨案”发生后,陈礼顺等领导人被江西保安十八团阴谋杀害,游击大队被解除武装。李顺希出差归途闻讯,即辗转至德安荒山,集合并率领少数队员潜往阳新。
  解放军县大队1949年8月,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一五六师四六八团抽调部分骨干,并就地征集部分兵员,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九江县大队,彭守忠任副大队长,姚少诗兼任政治委员,张庆刚任副政治委员,隶属九江军分区。大队部驻沙河街,下辖1个连和6个区中队,1950年3月扩编为2个连和8个区中队,每连100人,每个区中队30人,担负剿匪反霸、维护社会治安和保卫新生政权等任务。1952年4月,撤销县大队和区中队,改建县、区人民武装部。
  县武装警察中队1950年9月,以第四野战军一五六师四六八团留县参加剿匪的一个连,改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九江县中队,隶属县公安局,负责看守监狱和看押犯人。1955年8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九江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仍隶县公安局。1957年9月,复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九江县中队,隶属县人民武装部。1958年底,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九江县中队,改隶县公安局。1963年1月,改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九江县中队,受县人民武装部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66年6月,撤销公安部队兵种,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九江县中队,受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6年1月,根据“关于县、市地方部队交给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解放军县中队改为县公安局民警中队。1982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党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精神,县公安局民警中队复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九江县中队,受地区人民武装警察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第四节民兵
  队伍组建县内民兵之制,始于明成化年间,兵源于民而为民防盗贼、流寇。其定额限于积粮,每47石编佥1人,每人岁雇募银7两2钱。县配额120人,选闲旷勇捷者充当,平日无事供县差遣,有警则操弓矢以御敌。清代未见有关民兵的记载。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岷山、赤湖等革命根据地曾实行“全民皆兵”,普遍组织青、壮年农民充当赤卫队,一面从事生产,一面站岗放哨,协助红军游击队开展武装斗争。
  1941年1月,县政府推行战时国民兵役制,凡合乎壮丁年龄者均有服国民兵役之义务。县成立国民兵团,县长邬振亚兼任团长。县以下各甲编国民兵班,各保编国民兵队,由此而及乡(镇)、区国民兵队。乡(镇)长及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国民兵队长,保长及保国民学校校长、国民兵队长,均由一人兼任,此为文武合一,以统一专权,集中意志,免致相互磨擦、推诿而抵消力量。
  1949年秋,为配合人民解放军和公安部队剿匪,维护社会治安,全县迅速组建农民自卫队87个,共有队员5127人。1950年,县内开始建立乡民兵中队和区民兵大队。1951年,土改结束,全县共建区民兵大队9个、乡民兵中队115个。民兵年龄一般为18~35岁,以贫雇农为基础,吸收部分中农参加,决不允许恶霸、地主、富农、兵痞、流氓分子混入,保持民兵队伍的阶级纯洁性。
  1952年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精神,全县实行普遍民兵制,凡年满18~40岁男性公民身无残疾或精神病者,均有参加民兵的权力和义务。各乡建立民兵队部,乡长、党支书分别兼任队长、指导员,下辖中队、分队、小队,正副中队、分队、小队长从民兵中挑选。
  1953年7月,中共九江县委发出<关于建立民兵基干部队的指示>,并在第三区进行试点,凡年满18—25岁,身体健康,成份纯洁,思想进步,政治可靠,在各种斗争中涌现的积极分子,均可吸收为基于民兵。8~9月,全县以区为单位建立基干民兵连9个,每连70~120人,区武装部副部长兼任连长,区委书记兼任政治指导员,排、班长则从民兵中队长或转业军人中挑选。同年10月,成立县基干民兵团,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分别兼任团长、政委。至1956年,全县共建乡民兵队部42个、中队105个,有普通民兵25384人,其中基于民兵7336人。
  1958年10月,响应毛泽东“大办民兵师”号召,实行“全民皆兵”。凡16。50岁的男女公民(除五类分子和残疾人员外)全部编人民兵组织,并按行政和生产系统组建师、团、营、连、排、班,同时在一个民兵团中单编一个基干营,一个民兵营中单编一个基干连,余类推。县成立民兵师,下辖民兵团10个、营105个、连535个、排1602个,有普通民兵63485人、基于民兵9378人。
  1969年5月,根据江西省军区和九江军分区的指示,在沙河、狮子、城门公社联合组建武装基干民兵独立营,下辖步兵连3个、机炮连1个,共16个排、49个班,有武装基干民兵555人;全营配备步枪337支,冲锋枪76支,轻机枪12挺,重机枪6挺,六O炮6门。同年10月,又在大桥、周岭、新港、江洲、新洲等公社(场)组建第二个武装基干民兵独立营,下辖步兵连4个、机炮连1个,共20个排、60个班,有武装基干民兵783人。同时在新合公社组建武装基干民兵连,计147人,编属于第一营。县武装基干民兵独立营的创建,受到省军区、福州军区、总参谋部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多次亲临视察。1970年,县人武部政委孙镜远出席了总参谋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民兵工作会议,书面介绍了九江县武装基于民兵独立营组建的经验。
