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粮食加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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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40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粮食加工
分类号: TS210.4
页数: 2
页码: 341-342
摘要: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粮食加工问题,1950年创办了华大加工米厂,当时该厂只有一部16马力的动力机,每天能加工7000斤大米。此后,粮食加工业不断发展,1957年,成立了湖口县粮油加工厂。1953-1984年,采用工商委托加工的形式,1985年改工商委托加工为价拨加工,当时全县有8个粮油加工企业。1983年全县加工粮食7250吨,产值达158.8万元。在农村,一般大队(村)都有机米站,帮农民加工粮食;近几年更有不少专业户为农村加工粮食。
关键词: 湖口县 粮食加工

内容

大米加工建国前,湖口县城无大米加工单位,吃米靠农村或外地供给;在农村,农民自己加工粮食自己吃。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粮食加工问题,1950年创办了华大加工米厂,当时该厂只有一部16马力的动力机,每天能加工7000斤大米。此后,粮食加工业不断发展,1957年,成立了湖口县粮油加工厂。1953-1984年,采用工商委托加工的形式,1985年改工商委托加工为价拨加工,当时全县有8个粮油加工企业。1983年全县加工粮食7250吨,产值达158.8万元。在农村,一般大队(村)都有机米站,帮农民加工粮食;近几年更有不少专业户为农村加工粮食。
  1984年,大米加工产量为3785吨,比上年增长23.3%,这年粮食局增设了粮食综合食品厂,大部分乡粮管所都开办了前店后坊加工食品。双钟镇粮管所加工出豆腐、包子、油条、汤元等在市面出售;粮食综合食’品厂则加工出交切糖、寸金糖、酥糖、五鲜糕点以及高中档饼干等投放市场。全年食品经营量222万斤,转化粮食294万斤,盈利3.3万元。
  1985年,全面推行价拨加工,全年共加工生产大米4136吨。是年,改粮油工业集体负责制为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向经理承包,经理负责全面的经济责任,并且制订出具体的承包方案。1986年加工生产大米4425吨;1987年加工生产大米5148吨;1988年由于主要原料短缺、电力不足、粮食加工生产受到影响,但仍加工生产大米4124吨,并成立了第二米厂。
  面粉加工1970年开始加工面粉,日加工量3000斤。1974年增加了生产设备,日产量翻了一番。1982年增加了电力设备,日产量达1万斤。1984年面粉加工产量达953吨,比上年增长23.5%。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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