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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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96
颗粒名称: 卷十三 群团
分类号: C912.21
页数: 22
页码: 504-524
摘要: 清末,本县有洪帮、清帮活动,亦有进步分子在县外参加同盟会,另有同乡会的组织设置。民国初,湖口县商会成立。民国八年“五四”运动期间,湖口县学生联合会应运而生。民国十五年北伐军克复湖口之后,在实行国共合作的县党部领导F,县城工人组织和县、区、乡(大部)农民协会相继成立。尔后,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群众组织受到摧折。大革命期间,民国十八年始至翌年冬,本县革命区域人民以乡村为单位,成立了农民、妇女、儿童各种团体。
关键词: 湖口县 社会组织 群团

内容

第五十三章清末民国时期的群团
  清末,本县有洪帮、清帮活动,亦有进步分子在县外参加同盟会,另有同乡会的组织设置。民国初,湖口县商会成立。民国八年“五四”运动期间,湖口县学生联合会应运而生。民国十五年北伐军克复湖口之后,在实行国共合作的县党部领导F,县城工人组织和县、区、乡(大部)农民协会相继成立。尔后,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群众组织受到摧折。大革命期间,民国十八年始至翌年冬,本县革命区域人民以乡村为单位,成立了农民、妇女、儿童各种团体。抗战前后,经国民党湖口县政府、县党部策动、先后改组、成立了农会、商会、教育会工会、渔会等团体,据民国三十五年九月统计,以上五团体包括二十九个单位,会员共6351人。民国二十八年金兰会(小金兰)成立,后发展为大金兰。民国三十六年“国大”代表选举前后,各派势力争夺席位,先后发起组织了原子社、互助会、利民社、联谊会、青年学会、地方政治研究会、生产促进会等社团。至1949年解放前夕,湖口派系斗争纷纭,愈演愈烈。
   第一节洪帮(红帮)
  清代发起的民间秘密结社,原为天地会的对内名称,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直延续至民国时期,为国民党反动势力操纵和利用,民国三十六年为选举“国大”代表,洪帮公开活动,至1949年4月底湖口解放才终止。
  洪帮的组织系统分山头,本县有武峰山、一龙山等山头。各山头的头目有龙头(或心腹)老大,圣贤老二(掌文书)、当家老三、红旗老五(掌处罚)、蓝旗老五(协助处罚)、老六、老八、老九、老么(一种铁板老么;一种普通老么)。还有四妹、七妹。
   发展组织成员叫“收堂”,加入组织交开办费二块银元。“收堂”后,原先的龙头老大为首的旧成员就成为权力更大的“内八堂”。
  洪帮以讲义气相标榜,来往讲“义”,对内通行一套江湖话和暗示动作“拐子”。不熟的人见面对江湖话,对了路子就招待,遇冒充者则惩罚,违犯帮规者也给处罚,轻则鞭打,重则“三刀六眼”。
  民国三十年前后,县洪帮以军警头目和地方恶霸为核心,首领有杨明先、高国瑞、刘训龙、董宗杰、吴胡山、陈良宽等人,其中高国瑞总负责,把持江桥、均桥乡,刘训龙副总责,把持武山乡和都昌的曹炎、徐家埠,杨明先把持舜德、流芳乡及都昌边界;吴胡山把持一龙山,把持走马、坚山(部分)乡,流泗、凰村乡一带为陈良宽的势力范围。日军入侵时,县洪帮受中统特务、赣北洪帮首领朱子昌控制。朱带有电台,常居本县沈论村活动。本县人洪帮者,以舜德、流芳、武山、坚山、走马、江桥、均桥、文桥为多。武山地区(武山、大垅、傅垅、张青乡一带)在建国前有125人加入洪帮。民国三十六年,龙头老大杨明先在舜德、屏峰、流芳一带大量“收堂”,当地农、商工匠不加入则安全难保,被迫加入者达数千人。
   民国三十六年下半年,洪帮加入国民党县政府军事科(军统)负责组织的新社会建设协会。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坚山乡第二保宛为朝等人联名告发洪帮头目王利普(后被人民政府处决)云:“……惟该管保长王利普,系红帮之单位领导,在所辖范围,人民将全部受其组织,仅宛村因为朝兄弟不愿参加,以致影响宛村少数人民亦不愿意加入,故红帮异常恼怒,突于古历本月八日由利普之爪牙王恒初等率数十人,黑夜始则包围其门,百般毒打,还罚银洋三十元,将为朝等带至保办公处扣留一宵,至天明事泄,该等自知罪无可逭,反丧绝天良,将捆绑之为朝等,嫁以为匪抢菜籽之罪,由伊等爪牙王松茂出面伪证,提解乡公所转送县府。……”由此可知,当时青、红帮等反动组织实为湖口百姓一大灾害。
   第二节清帮(青帮)
   清代发起的秘密结社之一,直延续至民国时期,主要沿长江水系一带活动。
  青帮的系统以“地盘”相称,按辈份收徒弟,以帮辈大者为头目。日军投降后至建国前,本县以念(廿)辈为多。县清帮总头目是符圣铭和葛逢春(均山东人)。葛于民国二十七年由符介绍加入清帮,后来到湖口县发展组织。组织成员以乡绅、军警头目为骨干,亦诱迫一些农工劳动者参加。湖口清帮在符、葛的把持下,武山乡由陈仁耕、沈国南、方书明把持,江桥乡由饶士舜、李安内把持,均桥乡由刘国隆、柳荣华、吴敦元把持,文桥乡由饶国平、曹玉成把持,坚山乡由饶西楼、饶园把持。西山郭村清帮头子郭宗海还与上海清帮有联系,常在长江边郭家口一带活动,能招停一些来往船只,人称“小安庆”。
  民国三十六年“国大”代表选举期间,出于派别斗争之需要,清帮容纳金兰会,大量招收徒弟,经葛逢春招收的竞达五百人以上,其中在武山乡招收三百余人,在杨垅乡招收二百余人。
  清帮与国民反动派相勾结。民国三十四年,清帮头目葛逢春奉国民党政府命令,参加杀害新四军9名同志。民国三十六年下半年,清帮参加县政府军事科(军统)组织的新社会建设协会。1949年5月湖口解放后,葛又以枪枝资匪进行抢劫活动达五、六个月之久。
  国民党、三青团和县政府负有取缔青、红帮和其它帮派活动的使命,但并没有实际行动,原因是他们沆瀣一气,互相勾结,其成员不是国民党员就是三青团员,有的兼具几种身分,有的还是当地的权威人士。第三节学生联合会商学联合会
  1919年“五四”运动时期,本县人民的反帝斗争出现新局面,一些在外地读书的学生抱着救国救民之心,回县成立学生联合会。
  学生联合会由钱成九担任会长,成员有:高道成、孙庭范、吴作揖(南昌一中学生)、王道平(沙河甲种农业学校学生)、蔡蕴(杭州省立师范学校学生)。
  学生联合会组织讲演团,四处讲演,宣传反帝图存,以“外争国权~内惩国贼~拒绝和约签字”“废除二十一条”‘誓死争回青岛~抵至日货”为行动口号,吸引了资产者、小商人、工人参加活动。举行了有三千多人参加的反帝游行示威。
  1925年“五卅”运动时期,湖口县商学联合会成立。会长徐贤书(华兴顺洋货店老板),副会长吴耀东(小学校长),总干事钱成九。商学联合会组织商人、教师、学生游行讲演,以“打倒帝国主义”“取消不平等条约~与英、日帝国主义实行经济绝交~驱逐帝国主义的海陆军出中国”为行动口号,同时还检查“仇货”,将天和等商店新进的英、日舶来品集中在文庙前的莲花池广场当众焚毁。
   第四节三青团
