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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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653
颗粒名称: 卷十九 风俗
分类号: K892
页数: 17
页码: 767-781
摘要: 开秧门开始拔秧插田时,农户在秧田头焚香、化纸、放鞭炮,为秧苗起嫁,祈祝繁衍后代,称开秧门。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后,土地集体所有,集体耕作,此习俗逐渐消失。春社、秋社每年立春、立秋后第五个戊日分别为春社、秋社。游五谷神农历六月初一日,一村或联村村民抬着五谷神像,在田头地坝巡游,祈祷五谷丰登。建国后这一习俗自行消失。渔船齐头并进腊月三十日渔船收网后停泊在港湾时,船头要一字排齐,春节后开网时也需同时开出,不得抢先,称齐头并进。立秋日吃西瓜俗谓这一天吃了西瓜,秋后不患肠胃病。女子多为大襟短衫。女子服式名目繁多,不胜枚举。
关键词: 风俗习惯 民俗

内容

开秧门开始拔秧插田时,农户在秧田头焚香、化纸、放鞭炮,为秧苗起嫁,祈祝繁衍后代,称开秧门。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后,土地集体所有,集体耕作,此习俗逐渐消失。
  春社、秋社每年立春、立秋后第五个戊日分别为春社、秋社。逢社日,以旧社(相当于里)为单位,各所属自然村头人集会饮酒,祭祀社公、社婆。秋社还散发黄、白二色三角旗至各农户,将黄旗插在稻田里,将白旗插在棉地里,象征粮、棉丰收,谓之“挛苗”,建国后即消失。
  游五谷神农历六月初一日,一村或联村村民抬着五谷神像,在田头地坝巡游,祈祷五谷丰登。在武山一带各家各户还兴做粑果庆贺。建国后游神像之举即消失,但做粑果的习俗依然存在。
  游窑王菩萨每遇天久不雨,禾苗枯萎,农民们便肩抬窑王菩萨,顶着烈日,在田头地坝巡游,意欲窑王菩萨经受不了这烈日的暴晒,会祈求龙王爷发下雨来。建国后这一习俗自行消失。
  尝新农历七月初,稻谷逐渐成熟(指一季中稻),农民将最早成熟的稻穗摘来,放在锅里蒸熟,家人分尝,并备菜肴,焚香祝贺,喜迎丰收。
  送蚕蛾蚕茧上市,蚕蛾破壳产卵后,蚕农即扎草纸船,点上油灯,将蚕蛾置船上放入池塘或港堰,并唱送蛾歌:“蛾公蛾婆,送汝下河,今年去,明年来,岁岁为我添宝财。”
   渔船齐头并进腊月三十日渔船收网后停泊在港湾时,船头要一字排齐,春节后开网时也需同时开出,不得抢先,称齐头并进。
   第二节生活习俗
   一、饮食
  饮春茶立春时各家各户备春茶、春酒、春菜、春点接春,嗣后饮春茶。俗谓喝了接春茶不会打瞌睡。荠菜花煮囵鸡蛋农历三月初三日,双钟镇居民兴吃荠菜花煮囵鸡蛋。俗谓吃后一年不患头痛症。
   喝午时茶端午节在中药铺买来几味配好的中药煎沸饮下。俗谓,喝了午时茶,可以防百病,特别是小孩不生疱疖。
   立秋日吃西瓜俗谓这一天吃了西瓜,秋后不患肠胃病。
  豆粑、年粑、麻糍每年立冬后,农户陆续煎豆粑,做年粑,搀麻糍,备冬、春食用。湖口豆粑很有特色,用大米搀和豆类或麦类加水磨碎,用锅煎熟。吃法有两种:一是新鲜吃,就是煎熟后随锅加佐料后食用;另一种是晒干贮存好,分餐和青菜煮着吃,食用方便、味美。
   杀年猪、打塘鱼春节到来之前,杀猪打塘鱼,醃制后春节食用,但必须在立春前进行,据说用腊水醃制的鱼、肉不易变质。
   筵席菜肴 ①四盘四碗。这种规格在中、下乡盛行。四碗中有3-4个汤碗。其中如有一香菇汤,称香菇酒,为上等;如有一碗木耳汤,称木耳酒,次之。四盘中有两盘肉、两盘鱼,称双鱼双肉酒,最上等,一般在贺号(即男人成年取大号,亲戚、房族来祝贺)时用这种规格招待。另外,白喜事招待丧夫(抬棺材、埋坟的)时也用这种规格。②四盘两碗。这种规格只有在打官司者招待调解人时才用。湖口有句俗语:“四盘两碗摆出来”,意即有话当着众人面讲清事实。⑧十六碗、二十四碗、三十六碗等等。以上每种规格,最先端出的菜中有一碗呷茶碗,呷茶之用,中、下乡用花生,上乡用黄豆。80年代后逐渐时兴十盘、十八盘、二十盘不等。红白喜事设筵席,菜过三巡东家下席敬酒,鱼菜均放酒席的下边,称“鱼头向下”,而且鱼菜最后端出,以示菜肴到此为止,停止喝酒,马上开饭。这些规矩建国后逐渐被人忘却。
   三茶六点匠人人门,早晨进门用茶,中午吃饭前又一道茶,下午晚饭前再一道茶,每一道茶必备两种以上点心,故称“三茶六点”。
