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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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631
颗粒名称: 卷十七 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4
页数: 35
页码: 668-701
摘要: 清末及民国时期,县里无医药卫生专门管理机构。1949年10月医药卫生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民政科管理,科内配备一名主管卫生工作的干部。1957年合并为文教卫生局。1966年“文革”开始后卫生局工作瘫痪。1968年县革委会成立后内设卫生组管理全县医药卫生工作。不久又与医药卫生诸事业单位合并,成立湖口县人民卫生处。1971年撤销,恢复卫生局至今。最早称湖口县血防工作委员会,1956年改称中共湖口县委血防五人小组,1958年又改为中共湖口县委除害灭病指挥部。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兼任。血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1952年成立湖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乡卫生院均成立卫协分会。
关键词: 医药卫生 医药卫生管理

内容

清末及民国时期,县里无医药卫生专门管理机构。1949年10月医药卫生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民政科管理,科内配备一名主管卫生工作的干部。1952年4月成立县卫生科。1956年改为卫生局。1957年合并为文教卫生局。1958年又分设为卫生局。1966年“文革”开始后卫生局工作瘫痪。1968年县革委会成立后内设卫生组管理全县医药卫生工作。不久又与医药卫生诸事业单位合并,成立湖口县人民卫生处。1971年撤销,恢复卫生局至今。
  1955年成立中共湖口县委血防领导小组。最早称湖口县血防工作委员会,1956年改称中共湖口县委血防五人小组,1958年又改为中共湖口县委除害灭病指挥部。1961年改为中共湖口县委除害灭病领导小组,1968年改为中共湖口县委血防领导小组至今。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兼任。
   血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
  1952年成立湖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最早称湖口县爱国卫生运动指挥部。1958年改为湖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延续至今。主任委员一般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兼任。1980年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由卫生局长兼主任,并配备秘书、办事员各一人。
  1980年成立湖口县医药学会,由卫生局长兼会长,有副会长两名,理事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1985年全面执行《湖口县卫生改革办法》,医疗单位实行卫生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
  1986年成立湖口县农村卫生工作者协会,卫生局副局长兼主任。有副主任两名,秘书长一名。各乡卫生院均成立卫协分会。这一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湖口县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完成了全县村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整顿、发证工作。
  1987年成立湖口县红十字会,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会长,卫生局长、教育局长兼副会长,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体委、民政局等单位领导组成理事会,这一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湖口县村级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全县进行了妇幼保健队伍的整顿,完成了新法接生员的聘任工作。
  1988年基本完成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聘任工作,卫生局被评为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第二节防治机构设施
   清末至民国初年,本县医疗卫生落后。城乡缺医少药,医药卫生机构仅有:
  县诊疗所民国二十三年成立,江西省卫生处派令李芷萱来湖口任所长(兼医师)。设助医兼事务一人,司药一人。全年经费1200元(法币)。所址在县城正街城隍庙隔壁(现人武部)。
  走马乡实验区保健所民国二十四年创立。保健所的任务是:推行各项卫生事宜,定期举行卫生运动大会,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治疗。抗日战争爆发后随同走马实验区一同夭折。
  湖口卫生院民国三十四年创立。院址在北门天主堂内。开始医务人员共6人,医疗设备简陋,药械短缺。第一任院长为周天柱。民国三十五年江西省卫生处派令周淳接任院长,医务人员增至12人,设病床10张,简易手术室1个,开展小外科和妇产科手术。
   建国后医药机构有:
  县人民医院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旧县卫生院,名称未动。院址设徐胜甲药铺内(今药材公司)。1953年改为湖口县人民医院。院址迁原海军花园内(今县人民医院)。
  1968年与防疫站、血防站、妇幼保健站合并成立人民卫生处。1971年院站分开,恢复湖口县人民医院至今。
  1980年调整、充实了院内的医疗、管理机构。设有医务科、门诊部、放射科、检验科、内儿科、妇外科、传染科、中医科等。实行院长负责制。至1982年全院有党政管理人员20人,医务人员148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3人,中、西医师4人,检验师2人,护师2人,西医士6人,护士26人,助产士4人,中西药剂士8人,检验士4人,其他初级卫技人员50人。
  医院规模逐年扩大,1984年院内设有院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医务科、财务科、后勤科、工会、内科、外科、传染科、妇儿科、门诊部、放射科、检验科、五官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中医科、中医伤科、理疗科、心电图超声波室、脑电图室、胃镜室、手术室、药械室、供应室等26个科室,医务人员共21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4人,中、西医师29人,中、西药师5人,护师2人,医士、护士、助产士、检验士共58人,行政后勤人员43人,其他7人。
  1988年全院有职工228人,其中管理人员48人,高级技术人员110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8人,主治医师32人,其他69人),中级技术人员31人,初级技术人员39人。
   病床逐年增加。1949年12张,1951年20张,1954年30张,1957年45张,1961年60张,1968年80张,1973年120张。
  医疗器械不断更新。1949年接受旧卫生院时只有听诊器、注射器和简单的检验设备。1954年配有外科手术刀包。1963年配备有上腹部手术刀包。1965年配有救护车一辆,30毫安X光机一台,心电图机一台。1976年配有超声诊断仪一台,200毫安X光机一台。1982年配有心电监护仪一台、胃镜一台。1987年添置进口B超一台。
  医疗水平迅速提高。1949年只能诊治一般内科疾病,后逐步发展到能对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危重病进行治疗。1955年开展了外科手术治疗。1955年10月开始做第一例阑尾切除手术;1963年做了一例脾脏切除手术;1968年做了一例胃切除手术;1981年开始胸部外科手术;1982年开始做脑部外科手术。该院各科不断向专科发展,如内科分为心肾、神经、消化、血液等科;外科分普外、胸外、脑外、泌外等科。该院能治疗多种疑难病症。1985年成功地进行了两例断指再植手术。
   检验:1952年开始作常规检验,1958年开始做生物化学检验,1979年开始作细菌培养,1981年开始做免疫检验。
   放射:1962年开展胸透,1965年开展X光摄片,1972年开展造影。
   医院建设:新建1500平方米门诊大楼及1400平方米三层楼病房。
   [=此处为表格(1973-1988年湖口县人民医院几项主要指标统计)=]
  湖口县中医医院1979年撤销双钟镇卫生院,成立湖口县中医医院。1982年医院初具规模,全院有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62人,其中:中医师5人,西医师2人,中西结合医师1人,护师1人,中药师1人,西药师1人,医士、护士、药剂士、检验士共16人。设病床20张。主要医疗业务有内科、外科、伤科、针灸科,同时保留了西医的理疗、口腔、妇产等医疗项目。医院设有中药加工室,每年加工中药材约6-7吨。主要医疗器械有:1980年购50毫安X光机一台,1982年配超声诊断仪一台,心电图机一台、救护车一辆。1988年添置国产B超一台。至1988年底,全院职工增加到84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高级技术人员30人(其中主治医师10人,其他20人,),中级技术人员11人,初级技术人员32人。有病床35张。年门诊人数4万余人次。收住院病人1000余人次。年业务收入49万元。该院医疗水平不,断提高。1985年采用直肠给药法,解决了小儿与不能口服中药汤剂病人的困难。
  防疫站1962年7月成立,初期有.工作人员7人。1972年恢复三站(县防疫、血防、保健),分开后,防疫站有工作人员16人。1979年起实行站长负责制,站内设有防疫科、卫生科、检验科。1962年只能做三大常规检验。1972年开展生化检验、细菌培养。1973年可做免疫检验。
  血防站1956年成立。初期只有工作人员26人,站址设舜德乡黄荆桥。同年九江地区分别在流泗、马影两乡设血防组(即九江专区第十七,十八血防组),每组7人。1959年血防站迁至江桥乡,1961年站、组合并。1962年迁至三里街。1965年迁至县城西门。1968年撤销,与其他二站以及人民医院合并,改称人民卫生处。血防工作由卫生处管理。1973年恢复防疫站、血防站,工作人员27人,血防员30人。房屋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病床48张。1982年人员增至68人,其中业务人员58人(医师6人,护师1人)。1975年配有30毫安X光机一台。1976年配超声诊断仪一台,1977年配50毫安X光机一台、心电图机一台,1981年配200毫安X光机一台。主要任务治疗血吸虫病。
  妇幼保健院1953年成立,院址在流芳市。1956年迁入县城与县医院合并。1961年与县医院分开,成立保健站。,,1968年撤销并人人民卫生处。1972年恢复防疫站,妇幼保健工作由防疫站管理,1973年恢复妇幼保健站。lq74年保健站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合并,称计保站。1981年与计办分开单独工作。1982年人员增到10人,简易病床6张。1985年7月1日改为湖县妇幼保健站。建成五层大楼一栋,面积达1300余平方米,设有病床30张及门诊部、住院部、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榆验、手术等科室,能做剖腹产、输卵管结扎和再通等妇产科手术。