  三青团,全称“三民主义青年团”,是国民党的一个专事欺骗和控制青年进行反共、反人民活动的反动组织。民国二十七年四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建立,同年七月组成中央团部,蒋介石自认团长。中央团部下设支团部(省级)、分团部(县级)、区队(乡级)和分队等各级组织,并借为社会服务之名,建立“青年服务队”等各种外围组织。 三青团在湖口的活动是从民国三十三年下半年开始的。当时抗日烽火正炽,湖口沦陷,三青团第三战区支团部彭泽分团筹备处主任黄茂山乘机越境发展组织,派了一些掉队军人进入国民党湖口县流亡政府管辖区沈贞村,准备建立三青团组织,由于这些军人均是外籍人,在本地没有社会基础,因此队伍拉不起来。正在这时,在都昌县大港乡邓仕坂(湖口县流亡政府所在地)办起了湖彭联立中学(内设湖口简易师范学校),校长梅荣汉是湖口人,还兼任国民党湖口县党部书记长,黄茂山便亲自到邓仕坂游说梅荣汉。于是“三青团第三战区支团部彭泽分团湖口通讯处”宣告组成。1945年9月,湖口师范学校(湖彭联中名称早取消)由都昌大港迁回湖口县,三青团第三战区支团部划归三青团江西支团部接管,湖口通讯处随之改称“三民主义青年团江西支团部直属湖口区队”,梅荣汉被任为区队长,九月十六日就职。至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一日为止,三青团组织规模一直较小,后三青团江西支团部为了准备竞选“国大”、“立监委”代表,通知各县扩大三青团组织,大力发展三青团员,“直属湖口区队”便被升格为“三青团江西支团湖口分团筹备处”,由省支团任命梅荣汉为筹备主任,其余人员由筹备处主任推荐,支团加委分团部筹备处的下属组织是乡设区队;区队以下设分队,不限队数,也不拘于保的界限;分队以下设小组,一般是三至四人为一小组。区队长由分团部筹备处委派,分队长由区队长推荐,分团部加委,小组长由区、分队长自行指派。这一时期是湖口三青团活动的猖獗时期,活动范围由学校内部扩大到全县各乡。团员人数累计各区队长上报的名册共达一千余人,其中一百余人已先后上报省支团批准颁发团证,九百余人已填表来不及上报领证就因党团合并而终止。当时共建立了乡贤、杨垅、走马、坚山、均桥、江桥、文桥、武山、流芳、舜德、流泗等十一个区队。
  在国民党与三青团分庭抗礼时期,党团矛盾严重,蒋介石采纳CC派意见,下令党团合并,取消三青团这块招牌,归并到国民党各级组织中去,1947年7月1日,国民党江西省党部发文,并派员分赴各县监督执行合并工作,湖口县由省党部发文指定曹文超、梅荣汉、董近三、吴宗季、吴超魏等五人组成党团统一委员会,办理合并事宜。合并办法是:原三青团凭团证到党部登记,听候审查批准,转为国民党员,换发党证;无团证的则取消登记候审资格。这样一来,三青团员转为国民党员的人数大大减少了,但他们在国民党内另成一派,名亡实存,宗派色彩不变。例如后来湖口县选举“国大”代表时,梅荣汉就是指挥原来的三青团员为施作霖竞选效劳,从而击败曹文超的。
  三青团员入团手续比较简单,个别入团的填写三份“志愿入团表”就行,集体入团的则由召集人统一造一份名册上报即可。湖口县的具体做法是:在校的师生多由本人自己填表,农村则由区、分队长统一造册上报,再由分团部经区、分队长之手转发一张油印纸团证(作为临时团证)就算是入团了。这两类人员的区分标志是:凡经省支团颁发了正式团证的都是本人亲自填表申请入团的,凡没有领到正式团证的都是集体入团经由他人代办手续的。后一种团员为数较多,因此有的不是本人自愿,有的连自己是否算三青团员还不知道。
  三青团要求其成员在“一个组织、一个训练”之下,为国民党当局反共、反人民的政治服务。团员训练包括“入团训练”、“经常分队会议训练”和“集中短期训练”(如夏令营、冬令营)等。 湖口三青团员的成份1946年以前主要是在校学生和少数教师;1947年上半年大发展时,有很多地主豪绅、流氓地痞参加,也有一些农民、手工业者、知识分子参加,但骨干分子大多是地主豪绅、流氓地痞。建国后,他们中有些人受到了人民政府的惩处,梅荣汉被处决。
   第五节金兰会
  民国二十八年农历三月间,县公职人员萧竹如、饶西楼等十人,在饶静安利’饶西楼家成立金兰会(小金兰),订《金兰会谱》,上载父母子女三代的名字,谱序言“盖朋友以文会,以义合也”,“凡我弟兄共遵金石之盟,毋爽山河之约……”明以此为宗旨,实际是拉帮结伙,欺压人民。金兰会按年龄高低排大小,萧竹如老大,负责召集会议,实权归军统分子饶西楼掌握。一年后,萧死,王佩赞为老大,仍由饶掌管实权。民国三十二年合并其他的金兰会,人数增多,发展为大金兰,有“垒县皆金兰”之说,头目是原小金兰骨干饶西楼、王佩赞、董近三等。金兰会总部设在曹章村,每年农历五月十三日集会一次,以“互相提携”为名义,收各会员工资十分之一作为活动经费。
  民国三十六年七月间,本县就“国大”代表选举问题形成国民党、清帮、洪帮三大竞争派系,因饶西楼与清帮首领葛逢春过往甚密,故金兰会成员大部分加入清帮活动,支持军统分子参加竞选,而小金兰发起人之一的刘再昆、张平柯等选举时所投靠的帮派不同而发生内讧,遂脱离了金兰会。
   第六节工会
  民国十五年十月北伐军克复湖口之后,成立县总工会。该会在实行国共合作的国民党县党部和省总工会领导下,在发动劳工支援北伐,为工人谋取福利方面开展了工作。至民国十六年五月后,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县总工会遂分化而被取消。
  民国三十五年初,县政府社会科派员指导筹备成立县总工会,三月二十一日假县城东岳庙召集各工会会员代表开成立大会,选举理事7人,候补理事3人,监事3人,候补监事1人,互推常务理事、常务监事各1人。决定理事、监事任期为两年,连选得连任,并通过工会章程(草案)共二十七条。
  《湖口县总工会章程草案》规定:“本会以督导各工会增进工人生产智能维持并改善劳动条件并协助政府关于国防生产政令之实施为目的”,“以本县行政区域内各职业工会、各产业工会为基本组织”。
  会址设城内北门街,办事机构分设三科,公推总务科主任1人(即第一科),兼第二科(掌理合作、储蓄、文化等)任务,公推秘书1人,另设书记1人,由理事会雇用工友2人。
  本会经费由工会会员费及经常费项下开支,入会费每会员收法币300元,经常费为每月收入5%。另外,还向会员征募临时费及特种基金,金额由理事会召集代表大会决定。
   县总工会下辖6个同业工会(会址均设城内):
   县民船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3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缝纫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四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理发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三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木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五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挑挽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四日成立,团体会员6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
  县泥水业工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三日成立,团体会员5人,理事5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监事长1人。到民国三十五年九月止,县总工会共有会员244人。 县总工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代表大会,必要时召开临时大会,选举或罢免总工会之理、监事,接纳总工会监理事之报告并决议其提案,审核经费之预算及决算并确定征收标准等。
