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清末民国时期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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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97
颗粒名称: 第五十三章 清末民国时期的群团
分类号: C912.21
页数: 10
页码: 505-514
摘要: 清末,本县有洪帮、清帮活动,亦有进步分子在县外参加同盟会,另有同乡会的组织设置。民国初,湖口县商会成立。民国八年“五四”运动期间,湖口县学生联合会应运而生。民国十五年北伐军克复湖口之后,在实行国共合作的县党部领导F,县城工人组织和县、区、乡(大部)农民协会相继成立。尔后,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群众组织受到摧折。大革命期间,民国十八年始至翌年冬,本县革命区域人民以乡村为单位,成立了农民、妇女、儿童各种团体。
关键词: 湖口县 民国时期 群团

内容

清末,本县有洪帮、清帮活动,亦有进步分子在县外参加同盟会,另有同乡会的组织设置。民国初,湖口县商会成立。民国八年“五四”运动期间,湖口县学生联合会应运而生。民国十五年北伐军克复湖口之后,在实行国共合作的县党部领导F,县城工人组织和县、区、乡(大部)农民协会相继成立。尔后,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群众组织受到摧折。大革命期间,民国十八年始至翌年冬,本县革命区域人民以乡村为单位,成立了农民、妇女、儿童各种团体。抗战前后,经国民党湖口县政府、县党部策动、先后改组、成立了农会、商会、教育会工会、渔会等团体,据民国三十五年九月统计,以上五团体包括二十九个单位,会员共6351人。民国二十八年金兰会(小金兰)成立,后发展为大金兰。民国三十六年“国大”代表选举前后,各派势力争夺席位,先后发起组织了原子社、互助会、利民社、联谊会、青年学会、地方政治研究会、生产促进会等社团。至1949年解放前夕,湖口派系斗争纷纭,愈演愈烈。
   第一节洪帮(红帮)
  清代发起的民间秘密结社,原为天地会的对内名称,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直延续至民国时期,为国民党反动势力操纵和利用,民国三十六年为选举“国大”代表,洪帮公开活动,至1949年4月底湖口解放才终止。
  洪帮的组织系统分山头,本县有武峰山、一龙山等山头。各山头的头目有龙头(或心腹)老大,圣贤老二(掌文书)、当家老三、红旗老五(掌处罚)、蓝旗老五(协助处罚)、老六、老八、老九、老么(一种铁板老么;一种普通老么)。还有四妹、七妹。
   发展组织成员叫“收堂”,加入组织交开办费二块银元。“收堂”后,原先的龙头老大为首的旧成员就成为权力更大的“内八堂”。
  洪帮以讲义气相标榜,来往讲“义”,对内通行一套江湖话和暗示动作“拐子”。不熟的人见面对江湖话,对了路子就招待,遇冒充者则惩罚,违犯帮规者也给处罚,轻则鞭打,重则“三刀六眼”。
  民国三十年前后,县洪帮以军警头目和地方恶霸为核心,首领有杨明先、高国瑞、刘训龙、董宗杰、吴胡山、陈良宽等人,其中高国瑞总负责,把持江桥、均桥乡,刘训龙副总责,把持武山乡和都昌的曹炎、徐家埠,杨明先把持舜德、流芳乡及都昌边界;吴胡山把持一龙山,把持走马、坚山(部分)乡,流泗、凰村乡一带为陈良宽的势力范围。日军入侵时,县洪帮受中统特务、赣北洪帮首领朱子昌控制。朱带有电台,常居本县沈论村活动。本县人洪帮者,以舜德、流芳、武山、坚山、走马、江桥、均桥、文桥为多。武山地区(武山、大垅、傅垅、张青乡一带)在建国前有125人加入洪帮。民国三十六年,龙头老大杨明先在舜德、屏峰、流芳一带大量“收堂”,当地农、商工匠不加入则安全难保,被迫加入者达数千人。
   民国三十六年下半年,洪帮加入国民党县政府军事科(军统)负责组织的新社会建设协会。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坚山乡第二保宛为朝等人联名告发洪帮头目王利普(后被人民政府处决)云:“……惟该管保长王利普,系红帮之单位领导,在所辖范围,人民将全部受其组织,仅宛村因为朝兄弟不愿参加,以致影响宛村少数人民亦不愿意加入,故红帮异常恼怒,突于古历本月八日由利普之爪牙王恒初等率数十人,黑夜始则包围其门,百般毒打,还罚银洋三十元,将为朝等带至保办公处扣留一宵,至天明事泄,该等自知罪无可逭,反丧绝天良,将捆绑之为朝等,嫁以为匪抢菜籽之罪,由伊等爪牙王松茂出面伪证,提解乡公所转送县府。……”由此可知,当时青、红帮等反动组织实为湖口百姓一大灾害。
   第二节清帮(青帮)
