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保险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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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3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保险事业
分类号: F840.3
页数: 4
页码: 391-394
摘要: 湖口县保险事业筹办于1949年下半年,1950年在县人民银行设保险代办处。1953年3月正式成立湖口县保险公司,10月兼理都昌、彭泽两县保险业务,1955年4月将此任务上交九江中心公司。1958年保险公司与财政、税务合并成立财政税务局,公社化后,保险业务停办。
关键词: 湖口县 保险事业

内容

一、管理机构湖口县保险事业筹办于1949年下半年,1950年在县人民银行设保险代办处。1953年3月正式成立湖口县保险公司,10月兼理都昌、彭泽两县保险业务,1955年4月将此任务上交九江中心公司。1958年保险公司与财政、税务合并成立财政税务局,公社化后,保险业务停办。
  1981年5月恢复保险公司湖口代理处,并先后由人行、农行代管,1982年从银行分出,独立办公;1983年3月31日正式成立九江保险公司湖口县支公司。
   为使退休职工生活有所保障,1987年10月成立湖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隶属于县劳动人事局,该所现有职工7人。
   二、险种、额度
  1949年下半年只办理强制保险、火灾保险及运输保险3种。
  1951年7月县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办耕牛保险,并在流泗、马影两乡开设棉花保险。
  1952年开办人身保险,1953年停办农村的保险业务。
  1956年10月在马影、柯观两大队试办耕牛保险,1958年与农业兽医部门合作开展生猪、耕牛“三包”保险业务。
  1982年后保险业务扩大,险种增加了企业财产保险,车辆、船舶保险,货运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养鸭保险以及养老金保险等,险期有一年期的,也有多年期的。
  1985年开始在全县推行多年期的简易人身保险,投保人数逐年增多,至1988年,投保人数为10326人,保费额达26.83万元。
  1988年全县各种一年期的保费额达64.58万元。
   三、救灾理赔 湖口县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对于投保单位和个人在保险期中所发生的灾情损失和人身意外伤害,均按规定酌情给予理赔。
  1985年8月,县第一航运公司一艘船在星子县境内水面沉没,保险公司理赔损失3.43万元;
  1983年7月,九江红旗造船厂(今九江造船厂,厂址在县境北门码头)受洪水灾害,保险公司理赔损失1.93万元;
  1985年1月,流泗内燃机配件厂的汽车发生碰车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损失1.64万元;
  1987年4月,县第一航运公司一艘船在江苏省境内水面发生碰撞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损失3.36万元;
  1988年8月,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汽车发生碰撞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损失3.14万元。四、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由湖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开办,该所成立以来,开展了积累式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社会保险,全县投保单位有157个,投保人数为1028人,占应投保的百分之百。累计收集养老保险基金40余万元。还开展了现支现付式的职工退休费统筹。国营企业(含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有68个,参加了统筹的职工6174人,退休职工1410人,每月统筹资金15.16万元;县以上集体单位有27个亦参加了统筹,在职职工1853人,退休职工513人,每月统筹资金3.51万元。
   由于社会保险事业蓬勃开展,职T4在失去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机会时,生活有了保障。
  湖口县近几年保险情况统计表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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