  县总工会于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十二日第一次理监事会议第一次决议案,决议按照登记会员每人各按月收取经常费1000元,以80%缴县总工会开支,以20%发各所属同业工会作为办公费,其中缝纫工会会员25名,每月应缴国币25000元,以八成计算每月应交国币20000元。缝纫工会常务理事屡次声称工人收入有限,请予裁减而无效,只将四月份经常费勉强收缴,所有五、六月之经常费收缴不上,只得辞职。
  同年五月二十七日,县总:会声称“近来挑挽商货纠纷迭起,揆厥缘由,不外公家议定工价低微……现时价一律飞涨,独挑挽工价反使下降”,故与县商会联文呈县长要求“拟加工资”未获批准。
  同年十二月十七日,因湖口渡口交通仅凭借一只小船,遇风浪行有灭顶之危,县民船业工会向县政府递交建议书,建议“在湖口北门外及回澜门老轮渡码头各建造趸船一座,中型渡船各一艘,以利交通而策水上安全”。县政府以无经费为由,批示“所议暂从缓办”,仍无着落。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五日,县总工会“据泥木业工会会员郑景云等呈称,近因百货昂贵,生活高涨,本业工价太低,难以维持生活,请求增加工资,以恤工人艰苦等情”,召集泥木店主及泥木会员等开会讨论,以查九江三月三日报载泥木工价甲等每天工价5500元,乙等每天4700元,丙等每天4000元,惟湖口县市范围较小,拟分甲乙两等,甲等每天工价5000元,乙等每天工价4000元,外加伙食费2000元,上零工者以7000元计算,以此上报县政府要求批准。亦未获准。
   该会延续至民国三十八年春国民党湖口县政府崩溃前夕。
  县屠宰业工会:本县屠宰行业所组成的团体,于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十日成立,会员代表3个(参加县总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但本会后未列入县总工会所辖同业工会),选举理事9人,监事3人。本会与县总工会同时消失。
   第七节县商会
   北洋军阀时期即建立有县商会,接纳商人为会员。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一日县商会重新成立,同日于国民党湖口县党部立案。之后整理二‘次。民国三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一次改选,选举理事3人,常务理事1人,监事3人,常务监事1人。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二次改选,出席大会455人,选举理事5人,常务理事1人,监事2人。代表会员、同业公会会员79人,公司号召工厂非公会会员24人。会址设三区栎垅洪村。会费以各商店资本为标准,分甲、乙、丙、丁四等乐捐分期收缴。主要活动为推销国货及制止非当局许可之商品贩卖。
  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县政府派员整理商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时县商会筹备会假东岳庙召开各同业公会会员代表成立大会,并函请各公法团派员列席。大会选举了县商会理、监事,选举理事9人,常务理事3人,理事长1人,候补理事2人,选举监事5人,候补监事1人,常务监事1人。
  本会为商界联合的团体,具有在县政府控制下管理商业的性质。县商会第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决定,本会会员入会金为甲、乙两种,甲种定额法币2000元,乙种定额法币1000元,概作成立各同业会及本会购置、活动等经费;会员会费分甲、乙、丙3种,甲种每月定额法币800元,乙种定额600元,丙种定额400元。
   整理后的县商会,会址设城内北门街,含会员代表7人,下辖5个同业公会(会址均设城内):
   县油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七日成立会员代表3人,理事6人,理事长1人,监事6人,监事长1人。
   县南货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六日成立,会员代表3人,理事8人,理事长1人,监事4人,监事长1人。
   县绸布百货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九日成立,会员代表3人,理事8人,理事长1人,监事4人,监事长1人。
   县菜馆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九日成立,会员代表5人,理事6人,理事长1人,监事4人,监事长1人。
   县烟业公会: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六日成立,会员代表3人,理事6人,理事长1人,监事4人,监事长1人。
  以上县商会及各同业公会共有会员487名,延续到建国后,人民政府曾利用县商会联系商界,组织市场贸易,开展慰劳、捐献等活动,至1950年上半年取消。
   第八节农民协会(农会)
  农民协会民国十五年十月北伐军克复湖口后,县农民协会(简称农协)筹备处成立,设置委员和常务委员,常务委员由中共党员、国民党湖口县党部农民部长钱成九担任;后正式成立县农协,仍设委员和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仍由钱成九担任。十二月党组织派送彭远良、蔡鹏、张大勋、张世田等去武汉湘鄂赣农民讲习所学习,自民国十五年十一、十二月间至十六年六月间,第一、三、四、五区均先后成立了区农协。区下各乡设有乡农协(第二区只有乡农协,未成立区农协)。当时农协成为农村的实际政权组织,掌理农村的~切。在县农协统一指挥下,各区、乡农协团结本地广大农民和农民自卫军,开展“农运”活动,普遍推行减租减息,免除苛捐杂税和不合理的负担,打击贪官污吏、土豪劣绅。
   民国十六年七月,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本县农协组织遭受摧残而停止活动,其骨干分子有些转入地下斗争。
  土地革命时期,本县部分地区又恢复农协组织。民国十九年上半年,县农协在流芳市召开为期两天的反霸大会,根据地一村派一名代表,在斗争会上诉苦,算剥削帐,后随着土地革命的失败而消失。农会民国二十七年十月十五日,国民党湖口县政府指示成立县农会(民国二十八年十月十日经国民党湖口县党部立案),民国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次改选,选举理事3人,候补理事2人,常务理事1人,监事2人。会上拟定了4条计划工作要点:①调青粮食储蓄与节约;②改良土壤、水利;③推广合作事业;④倡导垦荒增加战地生产。时值日军入侵,县农会会址设陈梅村(三区),所倡无甚落实。抗战结束后,国民党湖口县政府l-令建立县、乡级农会组织,规定征求有信念而又有法令资格之农民(实为地主或富农)50人以上共同负责发起组织,由发起人中相互推定代表3人或5人向政府办理“申请许可组织”手续。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县农会于东岳庙召开成立大会,出席代表14人,团体7人(县农会一,乡农会六),选举理事9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此时县农会会员38人,乡农会会员3120人。至同年六月,双钟镇、文桥、武山、江桥、舜德、流芳、乡贤、流泗、坚山、杨垅、均桥、走马等乡先后成立农会,会员增至5491人。农会声称以“发展农民经济,增进农民知识,改善农民生活而图农业之发达并协助政府关于国防及生产等政令之实施为宗旨”,实际是县政府、县党部控制农民的御用组织,农民本身无自发活动。农会之主管官署为县政府社会科,但其目的事业受省、县目的事业主管官署之指挥与监督。