   清代发起的秘密结社之一,直延续至民国时期,主要沿长江水系一带活动。
  青帮的系统以“地盘”相称,按辈份收徒弟,以帮辈大者为头目。日军投降后至建国前,本县以念(廿)辈为多。县清帮总头目是符圣铭和葛逢春(均山东人)。葛于民国二十七年由符介绍加入清帮,后来到湖口县发展组织。组织成员以乡绅、军警头目为骨干,亦诱迫一些农工劳动者参加。湖口清帮在符、葛的把持下,武山乡由陈仁耕、沈国南、方书明把持,江桥乡由饶士舜、李安内把持,均桥乡由刘国隆、柳荣华、吴敦元把持,文桥乡由饶国平、曹玉成把持,坚山乡由饶西楼、饶园把持。西山郭村清帮头子郭宗海还与上海清帮有联系,常在长江边郭家口一带活动,能招停一些来往船只,人称“小安庆”。
  民国三十六年“国大”代表选举期间,出于派别斗争之需要,清帮容纳金兰会,大量招收徒弟,经葛逢春招收的竞达五百人以上,其中在武山乡招收三百余人,在杨垅乡招收二百余人。
  清帮与国民反动派相勾结。民国三十四年,清帮头目葛逢春奉国民党政府命令,参加杀害新四军9名同志。民国三十六年下半年,清帮参加县政府军事科(军统)组织的新社会建设协会。1949年5月湖口解放后,葛又以枪枝资匪进行抢劫活动达五、六个月之久。
  国民党、三青团和县政府负有取缔青、红帮和其它帮派活动的使命,但并没有实际行动,原因是他们沆瀣一气,互相勾结,其成员不是国民党员就是三青团员,有的兼具几种身分,有的还是当地的权威人士。第三节学生联合会商学联合会
  1919年“五四”运动时期,本县人民的反帝斗争出现新局面,一些在外地读书的学生抱着救国救民之心,回县成立学生联合会。
  学生联合会由钱成九担任会长,成员有:高道成、孙庭范、吴作揖(南昌一中学生)、王道平(沙河甲种农业学校学生)、蔡蕴(杭州省立师范学校学生)。
  学生联合会组织讲演团,四处讲演,宣传反帝图存,以“外争国权~内惩国贼~拒绝和约签字”“废除二十一条”‘誓死争回青岛~抵至日货”为行动口号,吸引了资产者、小商人、工人参加活动。举行了有三千多人参加的反帝游行示威。
  1925年“五卅”运动时期,湖口县商学联合会成立。会长徐贤书(华兴顺洋货店老板),副会长吴耀东(小学校长),总干事钱成九。商学联合会组织商人、教师、学生游行讲演,以“打倒帝国主义”“取消不平等条约~与英、日帝国主义实行经济绝交~驱逐帝国主义的海陆军出中国”为行动口号,同时还检查“仇货”,将天和等商店新进的英、日舶来品集中在文庙前的莲花池广场当众焚毁。
   第四节三青团
  三青团,全称“三民主义青年团”,是国民党的一个专事欺骗和控制青年进行反共、反人民活动的反动组织。民国二十七年四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建立,同年七月组成中央团部,蒋介石自认团长。中央团部下设支团部(省级)、分团部(县级)、区队(乡级)和分队等各级组织,并借为社会服务之名,建立“青年服务队”等各种外围组织。 三青团在湖口的活动是从民国三十三年下半年开始的。当时抗日烽火正炽,湖口沦陷,三青团第三战区支团部彭泽分团筹备处主任黄茂山乘机越境发展组织,派了一些掉队军人进入国民党湖口县流亡政府管辖区沈贞村,准备建立三青团组织,由于这些军人均是外籍人,在本地没有社会基础,因此队伍拉不起来。正在这时,在都昌县大港乡邓仕坂(湖口县流亡政府所在地)办起了湖彭联立中学(内设湖口简易师范学校),校长梅荣汉是湖口人,还兼任国民党湖口县党部书记长,黄茂山便亲自到邓仕坂游说梅荣汉。于是“三青团第三战区支团部彭泽分团湖口通讯处”宣告组成。1945年9月,湖口师范学校(湖彭联中名称早取消)由都昌大港迁回湖口县,三青团第三战区支团部划归三青团江西支团部接管,湖口通讯处随之改称“三民主义青年团江西支团部直属湖口区队”,梅荣汉被任为区队长,九月十六日就职。至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一日为止,三青团组织规模一直较小,后三青团江西支团部为了准备竞选“国大”、“立监委”代表,通知各县扩大三青团组织,大力发展三青团员,“直属湖口区队”便被升格为“三青团江西支团湖口分团筹备处”,由省支团任命梅荣汉为筹备主任,其余人员由筹备处主任推荐,支团加委分团部筹备处的下属组织是乡设区队;区队以下设分队,不限队数,也不拘于保的界限;分队以下设小组,一般是三至四人为一小组。区队长由分团部筹备处委派,分队长由区队长推荐,分团部加委,小组长由区、分队长自行指派。这一时期是湖口三青团活动的猖獗时期,活动范围由学校内部扩大到全县各乡。团员人数累计各区队长上报的名册共达一千余人,其中一百余人已先后上报省支团批准颁发团证,九百余人已填表来不及上报领证就因党团合并而终止。当时共建立了乡贤、杨垅、走马、坚山、均桥、江桥、文桥、武山、流芳、舜德、流泗等十一个区队。
