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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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7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救济
分类号: C913.7
页数: 7
页码: 474-480
摘要: 救济,古称赈济,或称散赈。唐武后长寿元年,狄仁杰被贬为彭泽县令。“七月至县,值年大旱,民罹饥馑。即抗疏乞免民租。武后嘉公忧民,特降制江州,蠲免民问租税。”这就是灾情赈济。
关键词: 湖口县 社会救济

内容

救济,古称赈济,或称散赈。唐武后长寿元年,狄仁杰被贬为彭泽县令。“七月至县,值年大旱,民罹饥馑。即抗疏乞免民租。武后嘉公忧民,特降制江州,蠲免民问租税。”这就是灾情赈济。
  清乾隆二十八年(1818年)始兴煮散赈粥,各地设粥厂。“每年冬间开办三个月。……先系动用全谷并地丁耗羡、月城官租三款。嗣因军兴停lE,至同治十一年复议举办。惟因仓谷无存,官租无收,耗羡又已尽放养廉故,于司库间款内提出银五万两存放各典及官号,年息六厘至一分不等。查(宣德)元年提回成本银一万二千一百两。近年庶政殷繁,需款甚急,前拟将此款拨充他项需要,有停止煮粥之议。嗣以百余年善举一旦废止,恐至冬,贫民失哺、别滋事端,故近年仍旧照办”(《江西各项财政说明书》)。封建王朝散赈是畏民“别滋事端”,缓和阶级矛盾,以巩固封建统治。但这微乎其微的赈济实属杯水车薪,而贪官污吏往往乘机大发横财。有的豪富用赈捐(俗称捐监)加官进爵,谋取功名。光绪十三年(1887年)湖口知县徐允升在晋赈(赈济山西大旱)捐局加捐同知升衔,后以知州升用。
   民国初期本县赈务由县政府赈捐办理。民国十九年,江西省赈务会拨给本县赈款500元,次年拨赈款8628元。
   民国二十四年四月江西赈务会湖口赈务分会成立。设委员六人,办理收容、工赈、农贷等事务。是年,本县救济孤贫18人,经费657元。
   民国二十七年水灾,八、九月县赈会相继向省赈务会领急赈费及修圩费四次。
  民国二十八年,县赈务会工作因经费无着落而停顿,难民救济则归非常时期(抗日战争时期)难民救济会江西分会湖口县支会(民国二十六年成立)办理。四月县赈务分会和救济支会合并为赈济会,进行难民收容等工作,设立难民收容所,动用县乡镇仓谷,规定日发难民大人米八合,小孩减半。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第二工作队视察团发给本县救济物品四箱。五月,本县散发一次救济面粉。善后救济第二工作队奉拨衣服90包,布鞋30包,于是月11日抵湖口对面扁担峡时,风暴将船打沉,仅捞获衣服16包,鞋29包。八月,本县领取“救工五队”救济物资面粉27袋,旧衣12袋,旧鞋54袋,锄头300把,犁壁300具,蔬菜种100包。11月,善后救济第五工作队奉令分配本县罐头132箱,旧衣13袋和24小箱,又发给各作物种籽计代金法币15万元,由县政府代购种。12月7日,第五工作队奉令分配本县面粉500小袋,现款200美元,县第六次审议会决定现款拨为修街工赈之用。12月12日第五工作队奉令分配本县白豆3780袋,旧鞋18双。同一天,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湖口县救济协会成立,下设审议委员会,经湖口的“三老”(即杨咽冰,高蘧夫、蔡艺圃)出面请求,12月,江西省水利局补助培修湖口县圩堤及涵闸物资计:双斗圩至永和圩闸面粉9000斤;南港圩堤面粉1000袋,粟子1000袋;武山东西涧水库面粉500袋,其它小型水利500袋。言以工代赈,然上述工程全未果,赈款被掌权者所贪墨。
  民国三十六年第五工作队配发本县救济物品及分配情况表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江西省社会处以水灾急赈,配定本县款额九亿五千五百万元(金元券)。县急赈委员会决议分甲、乙、丙、丁四等配发各乡(镇):
  民国三十七年湖口县配发赈款数目表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江西省主席王陵基的一项训令中云:“查难民良莠不齐,战时其行止因局势动荡固难锢禁,兹值善后其间,为维治地方治安起见i今后对于难民行动应加以限制,藉以防微杜渐,反肃奸究,订定难民救济及遣送实施办法。……令仰遵照办理。”他们所发丁点救济物,被层层贪官污吏中饱私囊。民国三十七年八月十二日,流芳乡第三保公民余式达等十五人联名告发保长贪污救济物资状:“窃查本保保长余式雍自卅六年三月将本保奉发救济物资面粉十袋全部吞食,变卖肥已。” 另有人告梅荣汉状:……侵吞救济物资:该梅荣汉以附属小学名义,于三十五年四月问在善救湖口第五工作队领得法币100万元,面粉100袋(当时值法币100万元),又于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得省政府教育厅教三字第423号令于分配善后分署一亿元各校修建校舍款内领法币100万元为附小校舍修建费。查该附小校舍系(日)伪县中及(日)伪小学校舍,房屋均为(日)伪政权时代之建筑物,收复时为湖口县党部接收。由湖口县长陈鉴阳商得书记长曹文超同意,以一部分拨为附小校舍,仅由泥木工谢万礼包工,于三十五年七月间修理,共费30余万元,该梅荣汉将该校门楼(系民国二十年谢万礼经手建筑者,战时并未损坏,门楼上尚生三尺高小葛树一株),粉刷后贴一纸条,书为:“善救分署拨款补助修建”字样,摄影朦报。摄影后即将此条撕下,剩余之270余万元尽入私囊”。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湖口县妇女运动委员会欧阳祜之呼吁书云:“查妇女同胞占人口总额二分之一,抗战与建国均不能否认其应有之力量。……此项发给供应物资亦多虚有其名之机构列入。……大批救济物品中诸各系妇女适用之件,而本县妇女界竟无一人享受一物,宁非奇异事件。……”