   县、乡农会延续至1949年解放前夕止。
   第九节教育会
  由教育人员组成的团体。全县教育会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后增设监事会),对下领导区、乡分会。县教育会于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十日成立(同日经国民党县党部立案)。民国三十二年五月二十日第二次改选,选举理事5人、候补理事1人,本届曾讨论政教合一问题,研讨国教实施事项,提倡继续搜集乡土抗战教材,倡导推行社会教育。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三次改选,出席大会53人,选举理事5人,常务理事1人,监事2人。会址设武山石埠涧,所辖区教育会一个(三区)。本县所属一、二两区全境沦陷未组织教育会。经费来源:每年必须经费由会造具预算呈请县政府在地方教育经费项下拨补。本届曾讨论政教联系事项,研讨国教实施问题,宣传战时教育法令,宣传推行儿童福利事项。民国三十五年县政府社会科派员兼办教育会会务,把教育会纳为当局服务。是年九月,共有县教育会1个,乡(镇)教育会10个,会员477人。
   县、乡教育会延续至1949年解放前夕止。
   第十节渔会
  由渔人组成的团体。凡居住本县年满十六岁以上之渔业人或营水产之制造、运输、保管业而有合法身份者,均得为本会会员,但每一渔户或行店均以一人为限,本会声称“以增进渔业人之智识技能改善其生活并发达渔业生产为目的。”
  县渔会于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二时假东岳庙国民学校地址召开成立大会,到会会员32人,县政府派员监选,县党部代表到会指导,选定理事5人,监事2人,候补理事2人,候补监事1人,常务理事3人,理事长1人,常务监事1人。理、监事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本会会址设于东门正街58号。
   本会规定每年召集一次会员代表火会,每i个月召集一次临时大会,讨论有关渔业事项。
   本会经费以会员会费充之,包括会员人会费每人400元,月捐200元。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县渔会有会员56人,同年九月会员减为35人。
   本会延续至1949年解放前夕止。
   第十一节妇女运动委员会(妇女组训工作队)
  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由国民党湖口县党部领头,声言以“组训妇女,俾能服务社会以增强抗战力量”为宗旨,成立湖口县妇女运动委员会(简称“妇女会”)。妇女会设理事、候补理事、常务理事,并设于事、助理担任事务工作。时值抗日战争时期,平时活动不多,有时配合当局进行宣传工作,如鼓励妇女放足、识字等。抗战胜利后,县妇女会迁回县城,偶随县党部参加一些会议和其它活动。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县妇女会会员有89人。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县妇女会检举坚山乡乡长袁泳举办区域选举,剥夺妇女选举权,违法不发给全乡妇女公民证。案经县党部呈文转县政府处理,以该乡妇女不明了选举意义,未遵期前往指定地点投票,视为自动放弃选举权而告终。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县城沦陷后,作为游击战区的湖口县建立妇女组训工作队(简称“妇女队”),直属国民党县政府。县妇女队设总队长1人,由县长兼:总队副1人,由省妇女指导处委派;队员9人,由县政府安置。县妇女队依附县政府,先后驻杨家山和石埠涧,一般不外出活动。民国二十九年八月,县妇女队策划将敌扰区(遭日伪骚扰的武山乡)的稻谷抢运,遂先组织割禾队,发动当地妇女40人参加,连续三星夜,将该区内成熟稻谷悉数割运,向当地提供了军饷。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及三十年三月,本县将已编组之敌扰区妇女集中训练,第一期受训人数128名,第二期140名。民国三十四年日军投降后,县妇女队改编,并入县妇女会,附县党部。县党部设妇运干事兼县妇女会主任委员。妇女会另设委员3-4人。民国三十四年以后,各乡名义上有妇女分会和民众自卫大队妇女队组织,实际无甚活动。妇女会和妇女队组织至1949年湖口解放前夕消失。
   第十二节同乡会 湖口县旅省(南昌)同乡会起自清代,与原县在省城设置的钱馆相结合,直延续至解放前夕。被省同乡会声称以“连络同乡感情、组织同乡福利”为宗旨,为本县权绅所掌握,由本县在省工商、学生、公职人员联合组成,产生同乡理事会,由理事会主席负责。财产收支则由同乡会的少数发起者经营。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国民党湖口县长曹军直交卸时,以二百万元法币购置南昌上湾街六号湖口旅省同乡会房屋——“双钟别墅”。县人在九江、景德镇等城市亦设有性质相似的同乡会组织。
   清末以来至解放前夕,湖南、湖北人在本县均设有同乡会,湖南同乡会在乡贤乡有田产,在县城西门办有湖南小学。
   第五十四章建国后的群团
   第一节县总工会 一、组织机构、会员1950年6月间,县搬运、店员、手工业、教育、邮电及加工米厂等六个行业先后建立基层工会,发展会员共234人。同年9月间,湖口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翌年12月召开全县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湖口县总工会,有执委21人,其中常委11人,设有生产、文教、劳保、武装、青工、工资、女工等部,配置部长、副部长16人和经费审查委员2人(均为兼职)。1956年,按上级工会指示,撤销手工业、民船、建筑工会委员会,所属会员会籍暂时保留。建筑工会所属成员转入建筑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工人(理发、制伞、制鞋、服装行业)转入归口的劳动者协会。1958年,党、政机关、人民公社所属教育工会、商业、供销、银行工会停止发展会员,自然消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恢复。1966年文革初,工会组织统统被砸烂,1973年县总工会开始恢复活动,1977年,工业、交通、文、教、卫、商、供,粮等行业先后恢复基层工会组织。至1988年底,全县工会会员11334人,基层工会217个,工会小组389个。 二、组织工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建国初期,人民政府接管了官僚资本企业,我县工会组织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把工人组织起来,迅速恢复生产秩序,把官僚资本家的财产变为全体人民的财产。当时一些反动残余势力还不甘心他们的失败,或明或暗进行破坏和捣乱,甚至进行反动宣传。我县工会组织工人积极参加城市民主改革,斗争封建把头和残存的反革命分子。
