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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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2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F810.422
页数: 2
页码: 354-355
摘要: 湖口县税务机构设置主要有:湖口税厂、湖口厘金卡、湖口镇守关卡、江西牙厘总局湖口卡、湖口总盐卡、湖口经征署、 湖口统税征收局、 江西特税掣验局、 江西特种消费赣北分局等。
关键词: 湖口县 税务机构

内容

湖口税厂属湖关。向路经湖口水道客商征税。始设于明嘉庆四十二年(1563年),隆庆元年(1567)撤。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由御马监(太监)李道重建,厂址在下石钟山麓,在文昌洑、武曲港、驮鹅洲、八里江均设卡,万历四十三年撤。清初复设,厂址移至利涉门,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移武曲港,后撤。 湖口厘金卡属湖关,清咸丰九年(1862年)设。向路经湖口水路客商抽厘。初址梅家洲。同治二年(1863年)移至长虹堤,七年,湖口永为定卡,由省委员办理,并兼理二套口、龙开河二卡。光绪八年(1882年)改为湖口厘金分局,由候补知府朱以鉴督办,并下设李家渡卡,由候补县丞王正辉督办。民国元年(1912年)沿清旧制,复置湖口厘金卡,兼理二套口、龙开河二卡。 湖口镇守关卡太平天国时黄文金设。对来往客商征收关税,船钞,以补军用,于咸丰五年(1855年)七月二十八日清将李元度攻城抢劫后被烧毁。
  江西牙厘总局湖口卡属湖关。光绪五年设。由知府衔许善良督办。光绪十一年改为江西牙厘总局湖口总卡,由知府许承家督办。另有江西牙厘总局湖口帮卡和湖口掣验所,由道衔何敦五督办。
   湖口总盐卡光绪八年设,由补用道台涂春年督办。十一年改为江西淮盐总局湖口总卡,由补用知府汪世泽督办。
  湖口经征署光绪二十二年设,由补用知县邢景彬督办。二十八年改保商局和进口统税局,征收进口货物税。保商局和统税局沿至民国十八年八月一日裁撤。
   湖口统税征收局光绪二十九年设进口赣州稽查统税二分局,三十年改设湖口统税征收局。
   江西特税掣验局民国十八年设。并设有分机关东门旱道查验所。
   江西特种消费赣北分局民国十八年八月一日始设。
   屠宰税湖口分局民国十九年增设。
   湖口特种物品清“匪”善后捐稽征所民国二十一年六月开办。
   江西省第七区征收分局湖口分征所民国二十四年设,二十六年改设湖口税捐稽征处。
  新四军湖口棠山军民办事处税务所民国三十年设,随新四军撤离湖口而停办。在流泗新洲、沙洲收税,对来往长江靠岸客商征收皮花、表纸、瓷器等货物税。
   江西区货物税局湖口办公处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设立税务机关,由九江分局管辖。
   湖口税捐稽征处民国三十年设,至三十七年有职员18人。由县长汪岭梅兼处长,下设流泗稽征所。
  湖口县税务局人民政府税权统管,全县只设一税务机关。1949年接收国民党的税捐稽征处,并将该处并入土产公司,9月间成立税务局。1950年在税务局内设水上检查站,负责检查鄱阳湖出口商品偷、漏税收工作,1955年底撤销。1986年恢复水上检查站,并增设汽车轮渡检查站,负责检查农、林、牧、渔及手工业产品出口偷、漏税收工作。1958年财政、税务合并为财政税务局。1962年分开,恢复税务局。1967年“文革”中,成立“三结合”的税务局革命临时领导小组。1968年又与财政、银行、房产、合并成立湖口县财政金融服务处,内设财税组。在原税务局办公。1970年改为财政金融局。1973年元月又分开,恢复税务局,至今未变。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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