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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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373
颗粒名称: 卷七 商业
分类号: F715
页数: 42
页码: 289-328
摘要: 建国前,湖口县的商业基本上是私营商业。大部分集中在双钟镇、流泗桥、马影桥、张青社、文桥、江桥、西洋桥、均桥、流芳市等集镇。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经营方式主要是当地老百姓以土货兑换生产、生活用品。当时湖口出售的大宗土货有棉花、土布、菜籽、菜油、丝、黄绢、葛、芦苇、鱼苗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的洋货倾销到湖口,土货受到压抑,民族商业萧条。
关键词: 湖口县 商业

内容

第三十章商业体制
   第一节私营商业
   一、建国前私商
  建国前,湖口县的商业基本上是私营商业。大部分集中在双钟镇、流泗桥、马影桥、张青社、文桥、江桥、西洋桥、均桥、流芳市等集镇。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经营方式主要是当地老百姓以土货兑换生产、生活用品。当时湖口出售的大宗土货有棉花、土布、菜籽、菜油、丝、黄绢、葛、芦苇、鱼苗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的洋货倾销到湖口,土货受到压抑,民族商业萧条。
  民国二十六年,全县商业比较活跃,县城比较大的商店有:孙振大、李信大、许仁昌等布号,查恒和、同吉顺、同泰昌、王恒元、徐昌和、谭天和、赵长兴、袁长升等杂货店,潘元和南百杂货店,新大和米行,王利兴油行,杨万和洋货店,陈元兴酒酱号,徐胜甲药号,还有华昌、德胜楼、中华等十几家酒家。当时流泗桥也有许多商人开设皮花行、爆竹店、米行、石灰行、油行、布匹店、南杂货店以及百货店等。
  民国二十七年日军侵入湖口,上述各主要集镇均程度不同地遭到破坏,尤以双钟、流泗严重。双钟镇西门塘子一带原系湖口县商业繁华区,被日机炸成一片废墟,流泗桥坝也被破坏,商船无处停靠,商店纷纷关闭,店主出走,县城仅有几家酒家杂货铺也是由汉奸出资开办的,如同德杂货店等。据国民党县政府统计室“关于湖口县抗日战争损失情况调查统计表”反映,8年中日军对湖口县商业的掠夺和毁坏达749.900万元(民国三十五年统计)。
  民国二十九年日军开始在湖口建立垄断性商业,依靠军事手段,挤压本县民族工商业。日商在双钟镇开办了樱桃食堂、阪神馆、东山慰安所食堂,新亚酒楼等行业。没过多久又由日本私商开办昭和通商、松永洋行、吉田洋行、中岛洋行、大道洋行、山田洋行、德田洋行、颖川洋行等十多家洋行。日军退伍军人还在湖口组成“在乡军人会”,搞长途贩运、垄断湖口市场,不准中国商人运黄豆、棉花、大豆等出口,而日本商人则可以随便运进运出。当时日本私商占双钟镇商业70%以上,居民所需的食糖和盐,要用鸡蛋或鸡鸭到日本人的物资交换所去换。
  日军投降后,避难的商店老板纷纷回归旧居,逐渐开张营业。当时县城有王金元杂货店、曹生茂杂货店、孙仁泰布店、锦社布店、生生药店、同济堂药店铺,这时还有银楼业出现,如李维臣银首饰号、涂茂兴金银号、当铺等。尽管此时商业经济有所复苏,但比起抗战前的商业网点来,已少了大半。
  解放前夕,湖口县城乡有723户私营商业,食油、布匹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掌握在私商手里,仅双钟镇就有米店30余家。奸商不仅囤积居奇、控制物价、进行黑市交易,而且在商品中掺杂掺假。据统计,抗日战争前,菜油、麻油掺杂掺假1-3%,至解放前几年,掺杂掺假发展到5-15%,掺进去的都是一些油脚、米汤、饼渣、灰土等物;皮花抗日战争前掺假1%,至解放前几年掺假2-4%,掺进去的是水、腐烂花头、籽花、棉籽等物;黄豆抗日战争前掺假1-15%,至解放前几年掺假2-4%,掺进去的是沙土粒、烂豆等物。
   二、建国后个体商业
  湖口县建国初期,私人商业仍然存在,一般经营百货、南杂、布店、鱼肉、蔬菜、文具、旅馆、食品以及饮食业等,至1956年,全县共有私商579户、678名从业人员。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结束,私人商业被取消,一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倡发展个体商业作为国营和集体商业的补充。1984年党中央明确提出国营、集体和个人商业一齐上,城乡个体商业才迅速发展起来,当年全县便有个体有证商贩1382户,其中双钟镇170户,农村集镇1212户。1988年,全县共有个体有证商贩1271户,从业人员1828人,其中双钟镇有309户,从业人员439人;农村集镇962户,从业人员1389人。商业零售额1612万元,饮食业零售额410万元。
  1983年成立了湖口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商业、饮食、服务的个体户都加入了该协会。
  对资改造建国初期,县政府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采取了保护和扶持的办法,号召其积极进行复工、复业。1950年由国营企业投资1000元,公私合营米厂投资500元,私营商业投资3720元组成一个土产联营处,以增加其收入。
  自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以后,这些主要物资均由国营部门掌握,加上国营企业在群众中树立了信誉,致使私营商业在经营上发生了困难。县政府坚持“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保护了私营商业的合法经营。同时还规定了合作社也不向非社员经营,国家在这时又修改了新税制,从而调动了私营商业经营的积极性,对沟通城乡经济起了一定的作用。
  1954年8月15日县政府正式成立对资改造办公室。9月在县城、流泗、马影三个主要集镇进行了棉布商业摸底工作,通过以经销为主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把棉布商行纳入了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到9月底,全县经销店发展到18户,从业人员67人,其中劳方8人,资金24672元。1955年组织了5个合作小组,35户,40名从业人员;合作商店1个,33户,38人。
  1956年春:对资本主义商业进行全面改造,实行全行业或行业的主要部分的公私合营。元月24日县城举行了有1341人参加的庆祝社会主义改造伟大胜利的联欢大会。会上宣布全县579户私营商业,725名从业人员(包括摊贩)。根据各行各业的经营特点,分别批准转为公私合营的150户,2226人;转为合作商店的193户,205人;合作小组38户,44人;代购代销91户,149人;经销107户,107人。对原来一贯从事商业的664人仍按其原属行业进行安置,对33人一贯从事商业辅助劳动的家属也予以安置。
  1956年底进行调整,凡不符合条件而挂牌的公私合营仍改为合作商店,全县仅存13户公私合营。1958年大跃进,将公私合营、合作商店(组)全部转为国营,时称“国合合作”。1962年“国合分家”,公私合营、合作商店(组)又从国营商业企业分出。1968年割“资本主义尾巴”,撤销合作商店和公私合营,从业人员下放农村劳动。1972年落实政策,恢复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收回从业人员。
  对资改造前后,全县商业经济成分起了很大变化,集体商业,公私合营商业、国营商业逐渐发展了起来,扭转了私人商业独占市场的局面。
  1950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236万元,其中私营商业占77%,国营商业只占23%。
  1952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415万元,其中私营商业占66.33%,供销合作社商业占28.79%,国营商业占4.38%。
