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成绩考核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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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56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成绩考核升学考试
分类号: G424.74
页数: 3
页码: 576-578
摘要: 民国时期,在校学生成绩考核分平时和期考两种。平时成绩包括临时测验、月考和作业记分。期考测验全学期所授课程。按平时成绩占60%,期考成绩占40%得出全期成绩,60分为及格。操行评定为甲、乙、丙、丁或优、良、中、劣(差),丁等或劣等(差等)为不及格。
关键词: 湖口县 中学教育 成绩考核 升学考试

内容

一、成绩考核
  民国时期,在校学生成绩考核分平时和期考两种。平时成绩包括临时测验、月考和作业记分。期考测验全学期所授课程。按平时成绩占60%,期考成绩占40%得出全期成绩,60分为及格。操行评定为甲、乙、丙、丁或优、良、中、劣(差),丁等或劣等(差等)为不及格。
  建国后,学生成绩考查分学业成绩,操行成绩和体育成绩。学业成绩考查分平时考查、阶段考查(每学期举行1~2次)及学期考查。在各学期成绩中,平时考查及阶段考试成绩占60%,学期考试成绩占40%:记分方法采取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每学期考试两次:期中考试(初、高中考政治、语文、数学和外语;高中加考物理和化学)和学期(学年)考试(除体育、音乐、图画外,各科都举行考试)。考查科目依据平时考核评定成绩。操行成绩由班主任及本班教师就学生的平时行为作为经常考查,于每学期结束时,拟定评语和等级,报教导处审查决定。学生各学科成绩均属及格者升级,有不及格的学科,由学校于次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补考,补考后如有3门不及格,或语文、数学不及格而在其他学科中,还有两门不及格,升级学习有困难者则令其留级。对操行不及格的学生则勒令其退学,或留校察看进行教育。
   二、升学考试
  民国时期,中学招生考试由学校自拟试题,自评试卷,自定录取名额。公立中学一般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私立中学有的则是参考必录。考生可以同时报考几所学校,如都被录取,可自由选择学校。学生报考不受地区限制,全国各地都可报考。在抗日战争前后,湖口学生大多数到九江,也有少数人去南昌或其他地方就读。抗日战争期间,考生又多到都昌湖口简易师范、浮梁临时中学就读。1948年,江西省立南昌高级助产学校和九江女子师范学校采取分名额到县,由县政府代招保送人学的办法招生。
  1949~1951年,学生升学仍可自由选择地区和学校报考。1952年以后规定升初中和高中只准报考本地区范围内的学校,除省级重点学校外不得跨地区报考。
  1954年以后,小学升初中由文教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由招生委员会择优录取,分配到招生学校。初中升高中由地区统一命题,县组织考试,地区评分录取。1959年初中招生时,县政府决定按应届生5%择优(学生成绩优秀、个人表现好、身体健康)保送入学,全县保送35名。1967年,都昌中等师范在湖口招生25名,县政府将指标分配到校,由学校按招生条件择优报考生名单和材料,经县招委审查,地招委审批,免试入学。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招生取消文化考试,由学校组成推荐小组(工宣队、教师、学生三方面代表参加),提出本校推荐名单和意见,公社“革委”审查,报县招生权力机关批准入学。部分高校于1971年开始招生,也不考文化,采取由中学推荐的办法。
  1977年,恢复高校招生考试。中、小学同时恢复平时考试和升学考试制度,湖口的各级中学为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输送的新生逐年增加。1960年以前,湖口没有高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升中专和在外地高中毕业升大专的人数未作统计。1961-1965年高中毕业生考取高等学校的63人,年均13人。1977-1988年高中毕业生考取高等学校的1329人,年均111人。
  1961-1988年全县升入大、中专人数统计表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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