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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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696
颗粒名称: 第十章 自然灾害
分类号: X432.56
页数: 14
页码: 90-103
摘要: 武宁县自然灾害,主要是水、旱、风、虫等灾,尤以水旱两灾居多,有时连年,有时交替发生。 “高源愁旱,平地怕涝”,境内港溪错综,修江河道淤塞,春夏两季时易引起山洪暴发,泛滥成灾。夏末秋初,雨水稀少,易于发生旱灾。
关键词: 武宁县 自然灾害

内容

我县自然灾害,主要是水、旱、风、虫等灾,尤以水旱两灾居多,有时连年,有时交替发生。 “高源愁旱,平地怕涝”,境内港溪错综,修江河道淤塞,春夏两季时易引起山洪暴发,泛滥成灾。夏末秋初,雨水稀少,易于发生旱灾。旧志记载,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全县水利工程包括陂、堰、塘共337处,仅可灌田39000多亩,约占当时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这说明尚有百分之九十都是天水田。在这样简陋水利设施的情况下,“四郊火炽若焚膏,荒亩无从下桔槔”,“大晴三天成旱,连雨三日患涝”,是显而易见的。
   我县最早的明嘉靖志将自然灾害作《杂异》记载,清县志作《祥异》记载。
   晋:
   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冬十二月,地震水涌出。
   晋大兴二年(公元319年)夏五月,蝗。
   晋咸和二年(公元327年)夏四月已未,地震。
   唐:
   唐元和二年(公元807年)大旱。
   唐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水。
   唐长庆三年(公元823年)螟蝗害稼。
   宋:
   宋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八月,大水。
   宋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水。
   宋绍兴二十七年(公元1157年)大水。
   宋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旱五月。秋七月乙亥……大雨,俄倾迅雷起东南……自是连年水。
   宋乾道七年(公元1171年)首种不入。大饥,民食草实。
   宋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大旱。
   宋淳熙十四年(公元1187年)大水。
   宋绍熙四年(公元1193年)大水。
   元:
   元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水。
   元大德七年(公元1303年)饥。
   元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六月,水。元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秋八月水。
   元至顺元年(公元1330年)饥。
   元至元元年(公元1335年)大饥。人相食。
   元至正十年(公元1350年)大水。
   元至正十四年(公元1354年)夏四月,大饥。
   明: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大水暴溢
   明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夏四月雨至五月,大水,漂没民居,户都抚恤。
   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水。
   明宣德九年(公元1434年)饥。
   明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大饥。
   明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旱。
   明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春雨,大水。
   明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大旱,饥民食树皮,死者无算。 明宏治六年(公元1493年)大水,冲废田庐,田冲没千七百余亩,沙壅二千四百余亩。曾经守巡按临检踏,浮粮得从轻科,给帖付照。
   明宏治七年(公元1494年)春,雨水冰。
   明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县治内飞火四起,庐舍几尽(明嘉靖志为正德三年)。
   明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旱,饿殍盈途。
   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大水,涨及县治,民居漂溺,人多死焉。饥。
   明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大旱。