  在国民党与三青团分庭抗礼时期,党团矛盾严重,蒋介石采纳CC派意见,下令党团合并,取消三青团这块招牌,归并到国民党各级组织中去,1947年7月1日,国民党江西省党部发文,并派员分赴各县监督执行合并工作,湖口县由省党部发文指定曹文超、梅荣汉、董近三、吴宗季、吴超魏等五人组成党团统一委员会,办理合并事宜。合并办法是:原三青团凭团证到党部登记,听候审查批准,转为国民党员,换发党证;无团证的则取消登记候审资格。这样一来,三青团员转为国民党员的人数大大减少了,但他们在国民党内另成一派,名亡实存,宗派色彩不变。例如后来湖口县选举“国大”代表时,梅荣汉就是指挥原来的三青团员为施作霖竞选效劳,从而击败曹文超的。
  三青团员入团手续比较简单,个别入团的填写三份“志愿入团表”就行,集体入团的则由召集人统一造一份名册上报即可。湖口县的具体做法是:在校的师生多由本人自己填表,农村则由区、分队长统一造册上报,再由分团部经区、分队长之手转发一张油印纸团证(作为临时团证)就算是入团了。这两类人员的区分标志是:凡经省支团颁发了正式团证的都是本人亲自填表申请入团的,凡没有领到正式团证的都是集体入团经由他人代办手续的。后一种团员为数较多,因此有的不是本人自愿,有的连自己是否算三青团员还不知道。
  三青团要求其成员在“一个组织、一个训练”之下,为国民党当局反共、反人民的政治服务。团员训练包括“入团训练”、“经常分队会议训练”和“集中短期训练”(如夏令营、冬令营)等。 湖口三青团员的成份1946年以前主要是在校学生和少数教师;1947年上半年大发展时,有很多地主豪绅、流氓地痞参加,也有一些农民、手工业者、知识分子参加,但骨干分子大多是地主豪绅、流氓地痞。建国后,他们中有些人受到了人民政府的惩处,梅荣汉被处决。
   第五节金兰会
  民国二十八年农历三月间,县公职人员萧竹如、饶西楼等十人,在饶静安利’饶西楼家成立金兰会(小金兰),订《金兰会谱》,上载父母子女三代的名字,谱序言“盖朋友以文会,以义合也”,“凡我弟兄共遵金石之盟,毋爽山河之约……”明以此为宗旨,实际是拉帮结伙,欺压人民。金兰会按年龄高低排大小,萧竹如老大,负责召集会议,实权归军统分子饶西楼掌握。一年后,萧死,王佩赞为老大,仍由饶掌管实权。民国三十二年合并其他的金兰会,人数增多,发展为大金兰,有“垒县皆金兰”之说,头目是原小金兰骨干饶西楼、王佩赞、董近三等。金兰会总部设在曹章村,每年农历五月十三日集会一次,以“互相提携”为名义,收各会员工资十分之一作为活动经费。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间,本县就“国大”代表选举问题形成国民党、清帮、洪帮三大竞争派系,因饶西楼与清帮首领葛逢春过往甚密,故金兰会成员大部分加入清帮活动,支持军统分子参加竞选,而小金兰发起人之一的刘再昆、张平柯等选举时所投靠的帮派不同而发生内讧,遂脱离了金兰会。
   第六节工会
  民国十五年十月北伐军克复湖口之后,成立县总工会。该会在实行国共合作的国民党县党部和省总工会领导下,在发动劳工支援北伐,为工人谋取福利方面开展了工作。至民国十六年五月后,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县总工会遂分化而被取消。
  民国三十五年初,县政府社会科派员指导筹备成立县总工会,三月二十一日假县城东岳庙召集各工会会员代表开成立大会,选举理事7人,候补理事3人,监事3人,候补监事1人,互推常务理事、常务监事各1人。决定理事、监事任期为两年,连选得连任,并通过工会章程(草案)共二十七条。
  《湖口县总工会章程草案》规定:“本会以督导各工会增进工人生产智能维持并改善劳动条件并协助政府关于国防生产政令之实施为目的”,“以本县行政区域内各职业工会、各产业工会为基本组织”。
  会址设城内北门街,办事机构分设三科,公推总务科主任1人(即第一科),兼第二科(掌理合作、储蓄、文化等)任务,公推秘书1人,另设书记1人,由理事会雇用工友2人。
  本会经费由工会会员费及经常费项下开支,入会费每会员收法币300元,经常费为每月收入5%。另外,还向会员征募临时费及特种基金,金额由理事会召集代表大会决定。
   县总工会下辖6个同业工会(会址均设城内):
   县民船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3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缝纫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四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理发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三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木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五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挑挽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四日成立,团体会员6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泥水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三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到民国三十五年九月止,县总工会共有会员244人。 