  1952年开展“三反”、“五反”。县总工会及时召开基层主席会议,动员全体会员积极投身“三反”“五反”运动,并号召工会干部站在斗争的最前线,发动和领导工人进行斗争,全县有1710名职工(其中国营企业职工1500人,私营企业职工210人)参加运动,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他们揭露了不法资本家和奸商的五毒行为并给予应有的打击。据统计,当时查获偷漏税收案件三十余起;检举违法商户12家;补交税达1760余万元(旧币,下同),其中有一家就有993万元。
   在抗美援朝中,全县工会会员共捐献飞机大炮款2447余万元,其中搬运工会31名会员捐献370余万元。
  1956年进行三大改造,工会积极组织工人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建筑工会214名工人全部带头参加建筑生产合作社,以后理发、制伞、制鞋、服装等行业工人纷纷组织起来。工会还组织工人对私营企业实行全面监督、协助政府促使资本家加入公私合营,保证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县工人阶级顶住林彪、“四人帮”的压力,坚持抓革命、促生产,保证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1969年9月21日流泅农机厂工人周芦华同志代表我县工人阶级被邀上北京参加了国庆观礼,见到了毛泽东主席。
  三、组织工人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1954年国家首次发行建设公债,我县广大职工积极认购。县城22个基层工会,有职工684人,共认购公债10050万元(旧币),超额完成任务的54.71%。
  1953年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我县工人阶级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工会具体组织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增产节约和技术革新活动,努力完成和超额生产任务。县榨油厂工人冯诚金学习推广李川江先进榨油法,采取掺粗糠等技术措施提高了出油率。芝麻1954年每百斤只出油45斤,1955年提高到49.5斤,最高达到50.9斤;菜籽1954年每百斤只出油34.2斤,1955年提高到37.3斤,最高达38.8斤,突破全国最高纪录,全年为国家增产食油39648斤,价值18238元。该厂冯诚金小组两次出席北京油脂加工先进代表会议和全国财贸先进代表大会。中盐公司(现称盐业公司)推广“三联互助”先进销货法,取得成绩,出席全国国合商业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
  1984年县总工会会同县经委组织了振兴湖口,“三创(创纪录、创水平、创先进),“两高”(提高企业效益和素质),“一贡献”(每个职工全年增收节支贡献100元)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从而,大大推进了湖口县的工业生产,这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3751.98万元,比上年增长17.5%。1988年在工业战线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参赛单位14个,共完成产值3080.4万元,比计划增长16%,上缴利税161.44万元,比计划增长5.7%,实现利润105.6万元,比计划增长17%,年终评出灯具厂、农药厂、织布厂、羊毛衫厂、服装厂等五个优胜单位。
  四、维护工人阶级的民主权利1980年下半年在县机械厂(今玻璃模具厂)推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试点,到1985年底,按上级要求,270人以上企业单位全部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参加企业民主管理。1988年3月第一次组织职工代表与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民主协商对话活动,以后又多次进行对话活动,反映职工代表建议、要求和批评意见。1988年底,会同工商物价部门开展对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五、关心职工物质、文化生活1954年,县总工会购买“世兰”私营饭馆,开办工人食堂,凭工会会员证就餐八折优待。为解决职工临时性困难,各基层工会普遍建立了互助储金会。1982年县总工会给钢锉厂等三个单位因工厂停工停产而陷于困境的64户职工补助1500元,1983年给因遭洪灾而出现特殊困难的208户职工补助4180元。1980年以来加强了食堂管理,每年都对职工食堂进行检查评比,1982年检查后发现县玻璃厂工人食堂条件差,给予通报批评,使该食堂第二年跃入了先进食堂行列。工会还积极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1954年县总工会设工人俱乐部一所,可同时容纳100人活动。1959年前后,基层工会设有业余剧团5个,先后演出节目百余个,还组织了“银鹰”(金融系统)“钟声”(教育系统)“红旗”(商业系统)“公安”等20多个业余篮球队,每年“五一”、国庆等节日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县性文体活动。1988年县工人文化宫竣工,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总投资25万元。文化宫开放后,广大职工利用工作之暇,前来博览群书、下棋打球、跳舞、唱歌,消除疲劳,增长知识、交流感情。工会组织工人读书看报,1985年全县有183个读书小组,1402人参加读书活动。1988年办了12个技术培训班,参加学习的有554人(次)。自1952年以来,县总工会举办了业余夜校、职工学校等以提高工人的文化素质。(详见教育卷)
   第二节共青团
   一、组织建设
  1950年元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湖口县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团工委)成立,并在全县6个区分别成立区团工委。1950年3月开始在本县发展新团员,并建立基层团组织。1953年改县团工委为县团委。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县团委相应易名为共青团湖口县委员会。1966--1969年“文革”期间团的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70年7月,各公社(场、校)开始整团建团,恢复团的组织活动,1973年元月正式恢复共青团湖口县委的组织活动。