   明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大旱,饥。多饿死者。
   明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大水,蠲免税粮三分。
   明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旱:大饥。民食树皮,死者甚众。
   明嘉靖二十四年(公元1546年)旱。
   明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水。
   明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水。
   明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饥。
   明隆庆二年(公元1568年)旱,饥。
   明万历十六年(公元1588年)春,大水伤麦,夏旱伤禾。秋七月雨雪。
   明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旱,自五月至九月始雨,早晚稻俱伤,民大饥。疫疠盛行。
   明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水。 明万历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大水。自四月雨至五月初五日,水入县门,邑城民居浸颓过半,男妇多漂没。十八日县南出蛟,水暴涨,田禾淹没,陇亩成溪,饥溺交困。县令周道昌发仓赈秫,民赖以生。秋旱。
   明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大水,漂没民居,溢城市,东南城楼俱圯,田地淤塞,民沉溺无算。
   明万历三十六年(公元1608年)大饥。
   明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大水。蝗。
   明太昌元年(公元l620年)十二月中旬大雪,至次年二月中乃止。
   明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四月,星陨石枧,声如雷,其色黑。
   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夏,大饥。知县徐士华议赈,胥吏阻之,不果。
   明崇祯四年(公元1631年)七月十七日夜,地震,十月十一夜,又震,省城亦如之。
   明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旱,大饥。
   明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昼晦。
   明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大旱。
   明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火延烧东门及民房二百余家。
   明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地震。有鸟如鸡数百,集于县西龟山:一夕飞去。
   清:
   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大旱。
   清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夏,犬饥,斗米银八钱,民多饿死。 清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四月初四日,雨雹如石,杀鸟兽。五、六,月旱。七月中,大雨,中晚稻蝗。
   清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闰五月,大水。
   清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旱。五六两月不雨,无禾,减赋十之三。
   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夏雨二越月,伤禾。六七月旱,中晚稻伤。
   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大旱,减赋十之三。
   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三月旱,至五月初九日雨。
   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旱。
   清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旱。
   清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旱。 清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旱、风。据《艺文》卷记载:四月十七日,烈风大作,山口张氏受祸最惨。宫室悉飘举空中,四周墙垣飞掷如乱蓬,参天大树掣向大江去。一村死者凡三十人,壮者肤剥骨脱,或两臂抱头而死。幼者吹入云间,坠若瓦解。其残息尚存者十一人,皆脱落跗折,昏迷不醒。
