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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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7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4
页码: 471-474
摘要: 救生船为清代所设,共三只,一在沙沱河,一在老鸦矾,一在屏峰湖。雍正间每船舵工一名,水手五名。
关键词: 湖口县 社会福利

内容

救生船为清代所设,共三只,一在沙沱河,一在老鸦矾,一在屏峰湖。雍正间每船舵工一名,水手五名。
  据《江西各项财政说明书》载:“按因江西省德化(今九江县)、湖口、彭泽、星子等县,或临大江,或临鄱阳湖,每遇风涛,时有覆舟之患,故制造红船,雇募水手,遇风出巡,此项经费原系动用耗羡及星子县田租。嗣因不敷支用,并动拨司库二万九千八百两(白银)存放各典及官号,年息一分,即将其息银发给星子、德化、湖口、彭泽等县具领,以充救生船舵工、水手工食及岁修,并救全人命奖赏等项之用”。
   养济院救济院敬老院清末,本县设养济院,收养、接济少数孤寡。
  民国时期,抗日战争前即成立了救济院,抗战胜利后于民国三十五年重新恢复,收养本县部分孤寡。属慈善机构,为县政府附属单位,由县地方经费拨款开支。内设院长,并招若干办事员。 建国后,于1959年创办敬老院。全县目前有敬老院15所,其中张青村敬老院系1984年创办。舜德乡敬老院称光荣敬老院,多收留烈属、革命老人。15个乡除屏峰乡因五保户太少尚不具备办院条件外,其余乡乡都有敬老院。
  敬老院的主要收养对象是无依无靠的“五保”孤寡老人和孤儿。对他们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由乡统筹五保金,国家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入院的五保老人实行供养,使其生活得到保障。据1988年底统计,全县在院收养的五保孤寡老人104人,五保孤儿12人,应保未保对象16人,自费收养3人,合计135人。收养的五保老人和孤儿占全县五保人数的20.9%。办院三十年来,在院死亡的五保老人有128人,抚育成人后出院的孤儿有27人。
   经过逐年的巩固发展,各敬老院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较好的收养条件。15所敬老院共有房屋307问,建筑面积4462平方米。住房每人一间,8-10平方米。照明有电灯,吃喝有井水和自来水,看听有电视机、收音机。近年来,人平消费300-400元。湖口县农村敬老院情况统计表 难民收容所难民工厂民国二十七年七月日军入侵本县,大量难民流亡。国民党县政府先后设立难民收容所7所,收容本县自沦陷区逃出的老弱残废难民。民国二十八年八月在武山乡沈祜村设立难民工厂,收容男女难民四百余人为工人,进行纺纱、织布、织袜、织毛巾等手工业劳动,每月生产棉纱三千余斤,棉布六百余匹,纱袜一百余打。厂内开办了难童教育班和工人托儿所。
  福利工厂1975年1月为安置双钟镇部分有势动能力的盲、聋、哑和肢体残缺人员以及部分安排不了的优抚救济对象就业,在双钟镇创办了一所社会福利生产单位——湖口县双钟镇福利厂,1979年改为湖口县民政局福利厂,1988年1月又改为福利饭店。全店现有职工44人,其中生产人员29人,内有盲、聋、哑、残人员21人。生产经营项目有旅社、饮食、照相、花圈制作等。1975-1988年总产值为677521元,纯利润103733元,向国家交纳税金10095元。创建时,一无厂房,二无设备,靠租借双钟镇一间不到50平方米的民房生产,自带工具自带凳,如今已新建营业楼房二栋,计1361平方米,造价21万余元。这些资金一是上级民政部门拨款和本厂贷款;二是厂内积累(占总投资的一半左右)。
  湖口县民政局福利饭店历年生产收入、支出情况统计表
  农村福利厂本县农村办福利厂始于1985年,这一年办起文桥、张青、凰村乡和马影乡海山村四个农村福利厂。尔后,逐年增加,截至1988年底止,全县已有福利厂9个(其中包括两个村办福利厂),职工总数125人,其中四残人员52人,占生产人员的51%。四年来完成产值112.45万元,获利润8.54万元。湖口县农村福利厂生产情况统计表 湖口县福利院福利院位于县人民礼堂背后的月亮山上,1984年8月开始筹建,1985年9月竣工。建筑面积410平方米,水泥结构二层楼房,基建投资6万余元。福利院主要收养对象是城镇五保户。从1985年10月老人人院以来,到目前为止共接纳12人(含自费收养1人),其中男性5人,女性7人,最大年龄83岁,最小年龄58岁。福利院内有40平方米的大晒台和会议室、图书室等活动场所,有18时进口彩电和双缸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每人有14平方米的单间住房。房内均有高低床、两斗贴面桌、藤椅等生活用具,被褥、枕头、热水瓶、脸盆等都添置一新。供养老人生活费每人每月18元。每餐有两菜一汤,逢年过节都要聚餐,每月每人还发零用钱5元。院内现有管理人员2名,服务人员2名,还设有卫生保健箱。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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