  饮食礼道匠人用茶用膳时,师傅动了筷子,徒弟才能吃;师傅没吃的菜,徒弟不能先吃。戏班子吃茶点时,打鼓佬(老板)不吃,其他角色不能吃,但丑角可不受这一约制。用膳时当先吃三口光饭再开始用菜。这些旧规矩建国后逐渐被淘汰。
  外孙、外甥给外公外婆、舅父舅母拜年时,外公外婆、舅父舅母招待外孙、外甥时必备全鸡胯(即鸡腿)。俗谓“拜年,拜年,鸡胯上前”。如外公、舅父家境贫寒,无鸡胯或鸡胯少不够招待,可到邻居借来做样子,上系一红绳,外孙、外甥见此即不能食用。
   二、服饰
  服装质地:建国前多为自产土布,亦称老布。有白老布、紫花布、柳条布和蚂蚁布之分,豪富之家才穿绸着缎。建国后,土布逐渐为市布、线布、卡叽布、涤棉、的确卡、涤纶、毛涤、毛料、呢绒等等所替代。
  式样:清末、民国年间男子多着大襟长衫、劳动时穿捆身袄和对襟短衫,豪富之人长袍加马褂。裤均为褶腰大裆裤。女子多为大襟短衫。下身系裙,如百褶裙、统裙。老年为黑色,青年为红绿色,平时多不着,遇喜庆才着;白喜事一律着白裙。此间,豪富女子兴穿长旗袍,农家女子在女衫外常系挑花围裙,配以银链。建国后衣着变化大,男子有中山装、列宁装、青年装、西装、夹克衫等等。女子服式名目繁多,不胜枚举。
   女子首饰:建国前戴金银耳环,金银手镯,金银戒指,玉发簪等等。50-70年代妇女未佩首饰。80年代复佩金戒指、金耳环和金项链。
  守孝服饰:亡父(母)上山前,孝子、孝女、孝媳穿白褂,披散麻,女子还系白裙,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佩麻球,周年之内穿白鞋,佩白纱巴,翌年春节孝子穿白衣。
   三、其他
  倒头鸡老人亡故,尸首上门板后,头边放置一脱毛鸡,称倒头鸡。俗谓,人一生要浪费很多粮食,如收割时掉谷粒,吃饭时掉饭粒等等。浪费粮食到阴间则受罪苦。鸡是最会啄粮食的,人死时采取补救措施,让鸡把他一生丢掉的粮食啄回来,免得亡人到阴间受惩罚。
  钱纸盖脸,子饼(鸡蛋饼)搭嘴人死后家人立即用钱纸将其脸盖住;如属患痨病而死,需用煎好的鸡蛋饼将嘴盖住,防止内脏中的秽气出来。
  做平安、打大鼓、打火蘸做平安是旧时每年定时请道士做法事,驱邪恶怨鬼,保平安。如遇村里有人吊死或发瘟疫,即唱大戏,蟠吊,称打大鼓。村里出现大的火灾或多起火灾,就请道士做法事,祈求火神爷施恩典,降住火灾,即打火蘸。打大鼓和打火蘸最后都扎草纸船,将瘟神煞星装入船内,放人池塘,点烛焚香,将其送走。毛泽东同志诗云:“纸船明烛照天烧”即取此意。建国后此旧习不复存在。
  打时、供应饭、占卦请菩萨人患病,迷信说法是因为在外撞着了孤魂野鬼,寻你要饭吃,耍钱用。轻者请人打个时,在何方撞着何类怨鬼,你就按着拟定的方向焚香供应饭,并请祖母、母亲或其他长辈妇女给你叫吓。一人叫,一人或几人应,一般叫法是:“××(呼病者乳名)莫在外面受惊吓,到屋里来安眠守睡哟!”应者:“来了喔。”病重者请巫师占卦,请道士做法场,祈求各路菩萨下凡保佑,驱邪镇恶,最后也举行叫吓仪式,场面很大,少至几十人,多则上百人。这类迷信旧习建国后逐渐消失,但小型叫吓时有存在。
   倒贴“春”、“福”、“财”字春节贴春联时,把“春”、“福”、“财”字倒着贴,倒与“到”谐音,讨个吉利。
   贴“天皇皇” 婴儿晚间爱啼哭,父母常在外面张贴告白:“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鸣郎,过路君子念一遍,安眠守睡到天光。”
   抓周小儿适周,家长放一些物品,如纸笔墨砚、算盘、书籍等,让小儿抓,预卜他们的前程。第八十五章吉利与禁忌
   第一节数量的吉利与禁忌
   好事逢双,以偶数为吉。
   喜“八”,“若要发,不离八”。办喜事总喜选择带八的日期,如初八、十八、二十八。
   桌面忌用两块板,因为厕缸板是两块,所以吃饭用的桌面不能用两块板。
   一胎生一只狗或两只猪以为不吉利,迷信说法:“双猪独狗,锅灶瓢走”,即谓主人家倾家荡产。
   餐桌上忌放三道菜,供奉神鬼用三道,活人不能与之等同。
  买东西忌三斤四两(双钟镇忌三斤六两),因为吊唁亡人送三斤四两纸钱,其他物品的数量不能与此相等。售货人员遇到这个数量时或增或减,否则买主不高兴。
   卖东西忌七斤半,俗谓人头重七斤半,售货人员遇此数量一定会或增或减。
   入学、拜师忌逢“三”、“六”、“九”日,因为一般在逢三、六、九的日子里训牛耕田。
   馈钱物忌整十、整百、整千。因有“礼无足数”之说。
   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日,称“四绝日”,诸事不宜,建国后一般不计较。
   第二节语言的吉利与禁忌
   对屠户称猪肝为“猪叶子”。“肝”与“干”谐音,猪源干竭对屠户不利。过年杀猪应说“福年猪”,杀鸡应说“做年鸡”,忌说杀字。猪头称“神福”。