  建国后,社会救济、救灾工作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民政部门办理,帮助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废人员和困难户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从1950年至1984年,上述人员除集体帮助外,国家还发放社会救济款4735126元。本县历年来都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农作物受到不少损失。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依靠集体力量,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需的救济之方针,在组织群众搞好生产自救的基础上,帮助灾区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从1950年至1988年,本县共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2116197元,其中仅1978年大旱,国家就发救济款66万元。(详见表)
  湖口县社会救济优抚事业费发放使用情况表农村扶贫工作是社会救济工作的发展,贯彻“自力更生为主,社队和国家帮助为辅”的扶贫方针,扶持那些因劳动力死亡或主要劳动力病残,或遭到意外不幸事故和人多劳力少,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户发展生产,改变贫困面貌。1980年至1984年共用出扶贫经费289506元,主要是添置大牲口,购置农具,发展多种经营。1985-1988年,扶持化肥2970吨,服装3728件,棉被91床,粮票870斤,科技图书2370册。
   省市挂钩扶贫单位详见下表。
  省、市挂钩扶贫单位
  县直各单位农村扶贫联系点详见下表。
  县直各单位农村扶贫联系点情况表
  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1982年冬,省民政厅在波阳、丰城、临川三个县选择容易遭受自然灾害的六个公社七个生产队进行试点,建立了“自然灾害储金会”。它的功能逐渐扩大,由单纯的救灾发展为救灾与扶贫相结合,于1984年秋省、地、市民政工作改革座谈会决定将其名改为“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以下简称储金会)。” 储金会是农民自办自治,互助互济的经济组织,一般以村为单位,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人会自愿,退会自由,民主管理,群众监督。资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群众集资;二是集体资助,主要是乡(镇)村集体经济的赞助和资助;三是国家救灾救济款的有偿部分转到储金会。资金用途分三大部分,一是帮助会员解决生活方面的临时困难;二是用于会员发展生产;三是储存应急,救灾备荒。本县1984年在马影乡海山村试点,办起了全县第一个储金会。下半年张青乡的八方村、文桥乡的象山村等22个行政村也办了会。至1988年底止,垒县148个行政村中己办会134个,办会率占村委会总数的90.5%,入会农户3031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8.6%,集资总额72.50万元,其中群众集资33.4万元,集体集资9.23万元,国家扶持16.40万元,其它方面集资12.63万元,增殖8400元。投放户数6394户,金额54.10万元,用于扶贫14.13万元,办经济实体6个。
  在储金会创办发展过程中,屏峰乡等已经跃入省市的先进行列。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县有三个乡被评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优乡,有20个村被评为双优村,得到市、县奖金3.6万元。
  湖口县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发展情况一览表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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