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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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95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工业体制
分类号: F402.2
页数: 5
页码: 155-159
摘要: 建国前,县内无专门工业管理机构。建国初,凡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管理,归口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地方国营工业兴办,由县财经委员会统筹。1952年4月,改属县合作事业管理科。1954年8月,县合作科撤销后,县属集体工业由县供销合作联社经营管理,并设生产股组织集镇铁、木、篾、缝纫等行业加工,县办地方国营工业由各对口科、局主管。
关键词: 体制管理 工业体制

内容

第一节管理体制
  建国前,县内无专门工业管理机构。建国初,凡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管理,归口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地方国营工业兴办,由县财经委员会统筹。1952年4月,改属县合作事业管理科。
  1954年8月,县合作科撤销后,县属集体工业由县供销合作联社经营管理,并设生产股组织集镇铁、木、篾、缝纫等行业加工,县办地方国营工业由各对口科、局主管。
  1954年10月,撤销县供销社生产股,设立县手工业管理科,以加强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的领导。1956年6月,成立县手工业联社,管理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改县手管科为县手管局,对手工业社实行计划管理和方针、政策领导。同时撤销县交通科,成立县工业交通局,主管县地方国营工业和交通运输业。
  1957年3月,县工交、手管、商业局合并为县工商交通局,统管全县工业、商业和交通运输业。同年5月,分出手管局;次年4月,分设工交局和工商局,工业管理体制照旧。
  1958年,为适应“大办工业”、“大炼钢铁”的需要,9月分县工交局设县工业局;10月增设县冶金局和煤炭局,12月改为县冶金机械局和煤炭化工局。同年11月,撤销县手管局,农村手工业社改由人民公社管理。1959年1月,县工口各局并入市对口局。1961年9月,恢复县工交局和手管局,县属国营工业和集体手工业隶属关系如前。
  1966年10月,撤销县工交局和手管局,有关工业管理纳入县经济计划委员会。1968年4月,撤销县经计委,农村手工业社下放公社管理,县属国营、集体工业由县革命委员会抓促部工交组统辖。1969年4月,成立县工业公司,取代县抓促部工交组管辖工业。
  1972年1月和4月,先后恢复县手管局管理县属集体工业和县工业局管理县办地方国营工业的体制。1975年9月至1978年2月,县工业局一度改为县工业办公室。
  1978年10月,成立县社队企业管理局,农村社队工业企业划归公社,成为社队企业的组成部分,接受公社和社队企业局双重领导。县手管局则管辖城镇县属大集体工业企业。
  1980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局改为县第二轻工业局;1984年4月,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改称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同时撤销县工业局改设县经济委员会,各自原有管理权限不变。第二节经营体制
  私营建国前,县内私营工业多为手工业。多数手工业者以农为主,农闲务工,走村串户。传统的工匠有木、篾、懈、石、砻、窑、砌、银、铜、铁、锡、漆、机、皮、弹花和裁缝俗称“十六匠”。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从农业分离出合伙或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匠铺,也有雇用工匠开设工场、作坊。清末,全县有竹木铁器、金银首饰和皮件加工,酿酒、碾米、榨油和其他食品加工,石灰、砖瓦和陶瓷烧制,以及弹花、纺织、针织、缝纫、洗染、造纸、印刷、雕刻等50个行业。