   闺女出嫁不能称“嫁人”,湖口风俗中“嫁人”是贬义词,妇女改嫁才叫“嫁人”。这一词是对妇女的诅咒,只有妇女相争时才互骂。
   对渔民、船主不能说一乘船,只能说一号船,一艘船。乘和沉近音,渔民、船主听了不高兴。
   人家亲属病故,不能说“死”,应说“辞世”、“故身”。只有对仇人才用“死”这个字眼。
   称呼姓“史”的,不念si,而念Ci。因“史”与“死”谐音,不吉利。
  农历大年除夕和初一,凡不吉利的话都不准讲,须改口,如肉骨头叫元宝,睡觉称享福等等,小孩子不懂世务,会乱讲,大人在除夕夜煮一只囵鸡蛋在嘴里擦擦,意喻孩子嘴如鸡屁股,不干不净百无禁忌。第三节其他
  喜庆均用红色,如红花、红联、红窗花、红喜字。白、黄、蓝、黑均为哀色。死人用白缟、黑纱、孝子、孝女、孝媳穿白衣、白鞋,家中有人病故,翌年春联为白色纸,次年用黄色纸,再次年用蓝色纸。
   迁移住宅先搬柴,柴与财谐音,意喻招财进宝。
   家人亡故,一定要有人在尸体旁守孝,不让老鼠镂眼,出现老鼠镂眼的事后代子孙遭人谴责。
   正月初三日前,不得扫堂前地,免得把财扫走了。这属陋习,逐渐在改。
   出远门回家,不得携带食油或油壶进门,“油”与“游”谐,游子回家不吉利。
   借药罐煎药,需待主人自己来取,不能提早送还。
   丧事借用别人的东西需待三日后送回。孝子、孝女、孝媳在守孝头七之内不得进别人家的门。
   第八十六章 ·人生礼仪
   第一节婚事
  旧时重男轻女,男女双方无婚姻自由,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有“童养媳”、“指腹为媳”等陋习。男的可以休妻、蓄妾、嫖妓,女的不能改约、离婚,即使夫亡也不得改嫁,叫“守节一,即使未出嫁丈夫就天亡也不得另配,称“亟门守节”。对守节者如属名门,皇上钦赐牌坊,县志予以记载。但也有的夫方族长贪图钱财,逼卖寡妇。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提倡婚姻自由,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婚事陋俗逐渐杜绝。
   婚姻属男女终身大事,湖口俗称结婚为“做大人”,故礼仪甚多,古代尤甚。本县按联婚程序有以下几种主要礼仪:
  看亲即相亲。旧时在媒人撮合下男女双方见面,有明见与暗见之分,明见即公开相见;暗见即在媒人暗示下借某一机会,男女双方偷偷看一眼。如双方满意,婚事即成。不少媒人弄虚作假,造成男女终身痛苦。如生有丑陋子女的人家,在相亲时请人代替其子女,叫“做照面”,以假充真等。解放后,仍有相亲的程序,但弄虚作假的现象已不复存在。
  订婚旧时相亲双方满意后,还需配“八字”,合者嗣后行订婚之礼,用戒指或其他物品定情,将婚事定妥,不得轻易改悔。解放后以结婚登记为法定手续,订婚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行聘也称过礼。订婚后,男方向女方送聘金、聘礼,项目和数量由双方家长商定,媒人传递,一般依照女方意见,故有“低头娶媳妇,抬头嫁女儿”之说。解放后,50年代和60年代时从简,70年代恢复了丰厚的聘礼,80年代随生活水平的提高,规格愈来愈高,多至数百、数千元。
   送节在婚前的头一年,端午节和中秋节要送礼,称送节。礼品中除给岳父母的礼品外,还有媒人礼和送女方亲戚的“散礼”。
   轿下礼在迎亲的头三天或更早点,男方给女方送鱼、肉等礼品,以便女方备办出嫁酒。
  出嫁出嫁前父母、姐妹、哥嫂等亲属挥泪送别,还要置办酒席款待嫁娘。出嫁时娘家要陪嫁妆。旧时“满堂嫁妆”(全套家具,还有牛、犁、种子、土地、柴山、鱼塘等)、“半堂嫁妆”(只有全套家具)和简易嫁妆(只有女子一般生活用品)之分,穷户人家则无嫁妆,仅穿身新衣服,或买尺红头绳表表父母的情意。民间有“上等之人赔钱嫁女,中等之人仰钱嫁女,下等之人赚钱嫁女之说”。50-70年代嫁妆从简,到80年代,嫁妆讲究“现代化”,富裕人家陪嫁有缝纫机、自行车、洗衣机、电冰箱、收录机和彩色电视机等,耗费太甚,逐渐遭到非议。
  娶亲礼仪繁杂,有迎亲、拜堂、闹新房、拜茶等。旧时,豪富与贫寒之家相差甚远,仅迎亲一项,就有天渊之别:在接新娘时有花轿铜锣对鼓,铜锣响铳;有八人抬暖轿;有二人抬凉轿;贫寒之家用土车推;最可怜的是“留婚”,即事先以某种借口将新娘留在婆家,强行结婚,留婚前男女双方家长一般都订有“君子协定”。结婚办酒席也区别甚大:穷户人家办桌茶点招待亲友、邻居;豪富则大摆筵席,吹吹打打,甚至聚赌放头好几天。酒席规格也不同,有海参酒、有香菇酒、有木耳酒,有十几或二十碗的,有四盆四碗的,也有四盆的。解放后办婚事多有改革,一是禁止抬轿、坐轿。60年代前一般以马代轿,“文革”期间只准步行,多以乐队、秧歌队迎接;80年代又比较靡费,农村用卡车,城镇用小轿车接;二是主张酒席少办或不办。70年代前一般从简,80年代后又复回升,多至十几桌,甚至几十桌,规格也有所提高。
