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借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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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借贷
分类号: F014.391
页数: 12
页码: 375-386
摘要: 湖口县借贷主要有:高利贷、工商信贷、农业信贷、建设投资、信用贷款等。
关键词: 湖口县 借贷

内容

一、高利贷
  民国时期,湖口县虽有金融机构江西裕民银行湖口办事处,但它主要是为国民党政府和官僚资本服务的,一般工商业者和群众难得与办事处发生往来,更不用说能得其资助。因此,城镇和乡村的资金通融主要靠私人借贷和商业借贷,故高利贷剥削极重。
  当时高利贷年率高达150%,还有的是以日计息,俗称“驴打滚”,日息高达10%,更有甚者,名曰“老鸦嘎”、“荠麦轮”等。所谓“老鸦嘎”,就是晚上借的钱于第二天凌晨乌鸦叫时就要还清本息,否则,利息加倍计算。“荠麦轮”则是以三分之一的借贷数为利息率。旧社会里,农民为了活命,只有向地主们借粮,地主乘机放干租。国民党统治时期,湖口县农村地主上年放给农民一担谷,秋后要收一担半粮;灾荒之年放一担秋后得收两担。武山乡王朝常村地主王伯岐每年约放一百担谷;大地主曹东元放一担收两担。放一桶(四分之一担)米收一担谷;有的地主放一担大麦要收一担谷,一担小麦要收一担大米。有的地主在放谷时,桶(量器)里放一个印子(隔板),但收谷时却不放。
  武山、流芳、舜德等地还流行放干租,即放钱收粮。过去农民手里无钱,一遇急事,只得向地主告贷。地主放八块钱一年要还利息一担谷;放十块钱一年收利息除一担谷外,另要两块钱;头年如不还,第二年则利上加利。武山乡佃农王校彭在民国二十二年定亲时,为筹措聘礼,向地主借18.63元,折谷还钱,一担还两担干租,直到民国二十八年才还清,共计还干租利息十二担谷。
   投机商则以钱定青苗,站在塘塍上有水洗脚时(即农历四、五月)来放,秋后收帐,谷价按银元1.50-2元一担算;还有的以货(如红枣、墨鱼、工业品)定青苗,货物作高价,按货价折收米谷。
   解放后高利贷者受到打击,早已销声匿迹。
   二、工商信贷
  1949年以来,对工商企业发放了大量贷款,保证了各项生产、商品流通的正常进行。50年代初贷款重点是支持国营商业,扩大贸易,占领市场,稳定物价,打击投机资本,安定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贷款对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促进手工业及社会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发挥了作用,促进了综合平衡。第二个五年计划前期间国民经济曾一度出现比例失调现象,由于县银行压缩工商贷款,促进货币回笼,才使物价趋于稳定。第三、四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银行作用被削弱,部分贷款用于财政性、非偿还性开支,造成贷款、生产、流通脱节。1977年后,县银行对资金周转快、产品有销路、还款有信誉的企业给予积极支持,反之,停止贷款,令其整顿。到1982年,全县银行信贷普及到城镇70余个企业和单位,贷款额达2833万元,对搞活企业起到显著作用。1984每i前后,金融发生宏观失控,风险贷款时有所升,逾期贷款难以收回。1985年改变了过去重放轻收的思想,树立了效益观念,开始进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健全贷款审批责任制,把工作重点放在增加存款、壮大资金来源上。1986年,全系统储蓄代办点由109个增加到140个,上门揽储达8.5万元,开户面达100%,余额较上年增长52.9%,平收储额比1985年翻三番;粮食收购调运旺季向粮食局贷款60万元,解决了该局调运300万斤稻谷的困难,向县工具厂贷款25万元,使该厂及时购回原材料,保证了全年生产计划的完成。1987年,与县水泥厂1签订了目标管理合同,加强了该厂的资金管理,使该厂当乌:实现利税30.2万元;试办小集体商业抵押贷款7千元,减少了贷款风险。1988年,重点扶助了农药厂、羊毛衫厂、织布厂、钟山制药厂、啤酒厂、医药公司等单位,其中农药厂、钟山制药厂经济效益有明显提高,当年归还陈欠贷款78万元和利息25万元;全面清理和依法清收风险贷款及呆帐贷款,共收回到期风险贷款64.8万元,对不能收回的逾期贷款重新办理合同4笔,金额27.4万元,向法院起诉25起,金额202.3万元;全年共开办2700笔票汇业务,金额达350.8万元,承兑业务34笔,金额达457.2万元,贴现10笔,金额达39.2万元。
