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畜牧 水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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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948
颗粒名称: 卷七 畜牧 水产
分类号: K826.3
页数: 16
页码: 139-154
摘要: 本卷主要介绍了九江的畜牧、水产情况,具体包括畜禽种类、良种繁殖、疫病防治、畜禽饲养、捕捞、养殖、 渔政管理等内容。
关键词: 畜牧 水产

内容

第一章畜牧
   第一节畜禽种类 畜类县内历史上饲有马、驴、骡、牛、猪、羊、兔、犬、猫,随着交通工具和机电设备的发展,马、驴、骡渐被淘汰。牛:传统品种有水牛和黄牛。江洲水牛,属滨湖水牛品系,体魁,拉力大,持久力强,为当地良种,分布全县。黄牛,抗病,抗热,耕作灵活,繁殖率高,但体型矮小,拉力较弱,岷山、新塘、涌泉等山区有少量饲养。引进品种有荷兰花白奶牛,性温驯,泌乳期长,产量高,年产乳4~5吨,沙河街镇有饲养。 猪:传统品种有城门黑猪、土乌毛猪和花猪。城门黑猪,属滨湖黑猪品系,主产城门、新合滨湖地带,耐粗料,适应性强,遗传性稳定,皮薄肉嫩,日增重300~350克,为当地良种,分布全县。土乌毛猪和花猪,体型矮小,生长较慢,日增重180~200克,但成熟较早,母猪6个月即可配种,公猪5个月性能成熟,马回岭、黄老门、岷山一带有零星分布。引进品种有北京黑、上海白、长白及约克夏、克米洛夫、杜洛克、巴克夏等。北京黑和上海白,耐粗、耐青饲,抗寒、抗病力强,生长快,全县各地有饲养。长白猪,身躯特长,饲料利用率高,皮薄,瘦肉多,但饲养管理要求高,多为专业户饲养。约克夏有大、中、小型三种,大者脂肉型.中者肉用型,小者脂肪型,耐粗饲,繁殖力强,各乡镇均有少量饲养。克米洛夫,肉脂兼用型,耐粗饲,抗寒,易肥,沙河街镇有饲养。杜洛克和巴克夏,适应性强,成熟早,生长快,全县集镇和专业户均有饲养。杂交一代猪,体型大,耐粗饲,抗逆性强,日增重400~500克,全县农户普遍饲养。 羊:有山羊、奶羊和绵羊。山羊,皮肉兼用型,适应力强,喜食短草,分布新合、黄老门等地。奶山羊,乳汁纯白,脂肪和蛋白汁比牛奶多,脂肪球比牛奶少,易消化,年产乳700~800公斤,分布沙河街镇。绵羊,毛用型,耐渴,抗寒,年产毛4~5公斤,分布沙河、新塘等地。 兔:有中国家兔、全耳兔和引进安哥拉兔。中国家兔,皮肉兼用型,适应性好,抗病力强,母兔年孕6胎,每胎产仔8~9只,全县均有分布。全耳兔,毛用型,毛产量高,毛质好,年产毛200~400克,毛长10厘米以上,分布沙河街镇、城门等地。安哥拉兔,有法、英两个品种,毛用型,年产毛200克左右,毛长10~13厘米,分布长山、新塘、马回岭、洗心桥等地。
  犬:农村普遍养,城镇养的少。按用途分有猎犬、警犬、玩赏犬,然以养犬护家为丰,近年发展为肉用型,称之“冬令补品”。为防止“狂犬病”,常令禁养,但有禁未止。
   猫:历来畜猫捕鼠,乡村多于城镇。
   禽类县内素以养鸡为主,鸭、鹅次之,鸽极少,鹌鹑乃新饲品。
  鸡:有当地土鸡、引进鸡和杂交鸡。当地土鸡,耐粗饲,适应性强,但体型小,生长慢,产蛋率低,成年公鸡体重1.5~2公斤,母鸡年产蛋120个左右,是县内当家鸡种。引进品种主要有泰和鸡,乌皮、乌骨、乌肉,肉质佳,既富营养,又可入药,年产蛋80余个,沙河街镇有少量饲养;来杭鸡,原产意大利,卵用型,善觅食,成熟早,不就巢,年产蛋250。280个,但性驯、多病,多为专业户饲养;白洛克鸡,原产美国,卵肉兼用,生长快,肉质好,饲养8~10周体重可达1.5公斤,开产期180天,年产蛋130~180个,沙河、永安、马回岭等地有饲养。杂交鸡,抗逆性强,耐粗饲,生长快,年产蛋200个以上,遍布全县。 鸭:有九江小麻鸭、大麻鸭和引进北京鸭。九江小麻鸭,卵用型,体型小,成熟早,开产期约100天,年产蛋180~220个,有2~3个高产年,为当地良种,分布全县。大麻鸭,卵肉兼用型,适应性强,成熟早,育肥快,年产蛋180个左右,屠宰率69~70%,分布滨湖地区。北京鸭,卵肉兼用型,年产蛋100~150个,屠宰率70~90%,赛城湖、永安等地有少量饲养。 鹅:有灰鹅、狮头鹅,肉用型,生长快。灰鹅饲养3~4个月,体重3~4公斤,年产蛋80~100个,沙河街镇、赛城湖、永安等地有饲养。狮头鹅体重10一12公斤,年产蛋30~50个,洗心桥、城门一带有饲养。 鸽:品种多,按用途可分传书、玩赏和肉用等三类。传书鸽,利用其强烈归巢性供通讯,飞翔时速可达70公里,沙河街镇有离休干部试养。玩赏鸽,具有奇异外观和独特飞翔力,县城集镇有少量饲养。肉用鸽,繁殖率强,一年可达10窠,成熟期体重0.8~1.5公斤,全县各地有少量饲养。 鹌鹑:卵肉兼用型,肉味美,年产蛋200~250个,初为少数居民自养自食,近年来发展成专业商品生产。 昆虫类主要是养蜂,品种有中国蜂和意大利蜂。中国蜂,抗寒,耐粗饲,飞翔迅速,采集勤,蜜多蜡质好,但性躁,喜分蜂,御敌力弱,全县农村均有饲养。意大利蜂,性温和,善于御敌,繁殖快,采蜜率高,但抗寒力弱,不好分蜂,江洲、棉花原种场、新合、沙河、岷山等地有专业饲养。
   第二节良种繁殖 种牛繁殖县内经过长期选育,已培育出江洲滨湖水牛良种,由于忽视经常提纯复壮,兼之相当数量的近亲繁殖,致使品种逐渐退化。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重视种牛选优去劣工作。1953年,召开全县养种公牛户代表会议,贯彻落实“大量繁殖,普遍提高,逐步改良,就地选育种公牛”的方针,在全县范围内淘汰劣种牛663头,选育躯高体壮的滨湖品系种牛151头。以区为单位成立耕牛配种站,实行种牛登记,挂牌为号,有偿服务,年终评模等办法,收效甚好。