   清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十一月二十七日,城中火自看鹤桥起,延烧至上坊林家巷。
   清康熙四十七年(公元1708年)夏秋间疫疠盛行,民多死者。 清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夏四月末旬雨至五月朔,洪水暴至,高下田地皆没,沿江室庐殆尽,小舟从女墙入城市,惟县署及盛文郁祠、白马庙未淹。秋旱。奉旨蠲赈。
   清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冬日,大风拔木,数十围者亦起。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夏,旱。村中辘轳,晓夜不绝,男妇杂田间,强壮力疲,无少济。大饥。
   清雍年十一年(公元1733年)春三月十四日夜,南山雨雪。 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春正月初十日,昼晦,黑云起西北,雷隐隐不发声,屋宇林木皆震。须臾,大雨雹。长乐乡大田、沙湾、上戴诸境,屋发、木析,人窜伏如稍;鱼蹩沸骇,麦纵横委地,禽兽多仆伤,雹大者重五斤。 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除夕,酷热如盛夏,人不能任衣,摇扇挥汗,农工多浴涧中。夜半雷鸣。
   清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春,大雨雪,奇寒。二月,火自城中下坊起,延烧二百七十余家。 清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四月,大饥,民食竹实。六月十三日,夜明如昼,蛟出茗竹港,水暴涨,冲废田舍。
   清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秋七月大旱,至翌年夏五月初三夜始雨。雨后又旱,至十月乃雨。
   清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夏五月朔,大水,,舟人城市,沿江禾被伤。
   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三月初六日,大风拔木发屋。
   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春,大雨雪。夏,大饥。
   清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春季,大饥,民食蕨薇及蔌。
   清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冬夜,城中地震。
   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长墅蛟兴,黄陂堰复毁。
   清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夏,霍溪雨雹,大者重五、六斤,伤屋瓦。
   清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荒民有食土者,平粜。
   清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文仲源雨红粒如珠,居民呈献称瑞。
   清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68年)夏不雨,知县黄宓率同官步行四十里抵石镬阳祷雨。 清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六月初二大雨,平地水深丈余,漂没升仁乡明经周某及门人八、乡人数十。委邻县临视,赈恤有差。秋冬旱,麦不能下种。
   清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夏大旱伤稼,里人有掘蕨食土者。
   清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五月水。
   清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夏,大水入城。
   清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大旱。
   清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荒,升米二十六钱,民食蕨薇,饥不为害。
   清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夏旱。
   清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四月,大风,屋瓦飞空如飘叶。 清乾隆五十年(公元1785年)夏旱,县令石赞韶循黄令故事,率同官祷雨石鹫洞。九月初旬雨雪,伤秋稼,民食蕨。
   清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春荒,斗米价钱三百六十分。三月清明后六日,大雪深三尺。
   清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六月,大水,舟可入城,南门城楼倒塌。