县总工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代表大会,必要时召开临时大会,选举或罢免总工会之理、监事,接纳总工会监理事之报告并决议其提案,审核经费之预算及决算并确定征收标准等。
  县总工会于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二日第一次理监事会议第一次决议案,决议按照登记会员每人各按月收取经常费1000元,以80%缴县总工会开支,以20%发各所属同业工会作为办公费,其中缝纫工会会员25名,每月应缴国币25000元,以八成计算每月应交国币20000元。缝纫工会常务理事屡次声称工人收入有限,请予裁减而无效,只将四月份经常费勉强收缴,所有五、六月之经常费收缴不上,只得辞职。
  同年五月二十七日,县总:会声称“近来挑挽商货纠纷迭起,揆厥缘由,不外公家议定工价低微……现时价一律飞涨,独挑挽工价反使下降”,故与县商会联文呈县长要求“拟加工资”未获批准。
  同年十二月十七日,因湖口渡口交通仅凭借一只小船,遇风浪行有灭顶之危,县民船业工会向县政府递交建议书,建议“在湖口北门外及回澜门老轮渡码头各建造趸船一座,中型渡船各一艘,以利交通而策水上安全”。县政府以无经费为由,批示“所议暂从缓办”,仍无着落。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五日,县总工会“据泥木业工会会员郑景云等呈称,近因百货昂贵,生活高涨,本业工价太低,难以维持生活,请求增加工资,以恤工人艰苦等情”,召集泥木店主及泥木会员等开会讨论,以查九江三月三日报载泥木工价甲等每天工价5500元,乙等每天4700元,丙等每天4000元,惟湖口县市范围较小,拟分甲乙两等,甲等每天工价5000元,乙等每天工价4000元,外加伙食费2000元,上零工者以7000元计算,以此上报县政府要求批准。亦未获准。
   该会延续至民国三十八年春国民党湖口县政府崩溃前夕。
  县屠宰业工会:本县屠宰行业所组成的团体,于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十日成立,会员代表3个(参加县总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但本会后未列入县总工会所辖同业工会),选举理事9人,监事3人。本会与县总工会同时消失。
   第七节县商会
   北洋军阀时期即建立有县商会,接纳商人为会员。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一日县商会重新成立,同日于国民党湖口县党部立案。之后整理二‘次。民国三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一次改选,选举理事3人,常务理事1人,监事3人,常务监事1人。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二次改选,出席大会455人,选举理事5人,常务理事1人,监事2人。代表会员、同业公会会员79人,公司号召工厂非公会会员24人。会址设三区栎垅洪村。会费以各商店资本为标准,分甲、乙、丙、丁四等乐捐分期收缴。主要活动为推销国货及制止非当局许可之商品贩卖。
  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县政府派员整理商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时县商会筹备会假东岳庙召开各同业公会会员代表成立大会,并函请各公法团派员列席。大会选举了县商会理、监事,选举理事9人,常务理事3人,理事长1人,候补理事2人,选举监事5人,候补监事1人,常务监事1人。
  本会为商界联合的团体,具有在县政府控制下管理商业的性质。县商会第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决定,本会会员入会金为甲、乙两种,甲种定额法币2000元,乙种定额法币1000元,概作成立各同业会及本会购置、活动等经费;会员会费分甲、乙、丙3种,甲种每月定额法币800元,乙种定额600元,丙种定额400元。