  1955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506万元,其中合作社商业占42.84%,国营商业已增至27.08%;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占10.23%,私营商业这时仅占19.85%。
  1957年,本县已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645万元,其中国营商业占29%,合作社商业占33%,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占37.7%,私营商业已下降到0.3%。至此,私营商业基本消失。
  湖口县1956年对资改造情况表
   第二节国营商业
  一、机构设置解放前湖口县未出现国营商业。
  1950年,本县成立第一个国营商业企业——湖口县土产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是收购农副产品和推销工业品,在流泗、流芳、彭泽马当,都昌徐埠设立了购销组,开展业务活动,疏通城乡经济。
  1951年土产公司撤销,改称国营湖口商店,后又改为湖口县贸易公司。此后,又相继成立百货公司、花纱布公司(曾改称过纺织品公司)、专卖公司、水产营业组(后改为水产供销公司)、食品公司、中药公司和中盐公司湖口办事处等。
  1952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开始对各种工商业进行管理。1958年3月撤销工商科,成立了商业局,对全县各国营公司采取统一领导和管理。至此,国营商业取得主导地位。
  1959年,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国营商业的机构顿时庞大起来,三条商业渠道变成了一条渠道,不利于商业经济的发展。因此,1962年又将供销合作社划出国营商业体系。“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局曾下设“八大公司”,至1969年,与县粮食局、供销社合并成立湖口县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处,下设粮油组、食品组、贸易组等机构,1972年复改为商业局。
  由于国家对建材等物资实行指令性计划分配与调拨,保证重点建设的需要,1964年成立湖口县物资局,当时主要经营钢材、水泥等计划分配物资,年销售额5-6万元,后经营项目增加了化工产品和机电产品。1968年物资局一度被撤销;1971年恢复。1974年开始在东门大岭处营建办公室和仓库,年销售额达180余万元。1986年初政企分开,下设金属机电公司、轻化建材公司、金属回收公司,是年建成物资大楼,机构至今未变。
  1988年,全县国营商业公司有五交化公司、百货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煤炭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石油公司、盐业公司、水产公司、医药公司、烟草公司以及紫云饭店、金属机电公司、轻化建材公司、金属回收公司等。
   全县全民所有制商业机构共有130个,其中县城1135人,农村417人。
   二、专业公司简介
  副食品公司前身为贸易公司。1958年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机构合并为商业局时,改贸易公司为业务经理部,下设食品组。当时主要经营糖、烟、酒、猪肉,禽、蛋、海产品、南杂货(干菜、水果)等。1962年恢复贸易公司。1968年,改为副食品组。1972年改称副食品公司,主要经营的商品有:糖、酒、海产品、罐头、糕点、南杂货等。1982年,该公司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广开货源,广找销路,商品总销售额达850万元,实现利润15万元。1985年,公司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但由于缺乏改革经验和管理经验,导致连续两年发生亏损,共亏损9.8万元。1987年后,充实完善了承包合同制,当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5.8万元。1988年增设零售网点,采取多渠道购销的方式以及推销上门、送货下乡、延期付款、销后付款、代销收取手续费等形式,当年利润上升到9.1万元。公司现有职工128人。
  食品公司1954年成立。主要经营猪肉、禽、蛋。1954年后猪肉由国营食品系统销售,在流泗、马影、江桥、流芳4个主要集镇设立食品收购站,1958年并入贸易公司,基层食品站划入基层供销社,1972年恢复食品公司。1973年在流芳、江桥、文桥、马影、流泗等陆续恢复食品站,发展到现在共15个,另有一养猪场,养殖瘦肉型猪。1984年以前,生猪收购是实行派养派购政策,平价调拨供应市场,平均年创利税20余万元。1985年起,国家对肉类实行开放经营,公司参与市场竞争,连续4年发生亏损,共亏损37.6万元。实行承包后经营形势有好转,逐渐由减亏到保本,公司现有职工149人。
  水产公司1953年成立江西省水产公司波阳支公司湖口水产营业组,地址在双钟镇西门口。主要业务是水产品收购和加工等。1954年改称水产供销公司,1958年一度改称水产加工厂,不久仍称水产公司。1984年从商业局划出,归水产局主管。鲜卤是水产公司的主要产品,1971年达6.2万斤,不但畅销国内市场,还曾运往罗马尼亚。从1967年开始收购田螺、螃蟹、活蛇,交九江外贸公司出口,进入港澳市场。水产市场1985年后实行议购议销,代购代销,加工经销,批零兼营等经营方式。1988年收购成鱼35万斤、螃蟹1.2万斤,加工咸鱼1万斤,全年盈利3.3万元。
  百货公司1952年建立,当时是从贸易公司的百货业务分出,成立百货分销处,有职工12名,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兼营少量的批发。主要经营百货类、五交化类、副食品类、医药类等商品。1954年,正式定名为湖口县百货公司;1958年与县花纱布公司合并成立商业局日用工业品经理部,1964年又恢复百货公司。1968年,商业局改组,公司又改名为县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处工业品组,次年又更名为工业品生活服务组,1973年4月再恢复百货公司名称,至今未变。公司现在主要经营针纺织品、布匹、生活用品、工业品以及文化用品等。主要经营场所有工农兵商场、石钟商场、百货大楼等,在流芳乡、流泗乡设有百货批发站。自1980年至1988年止,公司销售总额为10315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1年,销售额为1328万元),平均年销售额为1146万元,获纯利220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1年,获纯利45万元),平均年利润额为24.4万元,现有职工159人。
  公司自1982年就推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此后不断深化和完善改革内容,至1988年,承包经营形式改为基数包死,定额上交,超收全留、歉收自补。公司现有职工159人。
  五交化公司前身是县石油五交化商店,1962年百货公司五交化商品业务划归石油五交化商店经营,1968年又重新并入县百货公司。1978年9月,正式成立湖口县五交化公司。公司主要经营五金、化工、家用电器、交电等商品,主要经销场所有中心商场、交电大楼,并在流芳乡设有批发站。1985年销售额375万元,利润09万元,利税6.8万元;1988年销售额为730万元;利润为8.1万元,利税11.5万元。自1983年至1988年,公司连续六年荣获省商业系统“先进企业”的光荣称号,1988年还被国家金融系统命名为“信用优良企业”。公司现有职工97人。
  石油公司前身是1961年创建的储油所,受生产资料经理部管理。储油用具是铁皮桶,年储量不到100桶(3万斤),主要经营煤油。1978年,成立燃料公司,经销石油产成品。1981年元月,石油业务与煤炭业务分开,正式成立湖口县石油公司,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四大类。公司自成立以来,销售总额达3539万元,平均年销售额为386万元。1988年销售总额为504万元,实现利润8.7万元,完成利税9.7万元。公司仓库总面积14.7万平方米,库内安装50立方米的露天油罐45个,一次性储油量可达1600吨,年周转量达5160吨。1981年在三里街中埠建加油站,面积4000平方米,平均日加油车50辆左右,年加油量近800吨。现有职工68人。
