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流通货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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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2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流通货币
分类号: F822.2
页数: 3
页码: 386-388
摘要: 清时湖口县流通的货币以银两为主,纸币和铜钞作为辅币。光绪十六年,市场上开始流通省造币局铸造的银元一一龙洋,辅助钱币称为“角子”;光绪二十八年,“大清铜币”开始在本县启用;二十九年有纸币——钱票、官票两种发行,市面较少用。
关键词: 湖口县 流通货币

内容

清时湖口县流通的货币以银两为主,纸币和铜钞作为辅币。光绪十六年,市场上开始流通省造币局铸造的银元一一龙洋,辅助钱币称为“角子”;光绪二十八年,“大清铜币”开始在本县启用;二十九年有纸币——钱票、官票两种发行,市面较少用。
  民国四年北洋军阀时期的银币“袁大头”开始在本县通用。民国二十二年,国民党政府对银两实行“废两改元”,即规定元(含纯银23.493448克)为单位。二十四年发行纸币,以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等四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币在市上流通,并以纸币收兑银元。
   抗战时期湖口主要流通的货币是日伪政府的储币,但法币和银元在暗中仍有流通。日本投降前夕伪储币一万元仅折法币一百元。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通货膨胀,法币贬值几成废纸。民国三十一年发行一种纸币叫“关金”,1关金券折合银币1元或法币20元。后来亦成废纸。三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国民党政府对币制进行改革,发行金元券,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规定每元金元券的含金量为0.22217克,但不能兑现,并强制兑收民间金、银、外币。当时还规定300万元法币兑东北币30元,200元金元券折黄金一市两(16两为一斤),3元折白银一市两,2元折银元一块,4元折美币券1元,其它按外汇率兑换。不久金元券即告贬值。在本县流通的货币还有江西、湖北两省官票以及私商、钱店自己发行的市票。本县流泗镇商业发达,抗日战争以前,一些较大的商贾,以不动产为抵押或请几家殷实富户担保方式,通过国民党政府批准大量发行纸钞,票面分一吊和一百钱两种,发行多的上万吊钱,少的也有五百吊。全镇百十家店铺中发行纸币的就有31家,象曹生茂、洪顺和等几家大店的钞票,可用至武穴、九江、彭泽、安庆等地,有的仅限于本县境内或本镇周围使用。民国二十年,县政府禁令私人发行纸币,对已发的饬令回收。劣绅欧阳卓午开设的太和祥药店发行了上千吊钱的纸币,回收时无现金兑付,宣告破产。
   解放前夕市面上仍有法币、银元及辅币在流通。
  1949年5、6月间湖口县开始废除旧货币,使用人民币。当时票面大,基本单位为万元,辅币为千、百元。1955年2月国家发行新人民币,基本单位为元,辅助单位为角、分。现行人民币的面额是:一元、二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等六种主币;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等六种辅币。分币有镍、纸两种。
  1980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一角、二角、五角及一元四种币值的金属币,但市上流通较少。
  湖口县历年市场货币量分布状况表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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