   团员和团的组织逐年发展,至1980年底,全县有团员7748名,占青年总数21.8%,1978-1980年发展新团员4762名,办理3876名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1981-1984年发展新团委6696名,推荐129名优秀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办理2840名超龄团员离团手续。至1984年底,全县有团员7898名,占青年总数19.59%。1988年中发展新团员2154名,推荐46名优秀团员入党,办理987名超龄团员离团手续。至1988年底,共有团员7748名,占青年总数19.47%;共有基层团委19个,总支28个,支部412个。
  1986年,在乡村整党期间,遵照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批转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在农村整党中加强共青团建设的报告》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调整了65%的班子,新组建团支部34个,有368个团支部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其中有37%的团支部已进入先进行列。我县团组织结合学雷锋、树新风,掀起了一个“五讲、四美”活动的高潮,出现了一大批好人好事。屏峰乡茶场女团员涂赛英为救落水少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县团委授予她“模范共青团员”的光荣称号。1981--1984年全县共成立学雷锋小组314个,开展730次活动;组织青年服务队56个,给军烈属、孤寡老人及贫困户送温暖,做好事,参加人数达1980人次。受团省、市委表彰的“五讲、四美、三热爱”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11名。1985--1988年,在广大团员中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思想纪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法制教育,先后作了69场形势报告,组织收看收听曲啸、张海迪等先进人物的录像录音,培训青年普法骨干700多名,办讲座94次,出法制专栏1200多期,成立失足青年帮教小组42个且成效显著。1985年团员共向老区人民捐款一千多元、粮票300余公斤、衣物70多件。
  1988年5月8日,全国团的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在全团实行团员证制度的决议,同年12月湖口县团委全面开展颁发团员证工作,至次年6月底结束,有7200名团员领到团证。
   二、思想建设
  1963年2月中旬起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垒县出现了不少爱国家、爱集体、关心同志、助人为乐、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好团员、好青年。1981年在团中央等九家联合发出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通知后,湖口县团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入一年一度的文明礼貌月活动。
   各级团组织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出现了团员热爱团组织,青年向往团组织,团干部热心团的工作的可喜局面。
  团的组织生活做到:内容具有针对性,形式具有多样化,制度具有灵活性,还系统地向团员上团课、教育团员五带头: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干四化;带头学马列、学文化、学科学技术、学经济管理;带头遵守法纪;带头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三、开展新长征突击手竞赛活动1978年起在全县团员和青年中开展新长征突击手竞赛活动,召开现场会,举办技术操作表演赛,印发典型材料。1980年工矿企业团员、青年完成技术革新项目17个。1985-1987年,建立QC小组23个,革新成果达16项,其中4项受到省、市级表彰。1984年在工矿团员、青年中提出“增收节支超万元”的口号,实际实现43508元,超额完成计划335%,被省团委、省经委、省财政厅授予“先进集体”光荣称号。1979年五里公社(今武山乡)武联大队青年周锁喜种“麦一稻一稻”三熟制试验田1.5亩,亩产1268.5公斤。1980年流芳公社流芳大队团小组种早稻1.5亩青年科技示范田,一季亩产634.5公斤。嗣后,农村中青年重点户、科技示范户、种田能手不断涌现,1981-1984年全县有1013户,1988年增加367户,有28名青年获得省、市“种田状元”嘉奖。在竞赛活动中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1983至1988年,每年有6万余名青年参加造林活动,造长江一鄱阳湖防护林3.5公里,35万株:四旁植树每年平均12万株,其中长江防护林工程在1984年受到省团委、省林业厅等单位的奖励,被授予“先进集体”光荣称号。财贸战线青年比优质服务,比技术手段,受到顾客好评,1987年收到表扬信562件。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1978-1988年,有青年俱乐部166个,活动器材1175件,各种书籍18758册。1981年起各地团支部纷纷建立“青年之家”,开展丰富多彩有益青年心身健康的文体活动。1987年5月12日《农民日报》报道了武山乡牌行地自然村团员、青年自发办起的“农民青年之家”的作法和经验。到1987年底,全县农村64010建立了村级“青年之家”,其中比较活跃的有87个,受到省级表彰的3个。
   第三节妇女联合会
  1950年湖口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委会成立,1951年各行政区成立妇联,各乡建立妇女代表会(简称“妇代会”)。
  1953年正式成立湖口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所属妇代会64个,妇女委员305名,妇代会会员37420人。
  1957年9月,湖口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湖口县妇女联合会,所属乡妇联16个。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至1984年建乡止(1966-1968年妇联一度停止活动),各人民公社设妇联,生产大队设妇代会,生产队设妇女代表小组。1968年6月县革委会政治部设群运组、各公社妇联工作由县群运组分管。1973年6月恢复县妇联。
   县妇联协助党委搞好妇女工作,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有23200名妇女参加1950年的“五一”大游行,向美帝国主义示威;有27570名妇女在呼吁书上签了名,全县妇女共捐献13890万元(旧币)购买飞机大炮,共做军鞋6000双和慰问袋2000个送给志愿军。妇女还带头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粉碎美帝发动的细菌战。