   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夏旱。 清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长乐五十三都被水冲损田亩,并坍塌瓦草房屋。县令黄骏捐廉抚恤,具文申报。
   清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九月,十字街四围俱火延烧。
   清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六月旱,本年应完钱漕,详奉特奏恩旨缓征。季冬雨雪寒甚。 清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夏秋亢旱,禾黍皆枯。县令详奉特奏恩旨缓征本年未完民屯钱漕。民食蕨根、苦菜、薯叶。冬,县东门火延烧八十余家。
   清嘉庆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三月,雨雹伤稼。 清嘉庆二十五年(公元1820年)自五月至七月不雨,高下无收,穷民就食他方。县令详奉特奏恩旨缓征本年应完钱漕。 清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五月八日,雷雨发蛟大水,十三日更甚,视乾隆戊申高数尺。近水田舍漂没,城南舟至十字街。县令详奉转奏恩旨被灾之乡缓征。 清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旱荒,谷昂甚,每石制钱约二千七八百。七月二十六日平旦,天朗无云,有火球坠西北方,雷声随之。
   清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疫,乡民毙者无数。 清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八月,蝗,初自建昌入境。曼延遍野。知县林躬率兵役出捕,复捐俸募民,穴地火攻,弥旬不灭。忽西风暴雨,诘朝遂绝。
   清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秋,雨黑黍。 清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四月二十八日地震,兴国瑞昌同。八月二十六日大雨雹,伤粟及荞。冬月大雪,冰坚如铁,死于道者无算。 清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六月四日,大风拔木,下南尤甚。居民田姓,数仞墙圯,瓦石如飞。 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三月初十夜,长乐东坑雨雹,大者尺余,杀鹭鸶数翼,菜麦屋瓦皆伤。
   清道光二十八年(公元1848年)七月雷震文峰塔,伤顶。 清道光二十九年(公元1849年)五月初五,大雨倾盆,北岸自九宫山至升仁乡洞口等处,水势澎湃,山裂地陷,沿河堤岸俱平。
   清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大旱。自三月不雨至八月。有田百亩者绝食。 清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飞蝗蔽天,乡人鸣金驱逐。县令冒率绅董督勇毙以火器。设局悬赏,有捕蝗者过秤给值,冬示民掘蝻。
   清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五月大雷雨,一夕尽淹。 清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十二月,天寒浃旬不见日色。二十八日大雪三日,深五六尺,月余始消。树上鸠雀跕跕坠地死,獐麂被雪,窜入人家。樟桤等大五六围多萎,修江流水及酒瓮溲器皆冰,水缸为之破泐。居人至无水可汲,融雪以供用焉。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二月,雷震东渡塔顶。
   清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二月,夜,犬风,倾民房无算。
   清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五月,十二都大雨雹。冬,城东门看鹤桥火,延烧数十家。
   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七月,北乡南皋村猝有怪风,吹折民房,并雨雹碎瓦。
   清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大水,伤禾倒屋,民饥。 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五月初五大水,山崩,人随屋冲去。堤决,稻田化为砂碛。民食蕨尽,食白土。秋大疫。 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三月清明雨雹,大如鸡卵,扫墓者皆奔人室躲床下。破屋瓦,伤人畜,损苎麻豆麦。
   民国:
   民国3年(公元1914年)地震。床动,屋作声。
   民国15年(公元l926年)风、雹。伤禾稼。 民国18年(公元1929年)螟虫为害,早稻受灾20万亩,损失七成,计60万担。晚稻受灾10万亩,损失八成,计25万担,合计损失85万担。