  1954年,大水溃堤,沿江滨湖水牛染病死亡较多。县农业部门立即加强对江洲水牛的保护和繁殖工作,同时购进良种公牛18头,投放农场和饲养条件较好的初级社、互助组繁育,很快治愈水患创伤。
  1963年,再次进行种牛选优汰劣,全县选留种公牛231头(内接班牛137头),按群牧地区每40头母牛配种公牛1头,散牧地区按联队母牛数配足种公牛。各公社兽医站在临站大队设立配种点,以点带面指导配种,避免空怀。并优待养种牛户,养种公牛除收配种费外,养牛工分比养其它成年牛工分高50%;养母牛实行“母牛包产,小牛分成,超产奖励,无故完不成任务者惩”,新生牛犊待“破教”时作价,养牛户与生产队按六四或对半分成,提高了养种牛积极性。当年有适龄母牛3834头。头年产仔800头,上年产仔552头,在怀1212头,三项合并占适龄母牛66.88%。
  1966年,创办九江县官湖耕牛良种繁殖场,划出千亩荒湖作繁殖基地,长年保持40多头适龄母牛和2~3头种公牛,后因围湖造田停办。“文化大革命”期间,放松种牛繁殖工作。
  1978年,恢复耕牛配种站,并在江洲、新洲、城子镇、永安、洗心桥、赛城湖、沙河、新城镇等8个公社(场、镇)选定58个村作滨湖水牛选育区,其中江洲、新洲为提纯复壮基地,为全县提供滨湖品系纯种公牛。同时从江西种牛站引进“海福特”、“夏洛来”和“么拉”水牛冷冻精液,在新城镇蛟滩湖牧牛队试点,对20头滨湖母牛进行人工授精,育出杂交一代小牛17头,对繁育优良牛种起了示范作用。
  1982年后,县内农村普遍推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政府对养种公牛户仍进行扶持,并适当提高配种收费标准,规定每配准l胎收费10~15元。1985年,全县经过选育有繁殖能力的滨湖母牛4133头、种公牛107头,其中江洲纯种母牛283头、种公牛14头;大中型滨湖水牛占耕牛总数61.6%。种猪繁殖县内经过长期选育,培育了城门滨湖黑猪良种。建国后,在繁育城门黑猪的同时,引进了一批良种猪,逐步向杂交猪发展。1957年始,先后引进北京黑、上海白、长白、约克夏、巴克夏等种公猪,分配县内各农业社饲养,为农户繁殖良种。
  1958年“大跃进”中,为完成全县全年饲养生猪21万头任务,推行“母猪一产制”,凡雌性猪必须产仔一胎再行阉割,造成猪种混杂,使城门猪优势得不到应有的发挥。1970年,再引进良种公猪70头供提纯复壮,并试行人工授精培育杂交良种,同时改大队畜牧场以养种公猪为主,生产队畜牧场以养母猪为主,实行“队繁户养”,从而逐步淘汰了混杂猪。1978年后,全面进行清劣选优,选育生产性能较好的城门猪作母本,以引进良种猪为父本,由点到面普遍推行杂交。1980年,县食品公司种畜场对20头猪进行杂交组合试验,以城门母猪与中型约克夏公猪杂交的优势显著,杂交一代育肥猪比本地猪日增重24.7%。据此,1982年县财政再次拨款,购进长白、约克夏、克米洛夫等种公猪58头,分配县食品公司种畜场、赛城湖畜牧良种场和备公社畜牧兽医站饲养,为农户提供杂交纯种。1985年,县农牧局在沙河创办种公猪场。同时,县人民政府从生猪屠宰税中抽出50%资金作为发展种猪经费,对江洲、新洲、城子镇、长山、涌泉、新塘、黄老门、马回岭等地52户养种公猪进行扶持,即种猪由县提供,养户保本换代。至此,县内生猪生产向着母猪本地化、公猪良种化、肥猪杂交一代化迈进一大步。全县年末存栏良种母猪5052头,种公猪69头;杂交一代育肥猪3.07万头,占生猪存栏总数30%。种禽繁殖县内禽苗历来就地选种,母鸡孵卵,自繁自养。经过长期选育,逐步形成以体形中等、尾短、羽毛光滑的当地土鸡和体型轻盈的九江小麻鸭、灰鹅为当家品种。建国后,在发展地方种禽优势的同时,渐次引进泰和鸡、来杭鸡、白洛克和北京鸭、狮头鹅等10余个品种,利用土法孵卵,为农户提供禽苗。1972年,县农业局、赛城湖垦殖场分别创办孵房,孵化鸭、鹅、鸡苗,次年推广全县,并有外销。1978年起,永安公社家禽场、县粮校畜禽场及各地育种点,对种禽进行全面提纯复壮,大量销行杂交鸡、小麻鸭、灰鹅等种苗。1985年,全县年末存笼杂交鸡、小麻鸭、灰鹅分别占存笼总数50%、70%、80%。
   第三节疫病防治 常见疫病据载,清宣统二年(191C年),县内盛行猪霍乱、猪肺疫、牛炭疽病、鸡黑死病,危害较大。 建国后,据1982年调查,县内常见的畜禽疫病,牛有炭疽病、牛出败、破伤风、狂犬病、膨胀病、风湿病、肠胃炎、锥虫病和血吸虫、肺丝虫、肝片吸虫、前后盘吸虫、伊氏锥虫病、虱、蜱及农药中毒等,以炭疽病、牛出败危害最大;猪有猪瘟、猪霍乱、猪肺疫、猪丹毒、猪乙型脑炎、弓形体病、链球菌病、胃肠炎、流感、喘气病、仔猪副伤寒、仔猪白痢病和猪蛔虫、肺丝虫、细颈囊尾蚴、姜片虫病、螨、虱等,以猪瘟、猪霍乱、猪肺疫、弓形体病、链球菌病、仔猪副伤寒危害最多;禽有鸡瘟、禽出败及鸡蛔虫、球虫病、虱等,以鸡瘟流行最广。 防治措施建国前,无畜禽疫病防治机构,少数民间兽医仅会阉割,能治病者少。一旦畜禽发病,只能用土方治疗,牛病扯把草药扎根针;猪病一是将老姜、青葱与米酒拌合烤热涂擦猪耳根或臀部,二是用砒霜栽入耳根或尾根让其肿烂;鸡病则用老鼠屎调菜油灌喂,收效甚微。 建国后,逐步建立和健全畜禽疫病防治网络。1950年,县农林水利科配兽医干部,指导全县畜禽疫病防治。1951年,各乡配备家畜保健员1名,专管畜禽疫病防治工作。1952年,县、区、乡分别成立家畜保育站、保育委员会、保育小组,并把民间兽医组织起来,公开老秘方,传授新技术,培训首批防疫员90名。