   此外,在民国后期,在县城提倡文明结婚。解放后提倡举行集体婚礼,以茶点待客,深受群众欢迎。
  转脚、回门新婚数日后新娘回娘家探亲,新郎陪伴,称转脚。结婚一年内,农村媳妇需在娘家参加一年劳动,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再由婆家接回去,称回门。
   第二节丧事
   丧事又称白喜事,指老年人去世。有厚葬、薄葬之分,有“担米埋坟,斗米也埋坟”之说。一般有如下程序:
  送老即送终。老人将要辞世时,子女、儿媳等亲属守在其病榻旁,等候老人瞑目。如子孙远在他乡,一时难以赶到,豪富之家常以人参汤或羚羊角“吊气”,等候其儿孙送老。一旦息气,便号天大哭,举家致哀。
   报丧也称把讯,老人断气后,即派邻居向亲友报送噩耗。
   吊唁亲友和邻居得知噩耗后即携带香纸水礼等登门向亡人烧香行礼。
  入殓旧时有小殓和大殓之分。小殓是孝子赤身穿上亡人装老衣服,到塘边“请水”,将请来的清水滴在亡人的鼻子上,俗语“不到黄河心不死”即指此举,实际是验检是否假死的一个方法。嗣后,将孝子身上的衣服脱下,趁热替亡人穿上,使尸骨不寒,再装入棺材,钉上钉,称“进材”和“下钉”。人木需死后三天才进行,防止假死发生。大殓则除上述步骤外,还得请道士做法事、点架灯。男死念二十四孝,女死念十月怀胎,死者如属佛教徒,则请僧、尼或居士做“福事”,程式与道士的法事大致相同。法事(福事)有做一晚的,称“门搁七”,有做三天三晚的,也有做七七四十九天的,依后代贫富而定。解放后大殓消失。
   出殡又叫送葬。出殡时,孝子披麻戴缟,捧灵牌、持“缟素棍”(即哭丧棍)在前,棺材由8-12名丧夫抬着随后,执事人丢引路钱。扛祭幛、挽联,放鞭炮,敲锣打鼓在棺材前或棺材后,孝女、孝媳也披麻戴缟和其他亲友及邻居在棺材后面送丧。其他亲属和房族按辈份分别戴白缟、红缟和绿缟。县城在解放后一般手持白花,臂佩黑纱。旧时出殡声势较大,俗称“献杠”,要游乡里。解放后70年代前多不举行,80年代有所恢复。旧时出殡后并不马上埋葬,在野外停柩一至三年。儿子在外做官需奔丧丁忧,设庐墓守孝。乡中举为孝廉,可升官晋爵。辛亥革命后无庐墓之举。解放后,停柩消失,一般在出殡后立即埋葬。
   埋葬三天之内,子女亲属每天傍晚向墓前送灯、送火把,火把视死者享年多少缠多少节,第三天凌晨“封三”。
   佛教徒多用火葬,盛尸用木轿。解放后提倡火葬,干部、中共党员带头实行。有的用向遗体告别或追悼会的形式代替繁琐靡费的丧礼。
   满七、周年祭从死亡之日起,每过七天为一七,七个七称总七,每逢七日,子女等亲属向亡灵祭奠。死后一周年举行周年祭。
  拜座、红年死后第一年春节亲友向亡灵拜年称拜座。需在年前(立春前)向亡人家属送礼品,称“拜座礼”,亡人家属需备酒菜招待来客,又称“红年”或新香。
   第三节寿辰
  洗三婴儿出生后,亲友、房族馈送面条、鸡蛋、一红糖、大米等礼品,外婆、舅母还要送衣被之类物品,但内中一定有大米,所以称“送众米”。东家办酒席招待,还要回赠礼品,叫“回众米”。
   满月婴儿出生一个月时,东家再办酒席招待已送“众米”的亲友。亲友则送衣料或小孩衣帽鞋袜,东家回赠粑果。
  周岁也称“试周”,亲友赠送衣料、糕点、肉、面等礼品。东家以酒席待客。
  祝寿老人一般从50岁开始庆寿,有“三十不晓,四十不知,五十送个老母鸡”之说。以虚岁计算,49岁为“五旬荣庆”,59岁为“花甲荣庆”,69岁为“古稀荣庆”,79岁、89岁称“耋耄荣庆”,99岁为“期颐荣庆”。亲友、房族要向老寿星赠送寿匾、寿联、寿屏和寿肉、寿面及炮竹等礼品,晚辈给寿星拜寿,东家备办酒席。
   第四节贺屋及其他
   贺屋建造新屋时亲友、’房族要送贺匾、贺屏、贺联,还有肉面、粑果、糕点等礼。东家备办酒席招待。
  金婚之贺老夫老妻结婚50周年称金婚,亲友、乡里、同事要祝贺,东家则大摆筵席款待。1947年杨赓笙先生和夫人洪氏举行了一次金婚纪念,由当时江西省主席王陵基等119人发起,联名启事,名日“同游伴水,同证金婚纪念”。蒋介石亦赠匾额,上题“望孚乡国”。80年代双钟镇也出现过金婚之贺,双钟镇人民政府还向老人颁发了金婚证书。
  接风前清、民国都有接风之习,一般是科举得中和加官晋爵之时,族人和亲友鸣炮迎接,设宴庆贺。解放后已废。但80年代子女考取大专、中专,亲友、邻里也有送礼、请酒、放电影之举,但一般不提倡。
