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干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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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干部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482
摘要: 建国后实行党管干部,分级管理。干部的任免分选举制和任命制两种。
关键词: 湖口县 干部管理

内容

建国后实行党管干部,分级管理。干部的任免分选举制和任命制两种。县委正、副书记、常委,纪委正、副书记和常委由县党代会选举。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正、副县长,法院和检察院院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政协正、副主席由政协委员选举。各群团组织负责人由各群团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乡党委成员和正、副乡长,分别由乡党代会、人代会选举和罢免。凡属选举制任免的干部,其候选人均由党委提出建议名单;属于任命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所属部门负责人、法院副院长、庭长,检察院副检察长、科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均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
  “文化大革命”中,绝大部分领导干部都被扣上“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帽子,被批斗,靠边站和“罢官”。1969年大批干部下放农村劳动,按军事编制,统称“五七”大军,全县计15个连,60个排,121个班,到1972年,在下放干部(含教师、医生)785人中有200名被正式调用安排,212人被机关借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干部使用强调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逐步趋向合理。1984年机构改革后的县委、县政府主要成员共12人,50岁以上1人,45岁至50岁3人,45岁以下6人;大专文化程度以上7人,高中1人,初中4人。
  1984年以后,为解决干部新老交替问题,县级、科级干部中年龄较大的(以53岁为限)逐渐退居二线,担任调研员。1988年底有正、副局级调研员66名。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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