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集市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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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98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集市贸易
分类号: F713.3
页数: 3
页码: 257-259
摘要: 县境南部马回岭乡马头村荆林街,历史上有座贤居殿,俗称大庙。不知从何年起,每年农历二月初四,远近朝香者络绎不绝来此参加庙会,附近农民和商贩亦趁机摆摊设点,由供应饮食、茶点发展到出售农副产品、小型农具和日用品,相沿成习,庙会演变成传统墟日。
关键词: 集市贸易 贸易管理

内容

县境南部马回岭乡马头村荆林街,历史上有座贤居殿,俗称大庙。不知从何年起,每年农历二月初四,远近朝香者络绎不绝来此参加庙会,附近农民和商贩亦趁机摆摊设点,由供应饮食、茶点发展到出售农副产品、小型农具和日用品,相沿成习,庙会演变成传统墟日。
  1953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利用墟日传统,将墟场从荆林街迁至马回岭街区,墟期由一日改为三日,使之成为定期的物资交流会,是年参加交流约2万人,成交额36573万元(旧人民币)。1956年,墟市规模较大,县组成墟场管理委员会,设土特产品收购、工业品零售、手工业品交易、耕牛调剂和生产资料展销等五个专业市场,参加交易的有县内各区供销社和铁、木、篾器生产合作社,专、市国营花纱布、百货、贸易、食品、烟酒、文化用品、五金、化工、木材等公司或经理部,还有应邀的瑞昌、德安、星子县有关单位代表以及个体商贩、群众共2.2万余人,商品成交总额12.51万元,其中农副产品收购1.7万元,工业品零售1.13万元,国营、合作社内部交流8.55万元。
  后受“左”的思想影响,墟场曾两度关闭。
  1979年,重开马回岭墟市,并发展成为皖、鄂、赣边县际春季物资交流的重要场所。1985年,入墟交易的有湖北黄梅、安徽宿松和本省南昌、九江地区10多个县、市的国营、集体商业代表以及周边村镇的个体商贩、居民共3.5万余人,经营项目有仔猪、耕牛和农业生产资料,农副土特产品和竹木家具,百货布匹、男女服装、文化用品、南北杂货、五金和家用电器等,成交额达15.39万元。
   第二节物资交流会
  1951年12月,为了稳定市场,恢复和发展城乡经济,成立县物资交流指导委员会,组织和指导物资交流活动。1952年12月,会同县工商科、工商联在沙河街举办全县性的物资交流会,为期3天,日均进场3100余人,成交总额40.69万元,按商品分,工业品占58.37%,农副产品占41.63%;按经济类型分,国营占2101%,供销合作社占35.49%,私商占28.09%,农民占15.41%。1954年12月,分别在大桥、十里铺、沙河、马回岭举办地区性的物资交流会,成交额8.99万元,其中国营占14.66%,供销社占27.86%,私商占27.8%,农民和手工业者占29.68%。此后,新港、大桥、沙河、港口、新塘、马回岭等区供销社,多次会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小型物资交流会,组织农副产品收购和工业品下乡。
  1955年初,县供销社为解决上年遭水灾地区耕牛不足的困难,除派员赴南康、信丰采购耕牛外,还在县内耕牛有余的第三、五、六、七、八区举办耕牛交易会,共交易19次,成交耕牛633头,其中灾区购买523头(内一区91头、四区378头、九区54头),非灾区调剂110头。1957年3月,又在大桥、新塘举办全县性耕牛交易会,到会531人次,成交耕牛47头。1959年6月市、县合并期间,市人民委员会在沙河召开物资交流大会,组织各公社主任、财贸部长、手工业社和生产大队主任、生产队长、完小校长以及周围靠山近水的群众代表参加,通过现场展销,动员干部、群众广泛采、收集代食、代用野生植物,共度物资短缺难关。
  1960年后,流通渠道不畅,物资交流会中断。1962年,改以重建的农村初级市场为点,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集市贸易,取代物资交流会。1979年后,又为固定的农贸、仔猪、耕牛、工业小商品市场和各种商品展销会、订货会所替代。
   第三节集贸市场
  境内历史上形成的集市,明代有龙开河、城子镇、南湖嘴、小江、杨家穴、女儿港。清代至同治年间,陆续增加小池口、大孤山、沙河、蓝桥、通远驿、马回岭,光绪年间又增加二套口、安仁、崇德、灰山、石塘、南昌街、黄老门、詹家巷、黄嫡、八里江等。
  民国时期,县城九华门、八角市、南门口、四码头、滨江路、铁桥头、三马路等处有集贸市场,多为半日集,也有全日集。农村新港、姑塘、十里铺、港口、沙河街、黄老门、马回岭等地,也有“日出成市,半响即散”的露水集。上市交易的主要是粮油、柴炭、蔬菜、肉食、禽蛋、水产品等。
  建国初,县内保留露水集。1956年,县工商部门在沙河下街头兴建菜市场,场棚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原以街为市的小贩、菜农和消费者入场交易,是为全日集的开端。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收归集体,集市贸易处于停滞状态。
  1962年,根据“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重建新港、姑塘、港口、新塘、住岭、沙河、黄老门、马回岭等初级贸易市场和沙河仔猪交易市场,并对参加交易的对象、品种和价格作出规定,全年共组织各种集贸活动116次,上市商品120余种,市场价格同上一年相比,副食品平均下降45.95%,农副产品下降56.15%。“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的思想影响,有段时间连蔬菜、瓜果都不准上市,集贸市场基本关闭。
  1979年,县内开始恢复露水集,全年上市农副产品成交量185吨,成交额115万元。1981年后,进一步贯彻“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方针,逐步发展全日集。1985年,全县有全日集贸市场9个,即综合农贸市场3个,工业小商品和仔猪市场各1个,耕牛市场4个,占地总面积14856平方米。其中县城3个,一是沙河街农贸市场,介于德化路和沙河路之间,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已建成飞燕式和人字形钢架玻璃结构顶棚7座,覆盖面积1224平方米,内有办公、广播、复秤、储货和小商店用房建筑面积846平方米,设肉案42座,售货台164米;二是沙河街工业小商品市场,位于德化路东段,占地面积3145平方米,货棚覆盖面积695平方米,有摊位140个;三是沙河街仔猪市场,位于双瑞路与南浔线交汇的东侧西段,占地面积191平方米,顶棚覆盖面积111平方米。农村有6个,马回岭农贸市场占地面积520平方米,顶棚覆盖面积430平方米;港口农贸市场占地面积250平方米,顶棚覆盖面积150平方米;马回岭、新塘、住岭、江洲耕牛交易市场占地面积共6450平方米。随着国家统、派购物资逐步放开,集市交易日渐活跃,以沙河街综合农贸市场为例,上市商品达388种,其中农副土杂产品214种,工业小商品174种;上市顾客日均三、四千人,年节假日近万人。是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535万元,比1979年增长3.65倍;其中沙河街集贸成交额424.27万元,占全县集贸成交额79.3%。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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