  中心卫生院1952年由省配备20名医务人员编制,成立了流泗、江桥、文桥、流芳、马影五个区卫生所。每个卫生所配备4人。1956年撤区并乡后,流芳卫生所撤销。1958年将流泗、江桥、文桥、马影四个区卫生所改为中心卫生院,并成立舜德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除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外,还负责支援其它卫生院业务。其行政上仍属所在乡领导。
  中心卫生院有正规病房、病床,能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危重病。1962年后,各院先后开展了外科手术。如舜德中心卫生院1962年做了阑尾切除疝气切除手术;1965年马影中心卫生院做了疝气切除手术;1970年江桥中心卫生院做了脾脏切除手术;1970年流泗中心卫生院做了阑。尾手术;1978年文桥中心卫生院也做了疝气切除手术。业务技术力量方面:各中心卫生院都有两名主治医师。开展了上腹部外科、血液光化检查、X光摄片技术。医疗器械设备方面:1967年,文桥卫生院配有30毫安X光机一台;1968年流泗卫生院盖起较宽敞的检验室,并配置高倍显微镜、离心器、比色计、电冰箱、恒温箱;1975年为流泗、马影、江桥、舜德四所中心卫生院各配备30毫安X光机一台。除文桥外,对其余四院化验室也进行了充实。1979年又为流泗调配了100毫安X光机一台,为文桥配50毫安X光机一台。至此,两院开始摄片。1978年对流泗、马影两院配心电图机各一台。1981年流泗配超声诊断仪一台。1982年马影也配超声诊断仪一台。1986年五个中心卫生院都完成了检验、X光机(100毫安)、心超、上腹部手术器械配套装备。1988年流泗装备国产B超一台、纤维胃镜一台。
  乡卫生院1952年以民间中医中药人员为主,成立了流泗、凰村、大垅、马影、张青、文桥、五里、傅垅、江桥、城山、东庄、高桥等12所联合诊所(集体所有制)。1958年联合诊所改为公社联合医院。1961年成立八房公社联合医院,1962年联合医院改为公社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所在的公社不再成立公社卫生院。1968年扩社并队,八房卫生院并人张青卫生院;高桥卫生院并人舜德卫生院;东庄卫生院并人城山卫生院;三里卫生院并人马影卫生院。1973年调整社队规模,恢复三里、东庄、高桥三个公社卫生院,成立双钟卫生院。1984年恢复乡,均改称乡卫生院。
  1952年各联合诊所以中医内科为主,少数联合诊所开展了中医一般外科。1958年调进部分西医开展了西医内科诊疗。后西医人员不断增加,西医内科也不断扩大。至1972年公社卫生院仍然只能进行中医、西医内科诊疗。1977年,傅垅卫生院开展了女扎手术。1976年以后,各卫生院都能做上环、人流手术。
  1978年以后各公社卫生院配有一般检验器械。1980年以后各院均配有30毫安X光机一台,都能开展三大常规检查和女扎、X光胸透等业务。
   合作医疗站是农村群众以原大队为单位创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1968年,流泗公社棠山大队创办了第一所合作医疗站,以后各大队陆续建立。经费由大队、生产队和群众个人分成集资。根据资金的多少,群众治病的药费有的全免,有的部分免。医生由大队选派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热爱卫生医疗事业、群众信任的青年人担任。这种农村医生,一般不脱离生产劳动,因此群众称之为“赤脚医生”。每个合作医疗站配有赤脚医生1-3人,除担负全大队医疗工作外,还负担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业务上受公社卫生院指导。县、社两级卫生部门定期对农村医生进行培训以提高其医疗水平。据1982年统计,全县有合作医疗站144所,农村医生330人(其中女医生69人)。同年春,根据中央卫生部的指示精神,对乡村医生进行了考试考核,向成绩合格者颁发乡村医生证书。全县取得乡村医生证书者有231人。
   第三节医疗队伍
  建国前我县没有医疗机构,群众有病靠民间郎中(中医)诊治。当时全县比较著名的中医有:傅垅的洪毓奇及其子隆光,流泗的汪玉书,城山的沈全谋,大垅的许平甫、刘甲迁,马影的王右之,张青的吴江田、吴其昌,舜德的沈明渊等。
   建国前夕,全县有中医人员96人,分布情况按现在行政区划统计如表77-2
   [=此处为表格=]
  建国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人民卫生事业,大力组建医药卫生机构,充分发挥原有中医力量,积极培养医疗技术人才,加强了对医疗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全县医疗技术队伍不断壮大和提高。
  1958年,创办了湖口县卫生学校。
  1959年-1965年,全县有26人参加江西中医学院中专函授班(共3期),结业后都获得了毕业证。
  1977年,全县有34人参加江西中医学院中专函授班,其中在职医务人员9人,乡村医生25人。
  1980年,全县有50名考入江西中医学院中专函授班(在职医务人员18人,乡村医生32人),其中取得毕业证者,承认其中专学历。
  1982年,全县有6名在职医务人员考入江西中医学院大专函授班。
   短期训练班,1952-1955年共办了5期接生员学习班,参加学习156人。
  1959年办了一期接生员学习班。参加学习16人。同年办了一期计划生育四大手术学习班,参加学习20人。办了两期伤科学习班,参加学习56人。
  1977年办了一期妇保人员学习班,参加学习13人。
  1977-1982年,办了4期初级卫生人员学习班,参加学习134人。
   对有培养前途的医疗技术人员,有计划地安排离职进修。
  1952-1988年,全县各专业进修人员共达480人次。其中在省级医疗单位进修的有87人次;地、市级医疗单位进修的有200人次;外省、市医疗单位进修的有36人次。进修科目有:化验、护理、妇产、西医基础、内、儿、外、五官、眼科、放射、心电图、超声波、麻醉、制剂、口腔、西药制剂、中医内科、舡肠、骨伤、针灸、理疗等。还有食品卫生、劳动卫生、计划免疫、卫生宣传、卫生行政、血防、医疗器械修理。
