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武宁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20000751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消防 |
分类号: | D631.6 |
页数: | 3 |
页码: | 231-233 |
摘要: | 解放前,武宁县无消防机构和消防专业人员,只由居民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工具简陋,往往因星火酿成大灾。 解放后,消防工作列入公安工作范畴,由公安局统一领导,实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 1951年,组织城镇青年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在县城中心衙前街兴建一座五层十五米的了望楼,1952年春竣工。雇请三名专职了望员,日夜值班,发现火情,敲钟报警。同年,购置灭火钩、灭火叉各十把,泡沫灭火机四只,为我县备有消防设施的开端。 |
关键词: | 消防管理 消防工作 |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