1956年5月,县家畜保育站改为县畜牧兽医站,区家畜保育委员会先改为区畜牧兽医站,不久又改称区家畜联合诊所,全县共有兽医31人。1958年后,以公社为单位设立兽医工作站,兽医增加到53人。1968年秋,撤销县、社兽医站,国家兽医人员下放劳动,集体兽医人员改行务农,畜禽疫病无人过问。1972年复站,兽医人员陆续归队。1985年,有县办畜牧兽医站1个,乡(镇、场)办畜牧兽医站16个,共有兽医84人、村防疫员145人,基本形成全县畜禽疫病防治网。 在畜禽疫病防治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走中西医结合、群防群治道路。1953年,县内先后发生牛炭疽病、牛出败和猪霍乱、猪肺疫及亚洲鸡瘟等疫病,面广来势凶,开始束手无策,通过典型引路,摸索经验,先后注射牛炭疽芽胞苗754头、出败疫苗837头、猪瘟结晶紫苗340头、猪肺疫苗269头、鸡新城疫苗5044羽,治愈牛病160例、猪病146例,初步掌握了一般疫病发生和防治规律。1956年,对全县耕牛进行全部灭虱、灭癞及预防注射,医治牛炭疽病6000例,治愈1068头,基本控制了牛疫流行。1958年,为防止猪瘟发生,全县从10月26日至11月16日,开展生猪预防注射“双旬”运动,从党政机关、医疗卫生单位和农中畜牧兽医班调集人员组成注射队,分片包干,做到乡不漏社、社不漏队、队不漏户、户不漏头,对生猪进行防疫注射。自后,每年均对畜禽进行预防注射l~2次,由县、社兽医负责组织实施。1964年,为杜绝生猪疫病传染,实行生猪注射发证,凭证收购、交易和宰杀;上调生猪须通过检疫盖章,方能卖肉。同时在沙河街仔猪交易市场设立防疫注射点,由沙河兽医站日派兽医1~2人负责检疫,对已注射的猪剪耳为记,以防遗漏。1965年,试行家畜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耕牛“三包”(包防疫、包医、包药)和生猪“四包”(包防疫、包医、包药、包阉割)责任制,“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施行,1975年恢复原制。1983年,进一步完善承包内容,规定耕牛为“四包”(包防疫、医、药和阉割),生猪为“四包一赔’(包防疫、医、药、阉割和事故赔偿);收费标准牛每年每头4~5元、猪每年每头2~3元,鸡免费注射。对兽医人员则实行“五定”(分村定防治任务,定药品成本,定经济收入,定工作纪律,定奖惩制度),做到畜主报病24小时内出诊,逾时造成死亡加倍赔款,从而加强了工作责任感。1984年,牛出败和猪丹毒、猪肺疫、链球菌、仔猪副伤寒及禽出败等较为流行的畜禽疫病已被控制,牛死亡率由70年代年均6%下降到2%,猪死亡率由年均12%下降到5.2%。
   第四节畜禽饲养 饲料有以牧牛为主的草场及养猪为主的精、粗、青饲料和配(混)合饲料。据1982年农业区划调查,全县有各类草场总面积31.1万亩,可利用放牧面积27.68万亩,占草场总面积89%。在可利用面积中,草山草坡17.76万亩,林间迹地159万亩,农田迹地7.08万亩,湖洲草场1.25万亩,平均亩产鲜草531公斤。草场理论载畜量1.86万头,实际载畜量1.68万头,可适当发展耕牛,不宜大量发展羊群。 精、粗、青饲料种类繁多,但利用率不高。1982年,全县用作饲料粮(稻谷)4840.3吨,其中群众自留饲料粮2919.7吨,肉猪奖售粮612.05吨,公母种猪饲料粮1016.5吨,耕牛饲料粮292.05吨,而直接用粮食喂牲畜较少。用于养猪的精饲料还有红薯1240.5吨,棉饼75吨,麦麸400吨,糖、酒糟和豆渣282.4吨,其中红薯用量占年产量26.74qo,棉饼仅占“三饼”(棉饼、菜饼、麻饼)总量0.76%。粗饲料中只养猪用乙谷1万吨,统糠2.55万吨,养牛用稻草3.06万吨,余如豆类、花生、玉米等秸杆几乎全部作薪柴化为灰烬。用于养猪青饲料共3.36万吨,其中蔬菜、萝h、红薯藤等栽培青饲料2.93万吨,水浮莲、水葫芦、菱角藤等水生青饲料500吨,采集野生青饲料3750吨,可养水生青饲料水面只利用10%。 为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改善饲料结构,1980年,县粮食局创办配(混)合饲料加工厂,1981年生产配(混)合饲料550吨,1982年生产3500吨。1985年,县、乡、户办配(混)合饲料加工厂发展到12个,年产饲料1.29万吨,成为全县生猪饲料的主要来源。 饲法饲牛,历来春、夏、秋三季习惯郊外牵牧,以食青草为主。冬季入栏圈养,以喂稻草为主;严寒与农忙时,适当喂以米糠、麦麸、棉饼等精料,并掺少许食盐。母牛产期,加喂黄豆炫汤。 饲猪,历来多散养,惯于“一飘潲水一把糠”单一的熟湿食法,没有发挥饲料应有的营养作用,致使生猪生长慢,出栏周期长。建国初,推行于湿兼喂,精粗搭配,逐步改散养为圈养,从而减少了生猪疫病,提高了出栏率,同时增加了肥料。1958年,创青饲料人窖(缸)密封贮存,长期保持青饲营养,苏联专家列别捷夫曾赴县内港口地区考察青贮工作。1969年,推行“中曲”醣化饲料喂猪,次年推广面占总农户96%。1980年,试用配(混)合饲料养猪。据8个点试验证明,全部用配(混)合饲料养猪比用老法养猪日增重提高20~30%,饲养期缩短2~4个月,已推广全县。 饲禽,农村饲养鸡、鸭、鹅,多以散养觅食天然饲料为主,辅以稻谷等精料。城镇居民与专业户养鸡,则实行圈养或笼养,以配合饲料为主。群鸭群鹅,多为游牧,日喂精料2~3次。 饲养量县内养牛向为役肉两用,也有少量乳牛。据《江西省农业统计》载,1937年(民国26年),全县养牛3.43万头。