  九江辟为通商口岸后,资本主义列强在倾销商品的同时,亦进行资本输出。同治二年(1863年),俄商率先开办丰顺、阜昌砖茶厂,光绪元年(1875年)增开新泰砖茶厂,利用机器生产砖茶,年输出总值最高达300万关平两,垄断了境内砖茶的制造与出口。受这种经济侵掠的刺激,浔商争相兴办新式机器工业。光绪二十五年涂子良首创荣昌火柴公司,二十八年又一家肥皂厂开业,三十二年黄奉国火柴公司、宛锡庚制蛋厂和黄钧小轮修理机器厂迭起,揭开了县境私营近代工业的序幕。“五·四”运动前后,在反帝爱国斗争的推动下,九江私营机器工业又有新起步。截至1937年(民国26年),拥有火柴、皂烛、棉织、棉纱、针织、机械、纽扣、电气、陶瓷等行业工厂17家,职工2787人,较著名的企业有映庐电灯公司、久兴纺织公司、裕生火柴公司、松大仁皂烛厂、益成针织厂、涌利和荣集纽扣厂、光大瓷厂等。近现代工业的涌现,带动了手工企业的发展。光绪八年,县城茶叶粗加工场由同治元年7家增至344家;宣统二年(1910年),九江银、锡、食品等32个加工场、坊,选送135件产品参加江西省物产总会展。及至民国时期,手工织布遍及城乡。力江沦陷,民族工业遭受严重摧残,战后仍一蹶不振,几家有机器设备的工厂关的关、倒的倒,至解放前夕,除兴中纱厂、映庐水电公司外,只有2家面粉厂和4家小型碾米厂。手工业亦大量破产。1949年初,全县仅有手工企业(含专业户)800家,其中沙河街17个行业的坊、铺共48家,即木业9家、篾业2家、铁业4家,银匠1家、铜锡匠3家、白铁匠2家,缝纫7家,皮革、棉花(纱)和烟丝加工各2家,洗染、纸扎、雕刻各l家,糕点、豆腐坊各4家,面坊2家、炒坊1家。
  建国初,县内工业仍以私营手工业为主。据1951年7月调查,新港、姑塘、沙河、港口,马回岭镇有私营作坊(含个体手工业)314户,资本总额89.2万元。又据1952年5月统计,10个小集镇私营工商企业中有手工作坊179户,从业354人,资本226.17万元。1954年初,开始进行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全县808名个体手工业者全部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集镇私营作坊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1961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个体手工业有所恢复,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又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批判。1979年起,实行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多种经营体制并存的方针,城乡私营作坊和个体手工业重新活跃起来,有的还用机电生产。1985年,全县有户和联户办工业企业952家,从业2573人,年产总值672.9万元(1980年不变价),占全县“新口径”的工业总产值9.16%。
   集体县内集体工业起于建国后,包括县属大集体工业和乡镇集体工业。县属大集体工业又有县办和部门办之分。
   县办集体工业主要是由城镇手工业生产台作社逐步发展起来的。1954年2月,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试点中,先于第二区株桥成立铁业生产合作小组。至年底,各区集镇陆续建立铁、木、篾、缝纫、鱼钩等行业合作小组17个,其中转铁、木业合作社3个,加入社、组职工163人,自有资金10.31万元。1956年6月,实现手工业合作化,全县共建立手工业合作社42个,人社职工808人,年产总值128.5万元。各手工业社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由县手工业联社统一管理,是为县办集体工业的发端。
  1958年工业“大跃进”,手工业大并厂,2月先将县铸铁社、十里铁业社、株桥木业社和新港手工业社农机车间合并转为地方国营九江县农机厂,是冬又将其余手工业社并为28个厂划归人民公社,县办集体工业被取消。1961年11月,贯彻“手工业三十五条”,收回社办厂,改成县属合作工厂3个、合作社32个、合作小组7个。后几经调整,到1965年有县办集体工业企业37个,其中木、篾器厂各1个,木业社16个、金属加工社8个、缝纫社7个、其他手工业社4个,共有职工820人,年产总值114.28万元。