   民国19年(公元1930年)六月,大水,淹城,玉带沟一带水没屋或齐楼。 民国20年(公元1931年)水灾,一、四、五区受灾较重,二、三区较轻。全县约420余村、21000余户受灾,冲倒房屋1050栋,毁庄稼86,000亩。全县歉收五成以上,损失财产约百数十万元。
   民国22年(公元1933年)大水。 民国23年(公元1934年)五月,大水。损失约22.6万余元。秋旱,灾区面积28.2万亩,受灾七成,灾区人口165700人,损失稻谷95.4万担,各种杂粮损失二分之一。共计损失折款280万元,县属第三十一、三十二等保,居民均以树皮、草根为食,饿死123人。十二月十三日,县成立灾民收容所,灾民人数达8508人,县府拨出救济款5千元。 民国24年(公元1935年)入春以后霪雨连绵,至六月二十日成灾。沿修河一带及太平河、小源河各村庄均受害,受害68.390亩,’受灾户7493户、4153人。早稻歉收86%,晚稻歉收46%,杂粮歉收96%,其它副产物损失70%,死伤家畜731头,倒塌房屋550余栋,冲决圩堤81处,财产损失660余万元。 民国34年(公元1945年)夏秋之交,遭受水旱灾害,收获总计不及三成。草根树皮争相掘取,因饥荒而悬梁自缢者,日有所闻,逃避饥荒者十之八九,灾情实数十年所未有。 以上记载是不够完全的,如晋咸和二年(公元327年)至唐元和二年(公元807年),相隔四百八十年无记载;唐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至宋景祜元年(公元1034年),相隔二百一十四年无记载;宋绍熙四年(公元1193年)至元大德元年(公元1298年),相隔一百另五年无记载;尚有相隔数十年无记载的亦多。按照自然常规不可能有如此长期不发生各种自然灾害,这固然是缺予记载,但旧日州县官吏为粉饰“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假象,匿灾不报亦属常事。旧志除《祥异》卷记载各种自然灾害外,在《艺文》、《轶事》等卷内有记载。如:“康熙丙申(公元1716年),’邑大水,城坏,人溺死,田屋漂没,县令怀印绶跣且走。时潭埠居人,会夜半水至,急不得走,遽登楼。楼溢,踞屋上。水益涨,洪涛怒喧,屋震,骇不可保。男妇悲号其上,危若累卵……是岁天大旱。邑既经水复荒旱,人人不能自存。”(盛谟《余司训墓志铭》)。 “乾隆丙寅(公元1746年)大水。宁州漂楼屋过县南门。时值漏初,楼上灯烛煌煌,呼号乞救,儿女啼声不绝。迅涛飞射,不知所终。”(《轶事》卷) “升仙观夜半钟鼓自鸣,声振林麓,睡者惊不敢卧,少顷,雷雹风雨交作,屋瓦丁丁然,如有物负之以徙者。天明雨止,道士启门,则两旁皆成溪矣。时乾隆戊辰(公元1748年)七月二十八日夜”。(《轶事》卷) “国朝水灾,莫甚于康熙丙申(公元1716年),其次则乾隆丙寅(公元1746年)。俩水之发,皆在五月朔日,相距三十年,时刻不爽。朝廷轸念民瘼例得报灾,两次皆蒙发赈,井里安堵,不至流亡,亦籍贤守令之为多云。”(《轶事》卷)
   .解放后,人民政府采取各项措施,逐步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但自然灾害仍无法避免。
  1950年
  旱: 自6月26日降雨后,至8月22日始再降雨。将近两个月的大旱中,全县七个区普遍受到旱灾的威胁。受害面积达50694亩(主要是中稻),占耕地总面积18.6%,其中无收的3701亩,较严重的有大桥、横路、船滩等区的41个乡、97个组。
   虫: 旱情的发生,有利害虫繁殖,全县有32个乡、137个组发生虫灾,以稻苞虫为最甚,蛀心虫稍次。受害面积31479亩,占水田面积19.2%。
   是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37039元,救济粮75000斤。
  1951年
   自6月起,全县接连受到43天的千里,受旱面积25510亩。
   是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54785元,救济粮94897斤。
  1952年
   旱: 自5月份起,久晴不雨,大部分地区受干旱,部分地区虽断续下过几场雨,但未减轻旱象,旱情一支持续到8、9月间。全县有28个乡受重灾,64个乡受轻灾,特别以一区的东渡、黄段、二区的田坑、歧下、巾口、横岭,三区的箬溪、西路、东山、三洪,四区的莲花、官塘,五区的株林,六区的下坊,十区的盘溪,十一区的月田,十二区的外湖、新建等乡更为严重。有155184亩耕地受到程度不同的干旱。
   县及时发放救济款48470元和救济粮394400斤。
  1953年
   水:4月28日晚,在五区(横路)、七区(船滩)、十二区(甫田)的15个乡内,山洪暴发,并雨雹,特别以五区革命老根据地几个乡更为严重。
  5月21日山洪暴发,有10个区73个乡受灾,以六区(浬溪)和七区(船滩)为严重。
  6月5日,连日大雨,山洪再次暴发,修河水位陡涨。12个区的67个乡受到程度不同的水淹,以七区(船滩)和九区(石门)为严重。
  7月5日,山洪又一次暴发,受灾43个乡、51个选区。以修江上游两岸的六区(浬溪)、七区(船滩)、八区(石渡)和十二区(甫田)较严重。
   旱:
  7月中旬以后至8月,正值水稻抽穗打苞,灌浆结实,久晴不雨。全县中稻有四分之三受旱减产一成左右,成灾面积76163亩,受灾最严重的有四区官塘、莲花,五区株林,六区山口、下坊、哨背,七区斜石、下流,八区蒋家、清江等乡;严重的有二区西湾、巾口、三山、横岭,三区箬溪、西路、东山,四区大堰、龙口、南冲、鲁溪、荷州、强流,五区岩下,六区浬溪,十一区月田等乡。
