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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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5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制
分类号: G522.2
页数: 1
页码: 569
摘要: 民国期间,湖口小学实行“四、二”分段的六年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
关键词: 湖口县 小学教育 学制

内容

民国期间,湖口小学实行“四、二”分段的六年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
   建国后的初期,小学仍沿袭“四、二”分段制。
  1952年,根据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精神,湖口县从这年秋季始业的一年级新生起,一律实行五年一贯制,其余各年级仍沿用旧制不变。因为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1953年又全部恢复了“四、二”分段的六年制。
  1960年,在双钟、流泗、马影、舜德四所条件较好的完全小学16个班中,分别进行了三年、四年、五年的学制改革实验。
   “文化大革命”期间没有统一规定,小学纷纷缩短学制年限。1973年后,全县普遍地实行五年一贯制。
  1981年实行五年制和六年制并存。确定从这年秋季开始,在县城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各乡(镇)自定一所规模较大,设备、师资条件较好的小学,从一年级起实行六年制,其它班级和学校仍实行五年制。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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