  1975年,调整和整顿民兵组织。全县以公社(镇、场)为单位组编民兵团20个,机关、厂矿组编直属营12个,有普通民兵83766人,其中基于民兵25409人。同时,组建武装基干民兵独立团,下辖3个营,分别设于狮子、港口、新港,共19个连,有武装基干民兵2527人。
  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1981]11号文件精神,全面调整县内民兵组织,缩小组建范围,简化层次,将过去的普通、基干、武装基干三种民兵,改为普通、基干两种民兵;取消女性公民普通民兵的编设,根据需要适当选编少量女基于民兵;普通民兵的年龄改为18—35岁。同时农村以公社(镇、场)为单位组编普通民兵团和基干连,生产大队组编普通民兵营或连和基于排,生产队组编普通民兵排和基干班;城镇以厂矿为重点,根据民兵数量组编连或排,免除机关、学校和职工人数少的单位组建民兵的任务。至1982年底,全县有普通民兵31435人,其中组建基干民兵连9个、基于排172个、基于班606个,有基于民兵7154人(内女基于民兵617人),从而减少民兵数量,提高民兵素质,减轻群众负担。
  军事训练1952年起,县内实行民兵冬训制度。以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为重点,以区或乡(联乡)划片设站,分期分批集训。每期训练15~20天,以队列、射击、投弹为主,次为武器保管使用等。
  1958年,取消冬训制度,开展以生产为中心,以劳养武、劳武结合为内容的全民练兵运动,重点进行队列、投弹、刺杀、步枪射击和班以下战术等步兵专业基础训练。
  1961年,基干民兵训练主要是步枪和轻、重机枪的第一、第二练习,普通民兵主要是防空、防原子弹、防化学武器的训练,并结合落实战备方案进行围歼空投敌特和防暴乱常识及警勤务课目的演习。训练小型、就地、分散,均安排在农闲或生产空隙时进行。
  1964年,响应中央军委号召,掀起学习郭兴福教学法的群众练兵运动,全县普遍开展军事大比武。在参加12月8~12日全区首次民兵军事大比武中,九江县代表队以总分468分获团体第一名。后从新洲垦殖场、江洲公社挑选男女民兵各一个班共24人组成代表队,参加12月26日在南昌青云谱举行的全省民兵比武大会,男班长余利生以5发47环的成绩夺得步骑枪射击第一名,副班长梅守干的投弹、女班长黄翠娥的徒手刺杀和新洲一名代表的重机枪射击等均取得好成绩,全队夺得奖牌10余枚。
  1965年,民兵军事训练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农村由大队党支部统一领导,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训练。时间一般安排在早、晚或农闲,每月活动2—3次,每次1—2小时。
  1969年10月,为了贯彻毛泽东关于“野营拉练好”的指示,检验民兵组织建设和战备观念,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武装基干民兵独立第一营进行大规模的拉练演习,全营555人分布在方圆25华里,仅3个小时就全部集中到指定地点,除因公外出无一人缺勤,演习历36个小时,途经5个公社,行程134华里。翌年3月,又组织大型拉练演习1次,各连、排先后自行组织小型、短途拉练演习20余次。
  1973年,为了落实总参谋部(1973至1975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县内以民兵干部和特种技术兵为主,着重组织地雷爆破、打坦克和战术课目的训练。1975年,全县14个武装基干民兵连,经九江军分区两次检查考核,总评成绩良好。
  1980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的<民兵军训纲要>的要求,县内调整改革民兵的训练,即压缩训练范围,减少年度训练人数,缩短训练周期,精简训练内容,改革训练方法。将原以大队为单位组训改以公社或县集训,训练重点为民兵干部、专业技术兵和退伍兵的复训;基干民兵训练每两年为一周期,每期30天。
  1985年,县内民兵训练主要是集中在县民兵训练基地进行,训练对象多为民兵干部、专业技术兵和新入伍的基干民兵,训练时间一般30天,专业技术兵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40天。训练内容从实战需要出发,突出重点和难点,高机突出对空射击,无后座力炮突出打坦克,步兵为战术、技术基础训练。是年,全县参训民兵420人,其中步兵270人、专业技术兵150人。
  政治思想教育建国后,县内民兵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进行。50年代初,经常召开村民大会、忆苦思甜和控诉大会,向民兵进行剿匪反霸、土地改革、翻身做主人的阶级教育,“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以及“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的重大意义教育。
  1954年,利用冬季军政训练,结合进行民兵“三大任务、八项守则”教育、国内外形势和各种警勤务知识教育。
  1959年下半年,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加强民兵工作”的指示,在全市(县市合并)民兵中开展创“五好”(政治思想好、集体生产好、三八作风好、执行任务好、军事训练爱护武器好)的评比竞赛活动,翌年评出“五好”营、连、排、班69个,“五好”民兵14364人。1962年,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为了增强民兵的战备观念,激发参军参战热情,采用每月上课2~3次,每次1—2小时,大力进行“人民战争思想”、“备战、备荒、为人民”和民兵的性质、任务、光荣传统等方面的教育,并开展声讨美蒋罪恶勾当。是年,全县评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22个、“五好”民兵213人,其中吴艳梅等11人被评为出席省第三次民兵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给他(她)们各颁奖53式步骑枪1支。