  煤炭公司1960年,商业局生产资料经理部开始经营少量的煤炭,主要供应本县部分砖瓦窑和手工业铁匠铺以及城镇饮食业用煤。煤炭主要来源于萍乡、淮南煤矿。1963年9月成立湖口县煤建商店,开始供应城镇居民的生活用煤,全店职工只有十余人,露天煤场400平方米和一栋百余平方米的半机械半手工的煤球车间,全年购销吞吐量3000吨,产值6万元。1968年并人县农资燃料公司,1978年又分属县燃料公司,1981年才正式成立湖口县煤炭公司,至今未变。自1981年至1988年,公司销售额为649万元,现公司拥有专用千吨驳位的码头,7000平方米的露天煤场,年吞吐量7万吨,和1000平方米半自动流水作业的加工厂房,并设有修理、除尘等设备,年可生产粉煤、型煤1.2万吨。现有固定资产70万元、流动资金140万元。有职工89人。
  饮食服务公司1953年湖口县店员工会接管了一小部分私营饮食店,下半年又创办了一所职工食堂。湖口县饮食服务公司就在这一基础上发展起来。1956年合作化高潮时,职工食堂停办,在公私合营的基础上成立了湖口餐厅,归属县贸易公司管辖。1958年又将原“八大公司”宿舍改为湖口饭店,亦归贸易公司管理。1964年将饮食服务行业从贸易公司划出,改为饮食服务部,次年又改称为饮食服务公司。这年,公司职工魏寿柏参加了省烹饪技术表演,荣获“二级红案厨师”称号。
  1969年公司改称为饮食服务组,职工扩大到108人,经营旅社、浴室、理发、照相、冷饮、饮食等业务。1972年下半年,恢复湖口饮食服务公司。1982年新建湖口饭店开业,营业开始扩大。由于改革开放后饮食服务行业蓬勃兴起,竞争对手日益增多,公司营业额相对减少,1985年只实现利润1.8万元,次年亏损额达4.7万元、1987年又亏损3.3万元。这年7月,所属的紫云饭店建成开业。
  1988年重新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公司经营大有转机,是年未出现亏损。这年元月,紫云饭店从公司划出,独立经营。
  公司现有职工90人,主要营业门店有湖口饭店、可口餐馆、冷饮室、照相馆等。药材公司1956年8月成立,职工6人,另有公私合营药店一家,从业人员5人,当时年销售量只有6万余元。1968年分别在流泗、文桥、舜德三公社设立了批发站,并在大岭建了一座中药饮片加工厂,职工20人,销售额达30余万元。50年代,省公司曾把湖口列为白芨、苍术、蒲公英等土产药材的重要产区。1961年药材公司在本县收购香附子计110万市斤,畅销黑龙江、吉林、内蒙、天津、北京等18个省市。从60年代起药材公司开始组织农民种植药材,至1978年种植面积达400亩,品种有:菊花、红花、山药、薄荷、白术、生地等十余种。1983年至1988年公司共完成销售额863万元,实现利润21万元,上缴利税8万元。其中1988年经营效益最佳,完成销售额211万元,实现利润5.4万元,上缴利税3.2万元。烟草公司烟草销售业务原由县副食品公司负责,1985年9月烟草业务从副食品公司划出,成立烟草公司和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三年来,1986年销售各种烟草32086件(其中省产烟19101件),销售额为530万元,实现利润7.7万元,上缴利税2.9万元。1987年销售各种烟草29706件(其中省产烟12497件),销售额489万元,实现利润6.2万元,上缴利税2.6万元。1988年销售各种烟草24434件(其中省产烟12095件),销售额618万元,实现利润10.5万元,上缴利税4.1万元。公司经营的烟草170余种,设有批发部两个,现有职工25人。
  湖口县盐业公司1951年初九江地区盐业公司在湖口设立了盐业办事处。1953年成立湖口盐业公司,担负都昌、湖口、彭泽、星子、波阳的油墩街,永修吴城镇(当时属新建县)等地的工农业生产用盐和生活用盐的经销,并在星子、彭泽二县各设立一个较大盐仓库。1955年盐业公司撤销,成立盐业批发部,1968年和副食品合并。1978年恢复盐业公司,有职工23人,都昌、湖口、星子共52个基层供销社代为经营盐业业务,负责近93万人口的工业、农业、渔业生产用盐和人民生活用盐。1979年,省盐业公司投资25.5万元,在县城西门附近湖边修建一座盐业码头和一个货场,总面积为6587平方米,又投资8万元新建面积800平方米的盐仓库一座。1984年11月,盐业公司从县商业局划出,归属省盐业公司管辖。
  自1985年至1988年共销售盐54.61万担,完成销售额679万元.实现利润14.69万元,上缴利税14.48万元。1988年销售额最高,完成203万元;1985年盈利最高,为4.43万元,1987年上缴利税最多,为3.98万元。
  现有职工31人。
  金属机电公司成立于1986年,主要经营钢材、生铁、铜、铝以及电动机等,1987年销售收入260万元,实现利润5万元,上缴税5.5万元;1988年销售收入545万元,实现利润8.5万元,上缴利税8.4万元。
  轻化建材公司成立于1986年,主要经营烧碱、纯碱、轮胎、橡胶、水泥、玻璃、沥青等。1987年销售收入140万元,实现利润2万元,上缴利税3.6万元;1988年销售收入369万元,实现利润8.3万元,上缴利税3.7万元。
  金属回收公司成立于1986年,主要业务是回收废钢铁。1987年回收废钢铁98吨,销售109吨,销售收入27.3万元,是年亏损4.3万元;1988年回收废钢铁367吨,销售399吨,销售收入107万元,实现利润2万元,上缴利税0.6万元。
   第三节供销合作社
  一、机构设置民国二十一年(1932)江西省政府的农村合作委员会在湖口县承办过合作社,并有4人负责指导,民国二十三年湖口县有一个合作社区联合会,会员32人,会股79股,股金总数2370元(银元),有保证金额71100元,贷款金额5000元。至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止,全县有合作社129个,社员4078人,社股4409股,股金总数9087元,总贷款53110元;合作预备社38个,社员1537人,总贷款10000元。民国二十四年区联合会贷款9717元。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县政府撤退至武山一带,也曾试办过农村合作社,主要是用农民所迫切需要的日用杂品以及食盐、火柴等换购农民的农副土特产品,从中进行盘剥。
   解放前几年,以陈鉴阳、梅筱庾(荣汉)等为代表的地方绅士在县城成立消费合作社,设有门市部,经营日用杂品、南杂货等。
  1949年10月,湖口县人民政府派代表接管消费合作社。1951年县政府设置供销合作种,接着成立了湖口县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1951年3月县城、流泗、文桥以及海山乡等地群众自发组织供销合作社,5月筹委会派工作组对流泗供销社进行整顿,并帮助建立了王庄(即凰村)消费合作社。10月成立湖口县合作社联合社。1952年底,全县有6个区联社、2个分社、1个供销站、7个临时货郎担,人社人数达6.17万人,占当时全县人口的75%,社员股金共有7.34万元。1953年合作科并人县联社,定名为湖口县供销合作社,并先后在基层设置区联社、分社、分站、分店。1955年县社增设农副产品收购经理部和生产资料经理部。1958年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原来的5个区联社和8个分社均在当地人民公社管辖下,改为国营商店,但服务方向和业务性质基本未变;农产品收购经理部和生产资料经理部仍被保留。1961年7月恢复县供销合作社和基层供销社,增设日用杂品经理部和供销社货栈。此外,流泗、马影、江桥、文桥、流芳等5个基层社也增设了货栈,此时至1967年供销合作商业无论人员机构还是业务经营都比较稳定。1969年供销合作经营体制遭到破坏,供销合作商业与国营商业、粮食、木材、药材等单位合并为生产生活资料公司。1969年下半年又将原商业、供销、粮食三家合并,统称湖口县商业局,调剂市场的货栈被取销。1979年下半年,供商分开,再次恢复湖口县供销合作社。从1979年开始,县供销合作社下属机构有:农资公司、杂食品公司、棉麻土产公司、转运站、贸易货栈、流泗轧花厂、文桥轧花厂、马影轧花厂、舜德轧花厂、陶瓷厂、各基层供销社(共15个)。
  1983年对7.34万元的老股金和应分红的0.3万元一次兑现还清给社员,重新发展社员,人股农户达41672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6.9%,股金为9.8万元。