  进修的单位主要有江西医学院,江西中医学院、江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江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中医医院、江西省第一医院、南昌市儿童医院、洪都医院、九江地区卫生学校、九江地区人民医院、九江市人民医院、陆军一七一医院、湖口县人民医院。在省外的有卫生部中医研究院第一研究所、上海第一医学院。进修时间最长一年,最短三个月。
  对有成就的中医,发动他们带徒弟,并鼓励中医整理、发掘传统秘方261副。中医伤科老医师汪玉书先后带了9名伤科学徒,有7名取得医师、医士职称。
   第七十八章药材药品
   第一节药材生产
  我县境内东南多高山,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盛产野生药材。武山的贝母、丑牛子、半夏、苦参、大细辛、大活血、桔梗、前胡、天门冬等;花尖山的前胡、桔梗、苦竹参、半夏、贝母;凰山的红花、贝母、首乌、苦竹参、竹叶柴胡;桂家山的石斛、黄芩等,都有较高的产量。全县各地出产野生药材有48种,最高年产量达3824担,最低年产量321担,平均年产量达679担。
   第二节药物加工
  建国后,药学专业队伍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全县现有药学专业人员110人。其中主管药师3人,西药师17人,中药师14人,西药药剂员14人,中药药剂员20人,其他42人。这支队伍能从事灭菌制剂,普通制剂,配制与中药炮制加工。
  县人民医院设有制剂室,为一栋200余平方米两层楼房,装备有大输液生产线和质量检验仪器,能配制10%和5%的葡萄糖与生理盐水,林格氏液、碳酸氢钠、甘露醇等制剂及一般针剂、合剂、软膏、滴剂、洗剂等47种。
  县中医院拥有80余平方米的独层制药室。装备了碾、磨、粉碎等设备及分析天平、霉菌培养箱。按中医传统配制糖浆剂、散剂、冲剂、胶丸等57种中成药品,其中痒实灵、清退合剂、伤药膏广泛用于妇科、儿科、伤科。并设有中药加工房,进行饮片、炙、炒等加工。钟山制药厂能生产蛇胆川贝液等20种中型中成药(详见工业卷)。
   第三节药材经营
   抗日战争前后,县城有回春堂、益春堂、生生堂、采芝堂、徐胜甲等5所中药店,经营中药。
   解放前夕,全县有中药铺92所,其分布情况按现在行政区划统计如表78-1
   [=此处为表格=]
  新生药店1956年将楠记药店、生生药店、采芝堂三家私店实行公私合营,成立公私合营新生药店。地址在大中路东端。主要经营中药材、中成药。1957年并入药材公司,1962年又分出。文化大革命一开始便又并入药材公司。
  湖口县医药公司1956年正式成立,始称中国药材公司湖口县公司,地址在原徐胜甲药店处。1958年改名为江西省湖口县中西医药公司;1962年又改名为江西省医药公司湖口县公司。1956-1963年属湖口县卫生局领导;1963-1967年归属湖口县商业局领导;1967年底-1970年属湖口县人民卫生处领导;1970-1981年又归湖口县商业局领导;1981年至今属九江市医药公司领导。
  1956年只经营中药材、中成药;1957年增加药品经营项目;1958年又增加医疗器械。现在已经经营中药材、中成药、药品、医疗器械、营养保健药品、计划生育药具、部分化学试验玻璃仪器、兽药等八大类300余种项目。销售总额1956年仅8000元,1988年已达260多万元。
  公司始建时建筑面积仅200平方米;1988年占地面积已达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医药大楼1100平方米,药库1200平方米。公司附有药材饮片加工厂。现有三个零售药店,三个批发点(县城、文桥、流泗)。公司常年收购中药材76种,1960年香附子收购量达40万公斤,创历史最高纪录。[=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医药公司基本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医药公司历年生产、收购情况表)=][=此处为表格=]第四节药政管理
  为加强药政管理,县卫生局设有药政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政管理政策、法规。1986年成立湖日县药品检验所,由卫生局长兼任所长,配备专职业务副所长一名,中、西药剂师各两名。有业务用房四间,购置了净化工作台、电冰箱、分析天平、旋光分析仪等设备。开展了经常性药品检验工作,对自制药品与外来药品质量都要进行检验和把关。各医院都设有药事委员会,负责审批本单位的药品采购及用药安全检查。
   第七十九章疾病防治
   第一节地方病防治
  地方病属于一种区域性发病。本县在历史上曾发生过的地方病有:头癣病、丝虫病、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热晒病、哭笑病、松毛虫病、麻病(又各麻软病)、恶性肿瘤。
  头癣病1958年全县开展了以土方法(白糖、猪油、苦子)治疗;1976年用小剂量灰黄霉素综合治疗,全县共治愈4680人。1978年全县有病人5293人,全部进行治疗并已治愈。经过两年巩固工作,我县黄癣病达到根除。1980年,九江地区行署对我县治疗头癣病进行了考核验收,宣布本县为根除头癣病先进县。
  丝虫病在本县最早历史无考。1957年全县开展了一次调查,共查出病人284人。主要分布在傅垅、高桥、大垅、江桥等乡,经过治疗病人逐年减少。1982年,全县又开展了一次调查,血检6109人,未发现一例。1985年经省政府验收,本县基本消灭丝虫病。
  热晒病是我县历史上未发生过的病。1954年6、7月间,首先在流泗乡东风村程和自然村发现了热晒病(当地群众称之为“怕太阳病”或“太阳症”),以后在流泗乡其他村及凰村、马影、张青、大垅等乡部分村也发生此病,经过中医及民间单验方治疗,逐渐消失。
   哭笑病1970年4月在江桥乡夏槐村、李青村、周显村发生过此病,发病数较少,用镇静剂及一般处理治愈,后未发现。