  1966年秋后,受“文化大革命”干扰,企业管理混乱。1968年,农村手工业社下放公社管理,城镇留下的木器厂、篾器厂、建筑社和油漆社于次年并为县建筑公司,1971年改为县油毡厂。1972年初,恢复原手工业社县属集体经济性质,相继新办一批企业。l974年底,有县办集体工业企业20个,即针织、油毡、铸造、工艺美术、被服、木器、木螺钉厂,新港、新塘农机和周岭、团结、城门、黄老门、马回岭农具厂,大桥五金、马回岭金属制品和狮子综合厂以及江洲、港口、永安手工业社。1978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县办轻工业发展”的指示,农村合作工厂(社)改社办,城镇集体工业归县属,有县办集体工业企业7个,职工739人,年产总值278.88万元。
  1980年起,县办大集体工业改称第二轻工业。1985年,有县属二轻工业企业10个,即针织厂、油毡厂、工艺美术厂、服装厂(被服厂改)、家具厂(木器厂改)、五金厂(铸造厂分出)、胶合板厂(铸造厂改)、篾器厂、皮革厂、农房预制构件厂,共有职工941人,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41.3万元,总产值597.4万元,分别占全县工业职工总数12.21%、固定资产原值总额8.51%、年产总值9.8%(均按“老口径”和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
  部门办集体工业最早是供销系统的轧花厂。初为县属全民企业,1953年县供销社接管后,改行集体所有制,嗣后又三度改为地方国营,1978年恢复集体经济性质。50年代以来,县交通、水电、粮食等部门,为了自身企业需要和有利待业人员就业,也先后创办大集体工业企业。1985年,有部门办大集体工业企业8个,即县供销社江洲、永安、沙河、团结、港口轧花厂和县交通局航运公司船舶修造厂,县水电局塑料灯具厂、县粮食局振兴食品厂,共有职工553人,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20.8万元,总产值749.3万元,分别占全县工业职工总数7.18%、固定资产原值总额8%、年产总值12.29%。
  乡镇集体工业在1984年公社改乡前称社队工业。50年代中期手工业合作化时,除县属集镇铁、木、篾、缝纫、棉织、皮革、鱼钩等行业外的农村手工业社、组,由农业社、队自行管理,即社队工业的萌芽。
  1958年“大办工业”热潮中,县内兴办大批社队工业企业,由于条件不成熟,不少企业旋即下马,经多次调整,1962年仅保留江洲工业综合厂、周岭草袋厂、大桥砖瓦厂、城门石灰砖瓦综合厂、六祖石灰厂和沙河石灰厂、砖瓦厂、机械修配站、边炮小组等9个企业,共有职工142人,年产总值11.87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倾路线束缚,社队工业徘徊不前。1978年冬,原县属农村合作工厂(社)下放公社管理,增强社队工业实力。1980年,贯彻“社队企业十八条”,进一步加强社队工业领导,加快发展速度。特别是1984年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江西经济的战略任务来抓”的指示后,乡镇工业如异军突起,出现乡办、村办、户办、联户办“四轮驱动”的新局面,拥有建材、食品、农副产品加工、竹木制品、农机具修造、机械、化工、麻纤、针织、羽绒、服装、家具、灯具、皮革、印刷、船舶修造、机电维修等行业,并涌现一批投资少,效益高的企业。据1985年第二次工业普查统计,年产值(现价)在30~50万元内有新合砖瓦厂、涌泉麻纤厂、沙河街建材厂、长山服装厂、江洲食品机械厂、新合小石草帽厂;50~70万元内有沙河泡花碱厂、江洲砖瓦厂、沙河街纸箱包装厂、永安爱国船舶修造厂;80~100万元内有新合化工厂、永安综合加工厂、江洲食品厂;120—150万元有新合制衣厂、狮子灯具厂;最高为沙河街羽绒厂,年产总值460万元。
  1985年,县内有乡镇集体工业企业80个(其中独立核算企业77个),共有职工3033人,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840万元,总产值1744.8万元,分别占全县工业职工总数39.3%、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0.94%、年产总值28.61%。另有村办集体工业企业175个,从业1335人,年产总值571.5万元,占全县“新口径”的工业总产值7.78%。
   国营解放前,县内公营工业企业惟光大瓷厂,抗日战争胜利后,名为政府接管,实则官僚把持,勉强撑至1948年倒闭。