  1985年改贸易货栈为供销贸易中心。
  1987年,土产业务从棉麻土产公司划出,成立土产公司。其它机构至今未变。
  湖口县历年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情况一览表二、专业公司简介
   杂食品公司建于1960年5月,当时叫供销社合作货栈,196-1年5月改称供销社日杂经理部,1968年8月经理部撤销,所经销的陶、瓷、玻璃制品划归生产生活服务处百货组经营;鞭炮、土纸、干鲜果、干菜及调味品等划归生产生活服务处生资组经营。1972年恢复土产杂品组,1973年正式成立土产杂品公司,1979年土产杂品公司被分为棉麻土产公司和杂食品公司。
  杂食品公司主要经营陶器、瓷器、木制品、竹制品、铁制品、铝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夏季纳凉用品、鞭炮土纸、干鲜果菜、调味品、茶叶、小杂品等。自1980年至1988年,公司共完成商品销售额2029万元,年平均销售额为225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完成销售额421万元。1985年至1988年实现利税24.1万元,年平均实现利税6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实现利税10万元。
  公司现设有批发部2个,零售门市部7个,新建日杂茶果商场一栋。有职工100人。土产公司前身是湖口县裕民商店,1950年改为国营土产购锌i处;1953年并入县供销社土产购销股;1954年又并入农副产品经理部;1956年改为农副产品采购局;1957年恢复农副产品经理部;1968年冬农副产品经理部撤销,土产业务交商业部门;1971年春商业局内设立土产杂品组,单独核算。1973年改为土产杂品公司;1979年公司一分为二,单独成立湖口县棉麻土产品公司;1987年分出棉麻公司,自成一家。
   公司主要经营废品类,土产类等,1987年销售额达84.5万元,实现利税2万元;1988年销售额161.6万元,实现利税3.3万元。
   公司在回收废旧物资方面采取了各种承包经营的办法,1987年购进废旧物资额24万元,1988年购进废旧物资额达38万元。现有职工48人。
  棉麻公司1968年冬,县供销社农副产品经理部撤销后,棉麻业务并入县粮食局。1971年春,棉麻业务划归商业局土产杂品组经营,1973年归土产杂品公司经营,1979年归棉麻土产品公司经营,1987年与土产业务分开,正式成立县棉麻公司。
  公司主要经营棉麻类,自1979年至1988年销售总额达9374万元,年平均销售额937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6年,销售额为1350万元,十年之内共上缴利润192.4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上缴利润27.4万元。现有职工131人。
  农资公司前身是县供销社生产资料经理部,1979年才正式成立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公司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用机械、农膜、石膏、小型农具等。自1982年至1988年销售总额达4853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销售额为1012万元。7年之内共上缴利润304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上缴利润8.3万元。公司现有职工126人。
  供销贸易中心属公司级单位,前身是供销社贸易货栈,成立于19.79年,当时主要经营杂品和百货等商品。1985年更名为供销社贸易中心,但经营无商场,是年县供销社筹集资金100万元,兴建一栋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七层贸易中心大楼,1987年12月12日正式开业。
   贸易中心主要经营五金交电、南杂百货、针纺布匹、文具用品等,商品达5200余种。
  自1984年至1988年,销售总额达1992万元,其中最多的一年是1988年,,销售额为735万元。5年之内共上缴利润7.4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实现利润3万元;共上缴利税20.7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上缴税金12万元。现有职工134人。
  转运站和供销社储运股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公司级单位。储运股1956年设立,主要负担一部分生产生活资料的中转任务,从1958年到1962年每年中转量8000吨左右,纯利在4、5千元之间,当时储运股本身没有任何运输工具,完全靠组织外单位的汽车、船只搞转运。
  1962年——1968年有5吨位木船一艘,中转量达10000吨,每年纯利在6、7千元之间;1968--1970年转运量达25000吨,纯利1.5万元。1979年储运股由省储运公司接管业务,成立江西省供销储运公司湖口转运站。汽车运输量达到25000吨,中转任务完成18000吨。
  1983年职工人数增加到32人,有汽车7辆,年运输量达13万吨,完成中转任务18000吨,获纯利8000元,有中转仓库一座,面积31000平方米;码头货场一座,面积6000平方米;运输码头一座,长70米。
  1984年由国家商业部、省计委、省商业厅、省储运公司和本县共同投资54.4万元,新建中转码头一座,全长221米;货场一座,6000平方米;仓库两栋,1121平方米。该站又自筹资金18万元建仓库两栋,1300平方米。至1988年,储运量达5000余吨,码头吞吐量达40000余吨,中转手续费收入4万元,全年总收入达13万元。该站现有职工51人。
   第四节合作商业
  1957年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县商业供销系统成立了百货、副食品、南杂、日杂、蔬菜、饮食服务等合作商店,属集体企业,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职工为集体编制。根据经营性质,分别由商业、供销各专业公司托管。“文化大革命”中全县的合作商店全部撤销,从业人员全被下放农村劳动。
  1973年后,逐渐恢复合作商店,原从业人员也开始陆续回店。商供分家后,合作商店也按其经营性质划归商供分管。1988年,两家共有合作商店8个(其中商业局辖4个,供销社辖4个),职工286人,年销售额为330万元。
  商业局所辖的合作商店有五交化合作商店、饮食合作商店、百货合作商店、南杂百货合作总店,4店共有职工232人,营业面积299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8万元,1988年销售总额238万元。
  供销社所辖的合作商店1985年有16个,即县城的日杂合作商店和各乡(共15乡)的合作商店,1984年有职工139人,年销售额200万元。1985年撤除三里乡合作商店,其它15个合作商店总销售额为213万元。1986年,将舜德、文桥、屏峰、东庄、凰村5个乡合作商店并人乡供销合作社,其余11个合作商店销售总额为219万元。1987年,又将城山、马影、江桥、傅垅、大垅、流芳6个乡合作商店并人乡供销合作社,其余5个合作商店的总销售额为97万元。1988年,全供销系统只剩下县城日杂合作商店以及流泗、张青、武山乡合作商店,年销售额达92万元,职工54人。
  合作商店中经营较好、发展较快的是百货合作商店和日杂合作商店。百货合作商店经营的商品有百货、文具、针织、纺织品等4大类,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日杂合作商店主要经营木器、竹器、铁器、鞭炮、土纸、日用小杂品、瓷器、夏凉、塑料制品、桐油等,年销售额在25万元以上。