  1963年,县内各级武装部门把学习毛泽东著作和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列为民兵政治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9年,根据九江军分区的决定,在全县开展向修水县黄龙山民兵排学习活动,先进集体不断涌现,本年度被评为“四好”民兵连、排有狮子、城门武装民兵连等32个单位。
  1972年,采取办政治夜校、读书室、黑板报,举办展览和举行报告会等形式,组织民兵学习毛泽东关于民兵工作一系列指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批林整风文件,普遍开展纪念毛泽东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指示发表十周年活动,广泛进行革命传统和战备教育。
  1977年实行“一月一堂课”制度,组织民兵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和中共十一大文献,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及清查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的活动。同时根据总政治部关于《民兵政治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的精神,进行“六个坚持”、“六个反对”的教育和开展学雷锋,学“硬骨头六连”,学湖南、赶湖南,学南城、赶南城等活动。是年,召开了全县第二次民兵代表大会,表彰了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营、连、排28个和民兵先进个人34人。1981年,贯彻中共中央[1981]11号文件和中央办公厅8号文件精神,在全县民兵中广泛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并采取放广播、听录音、请参战战士作报告和转送立功喜报等形式,开展向“自卫反击战”英雄学习活动,进行国防教育。翌年,又发动民兵积极参加“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学雷锋、树新风,争当“五讲、四美、三热爱”的表率,全县参赛民兵共4024人,植树造林87024株,做好事533件,打扫公共场所卫生124次。是年,九江县被军分区授予“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永安公社被省军区授予“民兵政治思想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1984年后,针对民兵的特点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在进行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的同时,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使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在全市民兵政治教育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
  参战参建1949年6~12月,县内各乡农民自卫队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六三大队和县大队剿匪,主动站岗放哨、巡逻执勤、当响导,以至直接投入战斗。先后剿灭残留境内的国民党特务组织、地主武装等大小16股,瓦解匪徒500余人,缴获各种枪支200余支。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全县民兵踊跃报名参军参战。至1951年7月,先后报名2225人,被批准入伍650人,其中被编人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272人。
  1952年起,大批民兵参与战备执勤,每晚轮班对空隙望、守仓护路的民兵数以百计,是年由民兵发现和捕获的匪特分子3人、劳改逃犯4人、逃亡地主分子6人(其中外县4人)。1956年,配合公安部门捕获反革命分子3人、劳改逃犯3人,破获盗窃案9起。1962年10月,赛湖劳改农场在押犯400余人乘隙暴乱,抢劫武器逃跑,九江军分区组织九、瑞两县武装基干民兵投入追捕,九江县派2个连守住洗心桥,9个连控制各主要通道、渡口和山头,并配合公安干警围剿8小时,歼灭暴徒47人,擒获逃犯56人,从而平息了暴乱。在历年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中,涌现不少优秀民兵,其中新塘公社民兵干部李光伦、沙河公社女民兵韩炎秀表现更为突出,1960年4月曾出席全国民兵英模大会,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罗瑞卿总参谋长给他(她)们各奖授新式半自动步枪1支、子弹100发。
  建国后,民兵在抢险救灾和重点工程建设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1954年,长江水位超过历史最高纪录,全县组织民兵突击队2000余人,奋战在抗洪抢险第一线。1958年,一支支以民兵为主体的建设大军,完成了修筑赛沙公路、沙城铁路路基、马头水库大坝和加高加固江洲大堤等重大工程项目。1974年,县内民兵奋战10个月,投工24.46万个,挖土石36万方,完成了辖区内二一O(国防电缆)工程。沙河公社武装部长李忠炎组织领导民兵劳武结合成绩卓著,被评为江西省民兵工作劳动模范。1983年1月,东风煤矿出现溶洞穿水事故,全县组织民兵180余人,连续抢险20多个日日夜夜,受到上级领导的赞扬。同年七八月间,长江水位猛涨,内涝成灾,全县出动抗洪民兵3.6万余人次,并组织民兵抢险突击队21支,有队员630人,冲在险区最前线,为战胜洪涝灾害作出了重大贡献,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抗洪抢险先锋”称号。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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