日军侵占九江期间,大肆屠杀耕牛,数量锐减。到1949年,全县养牛为1.06万头(剔除区划变更划出数,下同)。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扶持和奖励农户养牛,以役牛为主,专供耕田,不到老弱病残不宰不卖,虽恢复较快,但量变不大。1954年,耕牛发展到1.37万头,比1949年增长29.25%。然而是年沿江滨湖遭水灾,大批耕牛严冬染病死亡,次年年末存栏1.08万头,比上年减少21.17%。政府采取医疗与保护措施,并发放草料贷款1.95万元,帮助灾区从粮区收购稻草,以使每头牛备有过冬草料15~2吨,减轻了灾害损失。1956年,耕牛人社归集体,固定生产队使用,有专人饲养,管理较好,年末存栏恢复到1.17万头。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牛力无偿“平调”,生产队不愿多养和养好耕牛,尤其不愿养公母牛,以致壮牛与牛犊渐次减少。1962年,贯彻落实<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重申耕牛所有权属大队和生产队,长期固定生产队饲养和使用,必要的协作要等价交换,对饲养员则实行“定膘、定料、定肥、定报酬、定奖惩”,从而调动了饲养积极性,1965年起,耕牛年末存栏一直保持1.3万头以上。1982年,县内发放耕牛“三证”,实行安全管理,即养牛户要持“耕牛落户证”,买卖耕牛须凭公社签发“卖牛证”办理过户手续,宰杀废牛须经兽医验发“宰牛证”方能放宰,有效控制了任意贩卖和滥宰耕牛现象。同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耕牛改由农家自养、自繁、自用。1985年,全县年末存栏143万头,比1949年增长34.9%,其中能役使的耕牛1.17万头,每头牛均负担耕地25亩。 乳牛,素为专业饲养。清光绪初年,方子彬于九江老马渡开设裕兴牛奶行,饲乳牛20头。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蒋炎松又增开一奶行,两家共饲乳牛34头。1937年,奶行增至39家,饲乳牛356头。九江沦陷,奶行衰落。建国后,乳牛一度有所发展,1961年年末存栏297头。60年代后期逐渐减少。1976年下降到6头。1985年末,仅沙河街镇l户回民饲养3头。 养猪是县内农家传统副业门路之一。1937年,全县养猪7.84万头,户均1.52头。日军占领九江期间,肆意掠夺,生猪骤减。到1949年,全县年末存栏1.48万头,户均0.45头。建国后,县人民政府重视发展养猪业。1950年起,连年发放无息贷款,扶持农民养猪。1951年,年末存栏上升到2.51万头,户均0.74头。1955年,实行生猪派养派购。1956年,省人民政府下拨以繁育母猪为主的专项贷款6.99万元,母猪由上年676头增加到2937头,种公猪发展到54头。同年初,港口区幸福高级农业社创办县内第一个集体畜牧场,养猪40头;年底,集体畜牧场发展到27个,养猪2739头。1957年,实行生猪收购优惠政策,每头商品猪按毛重55~70公斤回供鲜肉4公斤,70.5~80公斤回供6公斤,80.5~90公斤回供7.5公斤,超过90公斤再按超过部分毛重回供30~50%,同时养母(公)猪户每月优供鲜肉l~1.5公斤,激发了私人养猪积极性,年末生猪存栏3.32万头,户均1.05头。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把私养生猪和菜园地大部分收归集体,提倡县办万头、社办千头、队办百头畜牧场,使私人养猪受到挫折。而集体养猪缺乏经验,不仅长膘慢,饲养周期长,而且发病多,死亡率高,1959年年末生猪存栏下降到2.22万头,比1957年减少33.13%。1960年冬,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退还私养生猪1.37万头,退赔不足由集体给以经济补偿,同时退还原菜园地,并按养猪户每户分配饲料地1~2分。接着,撤销县办万头畜牧场,整顿社、队畜牧场,到1961年底,全县集体畜牧场由[=此处为表格(1949~1985年全县畜禽饲量统计)=]2380个减少到253个(其中社、场办12个,大队办45个,生产队办196个)。同年,对上调商品猪开始回供饲料粮,毛重40~50公斤回供稻谷10公斤,50.5~60公斤回供12.5公斤,60.5~65公斤回供15公斤,65.5~75公斤回供17.5公斤,75.5~90公斤回供20公斤,90.5~100公斤回供25公斤,100.5~120公斤回供30公斤,从而促进了养猪业的发展。到1965年,年末生猪存栏4.47万头,比1959年翻了一番,超额完成国家上调肥猪任务1.4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割“资本主义尾巴”,收回社员部分饲料地,限制私人养母猪,养猪业又一次受到挫伤。1970年,贯彻“养猪业要有一个大发展”的指示,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1971年,为了实现“一人一猪,一亩一猪”的奋斗目标,再次掀起办畜牧场热,公社、大队、生产队和城镇机关、学校、商店、事企业单位共办畜牧场1506个,集体养猪2.48万头。公私养猪均按头配给饲料粮,架子猪每头50~80公斤,公母猪每头100~150公斤。1972年,年末生猪存栏达8.5万头,其中集体养猪3万余头,养猪数量超过以往任何一年,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不高,因而集体畜牧场逐渐解体。到1982年,全县仅保留赛城湖、新洲垦殖场和岷山林场、县农科所等国营单位的畜牧场,取而代之是发展养猪专业户、重点户,这一年,全县年末生猪存栏7.77万头,出栏肉猪4.34万头,其中上调国家肥猪2.31万头,结束了十余年完不成生猪上调任务的历史。1983年,县人民政府对超额完成生猪派购任务的农户实行按等计奖,超10一20头每头奖30元,超21~40头每头奖40元,超40头以上每头奖50元;同时对向社会年提供仔猪40头以上养母猪户,每头奖1.5元。是年,养猪专业户、重点户发展到345户,共养猪4900余头。1985年,取消生猪派养派购,全县年末生猪存栏达10.22万头,户均18头,出栏肉猪5.81万头,比1949年分别增长5.9倍、3倍、6.59倍。