  松毛虫病又名肿痛病,是由松毛虫引起的中毒性疾病。患者全身肿痛,严重的关节变形瘫痪。1978年在三里公社初次发现8例,1979年在凰村公社向阳大队发现11人;1980年在东庄发现100余人。县政府及时拨专款予以治疗,绝大部分患者被治愈,少数人终身残废。
  甲状腺肿建国前本县高桥、傅垅、大垅等少数村庄有散发病人。1982年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法,对全县16个公社40个大队进行普查,共发现各类型病人849人,并对流行因素(水、土)含碘情况进行化验,5个点15份样品测定结果表明:含碘量在5微克/升以下的有14份,占9333%。本县属非流行区。1987年经市考核验收,此病在本县基本消灭。
  麻病又名“湖口病”,亦称麻软病(低血钾软病),在本县历史上从未发生过。1963年10月27日首次发现,直至1982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20年中曾出现过3次高峰:1964年发病1029人,死亡94人;1970年发病1540人,死亡21人;1973年发病5646人,死亡17人。发病率偏高的地区是在流泗、凰村、马影三个乡。
   本病发病特点:①多发生在棉区;②多发生在上半年;③多为一户一例,一户2-3例的较少;④女性发病较男性偏多;⑤偏于青壮年;⑥农民发病偏高;⑦接触农药有机磷者发病率高;⑧发病患者多为食用毛棉油者;⑨同一患者易重复发病。
  1964年本病发生后,立即引起国家卫生部和省、地领导及卫生部门的重视。全省各地抽调医务人员216人支援防治工作。卫生部、北京、上海、湖南、湖北等省、市有关单位及解放军军事医学院等派来专家、教授,支援本县麻病的防治工作。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魏文伯、江西省副省长黄霖、省卫生厅副厅长杨锡光、九江专署副专员商群、九江地区卫生处处长高俊峰等领导亲临指导。
  开始认为本病是多发性神经炎,后经专家会诊,根据患者临床特点,认为是西力生(即有机汞)中毒所致。对此,县委、县政府签发文件,禁用西力生拌棉种。
  1965年,省卫生厅遵照卫生部的指示,在庐山召开为期十天的湖口病学术讨论会,参加讨论会的有省、地、县领导及部分专家、教授,进一步对病因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45篇论文,但对致病原因没有统一结论。
  1973年是发病的第三个高峰,全省各地抽调了63名医护人员支援治疗工作。还有一部分教授、专家来县指导工作,继续对病因进行探讨。经过长时间、多方面的调查研究,确认为长期食用毛棉油,棉酚积蓄中毒所引起的。县委召开会议决定禁用毛棉油,并提出下列几项措施:
  ①社员群众一律不得食用毛棉油;③凡拥有毛棉油者,应由生产队集中,统一向粮站兑换精棉油;⑧各公社油榨加工的毛棉油,必须经过精炼方得食用或出售。1973年以后此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麻病发病情况统计表)=]
   [=此处为表格(1964-1965年中央及部分省市来湖口县参加麻病防治名单)=][=此处为表格=]肿瘤病根据1977年6月全国肿瘤防治会议和省、地肿瘤死因回顾调查工作会议精神,本县于同年开展了肿瘤死因回顾性调查,由卫生局直接主持,县直卫生单位和各公社卫生院具体负责。调查结果见表79-3、79-4。
   [=此处为表格(1973-1975年湖口县肿瘤病死亡率(%))=]
   [=此处为表格(1973-1975年湖口县癌亡调查癌死率表)=]
   第二节传染病防治
  封建王朝和国民党统治时期,官府对劳动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全县传染病流行甚广,天花、霍乱、鼠疫、麻疹、伤寒、痢疾、疥疮、疟疾等威胁着劳动人民的健康。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沈仲村(现张青乡程山村)发生鼠疫,两个月内死亡达30余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山下左家(现江桥乡坝桥村)、李廉德村也发生霍乱,共死亡三、四十人。民国三十六年发生霍乱,国民党南京政府派出14医疗队驻湖治疗。天花和其他传染病每年都有发生。
  建国后,党和政府非常关心群众的疾苦。1955年7月5日卫生部发出了(55)卫防徐字第1096号文件,规定传染病报告和管理的范围为两类、十八种;1978年9月20日(78)卫防字第1222号文件,规定为两类二十五种。本县从1950年至1988年,每年均由县、区、社医疗卫生机构对县境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并按卫生部(78)卫防字第1222号文件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序列,及时向上级报告。甲类传染病(天花、鼠疫、霍乱)建国后已经绝迹,其他传染病均相应得到控制。对传染病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每年4-10月县、乡各级医疗单位都要建立肠道门诊室。
  1978年6月,波阳县发生02号病,1979年水源检查时在内河码头分离出一株副霍乱弧菌,成立了02号病防治领导小组。以后本县及时开展预防工作。1980年县直卫生单位抽调有经验的医师、检验师和护师11人组成鉴别诊断小组;县医院、中医院、江新厂职工医院设立了观察病房和肠道门诊室;各公社卫生院都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工作;县、社医疗单位都各有1-20人份的抢救药品。在防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预防了该病的发生。
   由于积极采取各种防治措施,控制和消灭了一些常见传染病。具体情况见表79-5。[=此处为表格(湖口县传染性疾病发病情况统计表)=][=此处为表格=]第三节卫生保健