   第五节企业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供企业也开始逐渐改革。1983年之前,商供系统曾推行过岗位责任制和“六定一奖”(定销售额、定资金、定费用、定利润、定人员、定损耗,超额计奖)责任制。1984年整个商供系统开始制订经济承包责任制方案,并进行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行。1985年商供系统开始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引进竞争机制、风险机制,采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管理企业。
  商业系统自1986年开始在企业内部实行改革。从1986年到1987年,在较大的国营工业品公司中将批零划开。单独核算;其它亏损单位划为小核算单位,改为“三小企业”,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原则。对所属集体商业门店,以承包、租赁等方式,实行集体所有,集体经营,亏损自负,全奖全赔的办法。继而根据本系统各公司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生猪市场放开后,对经营一直处于被动局面的食品公司实行招标承包;对经营效益比较稳定的五交化公司、副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实行“一定三年”的目标承包;对受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的煤炭公司、百货公司、紫云饭店以及啤酒厂(属商办)实行年利润承包。对各种承包方式,都履行了合理测定基数、民主公开招标、劳动优化组合、签订承包合同等正式手续。改革实施后,企业经营面貌为之一新。1988年全系统的购、销、调、存全面完成计划,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税利实现翻番,上缴108万元,占全县工商税收总额16.13%。
  物资系统1985年物资局开始实行体制改革,1986年初,打破过去政企不分,职责不明的局面,正式设立金属机电公司、轻化建材公司、金属回收公司,成为单独核算单位。1987年开始面向市场,把物资供应纳入商品流通的渠道,价格实行双轨制,对下属公司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在经营中做到多渠道,少环节,面向生产,面向群众。自1985年至1988年,销售收入总额达2091万元,年平均销售额522.6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销售额为1021万元,相当于1985年的3.6倍。
  供销社系统1983年开始投入市场竞争,,对所属的各公司、各基层供销社等单位实行利润包干、超利润分成、联销计酬、计件工资以及“五定一奖”等不同方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为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上的需要;扩大经营范围,打破经营行业的界限,除粮食、棉花、油料外,积极经营农副产品和工业品;对527种小商品实行浮动价格,促使竞争,调动商品管理的积极性。并开展综合服务,县联社设市场行情预测组,基层供销社也配备专职信息员以及农技咨询服务处,为农民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1988年商品销售额为4014万元,是1983年的217.6%;实现利润112万元,是1985年的320%;上缴利税52万元,是1985年的200%。
   第三十一章商业经营
   第一节经营状况
  商业网点建国前,湖口县的商业店铺大多集中在双钟镇、流泗桥、马影桥、文桥、张青社、江桥、西洋桥、流芳市、均桥等集镇上,农民购买生产、生活用品极不方便,边远山区的农民更感困难。建国后对商业网点逐渐进行了调整。根据“全面规划、统一领导、一般不动、个别调整、分批进行、稳步下伸”的方针,对私营商业的分布作了多次的调整。到1956年为止,先后在全县各个集镇中迁移了64家商店到农村,但调整后,仍有800/0以上的商店集中在集镇上,一般农村的农民仍要走四、五里路去集镇购物。1958年商业网点又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下伸,商业网点增加到262个,商业人员增加到493人(其中国营网点22个,人员102人),货郎担也由原有的74个增加到198个,基本上实现了乡乡有店、社社有店、队队有货郎担的商业网。店点之间只相距1-3华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促进了商业的繁荣,至1983年,全县有商业网点1508个;个体户商业发展较快,小商小贩遍布城乡。
  1984年,全县商业网点1798个,有国营职工1200人,集体职工1608人;全县商业个体户1382人。1988年,全县共有商业网点1789个,其中国营130个,供销社228个,其它集体商业网点145个,农村代购代销店15个,个体有证商业户1271个。网点的分布情况是:国营商业网点县城93个,乡镇37个;供销社网点县城42个,乡镇186个;其它集体商业县城79个,乡镇66个;个体商业户县城309个,乡镇962个。全县平均18个村民小组就有一家商店。
   全县商业职工共有3778人,其中国营职工1552人,供销社职工1322人,其它集体商业904人。农村代购代销店15人,个体商业户1828人。
  经济效益1949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186万元,国营商业零售额只16万元。1957年,商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645万元。
  1961年以前,商业经济受到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发展缓慢,自1962年之后开始得到恢复,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1372万元。
  1978年,在经受了“十年浩劫”之后,商业经济再次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2753万元,等于1966年的2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商品经济迅猛发展,1983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上升到5049万元。经过5年企业改革后,社会商品零售额1988年已达9089万元,为1983年的180%。1984年商业国内纯购进总额为3114万元,其中集体商业占12.7万元。1985年商业国内纯购进总额为2765万元,其中集体商业占5万元。1986年,商业国内纯购进总额为3269万先,其中集体商业占8万元。1987年,商业国内纯购进总额为5959万元,其中集体商业占167万元,个体商业占415万元。I988年,商业国内纯购进总额为6925万元,比上年增加966万元,比1984年增加3811万元,增长率为2220io。1985年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完成销售税金65万元,其中商业局系统24.6万元,供销社系统26.4万元。1986年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完成销售税金93万元,其中商业局系统28.4万元,供销社系统33万元。1987年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完成销售税金92万元,其中商业局系统32万元,供销社系统40万元。1988年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完成销售税金119万元,其中商业局系统完成税金37.8万元,供销社系统完成税金51.9万元。
