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湖口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20000475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选举 |
分类号: | D621.4 |
页数: | 4 |
页码: | 465-468 |
摘要: | 国民党统治后期出现选举制。那是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抗日战争时期湖口属沦陷区,首届选举延至日军投降后的民国三十五年开始施行。选举机构:县有选举事务所:成立于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办理全县选举事务。各职业团体,如农会、商会、教育会等也设立选举事务所,负责该职团选举事宜。县下还有乡(镇)民代表会和保民大会,既是乡(镇)、保的选举机构,又是基层民意机构。保民大会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以前普遍建立,乡(镇)民代表大会于同年三月以前召开完毕。 |
关键词: | 湖口县 民政工作 选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