   第五节传统节日
  过年农历正月初一和头年腊月三十日连在一起,统称过年。头天晚上称除夕,第二天叫元旦。新中国成立后,以公元纪年,元月一日称元旦,故将古元旦改称春节。这是一年之中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头一天要贴年画,挂春联。古时还贴桃符。入夜,男丁老幼定时集中于祖堂、端“神福”、烧香纸、放爆竹、击鼓敲罄、磕头打拜、念“辞年歌”称之为“完年”,家家烧岁火,灯火通明,尽情欢乐。午夜后喝岁酒,鞭爆齐鸣气氛热烈。黎明,“出天方”。清晨给祖宗拜年,嗣后同村人论资排辈,由大到小互相拜年,恭贺新喜。
  旧社会过年,对穷人来说是过难,有的穷人家为了逃避“阎王债”,挈妇将雏,离乡背井,在荒郊野外餐风露宿。本县至今有的村庄还过“叫花子年”,即除夕之夜全村男女老少携带食品到田塍地坎聚餐,据说此习是从其祖上流传下来的。
  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元霄节,又称灯节或上元节。此间大放花灯,还举办各种丰富多采的娱乐活动。如演戏龙、打狮子、跑莲船、踩高跷、打蚌壳等等。1984年元宵节,县文化馆等单位组织农民上街玩龙灯,文化部出版的<群众文化》杂志对这一盛况予以报道。流泗乡农民扎的草龙一直保存在石钟山文物管理所。
  解放前在元宵夜有“赶殇”(即赶鬼蜮)的陋习。往往引起宗族纠纷,以至械斗。解放后仍有少数村庄未改,公安部门每年都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花朝在农历二月十五日,相传此日为百花生日,当开展花事活动和播种瓜、菜、旧时女孩子在这一天穿耳朵眼,以吊耳环。
  清明既是农历节气,又是传统节日。清明前后人们到祖先墓前祭扫,又称挂纸,扫墓。解放后,在这一天各地组织青少年到烈士塔或墓前凭吊忠魂,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形式。还有聚餐的习惯,俗称“吃清明”,即以房族为单位进行。旧时由清明公产中开支,一般女子不得参加,但年过六十的老婆婆可以“吃白”。清明前一天为寒食节,禁烟火,既不能扫墓,也不能聚餐。解放后除禁烟火外,祭祖“吃清明”仍在进行。
  端午在农历五月初五日,又称“端阳”,这一天家家户户门前悬挂艾(蒿)条、菖蒲,称为“蒲剑”、“艾虎”,儿童额涂雄黄,胸佩香袋,以避秽气。还兴吃粽子,近水乡村则赛龙船,相传是为了吊祭爱国诗人屈原。
  七夕在农历七月初七夜。传说牛郎、织女这晚在天河鹊桥相会。旧时,少女在庭院陈设瓜果香案,用彩线竞穿“七巧针”。意在向织女乞求智巧,故又称“乞巧节”。今已不传。
   中元在农历七月十五日。迷信说法从七月初一起祖先回家探望,十五日晚才返回阴间,故这天晚上要祭奠相送,俗称七月半送祖宗。
  中秋在农历八月十五日。节前亲友互赠月饼等礼品,中秋之夜满月当空,全家团聚饮酒、品茶、吃饼谈心,谓之中秋赏月,儿童还拿砖块搭宝塔用黄草燃烧,还拜月亮。
   重阳在农历九月初九日,九为阳数,故名。也称重九。有雅兴的人在这一天相约登高,赏菊,吃螃蟹,文人墨客还题诗纪游。
  小年在腊月二十四日,也叫小岁。各家各户打扫庭院,除却垃圾,送旧迎新,是传统的卫生日。旧时在这天晚上送东厨司命(灶王)上天,按迷信说法灶王上天向玉皇大帝汇报这家一年来的卫生情况。除夕夜又接其下凡。旧时,从这一天起要教训孩子在过年期间不许乱说乱动,不听话予以体罚,俗谓“打伢仂过年”。
  游神会神会很多,定期举行,如“娘娘会”、“观音会”、“大仙会”、“地藏会”、“土地会”、“东平王胜会”,还有游姚王菩萨、火神菩萨、岳王菩萨等,非常隆重。白天耍节目,如踩高跷,打蚌壳、玩龙船、摆八仙等;入夜则打火把游乡、耗费甚大。马影、张青一带称“东平王胜会”为“接案菩萨”,接一次有的人家要卖田,所以称“卖田案”。游神会解放后已杜绝。
   解放后,阳历元旦、“三八”妇女节、“三·一二”植树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中国共产党诞辰、“八·一”建军节、“九·十”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全国性的节日,都要举行相应的纪念活动。第八十七章乡规道德
   第一节乡约