  1985年,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实现利润(补贴后)54万元,其中供销社系统实现利润25.4万元,商业局系统亏损7万元。1986年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实现利润(补贴后)44万元,其中供销社系统20万元,商业局系统亏损28万元。1987年,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发生亏损(补贴后),亏损额达59万元,其中商业局系统亏损34万元,但供销社系统仍然实现利润30万元。1988年,国营商业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企业管理,终于扭亏为盈,实现利润(补贴后)28.7万元,供销社系统实现利润36万元。1973年物资局年销售额只有159万元,完成利润1.6万元,一直到1984年年销售额也只有208万元,完成利润4万元。1985年实行体制改革后,经营状况逐年好转,至1988年,4年中共完成销售额2091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销售额为1021万元),实现利润33.7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实现利润18.8万元),完成税金35.9万元(其中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完成税金12.7万元)。
  湖口县商业系统历年社会商品零售额统计1980-1988年湖口县国营商业经营情况表
  湖口县供销社总值利润情况表第二节农副土产品收购
  扶助生产县供销社为了增加收购量,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扶助和组织农村农副土产品的生产,从1972年开始,重点抓了长毛兔、草席、黄花、油桐、茶叶、薄荷油、柑桔以及西瓜等生产。十余年来,上述品种种植面积发展到28900多亩,其中茶叶9000亩,油桐11300亩,黄花4500亩,柑桔1500亩,木梓720亩。分别在全县建立了马影、三里两千亩油桐基地,并建有三个“三油”(桐油、乌桕油、蓖麻油)加工厂;大垅马迹岭和武山长岭两个千亩茶园;文桥、傅垅、张青三个黄花基地;城山团结和凰村牛脚湖两个木梓基地;张青八房柑桔、西瓜基地;马影、凰村牛脚湖围堤蓖麻基地等,同时还建立了大垅联丰、武山、屏峰三个茶叶初制加工厂。
  薄荷油种植面积曾达3000多亩,加工炼油的锅灶80多套。蓖麻种植也较普遍,年产量曾达400余担。还种植了乌桕、风蓬竹、黄麻、苎麻、烟叶等。
   长毛兔饲养量曾达8000多只。
  县供销社为了建立商品基地,理顺产销关系,提高产量,从1976年到1980年先后从武宁县引进风蓬竹种苗80000多株,从乐平梅岩油桐良种场引进千年桐苗40000株、玉山县小米油桐种籽1.2万斤;从陕西引进小木漆树苗,从修水县引进大红袍漆树苗共50000多株,从浙江兰溪县引进稼接良种葡萄、乌桕1000株,乌桕籽50斤,从萧山县引进优良高产黄麻种50市斤,从瑞昌县范镇乡引进苎麻种苗10000蔸,从波阳县引进烟叶种苗10000株,从湖南平江县引进茶籽80000余斤,从福建连江引进福鼎大白茶籽扦插良种茶苗1000株,从婺源引进扦插良种茶苗1000株,从都昌县引进席草种苗50000多蔸,还从浙江温州引进蜜桔良种苗。
  县供销社为培训农村技术人员,采取蹲点的办法对生产单位进行技术指导。乌桕嫁接,油桐嫁接,草席编织,茶叶采摘和初制加工,薄荷油品种鉴别、栽培和加工以及长毛兔饲养管理的学习班。
  自1969年以来,县供销部门(包括县财政拨款)为扶助多种经营生产,共向全县各生产单位投资达135万元,下拨各种专用化肥达2千吨,还从外地请进专业人员2人传授技术。1981年为发展本县黄花生产,供销杂食品公司就向各乡生产单位贷款39000元,从湖南引进了黄花苗50000蔸。1983年之后,对全县养鱼、养鸭、养鸡、养猪专业户开始进行扶助。1984年向全县多种经营者专业户提供无息贷款3.7万元,开展产销一批发、加工等多方面的联营,同140多户专业户订立产销合同,产值达11万元,主要品种有桐油、西瓜、鲜鱼、黄花、柑桔等。1988年,县供销社举办了180多期快速养猪培训班,参加人达1万余人,快速养猪技术在农村得到推广。
  湖口县供销社扶植多种经营成效情况表产品收购建国前,本县的农副土产品多为私商所收购。湖口盛产棉花、菜油、黄豆、芝麻、水产品等,抗日战争前大量输出外地。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据“江西省银行经济研究室”调查,土特产品的产销量仍很可观。
  抗战前湖口县土特产品输出表
  民国三十五年湖口特产调查表
  建国后,本县农副土产品(不包括粮油)的收购主要还是棉花以及猪、禽、蛋、鱼等,三籽(桐籽、乌桕、蓖麻籽)、杂皮、黄花等也有一定的收购量。1957年开始对棉花实行统购,1961年改为换购。1962年之后农村多种经营生产开始发展,农副土产品收购量逐年增加。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实行经济责任制,各种农副土产品大幅度增长。1986年黄花收购量达1.11万斤,1980年猪肠衣收购量达42942根,1979年薄荷油收购量达3.41万斤,1984年茶叶收购量达3.07万斤,1986年柑桔收购量达6.16万斤。西瓜虽然没有大量收购,但产量很高,1981年产量达849万斤,张青西瓜香甜可口,远近闻名,已成为本县的名产。
  棉花是本县的主要农副产品,创历史最高收购量的是1982年,收购皮棉65106担。生猪最高收购量是1988年,收购量为33167头;鲜蛋最高收购量是1979年,收购量为4796担;家禽最高收购量是1959年,收购量为39200羽;鲜鱼最高收购量是1973年,收购量为9221担。
  1962年以后对农副土产品收购开始实行奖售政策,凡完成农副产品定购任务或派购任务的分别奖予计划指标内的木材、化肥、,大米以及平价柴油、化肥等物资。
  为了做好农副土产品的收购工作,县供销社在每年“小秋收”之后便组织各基层供销社在本地召开一、两次物资交流会,届时农民自己所产的猪、禽、蛋、黄花、“三籽”、皮张等物资向供销社出售,以换回自己所需要的工业品、日用杂品等,参加交流的品种有1200-1800种,销售额大的乡可达1.5万元。
  湖口县历年主要农副土产品收购情况表湖口县历年棉花购销调存统计表 土特产品:湖口县土特产品种不多,较为著称的有黄花、糟鱼、豆豉、绒螯蟹、银鱼和后来居上的石钟啤酒、张青西瓜、八房柑桔等。
  黄花又称萱草,俗称金针菜,已有二、三百年的种植历史。本地品种为霉花(霉天开花),花朵细长,肉厚软润,金黄透亮,属营养佳品,有滋阴补气、通乳消肿的功能。1963年从湖南引进伏花(伏天开花),产量高,易制作,但质地没有霉花好。湖口黄花远销广州、上海,但产量不多,每年只能收购数千斤,1986年最高收购量为11100斤。
  五香豆豉色、香、味俱佳,深受食户欢迎,产品畅销九江、景德镇、武汉、南京等长江中下游一带。建国后,食品加工厂专设有豆豉生产车间,质量和产量都有提高。最高年产量可达40余万斤。
   银鱼是湖口县水上一大特产,但产量不高,抗日时期年产量400斤左右。建国后:组织捕捞,最高年产量也只有200多斤。80年代末无出产。
  糟鱼以鲤鱼为原料,腌制晒干后,加入酒糟、白糖、麻油等料混合精制而成,能长期贮存食用。糟鱼味道独特,具有甜、辣、麻,咸、酸、鲜六味,营养丰富,且有药用价值。湖口糟鱼盛名久传,不仅畅销国内,还远销香港。1985年在全国首届水产品展销会上荣获优质产品奖。
  石钟啤酒是湖口县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产品,透明清亮,营养成分和卫生要求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在1982年全省9家啤酒厂的啤酒质量品评会议上被评为第二名,现已驰名省内外,畅销于湖北、福建、广东、安徽等各省,为当地紧俏饮料。
  绒螯蟹俗称河蟹。早在明、清时期湖口县渔民,就掌握了它的生活习性,每年秋末冬初季节便在沿长江柘机至彭泽县红光一带捕捞。1975年本县从长江口崇明岛引进天然蟹苗,进行人工放养,近几年人繁蟹苗试验成功。绒螯蟹已成为湖口外贸出口的重要产品之一。
  张青西瓜盛产于湖口县张青乡,每年盛暑之时上市量达几百万斤。皮色碧绿,皮薄瓤厚,肉红籽黑,营养丰富,是深受人们喜爱的消暑佳品。
  八房柑桔盛产于湖口县张青乡八房村,是八房村农民集南方名优品种,经试栽、筛选、驯化而培育出来的新品种,亩产可收2000斤。八房柑桔个大、皮薄、味甜、无核、营养丰富,尤其是果皮含有多种特殊营养成分,可入药。
   交切糖素为湖口地方名产,有“明如镜、薄如纸”之誉。以脱壳芝麻仁、白糖、麻油、饴糖等原料精工制作,香甜酥脆,极为可口。
   寸金糖因形如寸金故名。原料为白糖、饴糖、脱壳芝麻仁、桂花、麻油等,以甜、酥、香著称,入口便化。
   第三节生产资料供应