   风:
  7月26日下午三时,狂风暴雨达半小时之久,一区(城郊区)和十二区(甫田区)境内被风吹倒瓦屋5间、茅屋72间,吹坏瓦屋77间、茅屋204间,倒屋压伤9人(重伤6人,轻伤3人)。
   是年共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71891元。
  1954年
   水: 春夏之交,气候反常,霪雨连绵,自4月1日至7月31日止122天中连续阴雨88天,其中放晴仅34天。7月18日一日最大雨量194.7毫米,6月21日至23日三日最大雨量275.4毫米,引起山洪暴发,修江泛滥,受灾范围之广,受害程度之深,为解放后所仅见。尤以沿修江两岸区乡严重,6月15日县城古艾镇大部被淹,机关于部、职工及居民均撤至军民乐园等高处。 洪水初退,县即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抽调大批机关干部,组织慰问工作组,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分赴一区(城郊)、二区(巾口)、三区(箬溪)、六区(浬溪)、七区(船滩)、八区(石渡)、十二区(甫田)等区重灾乡,配合各区力量,深入各重灾选区进行慰问,发放救济,调剂种子,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发放救济款111000元,并发放专用农贷287370元,扶助农民恢复生产:又先后派出医务人员53人,携常大批药品进行免费防疫治疗,共医治16739人次,免费医药费用8237元。
  1955年
   水:
  6月19日突降暴雨后,连续大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虽经全力抢救,但沿河地区终因雨量过大,渍水成灾,各项农作物均遭受严重损失。县城古艾镇又一次受到水淹,水位较1954年略低一尺左右。山林地区水势汹涌,引起山崩土溃,受灾尤为严重。旱:
   自6月下旬,连续五十多天不雨,又出现严重旱灾。重灾乡达43个,轻灾乡60个。
   虫:
   在干旱同时,虫灾又在部分区乡不断发生。
   风:
  7月21日晚,横路区岩下乡七选区因受狂风暴雨袭击,有7户农民受灾严重,吹倒房屋5间,压死5人,压伤9人,并损失了一些家具和粮食。
   在救灾方面,除组织巡回医疗队在灾区进行免费医疗外,并先后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176272元。岩下乡遭风灾后,区立即派出干部,进行慰问与救济,对受伤者及时给予免费治疗,死者予以安葬。
  1956年
   风:
  8月12、14日,狂风袭击船滩区,吹坏房屋130余栋,吹倒3栋,并吹折部分农作物。县立即组织检查组携带救济款前往检查慰问,并对本年度公粮适当减免照顾。
   是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42247元。
  1957年
   风雹:
  4月23日上午11时、24日下午l时左右,除横路、大桥和罗溪3个区21个乡外,其余4个区35个乡先后两次遭到七级以上大风和暴雨、冰雹的袭击。吹倒瓦房62栋、茅屋44栋,吹坏瓦屋247栋、茅屋127栋,压死8人(内被电触死1人、淹死1人),重伤16人,轻伤64人。
  7月5日,黄段等乡又受到大风袭击,吹倒房屋5栋8间。
   是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48984元,农货89620元。
  1958年
   雹:
  3月24日晚,横路区彭坪乡遭受雹灾,损坏房屋1764间及部分农作物。是年共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11138元。
  1959年
   水:
   上半年,受到三次洪水袭击:
  4月10日晚8时起,在9个小时内降雨106公厘(部分地区同时下雹,有饭碗大),引起山洪暴发。柳山、石羊、巾口、浬溪和安乐林等社、场较为严重。
  6月2日晚8时起,至3。日5晚8时止,在24小时内降雨181.3公厘,修河水位高达52.71公尺,超过警戒线4.71公尺。浬溪、船滩、石渡、宋溪、黄段、巾口、箬溪等地区受灾较为严重。
  6月16日晚6时至17日晚8时,降雨109.9公厘,修河水位高达51.39公尺。巾口、箬溪、黄段、石渡等沿河公社受灾较为严重。水退之后,县及时下拨救济款25000元,其中以10200元作为灾民生活救济。14800元用于购买肥料,扶助生产。
   风雹:
  4月10日晚受到暴风雨和冰雹袭击,石羊、石渡、浬溪、巾口和安乐林等社场和柳山公社的新华、兰田、渡头等三个大队受害较严重。
  6月13日,苏区公社的洞口、芭蕉、田塘、丰田、路口、枣源、月台、杨岭等大队受到大风袭击,吹坏房屋93间,损坏苎麻300亩,有2名社员受伤。
   旱: 自7月上旬以后,遭到一百二十天未下雨的大旱,受旱范围遍及全县21个公社、场。严重的有巾口、大桥、荷州、柳山、宋溪、苏区、横路、石渡、伊山等9个社场,受旱面积达60-90%。一般的地区有船滩、箬溪、浬溪、东林、黄段、石羊、瓜源、安乐林等8个公社、场,受旱面积达40-60%。罗溪、石门、严阳、温汤等4个社、场受旱较轻,但受旱面积也达10-30%。