  乡约是同乡之民共同拟订、共同遵守的规约。史称“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明、清设乡约所,明嘉庆年间全县共设七所。每所推一位年高有德者为约正,正直果断者为约长,又二人为约副,通达明察者为约史,精健廉干者四人为知约,通习礼节者二人为约赞,并有彰善簿、纠过簿记载功过。每月望前一日到约所,由约正率乡民朗读乡约,后察看彰善簿、纠过簿,“书善劝之,书恶惩之”,勉励从善去恶。清雍正八年后乡约所人员裁减,各以举贡生员一人充约正,三人为约副,以后相沿,略有增减。民国年间,废明、清乡约机构,由各乡(镇)公所兼管,解放后也无专门机构,由各级行政机构兼管。
  明、清乡约实非乡民共订,而是皇上训谕,顺治十三年有“六谕”(即六条训谕):“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女,各安生理,无作非为”。
  康熙九年颁行十六谕:“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孙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善良,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息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民国年间,县政府颁发了《乡(镇)自治规约、保甲规约制订要点》。其主要内容有:“以完成整个自治事务和培养一般自治习惯为主旨:不得与中央及省县之法令规章相抵触;不得超越乡(镇)、保应有职权之范围,以互助互利的精神达到相生相养的目的;规定地方上应兴应革之事和奖励、惩罚的办法”等等。各乡(镇)保据此制订具体规约予以公布施行,并呈上峰备案。走马实验区立过村训牌(本志另有记载)。另外,一些村庄、宗族还有封山、禁塘等禁约、族规和宗法。
  建国后乡约种类甚多,有增产节约公约、爱国卫生公约、维护社会治安公约,皆由乡、村群众自行共同制订,上级机关未统一颁发。另外,机关、商店及旅社还有服务公约。第二节道德风尚
  舍己救人1969年4月24日,高桥公社(今屏峰乡)青竹大队党支部书记杨振泉,见下放知识青年掉人滔滔洪水之中,危在旦夕,便下水抢救,知识青年得救了,可杨振泉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江西省革委授予他烈士的光荣称号。湖口县革委组织宣讲团在县内广泛宣传其英雄事迹。
  抢救人民财产1966年9月13日,武山山火爆发,武山小学陈年生和吴俊等教师立即参加扑火,陈年生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吴俊被烧伤,终身残疾。
  1970年山洪爆发,张青公社程山大队东风水库大堤将有被冲毁的危险,沈献琪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马当先,抢挖溢洪道,不幸被洪水冲走,献出了年轻生命。看护森林,不徇私情省造林积极分子、凰村乡向阳村刘桂富看护长江林场人造林多年,铁面无私。一次其亲家母违约上山斫柴,他发现后立即呼唤:“给我下来!”亲家母说:“亲家,是我。”桂富说:“皇帝老子也不行。”亲家母不肯下山,桂富把她的柴刀夺下甩到塘里。亲家母愤愤而去,他赶上前请亲家母到他家吃饭,并解释说:“丢刀、吃饭是两回事,丢刀是为公,吃饭是私情,我不在亲家母头上开刀,这片山林能看住吗!”待亲家母到他家吃完饭后,他便拿了把柴刀赔偿。此事一直被乡里人传为佳话。
  助人为乐文桥乡文新村九组共产党员黄益华见村里有两个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便接回家中当亲人照料,送茶送饭,洗衣熬药,无微不至,服侍了二十年,直待老人去世。
   文桥乡新桥村共产党员陈桂园,主动照料同村一孤寡老太婆,十九年如一日。
  为民办好事文桥乡文新村崔志和1910年出生在农民家庭,成人后种田兼做道士,一生正直善良,1948年病故。同村有一双目失明的老太婆,以乞讨为生,崔志和从幼年时起,每年腊月二十四日就送50斤稻谷和40斤木炭给她过年,数年不辍,直至老人病故。另一老人崔世明,家境寒薄,死后无钱安葬,崔志和便送其一具棺材。文新村境内有一阳勘港,地势低洼,四周又无屋场,夜晚一片漆黑,崔志和从1945年起在此处自置天灯一盏,照耀行人,直到他病故。崔舜村附近方圆五华里内道路凹陷较多,1946年崔志和花40担稻谷在傅垅一甲村买了480块石板,每块长3尺,宽l尺,上刻“桥”字为记,铺在凹陷处,来往行人无不赞誉。
  文桥乡高塘村农民饶泽进信奉佛教,经常为贫困户免费做石工,每年他都要将本村的洗衣、洗菜挑水埠头检修一次。1986年他已67岁,但当他得知武山乡龙潭涧水库库区内有一枯水季节可通行人的隧洞,洞底凹凸不平后,便自带干粮,利用在周围凿磨的空隙时刻,对洞底进行修整,使其成为坦途,且不取报酬,不留名姓。
