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权力议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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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62
颗粒名称: 第四十七章 权力议政机构
分类号: D035
页数: 7
页码: 441-447
摘要: 国民党时期的县临时参议会是县参议会未建立前的一种临时性的地方议会,属于议政机构。始建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八月,依照“江西省游击战区县分行政调整办法”之规定“湖口等十四县,设立县临时参议会”而建立。其职权是:①审议县政府施政计划;②决定地方经费筹措事项;③建议县政兴革事项;④审议人民请愿事项;⑤审议县长提议事项。
关键词: 湖口县 权力议政

内容

第一节县临时参议会
  国民党时期的县临时参议会是县参议会未建立前的一种临时性的地方议会,属于议政机构。始建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八月,依照“江西省游击战区县分行政调整办法”之规定“湖口等十四县,设立县临时参议会”而建立。其职权是:①审议县政府施政计划;②决定地方经费筹措事项;③建议县政兴革事项;④审议人民请愿事项;⑤审议县长提议事项。
  临时参议会议员的产生办法,“由县长就籍隶本县年满二十五岁之成人,且在地方著有信望,具抗战救国热忱者,加倍遴选,呈报省政府决定”。县临时参议会由参议员15-23人组成;议长、副议长各1人,由省政府就参议员中指定;并设秘书长1人,事务员、雇员各1人,由议长遴派。各参议员人事变迁时也应依照决定程序,呈报省政府决定。
   湖口县第一届临时参议会于民国二十九年八月成立。有参议员21人,正、副参议长各1人,参议长为杨赓笙(号咽冰,另有传)。
   民国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成立第二届,参议长孙庭坚(号萃谦)。
   民国三十三年成立第三届,参议长仍为孙庭坚。
  临时参议会规定每三个月开一次常会。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共开了十一次常会。第二届开了二次。第三届决定设置驻会委员,即在议长、副议长之外,每次会议公推三名参议员轮流充任驻会委员。以每次会议闭幕之日起,至下次会议开会之日止为一任期。驻会委员会议每隔一星期举行一次,处理经常会务。这一届共召开了十二次驻会委员常会。
   第二节县参议会
  县参议会是地方正式权力机构。《中华民国宪法》第124条规定:“属于县之立法权利,由县参议会行之。”参议员是由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级各职业团体代表会选举产生。每乡(镇)选举1名议员,1名候补议员,各职业团体选举1名议员组成县参议会。尔后在参议员中选举正、副议长各1人,再由县长报省民政厅核准,并发当选证书。 湖口县第一届参议会于民国三十五年八月成立。正、副议长各1人,参议员13人:候补参议员12,参议长蔡漱芳(另有传)。民国三十八年元月二日至五日,蔡漱芳以年老体衰辞职,改选傅元(字子亨)为参议长。 县参议会自成立至民国三十八年湖口解放停止活动止,共开常会十次。会议内容一般是例行公事,讨论一些提案,也议决过一些兴革事项。但它和临时参议会一样,是县政府的御用机构,起点缀作用,他们有些提案和决议皆为“官样”文章,无法执行。据县参议会第一届第二次记录载:“查本会第一次会议所提各案均关重要,迄今数月多未执行,似此决而不行,不但徒负代表民意之虚名,亦且影响今后会议之价值。”这次常会议案有“严禁保甲摊派,以轻人民负担”,“严禁任何机关团队对人民任意摊派款项或征取物资”等项。不但这些提案都未实行,而且国民党县政府的苛捐杂税有增无减。
   第三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本县从解放初到1954年普选为止,共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5次。代表产生的方式均为推选。
  1952年9月召开的第十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了常务委员会,由27人组成,主席杨士杰(县委书记兼)。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事务由常务委员会处理。
  1952年12月召开的第十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这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的施政工作报告及财政预算,制定了县人民政府组织条例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选举了本届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的正、副主席和委员,选举了正、副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湖口县历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四节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制订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湖口县人民代表大会是本县最高权力机关,其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本县1954年1月首次普选后,同年3月12日至17日召开湖口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但二届至六届县人民代表大会都未产生常务委员会。七届以后又恢复。
  湖口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湖口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主席)、副主任(主席)
  第一届主席孔子仁(1954.3~5)
   副主席苗国寅(1954.3~1955.2)
  第七届主任朱嵩山(兼)
  1980.7~1984.7副主任邹仕谈段锦霞白连升周和观
  第八届主任朱嵩山
  1984.7~1987.6副主任邹仕谈蔡国篱宋子荣白连升揭锐
  第九届主任朱蒿山
  1987.6~1990.3副主任邹仕谈蔡国篱宋子荣
  第十届主任蔡国篱
  1990.3副主任余建华朱石生余建平周江丹
  +第二——六届县人大均未设常委会。第五节县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口县委员会按照《人民政协章程》进行筹备。1984年经与各界协商,推荐79名委员,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名,副主席5名,秘书长1名,常委10名。
  委员79名,其中共产党15人,农工民主党1人,共青团2人,总工会4人,社会科学界3人,农民5人,妇女2人,商业4人,少数民族1人,教育界12人,医药界8人,体育界1人,台胞台属3人,归侨1人,宗教界1人,特邀6人,科技界7人,文艺界3人。
  县政协设办公室、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经济咨询委员会;还分别组成科学技术组、医药卫生组、文化教育组、祖国统一组、群团工作组。
  1985年4月和1986年3月先后召开了一届二次、三次会议。
  1987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99名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听取和审议了上届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和文史资料研究工作报告;通过会议决议。1988年4月召开了二届二次会议。
  1984年政协湖口县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召开常务委员会28次,专题座谈会19次;组织在县的省、市政协委员和部分县政协委员先后9次分赴30多个单位进行视察;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00多件。政协委员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参政议政。1987年,县政协召开农业开发专题座谈会,先后三次进行农业开发问题的调查,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发展以柑桔为主的果木生产的建议被采纳并付诸实施。
  政协委员提案对促进全县各方面的工作起到一定的作用。如县办短途客车临街上下旅客的问题很久没有解决,造成行人拥挤,人身安全问题受到威胁。政协委员对此提交提案,引起了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问题很快得到解决。政协每年还接待科技、医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者数百人,已征集文史资料380余篇,约120余万字,现已编印《湖口文史资料选辑》4辑,收入资料80余篇。
   湖、口县政协历届主席、副主席
   第一届主席何支礼
  1984.7~1987.6副主席周群蔡树滋段锦霞严汉杰龚火南
   第二届主席何支礼
  1987.6~1990.3副主席周群蔡树滋柳直云龚火南杨桂莲彭松如(1989.3补)
   第三届主席徐海星
  1990.3~ 副主席柳直云吴建中龚火南杨桂莲彭松如王柏华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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