   整理后的县商会,会址设城内北门街,含会员代表7人,下辖5个同业公会(会址均设城内):
   县油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七日成立会员代表3人,理事6人,理事长1人,监事6人,监事长1人。
   县南货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六日成立,会员代表3人,理事8人,理事长1人,监事4人,监事长1人。
   县绸布百货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九日成立,会员代表3人,理事8人,理事长1人,监事4人,监事长1人。
   县菜馆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九日成立,会员代表5人,理事6人,理事长1人,监事4人,监事长1人。
   县烟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六日成立,会员代表3人,理事6人,理事长1人,监事4人,监事长1人。
  以上县商会及各同业公会共有会员487名,延续到建国后,人民政府曾利用县商会联系商界,组织市场贸易,开展慰劳、捐献等活动,至1950年上半年取消。
   第八节农民协会(农会)
  农民协会民国十五年十月北伐军克复湖口后,县农民协会(简称农协)筹备处成立,设置委员和常务委员,常务委员由中共党员、国民党湖口县党部农民部长钱成九担任;后正式成立县农协,仍设委员和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仍由钱成九担任。十二月党组织派送彭远良、蔡鹏、张大勋、张世田等去武汉湘鄂赣农民讲习所学习,自民国十五年十一、十二月间至十六年六月间,第一、三、四、五区均先后成立了区农协。区下各乡设有乡农协(第二区只有乡农协,未成立区农协)。当时农协成为农村的实际政权组织,掌理农村的~切。在县农协统一指挥下,各区、乡农协团结本地广大农民和农民自卫军,开展“农运”活动,普遍推行减租减息,免除苛捐杂税和不合理的负担,打击贪官污吏、土豪劣绅。
   民国十六年七月,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本县农协组织遭受摧残而停止活动,其骨干分子有些转入地下斗争。
  土地革命时期,本县部分地区又恢复农协组织。民国十九年上半年,县农协在流芳市召开为期两天的反霸大会,根据地一村派一名代表,在斗争会上诉苦,算剥削帐,后随着土地革命的失败而消失。农会民国二十七年十月十五日,国民党湖口县政府指示成立县农会(民国二十八年十月十日经国民党湖口县党部立案),民国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次改选,选举理事3人,候补理事2人,常务理事1人,监事2人。会上拟定了4条计划工作要点:①调青粮食储蓄与节约;②改良土壤、水利;③推广合作事业;④倡导垦荒增加战地生产。时值日军入侵,县农会会址设陈梅村(三区),所倡无甚落实。抗战结束后,国民党湖口县政府l-令建立县、乡级农会组织,规定征求有信念而又有法令资格之农民(实为地主或富农)50人以上共同负责发起组织,由发起人中相互推定代表3人或5人向政府办理“申请许可组织”手续。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县农会于东岳庙召开成立大会,出席代表14人,团体7人(县农会一,乡农会六),选举理事9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此时县农会会员38人,乡农会会员3120人。至同年六月,双钟镇、文桥、武山、江桥、舜德、流芳、乡贤、流泗、坚山、杨垅、均桥、走马等乡先后成立农会,会员增至5491人。农会声称以“发展农民经济,增进农民知识,改善农民生活而图农业之发达并协助政府关于国防及生产等政令之实施为宗旨”,实际是县政府、县党部控制农民的御用组织,农民本身无自发活动。农会之主管官署为县政府社会科,但其目的事业受省、县目的事业主管官署之指挥与监督。
   县、乡农会延续至1949年解放前夕止。
   第九节教育会
  由教育人员组成的团体。全县教育会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后增设监事会),对下领导区、乡分会。县教育会于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日成立(同日经国民党县党部立案)。民国三十二年五月二十日第二次改选,选举理事5人、候补理事1人,本届曾讨论政教合一问题,研讨国教实施事项,提倡继续搜集乡土抗战教材,倡导推行社会教育。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三次改选,出席大会53人,选举理事5人,常务理事1人,监事2人。会址设武山石埠涧,所辖区教育会一个(三区)。本县所属一、二两区全境沦陷未组织教育会。经费来源:每年必须经费由会造具预算呈请县政府在地方教育经费项下拨补。本届曾讨论政教联系事项,研讨国教实施问题,宣传战时教育法令,宣传推行儿童福利事项。民国三十五年县政府社会科派员兼办教育会会务,把教育会纳为当局服务。是年九月,共有县教育会1个,乡(镇)教育会10个,会员477人。