  县内养羊,明代就有记载,但无数据可考。据调查,建国后的1952年,第四、五、七区共养羊18只,1957年发展到74只。1958年春,多数高级农业社试养,年末存栏677只。后因羊毛销路不畅,养羊业时起时落,1968年年末存栏降到41只,1979年回升到272只。至1985年,全县仅养41只。 县内养禽,以鸡为主,鸭、鹅较少。1937年,全县养鸡24.66万羽,户均4.78羽。到1949年,全县年末家禽存笼10.8万羽(其中鸭5235羽,鹅1194羽),户均3.28羽。建国后,逐步推行良种、良法,不断提高了家禽成林率。1959年,全县年末家禽存笼24.56万羽,户均7.46羽。60年代中,先因群众吃食堂,饲料不足,后因“文化大革命”限制家庭副业,故每年末家禽存笼一直处于20万羽以下。1972年,为支援出口,全县大量发展棚鸭,当年出售肉鸭11.38万羽,年末家禽存笼59.37万羽,户均14.44羽。80年代初,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一批养禽专业户、重点户应运而生。据1983年调查,“两户”出售商品鸡4.63万羽。1985年,养禽量在300羽以上的专业户有534户。全县年末家禽存笼61.51万羽(其中鸭6.62万羽,鹅1.36万羽),户均10.83羽,比1949年分别增长4.7倍、2.3倍。 县内民间素有养蜂习惯。建国前养中蜂,只将蜂箱悬于屋檐,任其自然繁殖,产蜜率低。建国后引进意大利蜂,实行科学管理,人工培育蜂王和分笼,固定专人流动放养,产蜜量逐年提高。1949年,全县年末蜜蜂存笼42箱,产蜜275公斤;1956年,增加到112箱,产蜜1.55吨;1978年251箱,产蜜8.5吨;至1985年,发展到945箱,产蜜17.95吨。第二章水产
   第一节捕捞 捕捞水域境内自古江河纵横,湖泊棋布,水产捕捞天地广阔,民国时期属长江沿岸渔场之一。1949年,尚有长江、鄱阳湖和赤湖、官湖、长港湖、沐湖、城门湖、雪湖、赛湖、七里湖、八里湖、白水湖、芳兰湖、土桥湖、拼头湖、尹家湖等天然捕捞水域30余处,共40余万亩。后因行政区划变更,围湖陆用和发展水产养殖业,天然捕捞水域日渐减少。至1985年,仅长江过境客水两个区段,西段自城子镇土地庙至永安大堤下首横坝头,水面为28785亩;东段即江洲、新洲周围水域,水面为35459亩,合计64244亩,占全县水域面积26.58%。 捕捞队伍建国前,县内沿江滨湖人民多以捕鱼为业。据<江西省农业统计>载,1935年(民国24年),全县有渔民700余户,1300余人,他们大多全家老幼同居一条船,谓之“连家渔船”,终年飘泊水上,生活极端困苦。 建国后的1950年,县内开展民主改革,清除渔霸的剥削与压迫,渔民翻了身。当年有连家渔船200余户、约800余人,半农半渔1400余人,经营渔船701只,少量连家渔户开始陆地安家。1956年,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建立高级渔业生产合作社3个、渔农结合社1个,入社渔户461户,安置连家渔船陆居125户;在高级农业社中建立专业渔业队13个,入社渔户693户,共有渔民4416人,主要分布新港、大桥、永安、港口、城门、沙河一带。1958年后,贯彻“以粮为纲”,不少渔民改行务农,到1961年,全县渔民减少到573人。1963年,调整农渔关系,渔民增加到1655人,其中专业劳力807人。
  60年代后,县内渔业生产开始由天然捕捞为主转向人工养殖为主,从事天然捕捞渔民相应减少,至1972年连家渔船仅25户,全部安居陆地,从而结束了渔民千百年的飘泊生活。自后,县内渔民则以内水人工养殖、捕捞为主,外江天然捕捞为辅。1975年,全县有专业渔民253户、583人,兼业687人。
  80年代初,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涌现一批渔业专业户、重点户,渔业劳力有所增加。1985年,全县从事渔业劳动者共1794人,其中专业劳力478人;经营渔船337只,其中机动船9只,97匹马力。 捕捞工具县内传统的捕捞工具有40余种,常用的有铁制的钩、叉具,篾制的罩、笼、篮具,线织的网具等,然以网捕为主。 鱼钩:有钓鱼钩、卡钩、搭钩、挂钩、扒钩、黄牙钩等。钓鱼钩有多用,人坐水边,撒以诱饵,出竿垂纶,标沉鱼上钩;用一长纶,一端系钩,一端系签,钩投水,签插岸边,钓取鳖鱼;将诱钩投入塘埂、田坳洞口,饵动,再换引钩捕鳝鱼。卡钩又名麦弓钩,将弹性竹签两端并拢插入芦苇圈,再将熟麦置圈内,鱼吞食竹签弹开卡住鱼嘴获捕。 鱼叉:分二齿和四齿,有反刺,用以剌捕浮游鱼类或秋冬季节刺捕窝藏泥沙的鳖鱼。 鱼罩:钟形,上小下大,用于池塘或湖滩罩鱼,顶端有圆孔,便于伸手取鱼。 鱼笼:有大小两种,大称濠,小称笼。圆柱形,一头大,一头小,大头以尖篾编成漏斗作盖,春夏多雨季节,将濠安放河床或深渠激流中,将笼置于塘、田缺口内,用以笼取溯流而上的鱼类。花篮:箩筐亦可。投饵篮内,沉入水底,诱鱼入篮,片刻起捕。