   三、农业信贷
  1980年农、林、水、供销社等农业性质单位的信贷业务划归农业银行,至这年底县农行共开立帐户9471户,办理业务达34.5万项,现金收付总额3691万元。
  农行是农村信贷活动中心。农业贷款的主要项目有:社队生产费用、社队生产设备、社队企业、社员口粮、扶持信用社等贷款。从1980年到1982年底,共发放农业贷款(包括给信用社发放的支持款)914万元,当年收回了750万元。
  县农行还负有对带农业性质的企业、为农业服务的部门进行贷款的责任。特别是发放对供销社的贷款和对集体商业的贷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1983年还开始对个体户的贷款。1987年共发放各项贷款1011.2万元,其中发放老区特困乡专项贷款114.5万元、个体工商贷款36万元。帮助农户购买耕牛585头、化肥9000吨、农药15000公斤、农膜470吨,“三油”230吨,种子8万公斤。同年向流泅内燃机配件厂投放贷款90万元,使该厂新增产值64.8万元。为完成出口把斧的数量,对文桥、东庄、城山、流芳等乡农机厂给予17万元贷款支持,使其在短期内生产把斧26万张,保证了县把斧出口的任务,增加产值44.2万元,增创外汇32万元。由于1983~1984农业贷款在宏观上的失控,农行于1987年狠抓了逾期贷款的收回工作,共收回各种沉淀逾期贷款323万元,重新办理公证合同手续的有421户,共52.8万元,将已经关停的28个乡镇企业未落实转移的逾期贷款44.3万元全部落实并分期限订出了还款计划,还收回了工商旧欠贷款65万元,其中收回个体工商贷款42万元。
  1988年发放农户贷款442万元,使全县农户购买耕牛720头、化肥14550吨、农膜64.5吨、种子90吨、农药86吨、农用器械1071部;发放水产养殖业贷款43万元购进蟹苗,当年外贸收购螃蟹15万斤,创汇300万元;为支持畜牧良种场瘦肉型生猪生产,向县食品公司投放贷款4.5万元,当年该公司向外贸提供出口瘦肉型生猪600头,获利6.1万元,一举扭转了连续3年亏损的局面。是年农行全年收回关、停企业债务15万元,收回1982年前旧欠贷款9万元,逾期贷款71万元。对全县跨地区个体工商和信托贷款的348户中收清39户,共收回沉淀贷款本息4.8万元。
   四、建设投资
  1976-1982年,县建行各种拨款合计1011.4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823.87万元,挖潜改造拨款82.6万元,自筹资金拨款105万元。支持建设的项目有:北港良种场的围垦造田;种子基地建设;护、育、造林11329亩;新建城山、流泗两座35千伏输变电工程;马迹岭、殷山两座水库的收尾配套;南北港和皂湖的水产养殖场等;水泥厂和县砖瓦厂的技术改造;钟“l制药厂和织布r的扩建及其产晶的更新换代;湖口中学、东庄中学和胜利小学的扩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流洒卫生院的住院病房、门诊部修建;湖口县轮渡码头、新修县航运站、汽车站的站房、605车队、渡口船舶大队的房建工程;新建湖口饭店、两座化肥中级仓库、500万斤战备粮库。
  1985年共经办基建投资331.7万元,其中计划内基建项目17个,金额151.4万元;县批零星土建项目31个,金额180.3万元。重点投资的基建项目和单位有殷山水库大坝加固工程,县教育局小学建设工程、流泗内燃机配件厂、县羊毛衫厂。
  1986年共经办基建投资921万元,其中计划内基建单位23个,项目36个,金额404.5万元;县批零星土建项目46个,金额413.5万元;发放更改和周转贷款103万元,改造项目8个。重点投资的基建项目和单位有4.2万吨玻璃厂扩建工程、石钟山宾馆基建工程、县啤酒厂。这一年共收回各种贷款115.9万元。
  1987年共经办基建投资706.19万元,基建项目共23个。重点投资的基建项目和单位有湖口玻璃厂4.2万吨扩建工程、县织布厂、水泥厂、钢锉厂,其中钢锉厂当年实现产值破百万元的大关,相当1986年的2:5倍。这年共收回旧欠贷款20万元。