  凰山岭有条通往傅垅东涧村和彭泽天红乡的山路,上面原有一座砖木结构的凉亭,供行路人歇息,但山高风大,凉亭年年都遭损坏。文桥乡文光村曹耀春(1918年生),每逢腊月三十日都自带砖瓦灰浆,上山维修凉亭,直至1983年凉亭改为钢混结构为止,坚持修理达40年之久。第八十八章奇闻轶事
   第一节奇闻
  光绪八年(1882年),七都酬山乡民徐某之妻饶氏怀孕后不久,忽然拒食,惟饮清水度日,但起居、生活等一切照常无异,而面颜肤色日见丰润。徐某劝其吞饮米汤,她饮后呕吐不止。医生切脉查诊,不知所因。半年后与邻妇争吵至殴,受伤胎动,方进鸡蛋汤,渐渐复食如故。
  民国二十七年农历前七月初五日,日军攻占凰村吴坦村,烧杀抢掠。十余日后,部分村民劫后余生,悄悄回村探望,见村中尸骨狼藉,惨不忍睹。因时值酷暑,尸体已开始腐烂,腥臭熏天,惟有吴某之妻邹水妹的尸体完好无损。其夫当时匆匆拆掉土砖灶,草草掩盖后便偷偷溜出村子。日军在吴坦村自攻占至撤走刚好一百日。日军撤退后村民相约回村,见邹尸蹲靠墙角,背部插着一把大蒲扇,双手捂着头部(因耳部中弹),面容安详如睡。皮肤呈黄白色,肌肉仍有弹性,四肢可伸屈,指甲又尖又长,真栩栩如生。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流泗梅家嘴彭祥家一条雌牛生一怪胎,状似人首,有眼、鼻、耳、嘴及少许红发。
   民国三十七年,湖口12岁童男谭月荣臂上生瘤,到九江活水医院开刀,剖开后发现此瘤上有牙齿、头发、眼睛和骨骼等。
  1968年6月,东庄李卫公村方灼青之妻雷香莲生一无脑儿。
  1982年6月,三里细翟村一头雌水牛剖腹生一怪胎,一头两身,四耳八足,两尾。怪胎下地后即死。
  1982年,县农业局干部周次生13岁的儿子周孔轩生一“畸胎瘤”,县人民医院剖开后取出肉瘤一个,发现里面有一个发育未成熟的胎儿。有一双眼睛,有头发,有两个类似手足的突起。经X光摄片鉴定,有脊柱骨和两个肢体骨。最后确定此瘤属于罕见的胎儿样“畸胎瘤”。
  1964年4月初,马影廖家岭村群众在村东头小山下螺丝顶地挖洞栽树。当挖到三尺深处,见有不少青石板和石灰,后继续深挖,挖出一具柏木棺材。开棺一看,里面是一具未腐的尸体,头戴乌纱帽,身穿紫龙袍,腰系玉带,脚穿朝靴,躺在一尺厚的通草之上,全身覆盖着十余匹白大布和绿纺绸,衣冠楚楚,栩栩如生。县文化馆曾派专人前去考查,初步鉴定此墓可能是张科之墓,约有四百余年,因死者是京官,又与有关资料上“张科病死葬于马影卧牛地”之记载相吻合。因无防腐设备,尸体及衣冠出土后即风化。
  民国十九年五月,屏峰乡民涂龙辉、涂冬喜兄弟二人在皂湖螺丝山发现一条大蛇,最粗处直径约为30厘米,长度不详,蛇体呈黄褐色,背部乌黑色,圆光无脊。
  1949年6月,干部徐搜奇等二人在东庄南湖一庙前发现一条大蛇,最粗处有小面盆大(约30厘米),后半截长十多米,全长不清。蛇体背呈灰黑色,腹白色,尾呈椭圆形,有茶杯粗。
  1950年5月,干部李献松、喻金良及群众十余人在泊洋湖侧山上发现一段蛇蜕,粗约二十厘米,长三米左右。
  1960年端午节,干部徐长训、齐国阳在屏峰青竹岭发现一条大蛇的尾巴,长50多厘米,直径约10多厘米。
   第二节轶事
   一、哑对
  清代,高心夔在吴县任知县,此地状元甚多,常有人在他面前夸口。心夔说:“家乡湖口状元不多,但才子不少,连渔民、樵夫都能吟诗属对。”吴县人不信。一次,三位吴县籍状元结伴游湖口,见一樵夫即出一上联:“宝塔七层,六面八角”命樵夫对句,樵夫见状摆摆手走了。三状元回吴县将此事告诉高心夔,说:“樵夫对不上我们的对子。”高心夔哈哈大笑说:“对上了,对上了,这是哑对:玉手五指,两短三长。”三状元心悦诚服。
   二、藏字对
  抗日战争胜利后,“生生堂”药店要杨赓笙给他们做副对联,既要把生生二字含进去,又不能在字面上出现。杨赓笙稍加思索,挥毫便写:“枯木逢春犹再,神仙有药能长”。上、下联都省略一个生字,而且顺理成章。店主一见大喜,周围数十里的文化人也纷至沓来欣赏杨先生这副妙对,药店生意因此更加兴隆。
   三、“刀笔”蔡春游的传说
  清代乾隆年间,张青乡植树垅蔡家有位落第书生蔡春游,为人正直、机敏,专与昏官豪强作对,为民申冤,人称“刀笔”。湖口民间对他传说甚多,仅择数则辑录如下。
  添一竖,免租税:鄱阳湖口滩涂甚多,枯水季节农民多在上面播种庄稼,县官见有利可图,擅自增收租税。农民不服,.屡次呈报知府,要求免收滩涂租税,但状纸均被驳回。农民们找到蔡春游,春游仅将状纸中的“口”字添一竖,即把“湖口滩涂”改为“湖中滩涂”,知府便准了状。人问蔡春游:“你只添一竖,为啥就准了?”春游说:“你们哪里知道,地在湖口,寸土归皇上管,交租纳税,理所当然;湖中只有水,哪有土地!以水当土,加征税租,凯不荒唐,知府当然要准状。”