  1951年11月5日,县委发出“关于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指示。全县各级妇女组织积极贯彻,带领妇女批判封建婚姻,肃清封建残余,提倡婚姻自由,对包办、强迫、买卖的婚姻以及抱童养媳、早婚、干涉寡妇自由改嫁等不合理现象,进行清查和废除,至1953年止,办理因封建婚姻所造成的离婚案638件,至1952年3月止,据五个区统计,有2200对自由恋爱的青年结婚。不少寡妇得以改嫁、养童养媳的大大减少。
  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积极参加互助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在集体生产劳动中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1957年本县农村妇女出勤率在50-70%,农忙时达90%;从1958年以后出勤率达70-80%,农忙时达90%以上。
  1976年以后,县妇联又发动妇女开展揭批“四人帮”的罪行,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办批判专栏1528期,写批判文章5269篇,开声讨会2906次,参加者达5万余人。
  1978年全县有21616名妇女投入农田基本建设,还建立了“三八”战斗队、铁姑娘突击队1907个,她们参加修水库26座,挖渠道44条,改造低产田1517亩,造林4500亩。战斗在工业战线上的妇女则参加了以优质、高产、低耗、安全、多品种为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妇联又发动妇女争当经济体制改革的急先锋,在农村与男同志一道种好责任田。
   附:湖口县妇女界获得全国、全省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1978年:
   全省“三八”红旗集体
   五里公社前进大队妇代会
   流泗公社长江棉种场“三八”科研组
   全省“三八”红旗手陶幼桃流泗公社先锋大队妇代会主任
  1979年
  全国“三八”红旗手
   夏水莲东庄公社竹庄大队妇代会主任全省“三八”红旗集体
   五里公社前进大队妇代会
  全省“三八”红旗手
   夏水莲
   陶幼桃
   王金娥城山公社“三八”林场主任
   陈选初傅垅公社妇联主任
   廖花凤针织厂副支书、副厂长
   缪喻副食品仓库主任
  1981年
  全省“五好家庭”
   刘木英双钟镇西门居委会
   石英初张青公社檀垅大队
  1982年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城山公社妇联
  全国“五好家庭”
   喻小芳流泗公社流泗大队
  全省“三八”红旗手
   陈选初
   陈艳内五里公社前进大队妇代会主任
  全省“五好家庭”
   黄连德双钟镇云亭居委会
   洪娥英县政府招待所
   喻小芳流泗乡
   全省“四花赛”先进个人
   饶桂莲文桥农科站
   洪双梅南北港水产场
  1983年
   全省托儿所幼儿园先进个人
   周继佑县保育院
  1984年
   全省“三八”红旗手饶桂花城山乡妇联主任
   全省专业户
   叶立花双钟镇水产场
  1988年
   全国“三八”红旗手和省优秀妇女干部
   饶桂花
   全省优秀妇女干部
   彭玉荣凰村乡凰村村
  1985年在全县妇女中开展“养殖能手”竞赛活动,参加全省竞赛的有44户、参加全市的138户、.参加全县的458户、参加各乡的1000余户,在此项活动中,县妇联广泛组织养殖科技咨询活动,4月份举办了一期科技培训班,有322人参加学习。10月份召开了“养殖能手”竞赛活动经验交流会,年终验收,有6户达到省级竞赛标准,2户达到市级标准,12户达到县级标准。这一年还组织和发动妇女发展第三产业,扩大致富门路,动员妇女从事商业、饮食服务、运输、修理和加工等行业。年底统计,从事第三产业的妇女有2000余人。
  1986年针对农村妇女文化素质、科技水平低的现状,县妇联举办了23次不同形式的科技讲座,参加听课的妇女计2424人。在科技兴农的活动中,有17户以妇女为主的农户受到市级表彰,有404户受到县级表彰,江桥乡江桥村夏反花在生产中讲科学、重信息,订阅各种科技杂志、报纸11种,粮、棉、油、猪等项生产产量大幅度提高,仅苎麻一项年收入达2000余元。
  充分发挥妇女在创评“五好”家庭中的积极主导作用。l985年全县共评出五好家庭3755户,达总户数的13%.1986年评出五好家庭3042户,其中文明家庭617户。1987年评出五好家庭4089户,文明家庭722户,其中文明楼院28个,文明单位44个,文明街道1条。1988年评出五好家庭1553户,其中文明家庭290户,文明单位48个,文明楼院28个,文明街道1条。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1986年在全县建立了18个乡级法律咨询站,健全接待妇女来访制度,县乡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807件(次),处理594起;其中来信201封,处理167件;来访60人,并及时认真处理,为妇女撑腰。大学生柳某,因嫌弃务农之妻,对其妻生活j二折磨,肉体上摧残,乃至打成重伤,县妇联支持其妻向法院起诉,将柳某以虐待伤害罪判处徒刑。1987年县妇联在武山乡王常村进行妇女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宣传试点,提高妇女的法律常识,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斗争。全县妇女受教育者6.2万余人,普及率达69.1%,1988年受教育者达6.31万余人,普及率达82%。
   第四节中国少年儿童先锋队(儿童团)
  民国十八年八月始,本县革命根据地的三、四区全部及五区大部相继成立了儿童团,在共产党领导下,打土豪、斗劣绅,为红军游击队站岗放哨。1949年湖口解放后,各乡村又组织了儿童团,斗地主,查路条(即通行证),抓流亡地主、恶霸。
  1951年开始在各地小学建立少先队组织,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具有健康体魄和创造精神。至1959年全县有少年先锋队员6527名。“文革”中,全县各中学普遍建立红卫兵组织,各小学普遍建立红小兵组织,少先队活动中断。1978年各小学恢复少先队组织,至1980年,有261所小学、19所中学恢复了少先队组织,有少先队员24473名,占全县35467名少年儿童的69%。有辅导员483名,其中校内340名,校外98名。1988年有192所小学、18所中学有少先队组织,还有2个校外少先队组织,有少先队员42129名,占少儿总数43469名的96.9%;有辅导员1305名。
   少先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1963年2月起开展了学雷锋、学英雄、创三好活动。1981-1984年开展了“学雷锋、学英雄、学张海迪”、“红领巾为‘六五’作贡献”和“争当建设家乡小主人”等活动。1985-1988年又开展了“学习红军长征精神,争做共产主义小主人”等项活动。广大少先队员开展种植活动01981-1984年,与共青团员一道,造林6386亩,植树1277210株。1980年全县少年儿童种蓖麻7万棵,收获蓖麻籽7500公斤。
