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封建时期的政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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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7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封建时期的政权机构
分类号: D691
页数: 3
页码: 170-174
摘要: 清同治时武宁县的建制是: 正堂:又称一衙。以知县为主,是一县的最高官员,也称为“县太爷”。正堂内设刑、民、钱谷、承发四个师爷。分理三班(民壮、粮架房、粮差)、六房(工、刑、兵、吏、户、礼)等事务。
关键词: 政权机构 武宁县

内容

在封建朝代,县级政府历代相沿,唯机构名称因时而异。明正德年间,始设县署,亦称正堂,主要官员是县令,以后改称知县。一县的政权集中在知县手里,辖县丞、儒学、典史、巡检,沿至清末。据明嘉靖县志《官政类·设官》卷载:
   “唐
  县令一人。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赋。
   县丞一人。掌署文书典知仓狱。
   县尉一人。主盗贼各署渚椽史。
   宋
  知县一员。以京朝官为之,总治民事,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之职。
   县丞一员。掌修水土之政,行市易之法,兴山泽之利。
   主簿一员。掌出纳勾稽。
   县尉一员。职与唐制同。
   元
  达鲁花赤一员。以蒙古人任,掌县事,号曰监县。兼劝农事。
   县尹一员。杂以汉人南人为之,亦掌县事,兼劝农事。
   县印掌于达鲁花赤。尹封署其上,秩同。
   主簿一员。职与宋制同。 幕典史一员。此典史之设之始也。系行省所差,盖群吏之长也。其职专掌案牍,先署书然后达于士而完署之,不然则否。
   明
  知县一员。
   县丞一员。
   主薄一员。 幕典史一员。始设吏、户、礼、兵、刑、工各司。史一名,典史二名。承发科架阁库,各典史一名,铺长司史一名。
   唐
  初置儒学,择官教授,未有定额。
   宋
  主学一员。景定三年设。初以令佐兼之,以管勾学事系衔。学有专官始此。
   元
  教谕一员。
   训导一员。
   明
  教谕一员。
   训导二员。始定县儒学,学生二十名,增广生二十名。附学生不限名数,学吏一名。阴阳学 阴阳训术一员。
   医学 医训科一员。
   僧会 司僧会一员。
   道会 司道会一员。” 在清代县的建制是:设知县一人,秩正七品。下属典史,协助分管税课(司)、仓库(司)。主司事者,又名大使副使。另设县丞}簿。境内关津要害添设巡检司。
   县级职官的职掌权是:
   知县:掌一县之政令。例如掌布政,听治讼,及赋役、教育、选举、读法、励风俗等等。
   县丞:掌粮马、征税。
   主簿:掌户籍、巡捕。
   典史:掌监察、狱囚。
   巡检:掌捕缉盗贼,盘诘奸宄(一名驻防)。
   驿丞:典邮传迎送。
   税课大使:掌商税。
   河治所官:掌鱼税。
   闸官:掌执潴闸之泄闭。
   训导、教谕:掌教育、选举。 县衙内分设八房:‘吏房(管理官制官规等务)、户房(管理财务、地亩、粮租、契税、各杂税、盐务)、礼房(管理学务、礼俗、祭祀)、兵房(管理缉捕、马政、邮传、递解)、刑房(管理狱讼)、工房(管理河道、水利、城工、桥梁,各种建设)、仓房(管理存储粮谷)、库房(管理银钱)。 在幕宾胥吏方面有:刑名(管理杀伤、斗殴、窃盗等词讼)、钱谷(司赋税、稽核、报销、钱债、地亩等词讼)、征收(管征收与核算)、书房(管书扎文书)、帐房(管理银钱出纳)。 差役方面分为两类:一是服役于“班房”:壮班(专司值堂站班、兼捕缉)、快班(专管缉盗、维护治安)、皂班(司仪仗、护卫);一是直接服役于知县的“家丁”:收发(管收发公文)、前稿(管差标画硃)、候稿(值签押房)、班管(总管管监者)、值堂(司内庭事务)、跟班(随侍左右)、执帖(传达通事、随同县官拜会)。此外还有使役人等,皆有定制。 县以下的建制为保、甲、牌三级。保管十个甲、申管十个牌、牌管十家人。保设保长,亦称保正,管理全保政事,检举奸宄、执掌教化、维持治安。甲设甲长,亦称牌头,管理十牌约百家人。牌设牌头,亦称牌首,一般管十家人。至清代后期改为:十户为牌,十牌为甲,十甲为团。在牌首、甲长之上,义设团总、副团总,作一团之长。
   清同治时我县的建制是: 正堂:又称一衙。以知县为主,是一县的最高官员,也称为“县太爷”。正堂内设刑、民、钱谷、承发四个师爷。分理三班(民壮、粮架房、粮差)、六房(工、刑、兵、吏、户、礼)等事务。知县项下,还专门配备门12名、皂隶14名、仵作1名、学习仵作2名、马快8名、民壮13名、看监禁卒7名、桥伞扇夫7名、斗级4名,库子4名,仅知县项下全年开支官银达1207.2两。 左堂:称为“二衙”,为首官职是县丞,又称“二老爷”。左堂内设师爷2名,管理粮架房和钱粮两柜。县丞项下还专配备门子1名、皂隶4名、马夫1名。全年开支官银136两。 儒学正堂:也称“三衙”。设教谕、训导2名,分别担负全县考试、教育行政和书院督导等事宜。配给斋夫3名、门斗2名、禀生20名。全年开支官银210.4两。 右堂:又称“四衙”。为首的官职是典史,称“四老爷”。右堂,是专管捕、关犯人的机关,下面设有捕署和监牢。典史项下还专配给门子1名、皂隶4名、马夫1名。全年开支官银95.12两。 兵营把总:是城乡的防守。设把总1名、经制外委1名、额外外委1名、马战兵13名、步战兵24名、守兵116名。全年开支官银2241.8两。 高坪原设巡检1名,俸银43两,养廉银60两。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被裁汰。原设高坪司弓兵11名,同时裁汰。
   其时县级统治机构(包括兵营),全年共需开支官银3890.3两。

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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