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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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368
颗粒名称: 第二十九章 环境保护
分类号: F323.22
页数: 3
页码: 286-288
摘要: 湖口县城面临水、背靠山,街道无法扩展,唯独一条从东至西的正街,车水马龙,十分嘈杂;建筑物密度较大,居住人口相对集中,造成大气污染物很不容易扩散。
关键词: 湖口县 环境保护

内容

第一节环境污染
  湖口县城面临水、背靠山,街道无法扩展,唯独一条从东至西的正街,车水马龙,十分嘈杂;建筑物密度较大,居住人口相对集中,造成大气污染物很不容易扩散。
  1986年,县城建环保局对全县县以上全民、集体工业企业的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查清了主要污染源是:民用生活及饮食服务行业的燃煤炉灶;县啤酒厂、湖口饭店、紫云饭店、县医院、九江船厂、江西船用阀门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生活锅炉;汽车、小四轮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建筑施工的噪音、机动车辆的高音喇叭,商业、影视娱乐场所播放的高音喇叭;县医院、中医院未经处理的医疗废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乱扔乱倒的废物及垃圾。
  工业三废全县工业污染情况较严重。据1983年在25个工矿企业中的调查,全年排放废水总量89.5万吨,经过处理的废水只有0.2万吨,符合排放标准的只有9.5万吨,其中工业废水15万吨,占废水总量16.5%。废水中的有害物质6分铬占0.0006吨,硫化物占0.02吨。全县25个单位废气粉尘排放量17533.4万标立方米,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总量1687.2吨,废气中有害物质:二氧化硫543吨,氮氧化物151.7吨,烟尘991.9吨,工业粉尘0.11吨。
   全县25个单位中,共产生废渣1.25万吨,综合利用率只有10.40to,历年废渣堆放总量0.41万吨,占地面积达0.3万平方米。
   在25个厂矿企业中,共有10台9.8蒸汽锅炉,已改造的只有4台4.5蒸汽锅炉;工业炉窑共33座,已改造的仅7座。
  1984年,全县有29个单位有污染,排放废水总量89.5万吨,其中工业污水44万吨,几乎占废水总量的50%,工业废水已处理的仅0.4万吨,占工业污水的1%。
  排放废气总量是18320.45万标立方米,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是15121.34吨,废气中的有害物质;二氧化硫3434吨,氮氧化物221.7吨,烟尘1465.5吨,工业粉尘量0.03万吨。
  1984年全年废渣产生总量0.58万吨,废渣回收利用0.08万吨,利用率仅占14%;废渣堆放量有所减少,为0.01万吨,占地面积0.02万平方米。
   在29个厂矿企业中,有14台3蒸汽的锅炉,已改造的只有3台;工业炉窑已发展到38座,已改造的仅7座。
  1988年,经测定,全县工业三废情况是:
   废水排放总量8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67万吨;
   废气排放总量30186万吨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897吨,烟尘1537吨;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90吨。
  农药污染湖口县农药厂厂址在三里林场附近,离县城l公里,1972年开始生产农药,主要产品有4%叶蝉粉、可湿性666粉等,由于设备较差,药粉尘末和排出的废水对三里街附近的居民和三里林场的环境污染很大,行人走近厂区附近时,都有呛喉鼻之感。
  噪音湖口县城街道噪音特别严重。尤其是云亭路一带,位处大岭口,是城乡交通要道,又是景湖路、彭湖路的进出口,来往车辆川流不息,噪音已达到90-110分贝,超过国际标准一倍多。东门口一带个体户开办的商店为招徕生意,整日播放音乐,音量又大,对附近居民的环境影响极大。
   第二节环境绿化
  湖口县城境内东部有大岭山,中部有月亮山,南部有嵩寿山,临江有上、下石钟山,一般都在海拔100米以下。这些山每年都进行植树造林,但是目前县城的绿化用地上只有4公顷,人平面积只占1.96平方米,只有国家规定标准3-5平方米人的53%,而且由于近几年来在山坡建私房的越来越多,植被破坏相当严重,每逢山洪暴发,街道便黄水横流。
  为了绿化环境,县政府拨款修缮了风景区下石钟山,在山上广种花木;1984年又开始对位于鄱阳湖中的鞋山进行整修,植树栽花。如今这两处风景名胜已浓荫如盖,花木扶疏。
  从东门至西门的沿街两旁都种有高大的梧桐树和其它树木,浓荫蔽天,夏日过街有清凉之感。有院落的机关、团体也都进行了绿化,县委和政府大院内花木葱茏,环境舒适。
   在大岭山坡上的烈士陵园种植了一大片树木,苍松翠柏高耸云天。
  县政府每年都号召双钟镇内的机关团体在月亮山、嵩寿山一带植树造林,划片包干,包造包活。如今山上木已成林,远望象一条绿色墙垣环抱着县城。
   第三节农村饮水
  建国前湖口农村主要是饮用池塘中的水,另有少数人饮用井水。一般没有专用的饮水塘,往往是洗衣、洗物、汲水全在一塘,水源受到严重污染。
  建国后,卫生部门对农村饮水卫生进行过长期宣传教育工作,并大力号召农民打井汲水,不要污染饮水源,不要饮用污染了的水。最近每年县政府都拨1-2万元补助农村改水。现在,农村中饮用井水的农户占40%。第四节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1984年开始受到县政府重视,是年6月批准成立湖口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并先后在局下设环保股和环保办公室。12月30日,发布了《湖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建筑管理通告》。
  1985年4月县政府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开征超标排污费。
  1984年,湖口县农药厂停止生产可湿性六六六粉等产品,开始转产无污染的叶蝉散胶悬剂,杀灭菊酯等农药;武山乡原化工厂停止生产三氧化锌,并将该厂改为食品加工厂。是年,处理污染事故3起,污染单位赔偿损失300元。
  1985年,征收20个单位的超标排污费,共13.91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作为污染源专项治理基金。
  1986年起安排治理项目6个,已竣工5个,即钟山制药厂的废水、江新造船厂的废气、饮食服务公司的烟尘、江西船用阀门厂的废气和烟尘,水泥厂的机立窑粉尘等,治理金额达10.87万元,其中环保专项基金5.32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55万元。治理效果良好,年减少烟尘排放50吨,二氧化硫排放24吨。
  1988年6月,对县4.2万吨玻璃扩建工程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对该厂污染源中的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粉尘、高温进行了分析,确定处理意见和治理办法。同年11月,对县啤酒厂扩建工程建成后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对污染源锅炉煤烟、废水和废渣确定了处理意见和治理办法。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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