  建国初,县内即着手兴办为人民生活和农业服务的机器加工业。1949年秋,用没收官僚资本的产业,在市区庐山路口开设县人民政府机米厂,1953年由九江专署粮食处接管;1950年,在十里铺开办榨油厂,次年迁新港;1951-1952年,在张家洲、大树下、新港、沙河、新塘新建轧花厂,在市区利用接管或价购旧设备改建食糖、染织、农具加工厂,均为县属全民所有制,先后由县财贸委员会、合作事业管理科主管,标志着地方国营工业在县内兴起。
  1953年初,轧花厂划归县供销合作联社改行集体所有制(自后厂家有减有增,并于1956年3月至1957年4月、1958年11月至1961年9月、1969年1月至1978年9月三度改为地方国营),其余加工厂改由各对口科、局主管,开部门办国营工业企业先例。后因避免同国家工业争原料、市场,陆续停办县农具加工厂和食品加工厂,染织加工厂也于1957年底并入九江专区中百站,县内国营工业企业仅新港机器榨油厂。
  1958~1959年,在“以钢为纲”、“大办工业”的形势下,率先办起地方国营九江县钢铁厂和沙河、城门山、港口、江洲、新港、大桥钢铁分厂,开采城门山铁矿,同时创办农机厂、拖拉机修配厂、化肥厂、水泥厂、织布厂、造纸厂和新塘煤矿等县属国营工矿企业,还有商业部门的国营沙河酿酒厂、食品厂、煤球厂、棉絮加工厂、老马渡酱菜加工厂和农垦系统的国营赛城湖农机修配厂、岷山手工业分厂、新洲工业综合厂、回峰矶工业加工厂,粮食部门的公私合营沙河、马回岭加工米厂也转为国营,县内地方国营工业出现“全面跃进”。由于盲目发展,不少企业缺乏必要的条件,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均达不到要求,因而钢铁厂投产年余就下马,其他企业也于1961~1962年作了调整,除将县农机厂并人县拖拉机修配厂,保留部门和场属粮油、食品加工和农机修配企业外,其余厂矿都停办了。1965年,全县有地方国营工业企业8个,即县拖拉机修配厂、新港榨油厂、沙河粮油综合加工厂、马回岭制米厂、老马渡粮食综合加工厂、沙河综合食品厂、赛城湖农机配件厂、新洲轧花厂,年产总值526.31万元。
  1966年,县内开始制订和实施“三五”(第三个五年计划)工业发展规划,因“文化大革命”干扰进展缓慢。1968年起,根据中央提出的“五小”方针,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三年新建县属国营工矿企业Il个,头一年在市区建成化工厂、水泥制杆厂,分拖拉机修配厂为农机厂和农机修配厂;第二年在新城镇西北六角垅(含沙河街)开辟工业区,办起钢铁厂、水泥厂、砖瓦厂、印刷厂、自来水厂,在新塘重开东风煤矿;第三年又在赛城湖玉免山兴办化肥厂。1971年,分县制杆厂电机车间成立县电机厂,分县农机厂轴承车间成立县轴承厂。1972年,改县化工厂为县味精厂,改县农机修配厂为县油泵修理厂。至此,县内地方国营工业初具规模,且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当时受“第二次工业革命”和“两个突破”的影响,以致项目上的多,战线拉得长,资金、技术和企业管理都跟不上,因而钢铁厂被迫于1972年下马,不少坚持办下来的企业,也因产品质量不稳定,产量上不去而连年亏损。1976年,全县有国营独立核算工业企业22个,共有职工2289人,年产总值1083.27万元。
  1979年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撤销六角垅工业区,调整国营工业布局,先后将县农机厂、轴承厂划归九江地区,化肥厂改办造纸厂,电机厂并入水泥厂,关闭东风煤矿,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创办赣北木材厂和织布厂,使县办地方国营工业逐步走上持续稳定发展的轨道,部门和场办国营工业企业也得到较好的发展。1985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24个,其中独立核算企业22个,即县办味精厂、水泥制品厂、水泥厂、砖瓦厂、印刷厂、自来水厂、油泵修理厂、造纸厂、赣北木材厂、织布厂;部门办粮食局油脂加工厂、粮油综合加工厂、马回岭制米厂、配合饲料加工厂,商业局沙河酒厂,交通局汽车修配厂;场办新洲轧花厂和赛城湖等离子喷涂厂、酒厂、粉丝厂、针织服装厂、加工(碾米)厂。共有职工3180人,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509万元,总产值3006.8万元,分别占全县工业职工总数41.26%、固定资产原值总额62.55%、年产总值49.3%。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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