  鱼网:捕取鱼苗网具,为丈余长、漏斗形的密线网,口大而尾小,尾端有可启小盆网。捕捞时每网需五六人合作,架船张网浮于水面,鱼苗随水流入网底盆内。捞取数量不等,多则日可数担,少则数日一担,每担两篓。鱼篓篾制,篓壁、底糊以松油纸,盛水不渗。捕取成鱼网具多,用途广,据50年代调查统计,县内沿用规格不一的网具有18种。
   [=此处为表格(建国初期县内常用鱼网及操作方法)=]
  60年代开始,逐渐革新网具,主要是将麻线网改为锦纶丝网,密眼网改为稀眼网,单层网改为多层网,并创制大回网。大回网由多片网连接而成,可长可短,最长达数百米,操作人数视网的长度而定,10~30人不等,日产量500公斤左右,高产年可达5吨以上。1980年10月,赛湖大队使用海回网,一网捕鱼6.45吨,创县内网捕最蔼纪录。 捕捞量分成鱼捕捞和鱼苗捕捞两种,成鱼捕捞:天然浮游鱼类,四季可捕,惟秋冬季节水枯天寒,鱼类窝集,易于捕获.1930年,全县捕鱼18万担。1935年1.25万担,外销上海、汉口等地4000担。1937年2.7万担,其中鲢镛鱼6000担,青草鱼6000担,鲤鱼5000担,鳊鱼2000担,鳜鱼3000担,其他鱼5000担。建国初,天然捕捞量逐年上升。1954年捕609.5吨,比1941年增长82.73%。60年代后,内湖渐次转为人工养殖,捕捞量逐年减少,除1973年产量较高外,多年均在三四百吨之间徘徊,最低是1978年,仅捕鱼10.55吨,不及全县水产品总量2%。1985年,捕85.35吨,只占水产总量5.5%,且餐鱼、毛花鱼为多。 石鱼是县境成鱼中的特产。每年夏至前后,水温在22。26度即捕取头汛,水温超过或低于汛期温度鱼汛便消失。建国前,年产鲜品百担左右。1960年后,因修堤建闸隔绝亲鱼回游通道,兼之水质污染,致使捕量渐减。80年代以来,年产鲜品2-3吨。 鱼苗捕捞:每年惊蛰后,长江下游大批青、草、鲢、鳙等母鱼,溯江而至洞庭、潘阳湖水草间产卵,旬日即孵化成苗随水漂流,分别于县境城子镇、官牌夹和回峰矶形成鱼汛,历来捕量大、鱼种纯、销路广,素称“鱼苗之乡”,如南宋作家周密<癸辛杂识>称:“江洲等处水滨产鱼苗”,“贩子辏集”,“终日奔驰,夜亦不息”。至明代,九江鱼苗仍走俏,如陆琛《豫章漫抄摘录》云:“今人家池塘所畜鱼,其种皆由九江,谓之鱼苗,或日鱼秧。南至闽广,北越泗淮,东至于海,别无种也。”及至民国亦盛况未衰,据载抗日战争前,县内有鱼苗户三四十家,鱼汛期间每日每户捕捞鱼苗多者可达180万尾,全年共出售40多亿尾。、因之鱼商云集,尤以江苏常州、无锡、昆山、海门、上海崇明和浙江黄湖、绍兴、金华及本省吉安、抚州、临川、上饶等地来购者为多。建国初,被列为全省重点鱼苗基地之一。1950年,全县捕捞鱼苗3000万尾。1956年,设捞棚25处,捕苗2亿尾。1958年,捞棚增到45个,捕苗17.5亿尾,创建国后最高纪录。60年代起,因亲鱼育肥和孵化环境改变,天然捕捞鱼苗量日趋减少1983年,仅捕取690万尾,但鱼苗生产已为人工孵化所代替。
   第二节养殖 养殖水面县内历来只有少数池塘养鱼。建国初,养殖水面不及水域总面积1%。农业合作化伊始,发展人工养鱼,1957年全县养殖水面1.1万亩,比1953年增长近两倍。后随着大湖的开发和水库的兴建,养殖水面迅速增加,1964年达12.75万亩,超过全县水域一半。“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以粮为纲”,不少地方围湖造田,鱼池回填种粮,养殖水面逐年下降,1970年仅4883亩,1974年虽回升到15万余亩.然大半处于荒芜状态。
  1979年后,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渔业得到稳步发展。据1982年调查,全县有可利用养殖水面5367处,共158058亩,占水域总面积65.4%,其中湖泊14处,133219亩(含赤湖,不含七里湖);水库73座,5097亩;池塘5041口,14034亩;河套20条,3104亩;渠道3条,1059亩;堰203条,1130亩;鱼种池13处,415亩。已养殖水面151487亩,占可养殖水面95.84%,其中湖泊132419亩、水库4928亩、池塘10010亩、河套2202亩、渠道540亩、堰978亩、鱼种池410亩。此外,还有地热泉5处,可建立尼罗罗非鱼越冬基地,其中流量较大的新合涌塘已开发利用。到1985年,水产养殖又有新的发展。全县已养水面增至162466亩,占可养水面95.37%,其中湖泊138353亩、水库4017亩、池塘17001亩、河渠(含堰)3095亩,另有稻田养鱼64亩,同1982年相比,已养水面增加10979亩,增长7.25%,其中湖泊增5934亩,池塘增6581亩;而水库减911亩,河渠减625亩。 养殖基地50年代后期起,以湖泊、水库或港渠为依托,先后建立国营水产场、社队渔场和马头水库养殖队,逐渐形成县内水产养殖基地。 国营水产场:主要是赛城湖、赤湖和九江县水产养殖场。赛城湖水产养殖场,是个以渔为主、多种经营的综合垦殖场。始建于1957年12月,1983年与国家水产公司联营。现有渔业劳力99人、渔船74只,经营水面5.77万亩,其中湖面5.63万亩。湖底平坦,河湖冲积物深厚,水深平均2.24米。水草生长面积约占总水面80%,属水生维管束植物20余种,以草、鳊鱼爱吃的苦草居多。湖内有淡水鱼类44种,草、鲢、鳙、鲤、鲫尤为丰富,还有为数不少的贝、虾、蟹、龟、鳖和水禽等小水产品。1970年开河建闸后,实行放养与关野相结合。1983年水产品总量达727.7吨,1985年产鱼苗、鱼种3800万尾,俱创历史最高纪录,是县内主要商品鱼基地和全省冬片鱼苗供应基地。 赤湖水产养殖场,原属九江专区赤湖农场的捕捞区,1957年彭家湾建闸后,改以人工养殖为主的水产场。今属九江市水产局。现有湖面7.2万亩,分属九江、瑞昌县。湖内水草茂密,据专家测算,仅凭天然饲料每亩年可产鲜鱼30多公斤。因受经营体制羁绊,年产量一直在300吨左右徘徊。1983年起,实行就地招股,与九、瑞两县联合经营,由联合公司统一渔政管理,生产有了起步。1985年,水产品总量达900余吨,分属九江县272吨,是县内主要商品鱼基地之一。