   建国前,生产资料掌握在官僚资本家和私商手中,本县无专门供应机构。
  湖口解放后,党和政府为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建设,对主要的生产资料实行计划供应,并相应成立了专门供应机构。本县生产资料主要由供销社农资公司、县物资局、县林业局、林业工业公司、县石油公司以及县煤炭公司等单位供应。
  钢材湖口县在50年代尚无专门机构经营钢材业务,一直到1964年成立物资局之后才开始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年销售量最高达2341吨(1967年)。1987年钢材供应面向市场,价格实行双轨制,经营业务活跃。
  水泥民国时期本县有少量水泥进口,但多属富户私人建筑用。建国后水泥被大量用于工农业生产,但仍受计划供应的限制,农民买水泥比较困难。1969年本县自建了水泥厂,水泥供应开始好转。1987年敞开供应,实行议价销售和计划分配的双轨制,销售量最高的年份是1979年(6196吨)和1988年(5044吨)。
  木材建国前本县武山、傅垅、大垅、屏峰、流芳等地能自产自销部分木材,其余多从永修吴城购进,私商树贩多在流泗桥、马影桥、张青社和曹均桥等地靠排卖树,使用龙泉码价量材出售。建国后,50年代中,木材由供销社农资部门归口经营,木材调拨和分配纳入国民经济计划。1962年3月成立县木材公司,负责经营木材,次年下设流泗、文桥、舜德、城郊4个木竹供应站。1974年撤销公司和供应站,改设县林业局木竹供应站,1984年又改名为县林业工业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全县的木材调销。1985年之后木材市场开放,议购议销。湖口木材来源主要是从武宁、修水等地购进,1958年之前依靠水运,1959年后主要靠汽车运输。最高销售量是1984年,计10521立方米。
  化肥建国前本县无化肥供应,农民多用农家肥料。1952年有少量硫酸胺供应。1955年县供销社成立生产资料经理部,从此农村开始普遍使用化肥。1979年农资公司正式成立后化肥供应更加正常化。本县供应的化肥主要是尿素、碳酸氨、氯化钾肥、磷肥、复合肥等,1980年之前实行计划供应和粮棉奖售,供应价有平价、中价;1980年后除计划供应外,还实行议价议销,粮棉奖售化肥标准也有新的规定:向国家交售100斤皮棉则奖售平价标氮80斤指标和20斤中价标氮指标;向国家交售100斤稻谷则奖售平价标氮10斤(指标)。化肥销售量最高的一年是1987年(4555万斤)。本县化肥主要靠外调,自已无生产能力。
  农药建国前本县无农药供应。建国后,农民用石灰水拌硫酸铜、用棉油皂灭杀棉花虫亦有效果。自生产资料经理部成立后,农药才被农民广泛使用。1987年之前农药实行计划供应,之后便实行计划调拨,敞开供应,但农药中的钾胺磷和杀灭菊脂仍然执行计划供应。农药销售量最高的一年是1979年,共销售50万斤,农药器械销售最多的一年是1983年(6039架)。本县生产农药的厂家是湖口县农药厂。
  石油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前,本县双钟镇有杨万和油行经营德士古煤油,赵祥兴油行经营“亚细亚”煤油,另有陈源兴、詹小桃油行经营“美孚”煤油。民国二十六年,夏朝选在湖口设店高价出售煤油。建国后,煤油、汽油、柴油由国营商店经营,对汽油、柴油实行计划供应。1977年对全县机动车辆实行石油统配定量,1979年以前国家为了照顾农村用油,对农村用柴油全部实行财政补贴;1980年后改为农用汁划柴油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125元。1986年石油供应开始实行双轨制,计划与自己采购同步进行,石油产品价格出现议价与平价。汽油销售量最高的一年是1988年(1978吨);柴油销售量最高的一年是1981年(5293吨)。
  煤炭建国前本县无煤炭供应。建国后,1960年县供销社生产资料经理部开始经营少量煤炭,1963年购进原煤1500吨,其中无烟煤1100吨。1965年开始供应城镇居民的生活用煤,1980年后全县已有45%农户烧煤。自1981年至1988年,共购进原煤197533吨,共销售原煤192063吨。
   煤炭公司属于政策性亏损企业,地方财政每年实行计划补贴,补贴额为12万元,至今未变。
  食盐据清同治版《湖口县志·驿盐》所载,湖口每年额销大引(每包约800斤)1063引,后改小引(每包约240斤),每年额销53447包。同治二年(1863年)湖口奉文准销淮盐,引无定额。国民党统治时期,食盐被官僚资本家所控制,百姓备受缺盐之苦。尤其是抗战时期食盐要用稻谷、鸡蛋、鹅鸭等向白商交换,一担谷只能换取2-4斤盐。湖口解放后,1951年初,九江地区盐业公司在湖口设立了盐业办事处,后成立盐业公司,从此食盐由国家掌握,一直实行专卖,盐销售量最高的一年是1973年(38048担)。
  1963-1988年湖口县主要生产资料销售表第四节生活资料供应
   建国前生活资料都掌握在官僚资本家和私商手中,城乡人民生活必需品都要到私人商店里购买。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以前,湖口县商业区集中在东门至成德岭脚下一带,盐、粮、南杂、布匹和小百货之类的商品全在这一带店铺零售和批发,城内私人商号,行、店、栈近200户。当时双钟镇最大的贸易是粮食买卖,每年吞吐量在750-800万斤,本镇人口消耗500万斤,另外还供应梅家洲,大湾洲等地群众250-300万斤。本县自产的粮食只能自给8个月,其余不足部分则要从都昌、波阳等地购进,当时粮行米店,遍及大街小巷,大粮店就有8家,小粮店就更多。
   双钟镇蔬菜供应不足,多从黄梅、宿松、波阳、乐平、九江等地购进,梅家洲、江洲农民也常来湖口贩卖蔬菜。
  由于水陆交通来往便利,外地客商和农村私商多在双钟镇批购食盐、食糖、布匹、百货、煤油等,当时有7家南杂百货批发商,3家煤油批发商。
   日军侵占湖口后至民国二十八年春,日本私商却垄断了湖口市场,乘机办起的洋行就有27家。
   抗日战争胜利后,湖口私商陆续从外地回县,重开店铺,生活资料的供应有所好转。
  湖口建国初期,市场商品匮乏,私商乘机囤积居奇,人民生活必需的粮、油、布匹、火柴、煤油、肥皂、食盐等供应困难。县人民政府为打击投机商人的猖獗活动,保障群众生活资料的供应,将在湖口附近沉没的国民党的一批炮艇打捞出来,改装成货船,往返于湖口与九江;湖口与南京之间,购运货物。1950年以后,随着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各种国营商业的相继出现,生活资料的供应逐年得到稳定的发展。
  百货建国后百货供应逐渐主要由国营商业经营,1954年至1983年棉布凭票供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经济开始繁荣,布匹敞开供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购买力的提高,缝纫机、钟、毛表、铝制品,自行车等商品的销售量越来越大,特别是纺织品、针织品、毛呢织品和各式服装,不但花色品种五彩缤纷,销售量也愈来愈大。
  交电50年代本县有少数收音机。60年代初半导体收音机开始在市场出售。改革开放后,录音机以及家用电器开始涌入市场,特别是近4年来,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销售量逐年上升。1988年全县销售黑白、彩色电视机2309台,是1979年销售量的25.4倍;销售电风扇7612台,是1985年的3.8倍;销售洗衣机224台,是1985年的18.6倍;销售电冰箱106台,是1985年的7.6倍;销售录音机2946台,是1985年的11.6倍。
   猪肉建国前猪肉供应由私人经营,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双钟镇有10-20家屠宰店,日宰肥猪百余头。在农村有的集镇也有屠宰店,流泗桥当时就有屠店8家。
  1954年开始猪肉供应便由国营食品部门经营。60年代至80年代初,城镇居民猪肉供应实行定量,每人每月一斤;1984年猪肉市场开放,取消定量供应,对居民实行肉价补贴,近四年来生猪收购、销售最高年是1986年,购进18094头、销售18132头(其中内销5552头、外调12580头)。
  水产品建国前多为私人捕捞,渔商收购;建国后渔民组织了合作社,鱼交售给国家水产公司。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取消水产派购,实行议购议销,鱼市活跃,出售鲜鱼的个体户越来越多。鲜鱼收购量最高年是1973年,共收购鲜鱼92万斤;销售量最高年是1985年,共销售33万斤。