  妇幼保健建国前,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落后,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经常发生。1952年各区卫生所成立后,均配有妇幼保健专职人员,宣传新法接生,传授新法接生技术及妇幼卫生常识,并在县城举办了第一期新法接生员学习班,参加者30人。由于推行了新法接生,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死亡均得到了明显控制。
  1956年全县办起了15所托儿所。
  1958年上半年在马影乡郑十房村办了第一个农村产院。下半年,全县每个乡都办了农村产院,计24个。同年县城办起保育院,1968年保育院撤销。
  1958年办了一期农村产院护理人员学习班,并开展了妇女两病(子宫脱垂、尿漏)的普查和治疗。全县共查出病人1004人,治疗380人。
  1975年在舜德公社舜德大队合作医疗站办了一个妇产室,负责孕妇检查、接生和计划生育指导。
  1979年,全县进行妇女两病和宫颈炎普查,共检1000人,查出病人690人,其中尿漏病人10名,全部进行了手术治疗。同年对全县学龄前儿童发放了驱虫药10709人份。
  1980年,县城恢复保育院。
  1981年,全县开展了学龄前儿童体检,对发育不正常的儿童进行登记。并将情况告诉家长和保育院、托儿所老师,嘱其及时给予矫正。同时,对县一中、胜利小学、五里、傅垅、舜德、江桥、流泗等乡中小学学生进行了视力监测,共检查5769人;对县城中小学教室建筑、教学卫生进行调查。
  1982年对县城和农村学校学生成长发育及视力进行检查,受检数6461人。受检单位:湖口县中学、胜利小学、大垅乡和舜德乡中小学。制订了<湖口县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治方案(草案)》。在县城通过学龄前儿童体检,评选出一批健美儿童。凡符合健美标准者,县妇联、工会、团委、教育局等单位联合赠送了纪念品。以后逐年进行。
  劳动保健1975年对厂矿企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其危害,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监测。对工人健康和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提出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督促厂(矿)改善劳动条件,对各项防护措施进行鉴定。
  1975-1979年,对11个厂(矿)780名接触粉尘的工人进行砂肺普查,共摄片1350张。县工具厂发现一名I期矽肺病人。
  1979年对县以上15个厂(矿)进行铅、苯、汞、有机磷、三硝基甲苯5种职业病普查,共检查509人,占应检人数90%。其中铅作业376人,苯作业163人,汞作业4人。检出铅慢性中毒15人,铅吸收40人,苯观察1人,汞吸收1人。
  1975-1980年共检出职业病患者:矽肺病1人,慢性铅中毒25人,铅吸收49人,苯观察1人,汞吸收1人。患者都进行了2-5个疗程的治疗,全部临床治愈。
  1979年,对9个单位有毒车间的有害物浓度进行测定,粉尘测定18个点,其中16个点超过国家最高容许浓度,占88.8%,最高超过23.35倍。铅测7个单位,17个点,其中13个点超过国家最高容许浓度,占57.1%。汞测2个单位,2个点,有1个点超过国家标准。锰测5个单位,10个点,有6个点超过国家标准,占60%。检查后对一些超过国家标准的有毒物车间,提出防护措施,使之及时得到改善。县印刷厂铸字车间安装排毒罩后,铅浓度由0.09mg/-3,下降到O.Olmg/m3,符合国家标准。县工具厂砂轮车间原粉尘浓度为42.5mg/m3,安装吸尘器后粉尘浓度为Img/m3,符合标准。
  公费医疗是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一项措施。享受公费医疗的主要对象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工矿企业单位干部、职工享受劳保医疗。
  1953年本县开始实行公费医疗制度,每人每月定额2元,为公费医疗经费,由卫生部门统一掌握使用,个人凭公费医疗证就诊。1957年,本县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为534人,用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为16000元。1970年后,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公费医疗经费逐年增加。1982年,全县享受公费医疗人数为2893人,经费达217328元。1986年,全县实行公费医疗包干制,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包干细则,实行定额包干,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等管理制度。
   第八十章血吸虫防治
  血吸虫病在本县是危害劳动人民最严重的地方病。历史久远的已无资料可考,仅据1941年出版的《中华医学杂志》第九期上记载,1924年有外国人Faust F.E等在湖口首次发现血吸虫病。
  该病在本县流行的地区主要是鄱阳湖水系和长江水系所流经的地带,如江桥、舜德、高桥、流芳、东庄、城山、文桥、马影、三里、凰村、流泗、双钟镇等处。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县解放前的近百年中死于血吸虫病者达9341人;毁于血吸虫病的村庄69个,接近毁灭的村庄33个;绝户的有1995户;荒芜的田地15000亩。如屏峰乡徐家舍村在清末有300户950人,至湖口解放前夕仅存3户。当地流传一首民谣:“住在皂湖边,肚大两头尖,苛捐杂税重,只有上西天”。舜德乡屈辕门楼村,民国初年有54户212人,解放前夕仅存38人,多为妇女。当地流传一首民谣:“有女莫嫁辕门楼,两个丈夫不到头,男不生来女不长,人瘦田荒鬼见愁”。凰村乡五百户口毁于血吸虫病,解放初仅存三户。
