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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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9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F402.2
页数: 1
页码: 155
摘要: 建国前,县内无专门工业管理机构。建国初,凡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管理,归口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地方国营工业兴办,由县财经委员会统筹。1952年4月,改属县合作事业管理科。
关键词: 体制管理 工业体制

内容

建国前,县内无专门工业管理机构。建国初,凡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管理,归口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地方国营工业兴办,由县财经委员会统筹。1952年4月,改属县合作事业管理科。
  1954年8月,县合作科撤销后,县属集体工业由县供销合作联社经营管理,并设生产股组织集镇铁、木、篾、缝纫等行业加工,县办地方国营工业由各对口科、局主管。
  1954年10月,撤销县供销社生产股,设立县手工业管理科,以加强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的领导。1956年6月,成立县手工业联社,管理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改县手管科为县手管局,对手工业社实行计划管理和方针、政策领导。同时撤销县交通科,成立县工业交通局,主管县地方国营工业和交通运输业。
  1957年3月,县工交、手管、商业局合并为县工商交通局,统管全县工业、商业和交通运输业。同年5月,分出手管局;次年4月,分设工交局和工商局,工业管理体制照旧。
  1958年,为适应“大办工业”、“大炼钢铁”的需要,9月分县工交局设县工业局;10月增设县冶金局和煤炭局,12月改为县冶金机械局和煤炭化工局。同年11月,撤销县手管局,农村手工业社改由人民公社管理。1959年1月,县工口各局并入市对口局。1961年9月,恢复县工交局和手管局,县属国营工业和集体手工业隶属关系如前。
  1966年10月,撤销县工交局和手管局,有关工业管理纳入县经济计划委员会。1968年4月,撤销县经计委,农村手工业社下放公社管理,县属国营、集体工业由县革命委员会抓促部工交组统辖。1969年4月,成立县工业公司,取代县抓促部工交组管辖工业。
  1972年1月和4月,先后恢复县手管局管理县属集体工业和县工业局管理县办地方国营工业的体制。1975年9月至1978年2月,县工业局一度改为县工业办公室。
  1978年10月,成立县社队企业管理局,农村社队工业企业划归公社,成为社队企业的组成部分,接受公社和社队企业局双重领导。县手管局则管辖城镇县属大集体工业企业。
  1980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局改为县第二轻工业局;1984年4月,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改称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同时撤销县工业局改设县经济委员会,各自原有管理权限不变。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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