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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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1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F810.2
页数: 1
页码: 345
摘要: 清代知县直接掌握财政,向朝廷负责,在都、图设钱粮柜。
关键词: 湖口县 财政机构

内容

清代知县直接掌握财政,向朝廷负责,在都、图设钱粮柜。
  民国初年设财政科主管财政。民国十五年(1926年),改财政科为财政局,二十四年裁局改科,直至解放前夕。
  1949年,县人民政府设财粮科。1950年改为财政税务局。1961年财税分开,恢复财政局。1968年该局并入财政金融服务处,在县革委抓促部内设有财贸组。1971年成立财政金融局,1973年恢复财政局,至今未变。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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