   县、乡教育会延续至1949年解放前夕止。
   第十节渔会
  由渔人组成的团体。凡居住本县年满十六岁以上之渔业人或营水产之制造、运输、保管业而有合法身份者,均得为本会会员,但每一渔户或行店均以一人为限,本会声称“以增进渔业人之智识技能改善其生活并发达渔业生产为目的。”
  县渔会于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二时假东岳庙国民学校地址召开成立大会,到会会员32人,县政府派员监选,县党部代表到会指导,选定理事5人,监事2人,候补理事2人,候补监事1人,常务理事3人,理事长1人,常务监事1人。理、监事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本会会址设于东门正街58号。
   本会规定每年召集一次会员代表火会,每i个月召集一次临时大会,讨论有关渔业事项。
   本会经费以会员会费充之,包括会员人会费每人400元,月捐200元。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县渔会有会员56人,同年九月会员减为35人。
   本会延续至1949年解放前夕止。
   第十一节妇女运动委员会(妇女组训工作队)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由国民党湖口县党部领头,声言以“组训妇女,俾能服务社会以增强抗战力量”为宗旨,成立湖口县妇女运动委员会(简称“妇女会”)。妇女会设理事、候补理事、常务理事,并设于事、助理担任事务工作。时值抗日战争时期,平时活动不多,有时配合当局进行宣传工作,如鼓励妇女放足、识字等。抗战胜利后,县妇女会迁回县城,偶随县党部参加一些会议和其它活动。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县妇女会会员有89人。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县妇女会检举坚山乡乡长袁泳举办区域选举,剥夺妇女选举权,违法不发给全乡妇女公民证。案经县党部呈文转县政府处理,以该乡妇女不明了选举意义,未遵期前往指定地点投票,视为自动放弃选举权而告终。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县城沦陷后,作为游击战区的湖口县建立妇女组训工作队(简称“妇女队”),直属国民党县政府。县妇女队设总队长1人,由县长兼:总队副1人,由省妇女指导处委派;队员9人,由县政府安置。县妇女队依附县政府,先后驻杨家山和石埠涧,一般不外出活动。民国二十九年八月,县妇女队策划将敌扰区(遭日伪骚扰的武山乡)的稻谷抢运,遂先组织割禾队,发动当地妇女40人参加,连续三星夜,将该区内成熟稻谷悉数割运,向当地提供了军饷。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及三十年三月,本县将已编组之敌扰区妇女集中训练,第一期受训人数128名,第二期140名。民国三十四年日军投降后,县妇女队改编,并入县妇女会,附县党部。县党部设妇运干事兼县妇女会主任委员。妇女会另设委员3-4人。民国三十四年以后,各乡名义上有妇女分会和民众自卫大队妇女队组织,实际无甚活动。妇女会和妇女队组织至1949年湖口解放前夕消失。
   第十二节同乡会 湖口县旅省(南昌)同乡会起自清代,与原县在省城设置的钱馆相结合,直延续至解放前夕。被省同乡会声称以“连络同乡感情、组织同乡福利”为宗旨,为本县权绅所掌握,由本县在省工商、学生、公职人员联合组成,产生同乡理事会,由理事会主席负责。财产收支则由同乡会的少数发起者经营。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国民党湖口县长曹军直交卸时,以二百万元法币购置南昌上湾街六号湖口旅省同乡会房屋——“双钟别墅”。县人在九江、景德镇等城市亦设有性质相似的同乡会组织。
   清末以来至解放前夕,湖南、湖北人在本县均设有同乡会,湖南同乡会在乡贤乡有田产,在县城西门办有湖南小学。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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