  县水产养殖场,创办于1957年12月,初名九江县渔场,设总场和分场,总场驻永安官湖,辖乌江湖、水湖、里湖、五里长堤;分场驻新港拼头湖,辖白水湖、琵琶湖、桃湖汊、土桥湖,经营水面4万余亩。1958年2月,改称县水产养殖场;9月,因管理不便,分成第一、第二两个场,当年共产成鱼165吨。1959年11月,撤销县第一、第二水产养殖场,分别成立九江市官湖、白水湖水产繁殖试验场,1960年6月官湖水产养殖试验场改为省、市合办鱼种场,1961年9月由省、县合办,1964年5月并人县官湖垦殖场。市、县分治后白水湖养殖试验场亦交县办,1962年8月并入县白水湖垦殖场。
  社队渔场:1959年冬,以原县水产场所遗水域,分别创办新港、大桥、港口公社渔场和幸福大队渔场。1963年,社办渔场增至7个、队办渔场增到3个。“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专业水产场、队,并入农业生产组织。1979年后,渔场得到恢复和发展。据1982年调查,全县有社办渔场9个、队办渔场10个,共经营水面8319亩,年产成鱼293吨。到1985年,共建乡(镇、场)、村渔场(队)37个,有专业劳力270人,经营水面1.39万亩,年产成鱼555.4吨;其中乡办渔场7个,有专业劳力120人、渔船26只,经营水面6519亩,年产成鱼260吨。 马头水库:1968年初步建成蓄水。1973年开始养鱼,由县水电局主管,设水产养殖队专业承包。1985年,有渔业劳力8人,养殖水面1017亩,年产成鱼3.5吨、鱼种3万尾,是县内水库养鱼的典型。[=此处为表格(1985年全县乡办渔场概况)
  养殖量县内水产养殖以成鱼为主,兼有鱼苗孵化、河蟹放养和河蚌育珠,还有少量鳖、龟、虾、鳝等特种水产品。 成鱼养殖:历来多属池塘私养,水面小,人放天养,产量低下。1953年,全县产鱼4.75吨,仅占水产品总量11.11%。1956年,由农业社、队集体经营,专人管理,年产成鱼130.1吨,比1953年增长1.74倍。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随着国营水产场和社、队渔场的兴办,养鱼产量逐渐上升。1958年,全县产鱼438.35吨,占水产品总量60%,首次超过天然捕捞量。1966年,达到1197.2吨,等于捕捞的3.41倍。“文化大革命”期间,渔场撤并,养鱼每况愈下,1970年仅119.35吨,降到农业合作化后最低点。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国营、集体、家庭或联户承包等多种形式渔业生产责任制,调动了养鱼积极性。1983年,全县涌现养鱼专业户、重点户70户,联户放养14746户,承包水面共14731亩。1985.年,家庭养鱼户发展到1445户,承包水面1267亩,年产成鱼59吨。同时推广科学养鱼,采取大湖拦网养鱼,小湖捕大留小,轮捕轮放;水库改放大规格鱼种,施以拦、赶、刺、张联合渔法;池塘进行人工投喂,不断提高成鱼育肥率和回捕率。1983年,全县养殖总产1585.05吨,创历史最高纪录,并涌现亩产成鱼超150公斤的池塘55口、超50公斤的小湖和超40公斤的水库等高产典型。1985年,全县养殖量为1441.55吨,占全县水产品总量94.41%。 鱼苗孵化:1977年,在永安、港口公社渔场以长江青、草、鲢、鳙四大家鱼苗为亲鱼种,进行人工孵化鱼苗试验成功,年产103万尾。次年孵化鱼苗890万尾,其中冬片220万尾,开始外销。1980年,又试行网箱育鱼种,设网箱30只,投放鱼种341尾,放养82天,成活50.4%,体长由尾均1.3寸长长至2.7寸,体重由1克增至7.7克。翌年网箱养殖水面增至2亩,每亩育出4寸以上规格鱼种30万尾。1983年,县人民政府按每亩补助200元,拨款扶助东湖、团湖、白马湖、马桥湖和马头水库试办“三池一场”(孵化池、暂养池、精养池、畜牧场),实行渔牧、渔禽、渔副相结合。1984年,全县新建鱼种池692亩、精养池300亩、人工孵化设施l处,进一步改善了鱼苗生产条件,在上年遭受严重水灾情况下,仍孵化鱼苗3448万尾,培育夏花鱼种1300万尾、冬片700万尾。1985年,全县省城子镇、永安、棉花原种场、洗心桥、赛城湖、沙河等鱼苗孵化点7处,孵化鱼苗12044万尾;有江洲、城子镇、永安、棉花原种场、[=此处为表格(1949~1985年全县水产品、鱼苗产量统计)=]洗心桥、赛城湖、长山、新合、沙河、岷山、黄老门、马回岭、马头水库等鱼种培育点13处,培育鱼种1744.5万尾,成为省内冬片鱼种供应基地。