  1956年本县开始了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1956-1957年):县委、县政府于1957年成立领导机构和专业防治机构,在全县广泛开展血吸虫病的危害、血吸虫病传染和防治等方面的卫生宣教工作。对血吸虫病患者,实行免费医疗。专业人员反复对流行病进行调查,多方核实。初步确定南自屏峰乡高桥村,北至流泗乡沙洲村全长一百多华里的地区大部分都有钉螺孳生,共有正型疫区乡(场)14个,输入疫区乡(场)4个;正型疫区村53个,输入疫区村48个;正型疫区小队412个,输入疫区小队345个。同年重点调查了流泗、凰村、马影、舜德、屏峰等5个乡,共查出有螺面积671.6万平方米(10069亩);同时在江桥、城山、东庄、舜德、流芳、屏峰等6个公社的部分村进行了病情调查,共检查4253人,其中患有血吸虫病者920人,占受检数21.6%。
  1957年秋,九江专区第十八血防组(马影)组织群众,在本乡大山背一带用煤焦油灭螺,还采用铲草皮、土埋、开水烫等办法辅之,首次歼灭钉螺面积186.7万平方米(2800亩),大大缩小了有螺面积,同时治疗现症病人1960名。
   经过多次摸索,终于探测到本县钉螺的自然生态,即钉螺栖息于水位线14.6-17.5米之间,杂草丛生地也是钉螺密度最高之处,流泗草洲每平方市尺有钉螺530只;凰村牛角湖柳林每平方市尺有钉螺308只;屏峰港汊每平方市尺有80只;皂湖每平方市尺有38只。
   大规模灭螺阶段(1958-1973年):1958年县委制订了“加强领导,积极防治,苦战两年,力争基本消灭血吸虫病”的规划。同年冬,由县委第一书记任指挥,动员全县39600余人,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灭螺会战。是年由于受浮夸风的影响,在查、灭螺上搞人海战术,不注重方法,不讲求效果,一味追求上报数字,查病上提倡一台显微镜一日要检一千人份的粪便;治疗上提倡酒石酸锑钾静脉注射“一日疗法”、“四小时疗法”、“一针疗法”,不仅治疗效果不好,还造成了个别患者重剂中毒死亡的危险。统计数字亦不很准确。
  1960-1963年遇三年自然灾害,血防工作处于低潮。钉螺面积及密度普遍回升。如凰村乡邹涧口1959年钉螺密度每平方尺130只;1962年是每平方尺560只。急性感染1959年只几例,1962年是153例。1963年,县委第一书记李守谦在凰村公社主持召开了一次疫区公社书记会,专题研究“积极开展防护,预防急性感染”。会后全县在水源污染的交通要道设防岗卡,建防护路坝和防护便桥;教育群众涂防护药、穿防护袜,有效地控制了感染,因此,当年急性感染病人仅有34例。
  1964年,县委遵照党中央“抓住重点,压缩疫区”的指示,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搞围堤灭螺。同年冬季,县委动员5千劳力在皂湖修起了一座长达388米的拦洪大坝。内围屏峰、舜德、流芳3个公社的有螺地18800亩面积。
  1965年,县委动员了流泗、凰村、马影3个公社两万多名劳力在县境北部沿江一带修筑3座围堤,长达21000多米,内围有螺地14350亩。
  1966-1968年,县委动员3万多劳力,奋战三年,修建了一条长2375米、高24米的南北港拦洪大坝,内围有螺地18600亩,防止和消灭钉螺大面积孳生。
  1968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血防工作再度陷于低潮。
  1970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70)2号、49号文件精神,组织7000人查螺,查遍了所有的湖、洲、港、汊,查出有螺地面积6283亩,采用新筑堤坝、矮围浸杀、小围垦种、土埋药杀等办法消灭钉螺。
  1973年,县委、县革委及各公社领导全力以赴,动员全县51000劳力,在皂湖有螺区奋战一周,消灭钉螺面积8710亩。
  1974年,江桥、文桥、傅垅、城山、-马影、南北港6个公社(场)宣告无螺。
   围歼阶段(1974-1977年):1975年主要是围歼流泗、凰村、三里、东庄、流芳、舜德、高桥、双钟等8个公社的残存钉螺。全县粪检76639人份,占疫区人口两倍,查出病人3872人,其中新病人739人及时进行治疗。
  1977年9月,省、地两级派员来我县验收,结论是:钉螺面积缩小99.1%;病人已全部得到治疗;粪检阳性率降到2.4%,本县基本消灭血吸虫病。为此,省委为本县颁发了合格证书。
  向彻底消灭目标进军自1978年以后,在基本消灭血吸虫病的基础上,坚持做到思想不松、组织不散、工作不停,查、治、灭工作常年化,有效地巩固了血防工作成果,主要表现在:
   流行范围缩小。正型疫区乡缩小71.4%;正型疫区村缩小79.3%;疫区小组缩小77.2%。
   钉螺面积减少。全县有螺面积最高纪录为55983亩,现已减少到49.5亩,减少99.91%。
  危害程度减轻。全县累计查出病人13058人,至1980年已治愈12879人,治愈率达97.1%。至1988年止,累计查出病牛6083头,已治4981头,治愈率达81.88%。
  疫区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后,广大疫区人民体质有所增强,生产水平、居住条件、经济状况都有显著改变。如屏峰乡在1962年前从未有一人体检合格入伍当兵,1963年以后,全乡年年完成了应征任务;杂草丛生、钉螺廪集的荒洲变成高产稳产的良田。县北沿江一带两万多亩草洲灭螺后也变成耕地,种植棉花、芝麻、油菜等经济作物,产值约在100多万元。县西南的两大湖,自修筑拦洪大坝后,冬旱夏涝的低洼地被改造成两个水产养殖场’、年产鲜鱼七、八十万斤;高地被开发成田,增收粮食两、三百万斤。
   自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责任制后,对灭螺工作有所放松,有螺面积及密度有上升趋势。[=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血吸虫查病情况(表一))=][=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治疗血吸虫病情况(表二))=][=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查螺情况(表三))=][=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灭螺、耕牛查治情况(表四))=][=此处为表格=]第八十一章卫生防疫