   火: 元月16日下午3时,县城看鹤桥发生火灾。由于当时风大火猛,蔓延迅速,烧毁房屋41幢(共219间),为断火路折毁房屋19幢。烧死9人(老年4人,妇女1人,小孩3人,失踪女孩1人)。共损失118300余元。起火原因系小孩玩火引起。经全城干部、职工和居民奋力抢救,至晚上火被扑灭后,立即组织慰问队,妥善安置灾民住宿,并在自愿原则下,发动干部捐献衣物等。民政部门及时拨发了救灾款。
   是年共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115000元。
  1961年
   水:
  9月8日,苏区公社大雨引起山洪暴发。
   旱:
  6、7月间,遭到长达43天的大旱,有241个大队和26万亩田地受灾。
   是年共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50000元。
  1962年
   水:
  5月2日至8日,连日下大雨,山洪暴发,修河水位上涨,泛滥成灾。全县有11个公社、33个大队、281个生产队受水灾。
   旱:
   部分地区,七、八月间久晴不雨,出现了秋旱。
   风:
  3月22日,台风袭击,县城内房屋吹坏128间。
  8月16日,船滩区发生9级以上大风。
  9月5日,船滩区的南岳、辽里、温汤、东林等公社,发生8-9级大风,损失较大。火:
  3月2日下午2时40分左右,县人委办公大楼因三楼干部宿舍起火,整个办公大楼全部烧毁,至6时左右被扑灭。跌死炊事员一人,跌伤家属一人。
   全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62000元,并为灾民修理房屋374间。
  1963年
   水:
  5月8日前后,下了一次大雨,山洪暴发,修河水位高涨,泛滥成灾。加之又受台风冰雹的袭击,有30个公社、158个大队、1641个生产队受灾。以路口区受灾为重。5月13日傍晚,合坪、路口、金水、月坪、横路、株林六个公社,暴雨连续四小时,雨量达140公厘,引起山洪暴发,有23个大队受到严重损失。
   是年发放救济款114000元。
  1964年
   水:
  6月23一25日,全县普降暴雨,有五个区降雨量在二百毫米以上,其中浬溪区的大源公社294毫米;路口区的路口公社253毫米,雨量多集中在24日,不少地区降雨量在120毫米以上。由于雨量大而集中,山洪暴发,造成自1955年以后最大的一次山洪水灾。
  6月13日至7月5日,大桥区双溪公社新塘大队,连续下13天大雨。该大队是山头上一个盆地,四山流水集汇,排水量过小,引起水位上涨,1806亩农作物受淹减产。
   风:
  4月4一6日,全县各地受到程度不同的风灾,以石渡、船滩、路口、大桥等区受灾严重。石渡区清江公社罗洞大队第九队,风折大树一棵,压倒几家房屋,打坏社员家具。
   是年,发放救济款71500元。
  1966年
   水:
  6月下旬,全县普降大雨,尤以297日雨量最大,达77.2厘米,以致洪水为害,泛滥成灾,受灾范围达37个公社。
   风:
  3月17日晚至18日晨,箬溪、罗溪、路口、月田、船滩、浬溪等区有27个公社、56个大队受到7一8级台风袭击。吹倒房屋16间,吹损房屋1611间,春粮油作物受灾面积49635亩,损失严重。
   是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37807元。
  1967年
   水:
  5月31日至6月3日,部分地区下大雨,山洪暴发。有石渡、浬溪、箬溪、大桥等区受灾较严重。
  6月18日至26日,全县普下大雨,洪水猛涨,沿河社、队又遭第二次洪水袭击,受灾严重。
   是年,发放救济款13000元。
  1968年
   水:
  5月1日和6月5日,路口区大风暴雨,并伴有冰雹,月坪公社纽丝大队有3个生产队,冰雹比鸡蛋大,不到10分钟;部分地区积雹达四五寸,为解放后罕见。
   是年,发放救济款4070元。
  1969年
   火:
   石渡公社龙峰水库工棚失火,烧死民工10人。
  1972年
   风:
  4月18日、19日,部分地区受到六级以上大风和暴雨、冰雹的袭击。受灾严重的罗坪公社漾都大队打死1人,重灾9户;石渡公社安乐大队和农科所,19日下午2时下的冰雹,有茶碗和鸡蛋大,伤1人。‘温汤公社洋深大队,有2万多亩油茶树被冰雹将叶打落。
  9月2日下午7时左右,路口敬老院老荣誉军人洪科珊家受到狂风袭击,一栋连三间瓦屋吹倒。
  10月2日,温汤公社的九官、洋深大队受到狂风袭击。
   火:
  2月9日晚上7时,老县城东门居民宿舍因老人陈宗秀烤火引起火灾,烧毁房屋36间,烧死3人。
   是年,发放救济款51711元。
  1973年
   水: 从5月13日晨起,至17日上午11时止,连续5天,全县各地普遍降雨。16、17两日,连续大雨到暴雨。罗溪、石门降雨234.2公厘,船滩、浬溪279公厘,大桥、路口121公厘,罗坪、杨洲293公厘,县城附近282.2公厘。仅16号晨6时至17日中午12时,县城降雨247.1公厘。这次降雨的特点是:雨量集中,时间短,来势猛,为近几年所罕见,是本年进入汛期以来最大的一次降水过程。暴雨引起山洪暴发,修江水位急剧上升,至18日下午2时最高洪峰已达58.5米。
  6月22日一24日,全县又普降大雨,洪水为灾。
   风:
  8月4日一5日,国营茶场受狂风袭击,风力大,暴雨集中,房屋倒塌6间,损坏786间。
   是年,发放救济款97424元。
  1974年风:
  2月18一19日下午和晚上,部分地区刮了7级以上大风,下了冰雹,全县有7个公社、24个大队、107个生产队受灾。倒塌房屋26栋、96间,残废1人,重伤4人,轻伤27人。大桥公社岭背大队2小队,。吹倒房屋17间,死1人,伤5人。
