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饮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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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98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饮食服务
分类号: F719.3
页数: 3
页码: 253-255
摘要: 据<九江指南>载,1932年(民国21年),县城九江有吉兴楼、振兴、云宾、品月轩、庆云楼等较大的酒菜馆20家,主要分布大中路、大经路、铁桥头;小菜馆、面饭馆数十家,主要分布龙开河两岸车站、码头附近;小茶馆及小点心店街巷俱有。1948年,城区有酒楼、饭馆、茶馆共109家,新雅酒家和绿野村、飞龙阁等馆店菜肴颇具特色。集镇饮食店一般三五家。沙河街有胡裕泰、曾正兴饭菜馆,熊家、胡家、徐家饭铺和蔡家茶馆等9家,以经营酒菜、饭食、茶点为主,兼寓客商。
关键词: 饮食服务 服务管理

内容

第一节饮食业
  据<九江指南>载,1932年(民国21年),县城九江有吉兴楼、振兴、云宾、品月轩、庆云楼等较大的酒菜馆20家,主要分布大中路、大经路、铁桥头;小菜馆、面饭馆数十家,主要分布龙开河两岸车站、码头附近;小茶馆及小点心店街巷俱有。1948年,城区有酒楼、饭馆、茶馆共109家,新雅酒家和绿野村、飞龙阁等馆店菜肴颇具特色。集镇饮食店一般三五家。沙河街有胡裕泰、曾正兴饭菜馆,熊家、胡家、徐家饭铺和蔡家茶馆等9家,以经营酒菜、饭食、茶点为主,兼寓客商。
  1951年,全县有私营饮食业38家,其中新港、姑塘各3家,沙河4家,马回岭(含黄老门)5家,十里铺(含女儿街)13家,洗心桥(含港口)10家,共有从业人员39人,流动资金1366元。1953年发展到43家,从业46人,年营业额5.66万元。1956年,通过私营饮食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组成合作饭店7个,设门点10个,从业32户、34人,自有资金2838元;保留单干经销饮食点8个,从业9户、9人,自有资金796元。
  1958年,集镇街道实行公共食堂制,商业性的饮食店撤销。通过1961年的政策调整,饮食业渐次恢复。据1963年工商企业普查登记,全县开办饮食店9个,从业人员62人,共有流动资金20535元,其中国营1个,从业12人,资金4000元;供销合作社3个,从业14人,资金7500元;合作饭店5个,从业36人,资金9035元。
  1968年10月,供销社饮食店并入国营商店,合作饭店和个体饮食店停止营业。1971年,县商业局内设饮食服务组,1973年5月改为饮食服务公司,先后在沙河老街开设第一、二餐厅和冰厂营业厅,在新城饭店附设饮食服务部,对外营业。1977年,恢复合作饭店1个。1978年9月,国、合饮食业分家,随之多种经营形式的饮食店不断涌现。
  1985年,全县共有饮食业门点222个,从业514人,按地区分,县城54个、167人,县以下168个、347人;按经济类型分,全民所有制16个、119人,供销合作社10个、33人,其他社会集体36个、166人,个体有证160个、196人。年零售额11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18万元,占15.52%;供销合作社6万元,占5.17%;其他社会集体48万元,占41.380-/0;个体有证44万元,占37.93%。是年,县饮食服务公司(含所属饮食、服务业)共有干部、职工76人,拥有固定资产净值56.25万元,年营业额30.66万元,实现利润1.01万元。
   第二节服务业
  1932年(民国21年),县城九江有私营旅栈、照相馆、理发店、浴室、洗染店等服务行业150余家。1948年,城区有旅栈、理发、照相、洗染、修理等行业109家。集镇旅栈大都寓于食宿兼营的饭铺,理发和修理业者则以走村串户为多。
  1951年,县内有私营旅栈、理发、修理等服务业64户,从业86人,按地区分,新港11户、13人,姑塘16户、19人,沙河9户、9人,马回岭10户、21人,十里铺15户、15人,洗心桥3户、3人,共有流动资金1292元。1956年初,有私营旅栈、理发业共30户、从业39人,自有资金8012元,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分别组成合作饭店和合作理发店,1958年纳入国营商业体系。
