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20000965 |
颗粒名称: | 第十节 矿冶电力 |
分类号: | F407.2 |
页数: | 3 |
页码: | 168-170 |
摘要: | 采矿主要是开采铁矿和煤矿。据史料记载,县境中偏北部城门山,早在宋代就是一个铁矿开采点,明代亦有零星挖掘。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县令施谦指定城门山矿区金鸡岭、大城门、小城门三矿点为县属,后被湖北汉阳铁厂价购并开采。1912年(民国元年),江西都督李烈钧令由省政府实业部收买,立碑为界,并将矿产品加工成金属制品。1941年,日“华中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技师夏井一郎到城门山考察,挖地质槽,取样化验。1958年大炼钢铁时,成立九湖钢铁战区总指挥部城门山分部,组织群众开采铁矿石。1960年,转由南昌钢铁厂投资经营,1963年3月在工业调整中停产。1970年1月,复由南钢重建城门山铁矿,到1971年8月有露天采矿场4处,基本形成日产矿石250吨的生产能力,1972年南钢主炉停产,铁矿石无销路,遂于1973年3月宣布下马。 |
关键词: | 矿冶电力 电力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