  1988年共经办基建投资574.25万元,基建项目14个;全年共利用信贷资金发放贷款314.7万元、回收贷款147.8万元:重点投资的基建项目和单位有南北港水产场、湖口造船厂、县织布厂、湖口钟山玻璃厂4.2万吨扩建工程。
  1980年县建行开始发放贷款,贷款数仅73.5万元,但效果较好。如县服装厂通过贷款的支持建厂房一栋,新增生产线两条,生产效率提高一倍多。流泗砖瓦厂得到建行7.4万元的贷款后扩建厂房,现年产机砖877.6万块,并提前半年多还清贷款。
  建行加强了对贷款工程经济管理,登记发照、开户管理的有县建筑公司、双钟镇建筑公司、县水电施工队等单位。凡建行投资基建项目,其工程预决算必须经其审查方可定案,对滥收乱要、高估多算者则削减经费。近几年削减经费31.22万元,如县轮渡码头原计划款为84万元,后经审查认定为65万元。
   五、信用贷款 信用社是在银行统一管理下的独立核算的集体性质的金融机构,其人员和信贷收支计划均由银行统一调配和安排。1952年吸收各种存款0.19万元,发放各种生产、生活贷款0.56万元,水灾后的1955年发放贷款22.6万元,其中生产性的占80%。
   信用社的利率较低,且逐年下降,其利息(月息):1952年为2.1‰;1954年1.8%0;1955年1.35%0;1958年0.999‰。
  农业银行恢复后,加强了对信用合作社的领导,充分发挥了信用社的作用。至1984年底,信用社共吸收存款606万元;发放各种贷款620万元。
  1987年,全县共有信用社16个,各项存款余额已跨过1千万元大关,信用社资金自给率由1986年的97.7%提高到121%,信用社职工人均创利2162元,全县社社盈余,盈利是1986年的3倍,为前十年创利润的总和,第一次跨进了二类信用社行列,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826万元。
  1988年全县信用社实行了主任承包责任制,开展生产基金存款和贴水存款,至年末全县信用社各项存款922万元,收回各项旧欠贷款312万元,归还拆借资金274万元,归还支持款21万元,实现利润3.28万元。
   全县各信用社累放贷款689万元,累计收回573万元,贷款回收率达83.2%。
  建国后湖口县历年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统计表湖口县1950年至1988年农业贷款统计表六、储蓄
   建国初期,湖口县仅有双钟储蓄所一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进一步鼓励群众储蓄,三次调整储蓄利率。1978—1982年城镇储蓄净增242万元,比1977年以前的27年总和还多177万元。1983年城镇储蓄额达141.6万元。
   农村储蓄包括社员储蓄和公社集镇居民储蓄。1980-1982年平均每年递增50.6%。
  近几年来,储蓄事业迅猛发展。1988年全县共有储蓄所21个,其中人民银行1个(委托县邮电局代办)、工商银行9个、农业银行7个、建设银行4个;农村储蓄则由各乡营业所和信用社办理。
  储蓄方式也较前大有改进,工商银行储蓄所办有自摇中奖储蓄、趣味性有奖储蓄、贴水有奖储蓄、定活两便储蓄和大额定期储蓄等8种,1988年吸收储蓄80万元。
   农业银行储蓄所开办了生产基金储蓄、贴水储蓄、摸奖储蓄等,1988年吸收储蓄817万元。
  建设银行储蓄所开办了房屋有奖有息储蓄、好当家有奖储蓄、大面额定期优惠储蓄、有奖保本趣味性储蓄、金首饰优惠储蓄、保值储蓄、定活两便储蓄、大额短期高息储蓄等十余种,1988年吸收储蓄79.6万元。
  1988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储蓄所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农村信用社储蓄业务也全部推行了经营承包,农业银行储蓄所还率先实行了三级承包。建设银行储蓄所试行定余额承包,余额与工资挂钩,并且把揽储任务落实到储蓄人员和全体干部。全年,工商银行实现利润64.8万元,比1987年增长20%;农业银行实现利润40万元,比1987年增长25%;建设银行实现利润54.8万元,比1987年增长26.93%。
  湖口县历年银行各项存款统计表
  湖口县农业银行成立十年来吸收储蓄存款统计表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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