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街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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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358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七章 街道建设
分类号: F299.24
页数: 3
页码: 277-279
摘要: 湖口县街道建设:城墙兴废、街道变化、地下水道、街道设施等建设。
关键词: 湖口县 街道建设

内容

第一节城墙兴废
  湖口县双钟镇西北临江湖,东南依群山,建县以来一直为县治所在地,旧时县城范围以城垣为限,仅0.68平方公里。由于地处要冲,常罹战难,城垣几经修复。
  明嘉靖七年(1528年),县令沈诏上疏求建新城,至嘉靖三十四年冬十一月,新城建成。城自下石钟山至上石钟山的虹桥沿湖垒石厚基,护以外岸,后山随形而筑。城墙长千丈,高二丈,厚丈五尺,新置五门(西南称寅宾门、南称振武门、西北称观澜门、北称通济门、东北称迎春门)。嘉靖三十七年,又新增仰宸门、利涉门,以便迎送汲取;还在各城门建有更楼,并沿月台山增筑城墙。至此,环县城的城墙初具规模,开关有时。
  明崇祯九年(1636年)将城墙增高六尺。至清顺治二年(1645‘年)城墙又重修一次。康熙三年(1664年)复大修。咸丰之后,由于湖口县城被太平军驻扎长达5年之久,清军为争夺军事要地,长期攻打双钟镇,城墙迭遭破坏。
  咸丰九年(1859年)清廷见湖口城墙被毁,保障无资,令知县岑莲乙重修新城。是年四月二十日兴工,至同治二年(1863年)三月初一日通工告竣。当时城墙规模为:添造包围月台山城共围长1053丈,河城高2.7丈至3.3丈不等,深l丈,山城高2丈;垛口854个,每垛高6尺;城身均宽1.8丈;添建迎春、利涉二门的月城两座;又于河城及月台山城一带共建炮台5座,另有护城堤。建城经费共用白银120110两;添造更楼、卡棚用白银1120两,总共用白银121230两。改寅宾门为澄清门,改利涉门为回澜门,改观澜门为成德门。
   清末之后,随着战争形式的改变和武器的改进,城墙已失去了它的作用,嗣后再无修缮。
  抗战初期,国民党为阻挡日军从长江入侵,将湖口城墙拆毁,拆下的砖石全部运到彭泽马当,然后投入江底,企图填塞长江,结果是劳民伤财,无济于事,日军舰队照样闯进了江湖,湖口城墙因而遭到极大的破坏。至解放初期,迎春、振武、成德等门已不复存在,澄清门留一门楼,后来由于城镇建设的需要,城墙、城门逐渐拆除,现在仅存遗址。
  第二节街道变化
   清代末期,湖口双钟镇分为5个街区。
   东门外(今湖口饭店至双钟储蓄所)称“朝阳坊”,又名“蓝船社”;
   下街头(今胜利小学至劳动人事局)称“中团坊”,又名“白船社”;
  自成德岭脚至圣庙一带称“明伦坊”,又名“黄船社”;
  上街头(今西门至农行储蓄中心大楼j称“义井坊”,又名“红船社”;
  北门街称“孝感坊”,又名“黑船社”。
  民国初期双钟镇大街称“中正街”,从东门至西门止,习惯上划为三段:上街头、正街、下街头。大街全长1500米,宽4米,路面全用麻石块铺成。
  小街有中山路(又称沙滩河,即现在的北门街),宽仅2米;成德岭街,长300米(自成德岭至今县委党校),宽仅1.5米;益阳街(又名南门横街),自西门城墙至南门,长约100米,宽1.5米,路面全用石条铺成,较为平坦。
  小巷有:大、小丝瓜巷(原西门处,今废);十排巷(又称快乐巷,原回澜门街),长100米,宽1.5米,路面用麻石条铺成;炭行巷;当店巷、钱家巷、信义巷、牛巷、九皇巷、上、下汪家巷等。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抗日战争爆发,日军飞机多次轰炸湖口县城,双钟镇内大片房屋被炸毁,西门至回澜门几乎化成废墟,街道受到严重破坏。
  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国民党县政府对街道进行了一次简单的修筑,大中路街道的两边各拓宽1米,沿街房屋统统修建骑楼,下面即为人行道,街道仍然狭窄。
  1951年11月开始对双钟镇街道进行扩建和整修。经过扩建和整修后的大中路全长1500米,宽12米,街道两旁还增有2.5米宽的人行道,并从大岭到港务站新建了一条宽12米的云亭路。
  1968年修建西门外的战备公路;1971年增修一条沿江路;1980年修建石钟山脚下的登山路和回澜门路;1983年改造了中山路;1986年增高拓宽加固杨港通一粮库砂石公路,全长1.5公里。
   这些新建和改建的街道,大都是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改变了过去湖口“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的面貌。
  1986年,云亭路和大中路的路面由原来的6-7米宽改建成17米宽,又将原正街道铺设为沥青路面,城内街道此时总长为6900米。
  1988年县政府开始新建三里大道,现已完成了长2140米、宽37米的路基拓宽工程,并完成了供、排水设施,为三里大道新街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县城区现有主要街道12条:大中路、中山路、云亭路、大岭路、登山路、建港路、南门路、成德路、红旗路、沿江路、月亮山东路、大凹塘路等。
  第三节地下水道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之前湖口街道没有下水道,每逢大雨滂沱街道上便水流成河,甚至水漫店铺,使商家遭受损失。民国三十五年,国民党县政府在中正街修了一条长400米的下水道。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不断修建下水道,街道的排水能力逐渐得到改善。1983年对县城街道的下水道进行大整修,从汽车站至云亭路、大中路、中山路、沿江路,直到西门都建有下水道,全长3008米。在整修街道的同时还将县城街道地势增高1米,增强了防洪能力。1986年,增建杨港片区的下水道,长310米。至此,全县下水道总长3318米。
   第四节街道设施
   照明建国前,县城街道无路灯,至夜全城一片墨黑,行人极不方便。
  1950年华大加工米厂开始供电,双钟镇主要街道上出现了少许路灯。1953年,湖口县发电厂建成后,路灯逐渐增加。1969年,湖口县开始接通九江输入的高压电,从此路灯设施逐步得到较大的发展。1988年,县城内各条街道共装有路灯86盏,全部是玉兰花型的高压水银灯,灯光雪亮,全城通明。路灯起初由县发电厂包干,并入九江电网后,由湖口供电所按生活照明用电的10%收取的附加费用于路灯装修和管理。
   在农村,15个乡政府所在地的街道也都装有路灯,尤以流泗乡路灯设施较好。
  厕所建国前县城没有一座公共厕所,卫生环境极坏。建国后,双钟镇政府不断在县城内修建公共厕所,现城内共有公共厕所13座由环保工人负责打扫。1984年,有3座公厕建有化粪池,并装有自来水冲洗,蹲位是瓷砖结构。1988年,更新改造了4座公共厕所。1979年后,住宅开始备有卫生间、抽水马桶和化粪池配套。
   在农村,如今乡、村一级单位都建有公共厕所,全部砖瓦、水泥结构,卫生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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