  1963年,经过调整,县内集镇有旅栈、理发、洗染等服务业12户,从业32人,其中国营、供销社各1户,从业8人;合作店、组5户,19人;个体5户,5人,共有流动资金4612元。“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和合作服务业被取消,从业人员大部分下放农村。
  80年代以来,县内服务业蓬勃发展。1985年,全县共有服务业网点216个,从业人员437人,按地区分,县城49个、207人,县以下167个、230人;按经济类型分,全民所有制10个、91人,供销合作社10个、10人,其他社会集体36个、166人,个体有证160个、170人。
  旅栈业1932年,县城九江有中央旅社、大东旅社、大华饭店、花园饭店等规模较大的旅馆30家,多半分布滨江路;普通客栈39家,主要分布大中路、庐山路、大经路。1948年,城区有旅栈37家,集镇各有食宿兼营的小客栈三五家不等。
  建国初,县内有私营小客栈30家左右,多附设饭铺内。1956年初,有私营客栈15家,从业15人,自有资金5146元;6月,组成合作客栈7家,与合作饭店合股经营。同年5月,县人民委员会为便利基层干部出差,将原设于九江市区的干部训练班改为招待所,1964-1974年,曾划归县商业局管辖,设营业用房31间,有床位123个,并对外营业。
  1963年,县内有商业性旅栈3家,其中国营、供销社、合作商店各l家,从业人员共11人。60年代中,各公社(场)相继自办招待所或客房,接待下乡工作干部;各基层供销社亦开办小旅社,安寓过往客商。
  进入70年代,沙河街旅栈业发展较快。1971年,县商业局饮食服务组在今柴桑路与沙河路交叉东南角修建新城旅社;1973年,县饮食服务公司又改在两路交叉东北角重建新城饭店,设营业用房90间,有床位300个。1978年,县委招待所在公园南路建成,有床位110个。1980年,新城镇新城大队在双瑞路与德化路交叉西南角开办沙河饭店,设营业用房29间,有床位143个。
  1984年,县二轻局又在柴桑路与沙河路交叉西北角建旅游饭店,设营业用房34间,有床位86个。1985年,全县共有旅社、饭店、招待所26家,从业159人,其中县城10家、113人,县以下16家、46人。
  理发业1932年,县城九江有理发店60余家,从业800余人,店主及伙计以湖北广济人为多。1948年,城区有理发店34家,集镇各二三家不等,农村则分户承包。1951年,县内集镇有私营理发店20余家。1956年初,减少到15家,从业24人,自有资金2866元;6月,组成合作理发店6家,设门点10个,从业24户、26人。1963年,有合作理发组3个,从业14人,自有资金1501元。
  1979年,县内个体理发户开始在城镇办店,当年县城有个体理发店5家,从业6人;集镇10家,从业12人。1985年,属国、合商业经营管理的理发店5家,从业22人,其中县城4家、20人,县以下1家、2人。
  摄影业1932年,县城九江有大中华、荣昌、维妙、庐山等照相馆9家,1948年增至12家。直到50年代末,县内集镇无专门摄影行业。1962年,沙河街开办私营照相馆l家,经营一年停业。1973年,县饮食服务公司创办国营新城照相馆,既坐店招徕顾客,也出门流动服务。1985年,全县有照相馆8家,从业35人,其中县城有新城、沙河照相馆和大众摄影社3家,从业15人;县以下5家,20人。
  修理业建国前,县城九江有修理钟表、车辆、机械等专业门点,农村诸如锅、碗、秤、锁、套鞋、雨伞有损坏,由个体工匠上门补修。建国后,持证定点从事修理业日增。1954年,各集镇开始组织合作修理小组,有的基层供销社亦设专柜修理钢笔、钟表、手电筒。1979年后,随着现代日用品和家用电器增加,城乡修理业日趋活跃。1985年,全县共有修理门点112家,从业149人,其中县城25家,52人;县以下87家,97人。
   此外,全县内尚有旅游、洗染和文化娱乐等服务业门点65家,从业72人,其中县城7家,7人;县以下58家,65人。
  1978~1985年国合商业饮食服务营业额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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