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20000994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工商行政管理 |
分类号: | D523.5 |
页数: | 6 |
页码: | 282-287 |
摘要: | 清末,县署下设有“司市”人员管理市场。民国初,归口县公署实业课。1926年(民国15年)后,由县政府建设科主管,通过县商会及所属同业公会协商实施。但历来管理松弛,少数劣商欺行霸市,多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建国初,县内市场管理工作,先后归口县人民政府工商税务局、工商科,主要任务是尽力稳定市场,稳定物价。1950年4~6月,通过办理工商企业登记,广泛宣传“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政策,整顿安排市场,组织物资交流,鼓励私营工商业者合法经营,同一切违反政策,扰乱市场行为作斗争。7月,在拥有工商业者50户以上的新港、姑塘、港口、沙河街、马回岭等集镇建立工商业者联合会和50户以下的城子镇、洗心桥、十里铺、女儿街、黄老门等集镇建立工商业者联合小组,动员他们参与市场管理;同时由点到面发展供销合作社,不断扩大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市场。1952年7月,在全县私营工商业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打击不法商人的“五毒”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的沙河、马回岭杂货联营组和港口土产商行,从而基本上遏制了物价上涨歪风,扭转了市场混乱局面。 |
关键词: | 工商行政 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