   第一节爱国卫生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细菌等病原微生物的衍生场所、消灭寄生虫的中间宿主,是每年都要进行的群众性运动。1950年为了粉碎美国侵朝战争中使用细菌武器对人们进行的威胁,一个家家动员、人人动手消灭苍蝇、蚊子、臭虫、老鼠四害的群众性运动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
  1958年,以“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炉灶、厕所、猪牛栏、烟囱、环境)为中心,开展了“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病菌”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动员60000多人灭蝇、灭蚊、灭鼠、灭臭虫、铲锄杂草、清除污水沟、打扫房屋、开挖水井,至1982年,全县共挖水井584口。
  1964年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县城公共厕所的清扫和粪便管理、清除街道垃圾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1965年,县城开始使用自来水。县防疫站每年用于自来水消毒的漂白粉约1000斤。
  1969年,利用沼气池对粪便进行管理。
  1978年,爱委会签发了(78)1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的通知》,使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得既扎实又持久。
  1978-1980年用于杀虫、环境消毒的药物有漂白粉38箱、漂白精74瓶、敌百虫50包、六六六粉9包、敌敌畏1118瓶。
  1980年县政府发出(80)31.号文件《关于县城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告》。
  1980-1981年,每年在丰水和枯水季节都对长江、鄱阳湖水进行水质分析,县政府从地方财政拨款14万元用于农村开挖饮水井,以后每年拨2万元专款,用于补助农村打井,改善了农村饮水条件。
  1983年,继续开展以“五讲四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卫生和人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同年6月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灭鼠运动。第二节饮食卫生
  1976年和1979年,对晚稻和5种副食品(猪肉、生鸡、鸡蛋、黄豆、生牛乳)进行了有机氯农药残留量监测,共检样品133件,其中:晚稻71件,检出残存有“六六六”农药分子的68件,检出率95.77%,超过标准5件。猪肉15件,检出残存有“六六六”农药分子的13件,检出率86.7%,超过标准3件;检出残存有“DDT”农药分子的15种,检出率100%,超过标准4件。生鸡18件,检出残存有“六六六”农药分子的10件,检出率55.5%;检出“DDT”9件,检出率50%。黄豆15件,检出残存有“六六六”农药分子的12件,检出率80%,超过标准3件;检出残存有“DDT”农药分子的4件,检出率26.67%。鸡蛋9件,检出残存有“六六六”农药分子的6件,检出率66.6%;检出残存有“DDT”农药分子的3件,检出率33.3%,超过标准l件。生牛乳5件,检出残存有“六六六”农药分子的5件,检出率100%,略超过标准3件;残存有“DDT”农药分子的未检出。
  1977年,县食品厂生产几千斤白酒,经防疫站检查,含铅量超过国家标准,及时用10-20‰的生石膏粉进行脱铅。
  1975-1982年,防疫站每年对饮食、食品加工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体检、肠道带菌检查、胸透、肝功能等项,共检2706人次,对检出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下达监督调离的通知。
   每年对冰棒推销员都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一般体检和肠道带菌检查),健康合格者发给冰棒推销证,无证者禁止推销。
  1982年对食品制作、销售均按照卫生部、商业部的要求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进行监督。
  1983年7月1日,全县正式执行《食品卫生法》。
  1986年6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在县城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对县城食品生产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全面视察,对执行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违法的单位给予罚款乃至令其停产整顿。
   第三节预防接种
   明代天启六年(1628年)湖口县开始种顺痘,即人痘接种,又称“鼻苗”,预防天花。民国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1932-1933年),县城注射霍乱疫苗1308人;伤寒疫苗435人;脑炎疫苗14人。
   建国后,每年都开展了预防接种。
   遵照国家卫生部规定,我县从1980年起,实行计划免疫。[=此处为表格(1973-1982年全县各种疫苗接种数字统计表)=]
   [=此处为表格(1980-1988年计划免疫接种统计表)=]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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