  指东家,抓西家:吴贵生幼小由父母作主与陈财主女儿订了终身,谁知一场大火把贵生家烧个精光,父母忧愁而死。贵生孑然一身,帮人放牛度日,不知不觉贵生已长到十九岁了,就到陈财主家要求娶亲。陈财主嫌贫爱富想赖婚,并把贵生药哑了。贵生目不识丁,有嘴不会说话,到衙门无法申冤。左邻右舍见陈家财大势大,不敢出面讲实话。蔡春游知道后,立即给贵生作主,写了一份状子,叫贵生上县衙去告。县官接过状子一看,上写:“告状之人是哑巴,开口无音难说话。要问告的是谁家,请派衙役跟着他,他指东家你抓西家,自有旁人来说话。”县官依言,派人跟着哑巴,哑巴指着陈财主家,衙役偏偏抓了西邻张店主。公堂上,张店主为了开脱自己的罪责,一五一十地道出了真情。于是,陈财主受到惩处,贵生申了冤。
  四句状文,保住祖坟:王家坳是王老三的祖坟山,青松翠竹,好不繁茂。胡柴听风水先生说这是块宝地,祖坟埋在这里,子孙后代就会升官发财,便起了贪心,他假造一份契约,又贿赂牛知县。知县见钱眼开,胡乱将坟山判给胡柴。王老三不服,求助蔡春游,春游替他写了份呈状,吩咐了他几句话。王老三接到传讯上了公堂,知县问:“本县所判,小民服不服?”王老三连连点头:“服,服。“‘永不反悔?~岂敢反悔。只是有几句话要给老爷讲清楚。”王老三边说边递上春游给他写的状文。知县一看,顿时脸发青,汗直流。状文仅四句话:“此山一穴地,能出天子的,判给胡柴家,不知皇上依不依。”牛知县怕犯助逆之名,遭杀身之祸,立即改变原判,并给胡柴杖脊四十大板。
  管闲事,救车夫:一车夫替人推车土布到景德镇,在下坡处压死一条狗。这狗是曹恶霸的,曹闻讯大怒,命家丁将车夫绑起来毒打一顿,说他害狗欺主,要送县衙治罪,并勒索巨款为狗治丧。围观群众敢怒不敢言。这时人群中走出位书生,对车夫说:“随他告官去,我这里为你写了一张答辩状。”到公堂知县将答辩状一看,写的是:“推车咿哑,死狗被压,若是活狗,为何不走?”车夫无罪被释放。曹恶霸大光其火,找到书生,问:“你是何人?敢管闲事?”书生微微一笑,答:“在下蔡春游。”恶霸情知不是敌手,再不敢纠缠了。
   遗产——一担破丝箩:蔡春游一生打抱不平,但自己家贫如洗。病重时,儿媳不孝顺,春游心里明白,因为他未给儿媳留下什么家产。一天,他把儿子和儿媳叫到床前说:“你们好好照料我,我会留一样东西给你们,子子孙孙都用不完。”儿媳乐滋滋地想:“别看老头子衣衫褴褛,也许还能留下一、两件宝贝。”于是尽心看护。临终时春游指着那担破丝箩对儿媳说:“这担箩筐是用竹篾编织的,虽然破旧,把它折断做添灯拍,还是够多的。”
   四、偷梁换柱嫁丑女
  民国年间,郭万富家有一丑女,年过二十仍无人上门说亲。但丑女的丫环长得挺秀气。媒人为丑女设下一计:一天,叫丫环拉磨,小姐添磨。媒人领一漂亮后生来相亲,在后生耳边说:“你看准,就是那位拉的。”后生以为拉磨的丫环是小姐,便欣然同意。后生娶亲时才发现小姐拉拉疤疤,其丑无比,找媒人算帐,媒人说:“我清清楚楚告诉你是那个拉的,你点头同意了,还找我于啥?”生米煮成熟饭,后生只好忍气吞声接纳了这位丑娘子。
   五、巧嘴媒人耍花招
  民国年间,走马坂有位巧嘴媒人,是个独眼龙。一次,她领着刘生到董妹家相亲,董妹是个拐子,但容貌尚可。媒人怕刘生因她拐脚而看不中,便叫董妹端坐在椅子上用裙子把脚遮住。相亲时,媒人说:“三人六面,五眼生全,脚长脚短,莫怪媒言。”刘生一时未听懂语中含意,点头应允,娶亲时发现新娘是个拐子,才知上了媒人的当。
   六、陈万户
  张青乡张青村有个自然村叫陈万户,现在实际只有一户。传说明洪武年以前的的确确有一万户,当时这个村庄人多势众,不管谁进庄子都得下车、下马、下轿步行。朱元璋打败陈友谅后,派一官吏至此,不肯下马,被该村村民痛打一顿。此官吏网去将此事禀报给朱元璋。朱元璋以为陈氏对他击败陈友谅不服气,借此进行报复,立即降旨将该村村民斩尽杀绝。明军奉命进村,从村卜.首杀到村上首,只要你说是姓陈的,就全家抄斩。该村也有几户姓段和姓曹的,如果回答是姓段或姓曹的就不杀。于是姓陈的也改口说姓段或姓曹,后来活下来的人聚集一起改村名为段源清和茶柏子岭曹家。只有一户姓陈的偷偷跑到彭泽庙前去了,几年后有人迁回原地继承陈万户烟火。段源清村旁至今还有两口塘,一叫大人塘,一叫小人塘。传说是因为明军当时将被杀大人的尸体丢进大人塘,将被杀的小孩的尸体扔进小人塘而得名。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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