  3月18日上午,路口公社金水、五泉、凤东、大桥公社双溪等大队,受到8一9级狂风袭击。4月22日下午至晚上,温汤公社泉口、店前、温汤、九宫等大队,受到该地近几十年来最大的一次风灾,损失较大。
   是年,发放救济款211000元。
  1975年
   风:
  7月15日下午2时左右,宋溪公社遇到一场罕见风灾,8一9级飓风由西南向东北方袭击,纵横达30多华里,有3个大队、68个生产队受灾。南皋大队风力有12级左右,3尺多围柏树连根拔起,3人合抱大枫树拦腰截断,打谷方桶吹去百余米跌碎,截断的树木卷过屋顶,砖瓦横飞,房屋倒塌31间,损坏2493间,打伤压伤12人,其中重伤5人。受灾以南皋、田段二个大队最严重。
   是年,发放救济款66416元。
  1976年
   水:
  6月6日,一天下雨近二百毫米。
  6月24日,大暴雨。
   风:
  4月22日下午,温汤公社发生风灾,风力极大。泉口大队六队,一棵合抱粗的枫树,连根拔起。温汤大队11队,一棵7.8尺围的杉树,被风吹倒。店前大队6队,250亩油茶树叶,被风吹光,倒塌房屋16间,损坏514间。
  4月27日下午,干楼公社烟港大队,受到狂风、冰雹袭击,有11栋房屋倒塌。
   是年,发放救济款68206元。
  1977年
   水:
  6月15日凌晨二时开始降大暴雨,到16日下午2时,在36小时内全县最大降雨量的清江公社降雨320公厘,最小降雨量的路口公社亦降了65.8公厘,暴雨来势猛,强度大,雨量集中,清江公社三个小时降雨180公厘,浬溪也降了105公厘。雨量集中在清江、船滩、罗溪、石门、石渡、东林、浬溪、温汤、南岳、干楼、黄段、宋溪、农科所、茶场和新宁镇等15个公社(场)。由于暴雨,修河水位超过1973年,接近1954年,清江公社水位最高达80.46米,柘林水库武宁水位最高达54.25米。罗溪公社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最高洪水位达146.1米。接近1973年最高水位。受灾范围较广,全县25个公社、场)中,严重的有清江等20个,较轻的有路口等5个。
   是年,发放救济款76381元。1978年
   旱: 自6月13日起,持续到11月5日,近五个月时间未下透雨。全县18条较大的河港除罗溪河外,其它全部断过流,塘库见底,堰坝发裂,作物千死,竹木枯黄。全县19座小(1)型水库,干了16座,163座小(2)型水库,干了159座,6156口塘,干了5200口,堰坝3105道,千了2705道,有227个生产队吃水井全部干涸。
   是年,发放救济款95997元。
  1979年
   水:
  6月24日晨,大桥、横路、路口、大洞等4个公社普降暴雨,在九个小时,降雨120公厘以上,造成严重水灾。
   风:
  3月29日夜半,暴雨夹冷雹,持续一小时,为灾严重。全县有18个公社、212个大队、1505个生产队受灾。打死1人,打伤205人,其中重伤65人。
   是年,发放救济款327183元。
  1980年
   风:
  5月11日下午,温汤公社阵风达8级,大冰雹直径有4公分。吹倒房屋7间,损坏27间,打伤1人。
   地裂: 罗溪公社尧山大队7队,地处海拔1300米的高山坡上,3月中旬发生地裂。据县科委调查勘测,整个裂隙的排列混乱,大体是东西走向,长的近百米,短的也有几米。有的水田裂缝高低相差一尺六寸。有一条裂缝贯串社员叶正仁家五间住房,宽9公分,深1.6米,整个裂面约一平方里多。50多亩土地无法蓄水春插,有3所民房6户、31人需要搬迁。
   是年,发放救济款67862元。
  1981年
   水:
  6月27日至7月1日,各地普降大雨或暴雨,雨量最大的地区为223公厘,最小的为165公厘,县城为191.6公厘。修河水位猛涨66.3米。受灾严重的有船滩、浬溪、横路、干楼、石渡、清江等地区,横路公社横路河、洞门河出现解放以来的特大洪峰。冲倒河堤137处、4800米。
   旱:
  8月上旬后,持续高温21天,最高温度达39.8度,蒸发量大。渑溪、船滩、清江、石渡、干楼、宋溪、黄段、罗溪等地出现旱情。
   是年发放救济款58683元。

知识出处

武宁县志

《武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武宁,商属艾地,汉名西安,晋称豫宁,至唐始用今名。以接壤楚尾,屡遭兵燹。宋元以往,典志荡然无存。明、清曾纂修县志十六次,今仅存明嘉清壬戌志一部,清代志六部。自同治癸酉志以后百余年,其间历史兴替,已英雄和业绩纷呈,而志籍未修,必史迹与时间流逝。是以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重修县志,使承前而昭后。 武宁,处江西西北边境,全县面积为三千六百平方公里。南有九岭流脉,北有幕阜延绵,中部柳峰秀出,联群山以多娇;西来修江奔流,纳百川而东注。万山资源丰富,原野四季流青,盛产粮油、竹木、茶叶。人口滋蕃,现有三十万人,为赣西北望县之一。县城凡四迁治地:由西安而新县,而玉枕山麓,而南市岭。 全志材料,取自省、地、县档案资料、县各部门编写的史料及历代县志等历史文献。一部分取自有关报章杂志及回忆录、座谈记录等,为节省篇幅,均未注明出处。本志各章节篇幅或长或短,或繁或简,主要依据材料多寡所定。有关“附录”,是为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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