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街道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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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36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街道设施
分类号: F299.24
页数: 1
页码: 278
摘要: 照明建国前,县城街道无路灯,至夜全城一片墨黑,行人极不方便。建国后乡、村一级单位都建有公共厕所,全部砖瓦、水泥结构,卫生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
关键词: 湖口县 街道建设 设施建设

内容

照明建国前,县城街道无路灯,至夜全城一片墨黑,行人极不方便。
  1950年华大加工米厂开始供电,双钟镇主要街道上出现了少许路灯。1953年,湖口县发电厂建成后,路灯逐渐增加。1969年,湖口县开始接通九江输入的高压电,从此路灯设施逐步得到较大的发展。1988年,县城内各条街道共装有路灯86盏,全部是玉兰花型的高压水银灯,灯光雪亮,全城通明。路灯起初由县发电厂包干,并入九江电网后,由湖口供电所按生活照明用电的10%收取的附加费用于路灯装修和管理。
   在农村,15个乡政府所在地的街道也都装有路灯,尤以流泗乡路灯设施较好。
  厕所建国前县城没有一座公共厕所,卫生环境极坏。建国后,双钟镇政府不断在县城内修建公共厕所,现城内共有公共厕所13座由环保工人负责打扫。1984年,有3座公厕建有化粪池,并装有自来水冲洗,蹲位是瓷砖结构。1988年,更新改造了4座公共厕所。1979年后,住宅开始备有卫生间、抽水马桶和化粪池配套。
   在农村,如今乡、村一级单位都建有公共厕所,全部砖瓦、水泥结构,卫生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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