   第五节农民协会贫下中农协会
  1949年8月本县开始试点建立乡农民协会(简称“农会”),协会内设置主任、副主任、青年委员、妇女委员。至1950年底,各区、乡先后建立农会组织。乡所属各村设置农会小组。区农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配备专职干事。
  1950年湖口县农民协会成立,设置主任、副主任、委员。
  农会是党领导的农民群众团体,以乡为基础,在乡人民政权建立前和建立初期,协助党和行政部门组织农民进行减租反霸和土改等活动。各级农会活动至1954年止。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建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设主任、委员,各生产队设贫下中农代表。 贫协是由贫下中农成员组成的,它配合当时的政治活动开展工作,1968年至1974年曾派出贫下中农代表进驻全县中、小学校、商店、卫生院等单位。
  湖口县乡农会组织情况表(1950年6月统计) 第六节工商业联合会
  湖口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于1953年下半年成立,前身为湖口县人民商会(由解放前的县商会改组而成)。是年召开湖口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会,选举执行委员l5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组成执行委员会,会内分设宣传动员组、财务组、调查研究组、辅导组、物资交流组、秘书室。聘用脱产干部3人(其中秘书1人、文书2人)。县工商联先后发展个人会员866名。
  与县工商联成立的同时,全县农村集镇建立了5个分会:双钟镇分会(会员35户,小组9个);流泗桥分会(包括棠山,会员159户,小组16个);马影桥分会(包括张青、会员147户,小组21个);江桥分会(会员182户,小组23个);流芳市分会(会员113户,小组9个)。各分会共选出委员27名(其中主任委员5名,副主任委员5名),每一分会各自聘用脱产文书1人。
  工商联是各类工商业者联合组成的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由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和私营企业组成。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湖口县工商业联合会及所属各基层分会受到冲击而终止活动。1984年又恢复了工作。
   第七节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科学技术协会
   湖口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于1956年6月开始筹备,同年12月正式成立。设主席、副主席、秘书。
  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是由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合起来,以业余时间从事科学与技术普及工作的群众性团体。它的工作任务是:向群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做好科学启蒙工作,培养科学与技术队伍,提高人民的科学技术水平,集中广大群众与科学工作者的智慧。为生产建设服务。
  至1959年,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共建立会员工作组!9个,发展会员336人,并建立专业性的研究机构,其中综合研究组9个,专业研究组121个,437人;研究室13个,95人;专业研究所2个,专业人员3人。县科普协会及所属组织活动至1966年下半年终止。
  1982年4月,湖口县首届科协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制定了县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章程,选举产生科协委员33人,组成了湖口县首届科学技术协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
  县科协下属有工交学会、质量管理学会、农学会、医学会、水利学会、林学会、畜牧水产学会、数理化生学会等8个学会,基层有流泗公社科普协会。
   第八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1958年12月23日成立湖口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9年初在县城召开了湖口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湖口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选出了领导成员。文联下设文学组、音乐组、戏剧组、美术组、曲艺组、舞蹈组、理论批评组、民间文艺组、古典文艺组、文艺翻译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文联瘫痪,自行消失。
  1985年3月18日在县城召开了湖口县文学艺术界第二次代表大会,恢复湖口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选出文联委员会领导人。
   恢复后的县文联下设4个协会:文学工作者协会、戏剧曲艺工作者协会、美术摄影工作者协会、音乐舞蹈工作者协会,共有会员142人。
  1988年增设民间文学工作者协会和书法篆刻工作者协会,这年文联会员已发展到167人,其中全国性会员2人、省级会员8人。
   附:石钟山诗词学社
  1987年10月30日在石钟山太平楼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会,宣布诗词学社成立。通过了章程,选出了社长、副社长,成立了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确定了内部刊物《石钟山诗词》的主编、副主编及编辑部组成人员。1987年第一批入社社员75人,1988年发展到88人。出版了两期《石钟山诗词》,颇受省内外读者的好评。
   诗词学社隶属县文联。
   第九节中苏友好协会
  1950年湖口县中苏友好协会成立,后逐步在县城和各区、乡机关单位中发展会员。1953年至1962年,县中苏友好协会名义存在(无专门办事机构),1962年后自然消失。
   第十节盲人聋哑人协会
  为了适应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1986年我县对残疾人的状况进行了调查。于1987年1月成立湖口县盲人聋哑人协会,开办了盲人聋哑人俱乐部,组织代表队参加市第四届伤残人运动会,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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