  1960-1988年湖口县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商品销售表1957-1988年湖口县水产公司水产品收购加工情况表1972-1988年湖口县主要日用杂品购销情况表湖口县历年生活资料主要商品销售表第三十二章对外贸易
  1974年外贸出口由企业各自经营,1974年后由商业局外贸股管理,1978年成立县外贸公司后均归口经营。
   第一节出口品种
  湖口县的对外贸易始于抗战时期,当时傅垅、文桥两地的茶豆和黄豆经上海口岸连年外销日本;流芳一带的白芝麻也远销日本和南洋各地。1949年至1955年县土产经理部每年都要收购十万余张狗皮、麂皮、猫皮、貉皮、狐皮、兔皮、水獭皮、黄鼠狼皮等,向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出口,后来野生动物减少,出口量也随之减少,现已基本上无杂皮出口了。
  1966年起,县水产公司开始向罗马尼亚出口鲜卤鱼,向港澳、日本出口活田螺。至1977年止,最高出口量为:鲜卤鱼86000斤;田螺282000斤;活蛇4700斤;甲鱼3200斤。至1988年止,出口商品可分为4大类:工业品类、鲜活、粮油食品类、土畜产品类以及医药保健品类。
  工业品类把斧、厨房斧、双刃斧、劳动斧、扇镰、钢镐、钢锉、柴尖、甘蔗刀、劳保皮手套、布鞋、八角锤、镇流器、日光灯支架、起辉器以及各式服装等,主要行销泰国、美国、加拿大、古巴、阿尔及利亚、冈比亚、赞比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欧洲部分国家。
  鲜活、粮油食品类鸡、鸭、鹅、活杂鱼、鲜卤鱼、冻鱼、螃蟹、活田螺、活蛇、冻蛇肉、活野鸡、野鸭、黑豆、芝麻、生猪、乳鸽、珍珠等,主要销往港澳、日本和罗马尼亚。 土、畜产品类薄荷油、蜂蜜、蜂蜡、白瓜子、黄实米、棕树籽、棉仁饼、棉籽饼、菜籽饼、白莲籽、茶叶、猪鬃、猪肠衣、蹄角籽、兔毛、活狗、各种羽毛、各种皮张、小活动物等,主要外销西欧、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医药保健品类白芨、夏枯草、茵陈、桔梗、龟板、艾叶、山楂等,主要销往日本、东南亚各地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 由于新产品的开发、生产能力的提高和收购量的扩大,近四年开辟了更多的出口口岸。1984年前,基本上由本省一家口岸出口,只有少量品种在天津、湖北口岸出口;1984年后,公司大力发展横向联合,外贸产品已通过北京、天津、上海、山东、辽宁、昆明、贵州、湖南、湖北、河北、浙江、江苏、安徽、广东、福建、江西等16个口岸销往世界各地。
  这些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多数反映良好,其中活蛇、活田螺、活野鸭在港澳尤受赞誉。1979年湖口的活田螺在港澳被列为免检商品;湖口工具厂出口的带把斧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的客商纷纷指名订货;湖口已成为全省出口螃蟹的重要基地。湖口的出口供货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出口厂家和出口产品之多在全省也十分显著。
   第二节出口额度
  1984年湖口县外贸公司开始对企业进行改革和整顿,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全面承包,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购销挂钩户,把住主要出口商品的购销关,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这年野鸭收购竞争激烈,公司派人到产地组织货源,集并收购,公平验收,当场付款,比上年同期多收了4000只;和捕蟹船建立挂钩联系,向出口口岸提供螃蟹两万余斤,创汇60万美元。自1978年以来,本县外贸出口调拨额共达5035万元。
  1985年以来,经济效益一年比一年好,供货额一年比一年提高,1987年首次突破出口额1000万元的大关,1988年出口额达1640万元,是实行改革前出口额的5倍,是年实现利润5.2万元,上缴利税22万元。4年来,共计为国家创汇1200万美元。
  1974-1988年湖口县对外主要出口商品情况表湖口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经营效益情况表
  第三十三章集市贸易
   第一节建国前集市
  清末至民国年问,湖口县的集市贸易主要集中在双钟镇、流泗桥、屏峰、马影桥、江桥、文桥、均桥、流芳市等地,尤以双钟镇、流泗桥和屏峰最著。
   双钟镇位于江湖交汇之处,本县和邻县的农副土特产品多在此集散,江西木竹都由此出口,而工业品也多在此入口。
  流泗桥位于长江中游,水陆交通便利,主要是大米、棉花、菜麻油、粮食、鲜鱼等的集散地,鲜鱼日销量旺季都在百担以上。农民和私商在销售土特产品之后大量采购盐、糖、煤油、布匹、洋货和南北杂货、时鲜等物资,每日成交额一般都在3-5万元(银元)。屏峰港位于鄱阳湖上游,有两华里的港湾,鄱阳湖上的渔船多在此港避风停泊。每年寒露季节,洪水退后,屏峰集市便开始活跃。此处是鲜鱼、柴炭、水果等的集散地。进出鄱阳湖的客商船只也在屏峰歇夜,他们将带来的甘蔗、荸荠、柑桔、红薯在集市出售,然后在集市上大量收购柴炭、黄豆、大米、菜油、猪肉、鲜鱼等物资,每天早晚商船最多,一般有400-500艘;从上游来的木排也经常停泊在这里改装。 抗日战争爆发后,湖口三大集贸市场消失。日军投降后集市渐渐恢复,但盛况已大不如前了。黄茅堤、皂湖、南北港防洪大坝相继建成后,境内港汊与外江、外湖相隔绝,舟楫不通,因而流泗桥、流芳市、江桥、文桥、均桥、马影桥等港岸集市贸易自然消失。
   第二节建国后集市
  建国初期,集市贸易依然集中在双钟镇、流泗桥、屏峰等地一带。1958年,集市贸易被视为投机倒把、黑市交易的场所而被取缔。1962年之后,集市贸易稍有复苏,当时双钟镇集贸市场的交易活动开始活跃,上市的农副土特产品以及从江北、梅家洲前来赶集的农民日益增多。“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再次被取缔。1979年之后,改革、开放政策,使城乡集市贸易复苏,双钟镇发展尤快。
   县城集贸市场有:湖口农贸市场、大岭小商品市场、饮食专业市场、杨港木材专业市场、服装批发市场。
  乡镇有:三里市场,1988年成交额120万元;马影市场,1988年成交额39万元;流泗市场,1988年成交额244万元;文桥市场,1988年成交额162万元;江桥市场,1988年成交额158万元;均桥村级市场,1988年新建。
  1988年增建了农贸市场顶棚和室内市场面积共2030平方米,还在原无集市的流芳、凰村、张青、武山、东庄4乡开辟了集市。
  1988年城乡集贸市场主要商品成交量:粮食117吨、食用植物油163吨、猪肉1645吨、牛肉80吨、鲜蛋173吨、鸡鸭鹅37吨、水产品467吨、蔬菜3944吨、干鲜果1504吨、牛0.09吨、仔猪69吨。
   第三节主要集贸市场
  湖口农贸市场始建于1987年10月,1988年元月竣工并开市。坐落于北门,占地面积为4100平方米,其中顶棚1980平方米,室内面积793平方米,有摊位560个,上市人数高峰期日达7000余人次,是年成交额972万元。
  大岭小商品市场始建于1988年元月,年底全部竣工并开市。占地面积为6750平方米,其中顶棚1398平方米,室内面积152平方米,有摊位38个。商品为日用小商品,上市人数高峰期日达800余人次,是年成交额为316万元。
  流泗农贸市场1986年建有固定的场地,占地面积784平方米,有顶棚面积和室内面积共604平方米,摊位60个,平日上市人数在1000人次以上,是本县最大的乡级农贸市场,1988年成交额达244万元。
  均桥综合性市场坐落于曹均桥,1988年新建,占地面积930平方米,顶棚室内面积459平方米。该市场是村级市场,位于十字交通路旁,与邻近9个乡相通,以配套批发为主。
  1984年湖口县集贸市场上市品种情况表1988年湖口县集贸市场上市品种情况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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