  河蟹放养:县内历来盛产河蟹。后因沿江建闸,江湖隔绝,长江幼蟹无法入湖育肥,蟹苗大减。1976年,县农业局水产组从上海崇明湖引进蟹苗15公斤,投放赛城湖,次年捕成蟹约5吨。1981年,复从原地引蟹苗105公斤,来年产蟹百余吨。1983年,因苗源不继,停止放养,成蟹量逐渐减少。 河蚌育珠:1970年,县内推广永安公社爱国大队河蚌育珍珠的经验,接着江洲、周岭、大桥、港口、新塘、新合、狮子、沙河、马回岭、新城镇等地组建试验小组,采蚌育珠,次年取珍珠9公斤。1973年,育珠小组由12个增至20个,专业人员由30人增至50人,做手术蚌7.4万个,育成珍珠22.5公斤。1978年,永安公社爱国大队年产珍珠25公斤,基本达到圆、光、大的标准,以高产优质饮誉全省。1981年,全县做手术蚌15.5万个,隔年取珍珠235公斤,创最高纪录。后因产品滞销,产量逐年下降,1985年为114公斤。
   第三节渔政管理 管理机构明洪武年间,县下设本城(南门观)和沙池高头湖、桑落洲、小池小江,鹤问寨河泊所,经征湖课渔课。正统元年(1436年),增设官湖河泊所;五年,裁沙池高头湖、桑落洲河泊所,入小池小江河泊所。清雍正二年(1724年),撤移城子镇巡检司,改设河泊所。乾隆四年(1739年),裁汰河泊所官。
  洪武十四年(1381年),钦差总旗王道风在九江设厂课征鱼苗税,自后机构相沿谓之鱼苗厂。清同治年间,改设鱼苗税务局。1~27年(民国16年),改为九江县鱼苗弹压专员办公处,专管收税,也派员阻止各码头流氓敲索。 建国后,重视水产工作。1951年12月,成立县水产管理委员会,统筹全县水产事宜;日常行政管理,先后由县建设科、农林科、.水产科、农林水利局、农业局负责;1958年1月,专设水产局。“文化大革命”期间,水产局被撤销,1979年恢复。1984年7月,配备乡、镇、场专职水产员;1985年,增设县渔政管理站,管理体制日臻健全。此外,还建立些辅助性机构,如县鱼苗生产指挥部、鱼种站,赛城湖、赤湖湖泊管理委员会,县水产供销公司等,对协调关系、发展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湖课渔课据明靖嘉<九江府志>载,德化县各湖池职贡原额为黄白麻等料25931斤15两3钱。清同治<德化县志>载,县内六湖课额分别为:鹤问湖正银255.58两,遇闰加银23.04两;官湖正银136.92两,遇闰加银12.48两;甘棠湖正银44.22两,遇闰加银4.19两;小池湖正银164.37两,遇闰加银9.92两;沙池湖正银73.05两,遇闰加银3.5两;桑落湖正银127.02两,遇闰加银5.35两。鱼苗税正银75.9两,水脚银1.63两,无闰,其中正课解司,水脚发县。各课税向系河泊所经征,乾隆四年后改由本府同知征管,发县人于地丁项下销算。 据1935年<中国经济年鉴续编>载,民国时期,九江县常年征鱼捐,每斤8文;又于立夏至芒种期间抽鱼苗捐,每篓0.8~1.5元。 建国后,1952年起,凡国有湖泊由区人民政府征收渔业管理费,计征标准为5~10%不等。1955年,改由县水产科征管。1958年后,水产收入纳入农业或农业特产项内统一征税。 湖管渔管建国前,湖区多为渔霸把持,渔民深受盘剥。建国后,县人民政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一系列关于发展水产业的规定,坚持以法治水和治渔。主要内容有: 划定水域权属:1951年12月,根据(土地改革法>第十八条之精神,宣布全县湖泊为国有,交县水产管理委员会代管。1958年7月,重申凡与赛湖、城门湖相联属的粟湖、蛇湖、长港湖、船头湖、大奚湖、张家湖等自然湖泊收归国有,由国营赛城湖综合垦殖场统一经营。1964年3月,进一步划分各类水域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凡自然湖泊(含湖汉)和国家投资兴建的水库为国家所有,可由国家经营,也可由国家和集体联营;国家暂不便经营的,可委托当地公社代管,交社队使用,但不得划归大队、生产队。公社投资兴建的水库,谁投资,谁所有,谁养殖;几个公社、大队共同投资的,由几个公社、大队共有共养。灌溉水塘随田走,由生产队所有,集体使用。 保护水产资源: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制订的<实施细则>,多次明令每年4~10月不得随意下湖捕鱼,更不得使用有害于鱼种生长的渔具渔法。捕鱼应使用稀眼网捕大留小,凡1斤以下的青、草、鲢、鳙和4寸以下的鲤、鳊鱼,不得当作成鱼起水,万一获捕立即放还。严禁使用定置网、拦河网、密眼布网、装春濠、迷魂阵和炸鱼、毒鱼、电触鱼等酷渔滥捕,违者必惩。对厂矿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凡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限期治理。 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赛城湖、赤湖均属国营水域,原则上应由两场自行养殖和捕捞。为了照顾沿湖群众的习惯和利益,规定湖区每年可以大队(村)为单位组织捕捞队(组),将其捕捞船只、渔具和人员造册登记,报经公社(乡)审查、湖泊管理委员会批准;然后缴纳当年大湖放养费和管理费,领取捕捞证,凭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场所作业,坚决取缔无证捕捞。同时规定赛城湖每年10月15日开湖,次年2月1日禁湖;赤湖每年10月1日开湖,次年4月1日禁湖。在禁湖期间,任何人不得下湖捕捞,更不准哄抢和偷窃,违者分别给予经济制裁,情节严重而又屡教不改者,得送公安或司法机关惩处。其他乡村渔场和家庭联户承包水面均有乡规民约,渔业生产秩序日趋稳定。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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